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郊区财政局关于基于“互联网+政务服务”背景下档案管理模式创新的档案云平台研究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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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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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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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阳泉市郊区档案馆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阳泉市郊区档案馆
2、地址:郊区江正大街9号
二、基本情况
根据《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尽快调查核实审计问题的通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2022年“基于‘互联网+政务服务’背景下档案管理模式创新的档案云平台研究项目”有关采购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三、处罚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我局对当事人做出如下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四、处罚日期: 2024年06月17日
五、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阳泉市郊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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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阳泉市郊区档案馆
2、地址:郊区江正大街9号
二、基本情况
根据《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尽快调查核实审计问题的通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2022年“基于‘互联网+政务服务’背景下档案管理模式创新的档案云平台研究项目”有关采购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三、处罚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我局对当事人做出如下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四、处罚日期: 2024年06月17日
五、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阳泉市郊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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