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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2023年土地和不动产测绘项目比选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
纳溪区2023年土地和不动产测绘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纳溪区2023年土地和不动产测绘项目。
二、报价方式和要求
1.语言:比选申请文件及比选申请人与比选人之间与比选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2.货币:比选文件报价中的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
3.根据测绘收费标准及参照我分局不动产和土地测绘库取费标准,按照测绘类别固定取费,以实际测绘宗数和面积按实结算,总价不超过26.00万元。比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废处理。
报价方式:报价明确总价      元〔总限价不超过(含)26.00万元〕
3.1土地测绘收费
(一)储备地块供应权属实际测绘按0.12元/平方米预算,宗地测绘费达不到1200元的,按照1200元/宗结算,超过1200元的按实际面积进行结算。地块放线10个点以内(含10个点)按照1200元/宗计算,超过10个点每增加1个点按80元计算。
3.2不动产测绘收费
(一)房屋面积分户图测绘最高收费标准:根据2009年国家测绘局颁布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及纳溪区实际,拟定取费标准如下:1.住宅用房1.06元/㎡;2.商业楼用房1.74元/㎡;3.多功能综合楼用房2.42元/㎡。
(二)不动产房地关联整合最高收费标准:参照其他地方收费标准,结合纳溪区实际,拟定取费标准如下:1.宗地面积500㎡以下每宗测绘费1200元;2.宗地面积500㎡以上1000㎡以下(含500㎡)每宗测绘费1500元;3.宗地面积1000㎡以上(含1000㎡)每宗测绘费1800元;4.对已建数据库中提取数据进行测绘关联的每宗200元;5.对数据库中已有数据进行修改的每宗200元。
(三)农村产改纠错测绘,测绘土地按照500元/宗计费,测绘房屋按照500元/户计费。
(四)农村集体土地上不动产测绘(纠错测绘),土地按照500元/宗计费,房屋按照500元/户计费。
三、比选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 2023 年 1 月 3 日09:00至2023 年 1 月 6 日09:00(北京时间)。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二)递交地点: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纳溪区政府大院综合楼二楼)。
四、比选时间: 2023 年  1  月 6  日09:30(北京时间)。
五、评比办法和程序
(一)评比办法
本项目比选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二)评比程序
1.对被邀请人的资格审查;
2.比选申请文件评审;
3.出具中选通知书。
(三)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10%(共同评分因素)
10分
以本次有效供应商中的最终最低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报价) ×1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
管理组织方案8%
28分

针对(1)项目管理机构图;(2)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3)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4)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等,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分,每项中每有一处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
注:不合理是指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凭空捏造、逻辑漏洞、套用其他无关内容、科学原理错误、内容不完整、与本项目无关、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等情况。
3
实施方案12%
(技术类评分因素)
针对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包含以下内容:(1)技术路线、(2)技术方法、(3)技术流程、(4)进度计划等方案完整体现上述内容且合理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3分,每项中每有一处不合理的扣1.5分,扣完为止。
质量方案8%(技术类评分因素)
针对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包含以下内容:(1)质量管理制度、(2)质量管理体系、(3)质量控制手段、(4)应急保障措施)完整体现上述内容且合理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分,每项中每有一处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
4
业绩12%(共同评分因素)
12分

供应商2017年以来通过四川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质检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指:地形测绘、房地一体测绘、房产测绘、地籍测绘)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最多得12分,提供合同(协议)和质检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不满足或不提供不得分。
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5
仪器设备及数据处理10%
(共同评分因素)

