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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后勤楼、1-D-B4#宿舍楼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后勤楼、1-D-B4#宿舍楼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后勤楼、1-D-B4#宿舍楼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后勤楼、1-D-B4#宿舍楼项目 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开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54号)、《关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后勤楼、1-D-B4#宿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社会〔2023〕15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后勤楼、1-D-B4#宿舍楼项目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E04-08-04地块
2.2建设规模:规划总建筑面积为2928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40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3876平方米。其中建设宿舍楼一栋,建筑面积20512平方米,地上18636平方米,地下1876平方米;建设后勤楼一栋,建筑面积8772平方米,地上6772平方米,地下2000平方米
2.3合同估算价:1.99亿元。
2.4本项目招标范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位于雄安新区起步区第五组团北部,四至为东至规划绿地、城市道路NA12,南至城市道路EA2、城市道路EB3,西至城市道路NB7,北至城市道路EB2。本项目位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E04-08-04地块。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后勤楼、1-D-B4#宿舍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学生宿舍、校园基础建设业务用房、校园安全及后勤保障用房、能源站等,满足1620名本科生住宿以及所处片区的生活服务、业务与安全保障以及校前区和两栋教学楼的空调需求。图纸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节能;电梯以及室外工程;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直至取得经新区相关部门验收通过的BIM合格意见)等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阶段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本项目的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3 10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5 12 30 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申请人近五年(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独立承担过1个已经竣工验收完毕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1.6亿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或包含上述房屋建筑类工程规模的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且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下阶段投标文件(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度(若2020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且包括财务报告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审计报告附注部分可不提供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申请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申请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申请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申请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申请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申请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d.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e.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f.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g.申请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h.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i.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j.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k.申请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l.申请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m.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n.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o.申请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p.申请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q.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r.申请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s.申请人被本项目招标人或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t.申请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u.申请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v.申请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内。
w.申请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8)其他要求: /
各申请人对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时,最多可通过全部申请标段的资格预审,但在下阶段投标阶段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 2024124000000秒至2024130 23590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申请人按5.1款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申请人不必重复操作。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2583000秒,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编制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自动对其。
其他说明: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版申请文件,如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变化,另行通知。
7.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https://www.cugb.edu.cn/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联系人: 张瑞 、孙立翔、李佳佳、肖洁、赵雪杰
电 话:010-82575731/5137-206、15210999587
电子邮件:kjyshibu1229@163.com
传真(如有):010-82575840
网址(如有): http://www.bkpmzb.com/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9.1“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www.xaprtc.com/jyfw/index.jhtml,本次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编制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14.2960版本编制。
9.2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9.3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向交易平台技术人员进行咨询。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0312-5675633。
9.4因其他公告平台模板和字数限制,相关信息均以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内容为准。
9.5异议和投诉
(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瑞 联系电话:010-82575731/5137转206、15210999587 电子信箱:kjyshibu1229@126.com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电话:0312-5620123。
9.6请各申请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详细通知见新区平台首页《关于市场主体参与新区招投标相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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