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建检测检测公司《基于砼试件智能养护及抗压检测一体化系统研发》科研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第1号补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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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公司《基于砼试件智能养护及抗压检测一体化系统研发》科研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第1号补遗书
根据《检测公司《基于砼试件智能养护及抗压检测一体化系统研发》科研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采购文件及附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原采购文件及附件。本补遗书正文共 1 页,请各位申请人注意是否完整。
一、补遗书
本次补遗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人员最低要求“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主持过1项土木工程建设相关的科研或技术服务项目。”修改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主持过1项土木工程建设相关的科研或技术服务项目。”同时注中“职称证件的扫描件”相应修改为“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件的扫描件”。
2.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商务评审中类似业绩(15分)“(2)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基础上,项目负责人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每牵头负责1项与本研究领域相关的国家级科研业绩(具体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重大专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加2分,省部级科研业绩的加1分,本项最多加6分。(需附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基金委批准通知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修改为“(2)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基础上,项目负责人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每牵头负责1项与本研究领域相关的国家级科研业绩(具体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重大专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加2分,省部级科研业绩的加1分,本项最多加6分。(需附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基金委批准通知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采购文件中涉及的上述内容均作相应变更和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湖北交建检测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