10分

1、供应商具有检定合格的GPS和全站仪各5台以上的得4分,每增加一台得0.5分,最多得6分,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或有效期检定证书复印件,不满足或不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具有数据处理软件系统,1套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满足或不提供不得分。
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6
人员配置26%(技术类评分因素)
26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测绘类高级职称、注册测绘师得8分,缺少一项扣4分,扣完为止。
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同时具备地理信息系统或测绘中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师、质检员培训合格证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3、拟投入本项目质检负责人具有测绘类高级职称得3分;具有测绘质检员培训合格证加 3 分,最多得6分。
4、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除外)具有测绘中级专业和测绘员证(房产测绘员、地籍测绘员、工程测量员、不动产测量员)技术人员5人以上得3分,每增加1人加1分,最多得6分。
提供拟投入项目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满足或不提供不得分。
7
保密实力及方案8%
(共同评分因素)
8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密方案(含以下内容1、保密内容2、保密措施3、保密制度4、保密监督检查)进行评审,上述内容完整、切实合理的得8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一项中存在一处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注:不合理是指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凭空捏造、逻辑漏洞、套用其他无关内容、科学原理错误、内容不完整、与本项目无关、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等情况。
8
售后服务方案6%
(技术类评分因素)
6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含以下内容1、响应时间2、机构设置3、售后人员配备4、保障措施5、培训方案)进行评审,上述内容完整,切实合理的得5分,每缺一项扣1分,每一项中存在一处不合理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六、比选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报价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具有乙级及以上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七、比选申请文件要求
(一)申请比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封面(封面须标明“比选申请文件”字样,格式见附件)。
2.目录(每项目录内容均应标注页码)。
3.比选申请函(格式见附件)。
4.服务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6.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7.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比选申请人乙级及以上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资质证书。
8.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9.比选申请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0.比选申请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1.比选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二)装订要求:
1.比选申请人申请参与比选的,应按照比选公告所规定的格式、内容等编制比选申请文件。
2.(实质性要求)比选申请文件必须采用打印文本(签名、现场报价及手写页码除外)。
3.(实质性要求)比选申请文件每页必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鲜章)。
4.(实质性要求)比选申请文件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5.(实质性要求)比选申请文件应根据比选公告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6.比选申请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八、技术服务要求
(一)服务对象和实施范围:纳溪区境内。
(二)项目要求
1.技术要求: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川国土资规〔2017〕4号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土地供应程序,在土地供应及不动产权属登记前期,需落实作业单位开展地块权属测绘、土地出让放线、不动产测绘、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与地籍测绘等工作。
2.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T21010-2017))
(3)《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 (GB/T 20257.1-2017)
(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6)《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试行)
(7)《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15)41号)
(8)《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9)《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
(10)《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 (CJJ/T 73-2010)
(11)《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指南》
(12)《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13)《房产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GB51/T 2275)
(14)《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
(15)《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
(16)《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1004-2005)
(17)《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18)《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 1066-2021)
(1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20)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最新且相关的法规政策要求。
4.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严格按照国家现行验收方法和标准执行。
(2)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规定进行验收。
5.服务时限要求
(1)委派的测绘机构应在接受委派通知起2小时内进行响应,在要求的规定时间内出具测绘结果。
(2)测绘结果被验收后,测绘单位应形成测绘成果报告,并按规定及时整理电子档案备案。
6.服务内容: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纳溪区2023年土地和不动产测绘。
7.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8.服务地点:纳溪区境内,由业主指定。
9.选择服务单位家数:本次选择1 家测绘服务单位。
10.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时响应或未按时提交测绘结果报告的,乙方向甲方支付2000元/次的违约金;连续三次未按时响应或未按时提交测绘结果报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赔偿责任。
(三)最高限价:
根据测绘收费标准及参照我分局不动产和土地测绘库取费标准,按照测绘类别固定取费,以实际测绘宗数和面积按实结算,总价不超过 26万元。比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废处理。
1.土地测绘收费
(一)储备地块供应权属实际测绘按0.12元/平方米预算,宗地达不到1200元的,按照1200元/宗结算,超过1200元的按实际面积进行结算。地块放线按10个点以内(含10个点)按照1200元/宗,超过10个点每增加1个点按80元计算。
2.不动产测绘收费
(一)房屋面积分户图测绘最高收费标准:根据2009年国家测绘局颁布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及纳溪区实际,拟定取费标准如下:⑴住宅用房1.06元/㎡;⑵商业楼用房1.74元/㎡;⑶多功能综合楼用房2.42元/㎡。
(二)不动产房地关联整合最高收费标准:参照其他地方及纳溪区实际,拟定取费标准如下:⑴宗地面积在500㎡以下每宗测绘费1200元; ⑵宗地面积在500㎡以上1000㎡以下(含500㎡)每宗测绘费1500元;⑶宗地面积在1000㎡以上(含1000㎡)每宗测绘费1800元;⑷对已建数据库中提取数据进行测绘关联的每宗200元;⑸对数据库中已有数据进行修改的每宗200元。
(三)农村产改纠错测绘,按照土地500元/宗,房屋500元/户。
(四)农村集体土地上不动产测绘(纠错测绘)按照土地500元/宗,房屋500元/户。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根据实际测绘宗数和面积,按季度结算。若支付金额达到总限价70%后,剩余价款于合同到期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
(五)验收方式
验收标准以比选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为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泸市财采(2014)32号)的要求组织验收。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
地    址:纳溪区政府大院内综合楼二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比选文件(1).doc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
                                                 2023年 1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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