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第二中学智慧化校园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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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陕西 | 城市 | 汉中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勉县第二中学智慧化校园建设项目采购 | |
采购单位 | 勉县第二中学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ZC-202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慧化校园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单位要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26 09:00:00,更正为:2024-07-10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6-26 09:00:00,更正为:2024-07-10 09:00:00。
变更一:
将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评审要素一览表》中演示栏目第1条第(2)项“演示正版Windows操作系统。(1分)”去掉,将该项分值赋给演示栏目第1条第(1)项“演示正版国产操作系统。”其分值变为(2分)。
变更二:
将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评审要素一览表》中质量保证措施栏目第3项“笔记本电脑与台式电脑为同一品牌的得(4分)”改为:若笔记本电脑与台式电脑为同一品牌,要求生产该笔记本电脑品牌产品制造商不少于三家。同一品牌得(2分),不同一品牌得(1分)。
将上面减少的2分,分别加到将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评审要素一览表》中售后及培训方案栏目中的第4条,第5条中;变更后:
第4条变为“有问题设备不能及时维修好,提供备用设备者。(2分)”。
第5条变为“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目的等,保证使用单位能熟练操作维护和正常使用,并进行简单故障排查处理。方案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2分);阐述内容粗略,描述不清晰,可操作性差不得分”。
变更三:
将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评审要素一览表》技术参数项目中第1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选型合理,技术参数明确、配置齐全、功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对每个产品逐条进行明确响应。并对主要产品(台式电脑)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功能截图、检测报告、白皮书等相应证明材料。在满足招标文件所有技术参数的前提下,得(25分)。出现负偏离不得分。注:技术参数完全按照投标文件复制粘贴的,此项扣(20分)。”将其中的“注:技术参数完全按照投标文件复制粘贴的,此项扣(20分)”修改为:主要技术参数响应照搬招标文件要求或技术描述不清晰、含糊、有疑议的每一项扣2分,最多扣20分。
变更四:
将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评审要素一览表》质量保证措施中“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以来)完成的5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成功建设案例(以合同原件为准,复印件无效,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 (3分)。”中的“50万元以上”去掉将其变更为“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以来)完成类似项目成功建设案例(以合同原件为准,复印件无效,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 (3分)”
变更五:
将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评审要素一览表》中售后及培训方案栏目中的第1条“投标人在当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需证明在实施人员、设备、场地等方面具有驻地服务响应的能力,以营业执照或售后服务代理授权及代理人营业执照为准)。(2分)”改为“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当地设置售后服务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需证明在实施人员、设备、场地等方面具有驻地服务响应的能力)(2分)”。
变更六:
将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合同金额: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质保期过后产品无质量问题,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全额返还。修改为: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标书内容其余事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按照2018年12月26日发布的“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办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详细内容请查阅“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登记咨询电话:029-96702-7 87611761。
2.为确保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充分,请各投标人提前到达现场,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勉县第二中学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勉阳镇边寨村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勉阳街道和平路中段财政局六楼608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6月20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ZC-202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慧化校园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单位要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26 09:00:00,更正为:2024-07-10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6-26 09:00:00,更正为:2024-07-10 09:00:00。
变更一:
将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评审要素一览表》中演示栏目第1条第(2)项“演示正版Windows操作系统。(1分)”去掉,将该项分值赋给演示栏目第1条第(1)项“演示正版国产操作系统。”其分值变为(2分)。
变更二:
将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评审要素一览表》中质量保证措施栏目第3项“笔记本电脑与台式电脑为同一品牌的得(4分)”改为:若笔记本电脑与台式电脑为同一品牌,要求生产该笔记本电脑品牌产品制造商不少于三家。同一品牌得(2分),不同一品牌得(1分)。
将上面减少的2分,分别加到将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评审要素一览表》中售后及培训方案栏目中的第4条,第5条中;变更后:
第4条变为“有问题设备不能及时维修好,提供备用设备者。(2分)”。
第5条变为“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目的等,保证使用单位能熟练操作维护和正常使用,并进行简单故障排查处理。方案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2分);阐述内容粗略,描述不清晰,可操作性差不得分”。
变更三:
将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评审要素一览表》技术参数项目中第1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选型合理,技术参数明确、配置齐全、功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对每个产品逐条进行明确响应。并对主要产品(台式电脑)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功能截图、检测报告、白皮书等相应证明材料。在满足招标文件所有技术参数的前提下,得(25分)。出现负偏离不得分。注:技术参数完全按照投标文件复制粘贴的,此项扣(20分)。”将其中的“注:技术参数完全按照投标文件复制粘贴的,此项扣(20分)”修改为:主要技术参数响应照搬招标文件要求或技术描述不清晰、含糊、有疑议的每一项扣2分,最多扣20分。
变更四:
将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评审要素一览表》质量保证措施中“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以来)完成的5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成功建设案例(以合同原件为准,复印件无效,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 (3分)。”中的“50万元以上”去掉将其变更为“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以来)完成类似项目成功建设案例(以合同原件为准,复印件无效,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 (3分)”
变更五:
将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评审要素一览表》中售后及培训方案栏目中的第1条“投标人在当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需证明在实施人员、设备、场地等方面具有驻地服务响应的能力,以营业执照或售后服务代理授权及代理人营业执照为准)。(2分)”改为“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当地设置售后服务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需证明在实施人员、设备、场地等方面具有驻地服务响应的能力)(2分)”。
变更六:
将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合同金额: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质保期过后产品无质量问题,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全额返还。修改为: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标书内容其余事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按照2018年12月26日发布的“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办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详细内容请查阅“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登记咨询电话:029-96702-7 87611761。
2.为确保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充分,请各投标人提前到达现场,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勉县第二中学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勉阳镇边寨村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勉阳街道和平路中段财政局六楼608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