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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2023-2024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评定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景洪市 2023-2024 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评定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YQY-ZB-2400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景洪市2023-2024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评定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8.257288 万元,招标人为景洪市交通运输综合发展中心。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3-2024 年度预计进行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评定数据为 4202.728 公里左右,最终以实际检测数量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景洪市 2023-2024 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景洪市 2023-2024 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评定)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应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及做为执 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的情况。
3.2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计量认证证 书。
3.3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 供 2021 年至今连续一个月社保证明。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 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或者基本开 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为新成立的公 司应作出说明)。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 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 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 评审。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 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和中小 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7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下列网站未被列入异常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 为记录名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招标。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16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5 月 23 日,每日上午 09: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2: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合元青羽工程 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区中缅时代大厦 A 座 9 楼 90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景洪市交通运输综合发展中心(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易武路 10 号)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景洪市交通运输综合发展中心(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易武路 10 号)七、其他
景洪市 2023-2024 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评定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景洪市 2023-2024 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评定,采购资金已落实,采购人 为景洪市交通运输综合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合元青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 采购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的 通知》(交办公路〔2021〕83 号)、《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 2023 年农村公路技术状况 评定数据备案工作的通知》(云交公路便〔2023〕49 号)及《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 2024 年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数据备案工作的通知》(云交公路便〔2024〕52 号)要求。地 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遵循客观、科学、高效的原则,选用先进可靠的检测与调查手段,强化技术统筹,推动“人工+自动化”检测深度融合,引导加强检测新技术研发,深化轻量 化自动检测装备、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中的应用,不断提升检 测效率、精准度和自动化检测比例。技术等级三级及以上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检测与调查 应采用自动化检测方式,农村公路砂石路段和检测条件受限的乡村道四级及以下公路路面技 术状况检测与调查可采用人工调查方式,并逐步向自动化检测过渡。至 2023 年,农村公路 路面自动化检测比例不低于 60%;至 2024 年,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比例不低于 80%;至 2025 年,基本实现具备检测条件的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全覆盖。根据 2022 年景洪市 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电子地图数据,2023 年计划检测库内道路 1411.086 公里,其中:县道 620.464 公里,乡道 395.302 公里,村道 395.320 公里;根据 2023 年景洪市农村公路基础 数据库电子地图数据,2024 年计划检测库内道路 2791.642 公里,其中:省道 6.637 公里,县道 825.753 公里,乡道 1286.213 公里,村道 673.039 公里。
2.2 采购范围
2023-2024 年度预计进行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评定数据为 4202.728 公里左右,最终以实际 检测数量为准。
2.3 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前完成。
2.5 项目实施地点
景洪市境内。
2.6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 据。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及做 为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的情况。
3.2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计量认证证 书。
3.3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 供 2021 年至今连续一个月社保证明。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 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或者基本开 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为新成立的公 司应作出说明)。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 号)和云南省财 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
〔2022〕9 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报价部分评审。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 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 料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7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下列网站未被列入异常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 为记录名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招标。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5 月 23 日,每日上午 09: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2: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合元青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昆明市西山区中缅时代大厦 A 座 9 楼 90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经 办人身份证原件获取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7 日 14:30 时,地点为景洪市交通运输综合发 展中心(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易武路 10 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6. 磋商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磋商活动,磋商开始时间预计为 2024 年 5 月 27 日 14:30 时,与每一供应商进行磋商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磋商地点为景洪市交通运输综合 发展中心(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易武路 10 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景洪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jhs.gov.cn/)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景洪市交通运输综合发展中心
地 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易武路 10 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合元青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中缅时代大厦 A 座 9 楼 905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景洪市交通运输综合发展中心
地 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易武路 10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合元青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西山区中缅时代大厦 A 座 9 楼 905 联 系 人: 郎先生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91252874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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