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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宁德市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宁发改审批函[2024]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代建单位为宁德市交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增发国债资金外,其余由宁德市财政局配套,招标人为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E3509010902100271002。
2.招标内容详细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等,详见“附件1-1”。
3.招标文件获取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日00:00至00:00,登录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凡具备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实施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2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当被拒绝参加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5.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5.4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投标:□不接受☑接受。
5.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本招标项目无业绩要求。
5.6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 09: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8月16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2024年8月16日 09:00:00。
8.2开标地点: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详细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设立开标现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  上发布。
10.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人:刘科长、蔡女士
电子邮箱:/ 
传  真:/
电  话:刘科长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蔡女士0593-2898297
地  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清源路2号
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
电子邮箱:fjshyzb@163.com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12.电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网  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3-2250236
13.招标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
联系电话:0591-87878645
附件1-1:招标项目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招标项目名称
宁德市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
合同包
品目号
招标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元)
合同包预算(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1-1
宁德市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
1项
82584707(含暂列金2000000)
82584707(含暂列金2000000)
500000
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35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硬件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并且通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开始试运行,试运行6个月内组织项目终验。
项目实施地点:宁德市本级及福安市、福鼎市、霞浦县等(招标人指定地点)。
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和保修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合同包预算金额(或最高投标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单价超过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中的综合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详细报价要求详见第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履约保证金:□无要求   ☑现金   ☑保函   □其他:无。
备注:
1、根据国债项目相关管理规定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招投标进场服务的函”等文件要求,在目前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内暂单列“国债项目”目录,并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做为“宁德市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管部门。由于我省尚未针对“国债项目”出台专项的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细则及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因此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履行监管。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方面,参考使用《福建省信息化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并根据国债项目的实际特点和类型,对参考示范文本(试行)进行必要合理的修订,以期更为符合招标项目实际需要。参考使用的招标文件示范文件中使用说明或部分格式等章节条款,仍然会显示如“福建省信息化工程项目”、“向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等内容,对本次“国债项目”不适用 。若本《宁德市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与《福建省信息化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招标文件为准。
2、本招标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海洋观测监测能力提升、基本海洋数据传输网升级改造、海洋灾害预报警报能力提升、海洋灾害风险管控能力提升等四个部分建设内容。
(一)海洋观测监测能力提升:地方基本海洋观测网升级改造(海洋观测设备设施提升改造、海洋监测浮标建设)、海上突发事件应急观测体系建设(应急通信保障装备建设、无人机配备)。
(二)地方基本海洋数据传输网能力提升:配置北斗三代用户机10个,北斗用户卡10张,服务器5台,运营商专线5条、数据交换机5台、接入交换机5台。
(三)海洋灾害预报警报能力提升:宁德市海洋灾害预警报能力系统建设(7个系统)、宁德市级海洋预报警报能力配套建设、海洋预警报配套能力设施建设(高性能服务器及机房改造)、海洋生态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四)海洋灾害风险管控能力提升:在宁德市重点海域新建近岸海洋灾害视频观测系统,建设68路监控设备,其中重载光电云台11路,中载光电云台53路,球机4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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