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砂宝斯矿业有限公司42.9316%股权及相关债权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基本信息
省份 | 城市 | 北京市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漠河砂宝斯矿业有限公司42.9316%股权及相关债权 | |
采购单位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漠河砂宝斯矿业有限公司42.9316%股权及相关债权
项目名称 | 漠河砂宝斯矿业有限公司42.9316%股权及相关债权 | 项目编号 | G32024BJ1000297-2 | |
---|---|---|---|---|
转让底价 | 25562.165214万元 | 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10-3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11-12 | |
所在地区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 | 所属行业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北京企业重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德帅 / 联系电话:18500992002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马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604 | 部门负责人:陈经理 / 联系电话:66295602 |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并通过受托交易服务会员或自行与项目负责人确认已完成北交互联综合交易服务管理平台的意向受让方登记。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受让。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信息披露期
- 竞价方式
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 漠河砂宝斯矿业有限公司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工业园区) | |||
法定代表人 | 李福生 | 成立日期 | 2007-06-27 | ||
注册资本 | 33075.9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33075.9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232723660248589K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金矿采选、生产、销售,矿产品加工(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 | 8人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
北京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42.9316 | |||
海南武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39.6291 | |||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7.4393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894.67 | -1894.6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5219.6 | 29207.22 | -13987.62 | ||
审计机构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4年09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1854.63 | -1854.63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3395.69 | 18274.34 | 5121.35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1.本项目转让底价由标的企业42.9316%股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相关债权组成,转让底价为25562.165214万元,其中标的企业42.9316%股权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0497.77442万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债权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5064.390794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股权部分的溢价。 2.本次挂牌转让的债权金额中15051.672541万元为借款本金,12.718253万元为转让方代垫人工费。(具体《借款协议》置于北交所备查) 3.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提醒意向受让方特别关注。 4.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
---|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怀柔区(北京市怀柔区红螺路16号院1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程楠 | 成立日期 | 2000-09-15 | |
注册资本(万元) | 400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农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7226146533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2.9316%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2.9316%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633690259W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4-05-30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北农集团拟转让砂宝斯公司股权和债权整体方案的决议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漠河砂宝斯矿业有限公司42.9316%股权及相关债权 | ||
---|---|---|---|---|
转让底价 | 25562.165214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于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500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如信息披露期满,仅征集到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我方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同意于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当日代替标的企业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债权本金部分(金额为:15051.672541万元)自2024年6月1日起至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当日期间产生的利息,利率按《借款协议》约定执行;(3)我方同意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及其子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4)我方承诺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如发生受让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我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受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国有产权受让手续可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会员办理 交易服务会员联系方式请点击查看>>
关联项目推介 更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项目>> 更多黑龙江省项目>>
- 漠河砂宝斯矿业有限公司42.9316%股权及相关债权 2024-10-30
- 黑龙江国瑞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 2024-10-22
-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90.8323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0667%) 2024-10-14
- 哈尔滨中艺祥和置业有限公司30%股权 2024-10-10
- 哈尔滨中艺文化置业有限公司30%股权 2024-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