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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医药学院教学实验室和教学准备室建设—1#楼1层尸库专用门厅及通道改造工程第三次网上竞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中医药学院(采购人)委托对重庆中医药学院教学实验室和教学准备室建设—1#楼1层尸库专用门厅及通道改造工程(项目)采用 最低价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148,489.82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148,489.82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本项目主要改造范围为1#楼北侧增设医用车行通道,面积约168平方米;1#楼电梯厅外窗改建出入口;医用通道两侧栽种1.8m高常绿灌木。具体详工程量清单。
¥148,489.82 1(件)
¥148,489.82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 (5)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供有效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3-11-03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3-11-03 15: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按竞采文件规定上传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采购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
(二)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按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供应商的竞争性报价应是本工程合同段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报价,并以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和总价为依据。
 2、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
3、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版)》、《重庆市房屋修缮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18版)》、《重庆市费用定额(2018版)》及其配套、修改、调整文件进行编制,人工及材料价格各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材料编制依据:按2023年第7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璧山区信息价,人工单价编制依据:按2023年第7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信息价计算。按不含税价格计算,造价信息上未列材料参考近期施工所在地不含税市场价格计算。
4、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以修改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5.安全文明施工费:
5.1根据《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5.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采购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与最高限价一起公布。《竞争性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及组价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6、本项目质量检测按照渝建〔2015〕420号文件执行,检测费由采购人支付。
7、本工程建筑垃圾外运暂按500元/车,4车,共计2000元计入暂列金额。
8、根据设计回复,拆除绿化为清除草坪及水体处理,工程量暂按133.61平方米计算,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
9、拆除人行道,图纸未明确做法,预算编制时暂按人行道恢复做法及厚度计算,工程量暂按69.39平方米计算,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
10、根据设计回复,车行道面层均为沥青,预算编制时车行道基层按车行道铺装大样计算,面层按40mm沥青混凝土上面层(AC-13C)+60mm沥青混凝土下面层(AC-16C)计算,工程量暂按144平方米计算,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
11、人行道块料铺设,设计未明确具体材质规格参数,预算编制时暂按600*300*50芝麻灰花岗石荔枝面,工程量暂按设计回复5平方米计算,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
12、排水沟垫层按100mm厚计算;
13、排水沟侧壁抹灰按20mm厚1:2.5水泥砂浆计算;
14、防腐木围栏,设计未明具体参数,预算编制时暂按110元/m计入材料暂估,结算时按实结算。
15、树池与路面相接处、路沿与路面相接处,沥青道路基层做法与沥青道路做法不一致,但该处工程量无法确认,此部分工程量做法暂未单独计算。
16.移栽现场苗木工程量暂按灌木1株,乔木13株计算,结算时按实结算。
17.由于现场苗木移栽位置暂时无法确定,移栽苗木运输费用暂按1000元计入暂列工程,结算时按实结算。
18.拆除原有路缘石工程量暂按26.18m计算,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
19.新做路缘石,工程量暂按73.51m计算,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
20.移栽苗木养护期按绿化养护达到一级养护质量标准,养护期为竣工验收后两年考虑。
21、本项目所采用技术、工艺和产品等必须执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渝建发〔2019〕25号)的规定。
22、本工程主体结构若需混凝土,则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自建搅拌站。
23、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清单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暂列及暂定金额、暂估价、清单填报顺序等供应商不得修改。
24、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另向采购人、建设单位提供最后报价的完整的明细报价表两份。
单价确定:该项目的单价将由报价文件初始报价(即第一次报价)中的清单价格按照最后报价(即第二次报价)下浮比例(最后报价的总价减去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与第一次报价总价减去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相比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进行计算。
25、本工程采购将对采购总报价及所有子目单项报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大写:
壹拾肆万捌仟肆佰捌拾玖元捌角贰分(小写:148,489.82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171.02元。供应商填写的竞争性总报价及子目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本项目投标报价以总价包干方式报价本服务,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服务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付款方式 :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的付款方式。
(四)质保期:
36 个月
(五)建设地点: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蒲国宝路
(六)验收方式:
1.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及规程规范进行施工,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成交单位提供所有设备和材料应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工程完工后,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认可签字。验收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325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23-88602519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中医药学院
联系人:
吴老师
联系电话:
023-6588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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