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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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江苏 | 城市 | 盐城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阜宁县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阜宁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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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阜宁县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阜宁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奖补和县级配套(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阜宁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阜宁县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FNSTHD-2025-SJ
预算金额:28万元
最高限价:28万元
2.招标范围
阜宁县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工程位于盐城市阜宁县沟墩,阜城,郭墅,羊寨等镇区境内。主要勘测设计内容为建设农村生态河道约60条,总投资约1600万元。
3.采购需求:包括项目《阜宁县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项目勘测、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及后续相关工作)、工程概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文件等勘察设计文件以及设计文件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4.设计周期:
《实施方案》: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并提交招标人报主管部门审批。
招标图纸设计:《《实施方案》》批复后 10 个日历天内提供招标图设计。
施工图纸设计:施工招标公告发布后 10 个日历天内提供全部施工图纸。
勘测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5.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工作结束之日止约60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项目概况:阜宁县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位于盐城市阜宁县境内。主要勘测设计内容为建设农村生态河道60条,总投资约1600万元。勘测设计费最高限价28万元。
2、项目内容:本次勘测设计招标共一个标段,包括工程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工作及增做工程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工作,以及设计文件的汇总上报、审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结束前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测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等。
3、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工作结束之日止。各阶段设计周期要求: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测量与勘探资料、工程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应满足相应阶段工程建设进度要求。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原件彩色扫描件(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3.1.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河道整治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1.2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
3.2投标人须具有类似项目实施业绩:类似项目实施业绩是指牵头人近 5 年内(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河道治理项目类似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勘察设计业绩。类似工程勘察设计证明须包括合同或协议书。如合同或协议书中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相关指标能够体现,投标文件中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3.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高级工程师职称。
3.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只能包括 1 家设计单位,1 家工程勘测单位,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内,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②、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③、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5其他要求:
3.5.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2 信誉要求:
3.5.2.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者所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
3.5.2.2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2.3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等原因被阜宁县有关部门限制投标。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3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5.3.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 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8: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限);
2、发售方式:17300513258(微信同步)。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联系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只有在获取磋商文件后才能参加磋商,否则不接受其响应文件。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1月08日14:3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15:00;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谈判地点:阜宁县水务局二楼会议室(阜城大街7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相关条款。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宁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阜宁县阜城大街72号(阜宁水利大厦502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世纪大厦9楼(开发区大道与向阳东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张工,联系号码:17300513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张工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10月30日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阜宁县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阜宁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奖补和县级配套(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阜宁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阜宁县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FNSTHD-2025-SJ
预算金额:28万元
最高限价:28万元
2.招标范围
阜宁县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工程位于盐城市阜宁县沟墩,阜城,郭墅,羊寨等镇区境内。主要勘测设计内容为建设农村生态河道约60条,总投资约1600万元。
3.采购需求:包括项目《阜宁县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项目勘测、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及后续相关工作)、工程概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文件等勘察设计文件以及设计文件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4.设计周期:
《实施方案》: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并提交招标人报主管部门审批。
招标图纸设计:《《实施方案》》批复后 10 个日历天内提供招标图设计。
施工图纸设计:施工招标公告发布后 10 个日历天内提供全部施工图纸。
勘测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5.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工作结束之日止约60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项目概况:阜宁县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位于盐城市阜宁县境内。主要勘测设计内容为建设农村生态河道60条,总投资约1600万元。勘测设计费最高限价28万元。
2、项目内容:本次勘测设计招标共一个标段,包括工程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工作及增做工程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工作,以及设计文件的汇总上报、审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结束前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测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等。
3、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工作结束之日止。各阶段设计周期要求: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测量与勘探资料、工程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应满足相应阶段工程建设进度要求。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原件彩色扫描件(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3.1.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河道整治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1.2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
3.2投标人须具有类似项目实施业绩:类似项目实施业绩是指牵头人近 5 年内(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河道治理项目类似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勘察设计业绩。类似工程勘察设计证明须包括合同或协议书。如合同或协议书中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相关指标能够体现,投标文件中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3.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高级工程师职称。
3.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只能包括 1 家设计单位,1 家工程勘测单位,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内,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②、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③、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5其他要求:
3.5.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2 信誉要求:
3.5.2.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者所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
3.5.2.2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2.3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等原因被阜宁县有关部门限制投标。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3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5.3.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 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8: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限);
2、发售方式:17300513258(微信同步)。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联系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只有在获取磋商文件后才能参加磋商,否则不接受其响应文件。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1月08日14:3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15:00;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谈判地点:阜宁县水务局二楼会议室(阜城大街7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相关条款。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宁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阜宁县阜城大街72号(阜宁水利大厦502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世纪大厦9楼(开发区大道与向阳东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张工,联系号码:17300513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张工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