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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河南戏剧艺术学院临时用车租赁项目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upload/file/20240911/20240911111553_8474.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豫教磋商采购-2024-88
2.项目名称:河南大学河南戏剧艺术学院临时用车租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三年合计约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人民币
序号
包段号
包名称
   备注
1

河南大学河南戏剧艺术学院临时用车租赁项目
 
2

河南大学河南戏剧艺术学院临时用车租赁项目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使用条件:学校公务车配备无法满足需求时,河南大学河南戏剧艺术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联系提供用车租赁服务;
5.2租赁费用结算按河南大学河南戏剧艺术学院财务程序进行,且按季度进行结算,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用车量协商办理;
5.3采购数量:2
5.4车辆类型:根据河南大学河南戏剧艺术学院的要求,乙方提供的所有车辆,应严格参照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标准执行(车辆价格以购置发票价格为准,不含购置税和其它相关费用)。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价格应在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确因情况特殊,可选取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因集体出行等工作需要可以租赁45万元以上的大型客车。除抢险救灾等特殊工作需求外,原则上不得租用越野车;
6.社会化车辆租赁车型
6.1车辆类型、租赁价格如下:(参考河南省公务车信息管理平台中公务车出行租赁社会车辆费用标准,供应商以此价格为基础进行报价。
车辆类型
规格
车辆
品牌
价格(元)
日租(8小时100公里)
超时费(元/小时)
超公里
(元/公里)
其它费用
轿车
18万以下
 
550
20
1.5
 
商务车
25万以下
 
700
25
2
 
中巴车
9—20座
宇通T7
1200
30
3
 
其它
1100
30
3
 
大巴车
45座(含)以上
 
1250
30
2.5
 
教职工通勤班车
45座(含)以上
 
1200
文化路79号到双鹤湖校区(具体站点另行约定)
45座(含)以上
 
350
双鹤湖校区周边10公里(班车)
 
850
双鹤湖校区到郑东新区(班车)

6.2租赁价格(含驾驶员)包含车辆日常保养费、燃油费、维修费、年审费、保险、违章以及随车驾驶员工资劳务费、相关税金等费用,其由租赁服务商承担;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由租赁单位据实结算;
6.3长途用车驾驶员的食宿费由用车单位与租赁服务商商定,据实结算,最高价格每人每天不超过350元;
6.4单日租车费用包含单日行驶8小时以内及100公里以内,各类车辆由用车单位与租赁服务商商定,单日超时费上限为200元封顶,超公里数按标准据实结算。按用车单位申请租赁车辆到达的时间、地点开始计时、计公里;
6.5长途包车费用=日租费×租赁天数+(行驶总公里-100公里×租赁天数) ×超公里费;
6.6车辆品牌包含限额价格以内的燃油车和新能源车。
6.7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所有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证件齐全、年检合格;车辆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有专业固定的维修保养定点场所。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能及时调换其它车辆确保公务出行。在合同期内,如发生车辆事故、交通事故及交通违章处罚等造成的损失,与采购人无关由供应商承担。
6.8供应商保证在合同期内按照采购人指示路线,按时到达学校指定地点,如发生抛锚等情况,被用车公司及时提供同类同档次的替代车辆;对于被用车公司因驾驶员的过错造成车辆毁损或学校员工及其他损失的,由被用车公司负责赔偿;被用车公司及被用车公司工作人员必须对学校任何信息保密,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泄露给任何机构和个人。
      6.9供应商承担车辆定期保养,车辆维修,保证车辆各项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供驾驶技术良好,并具有五年以上驾驶工作经验的驾驶员提供相应的驾驶服务;被用车公司在合同期内,确保车辆投保全险;被用车公司根据甲方租车时间、地点、车型、驾驶员等要求,提供车辆服务,完成采购人所需运送任务。
      6.10如采购人对被用车公司提供的驾驶员服务质量不满意,则采购人有权随时提出更换驾驶员,供应商应及时更换;租赁期内如遇上级部门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做相应调整;学校有权自主选择租赁车辆,有权检查所租车辆交强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意外险等相关保险品种是否配备完全;租赁期间,车辆不能正常使用的,学校有权要求被用车公司及时修理或更换不低于原租赁车辆档次的替代车辆。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质量要求:投入的车辆及驾驶员人员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9.包段划分:2个
10.是否兼投兼中:否
包段一:根据综合得分排名,推荐出前1-3名为成交候选人。
包段二: 包段一中的第1成交侯选人(参与包段二的)仍参与包段二的评审,但不再参与包段二的成交候选人推荐。根据此条件,推荐出前1-3名成交候选人。
注:如各包段出现第1名成交候选人因故不能履行合同时,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或按顺序相应顺延。
11.服务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采取“1+2”模式,即首签合同期限为1年,服务期满后,依据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经考核合格的,方可续签合同,否则合同予以终止。
12.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5.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8月29日
16.评审日期:2024年9月1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成交供应商名称
地 址
总价(三年)综合折扣(%)
1
河南大学河南戏剧艺术学院临时用车租赁项目
郑州嘉骏运输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52号瀚海爱特中心1号楼五层513号
96%
2
河南大学河南戏剧艺术学院临时用车租赁项目
河南省鑫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红旗路25号2楼20-21室
97%

三、评审专家名单: 谢彩霞、余清义、于继洋 (采购人代表)
四、成交服务费:
成交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参考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按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向成交人(供应商)收取(含税)。
成交服务费缴纳开户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服务费缴纳账号:371903102310201
成交服务费缴纳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财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扶老师      13343848240
包1成交服务费:6840元
包2成交服务费:6911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大学河南戏剧艺术学院》《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包1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0.92分;包2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2.01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河南大学河南戏剧艺术学院
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一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姚刚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359267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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