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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二期)监理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2110-440000-04-01-815237
投资项目名称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二期)监理
标段(包)名称/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全电子化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 实施地点丰顺县埔寨镇。
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安排解 决。资金来源 构成省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 模场工程等。道路及给排水工程、圩镇客厅建筑及周边工程、圩镇市场改造工程、火龙广
招标范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 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 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 化管理、组织协调、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 目移交等监理工作。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准备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到工程开工之日;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 完工并办理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招标控制价工程监理费:36.9326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 要求(包括但不 限于资质人员、 业绩等要求)有效。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 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 上)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 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 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 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 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4、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 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 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注



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 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需提供网页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路径及查询时间,时 间需在本项目投标期间) 6、投标人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 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
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
文件。
7、信誉要求:自2024年2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
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被
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投标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 方式下载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 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招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 (https: / /ygp. gdzwfw. gov. cn/ggzy-portal/in dex.html#/441400/inde x)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发招标公告 之日起获取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文件的方式 2024年月日18:00时/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2024年月日 8:30时止投标文件递交 方式(任选其 一) 年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4 年月日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 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 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 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4 月日8:30时在梅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 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 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 件在线进行解密。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



开标时间2024年月日 8:30时(与投标截止 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 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言-连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 布,公告芮容和时间在媒体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网站上发布的为准。1
招标人A ·县埔寨镇 王 政府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埔寨镇埔龙大道263 号
招标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广际由久切 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招标代理联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监督机构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联系电话0753-6660816
其他依法应当 载明的内容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
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1)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
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
据。);
(1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
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4)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15)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
为的;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
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
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
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梅州市行政区域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
动一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目名称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二期)监理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 取)截止时间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月日18:00_时止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2024年二月二日_18:00_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月日8:30时止
开标时间2024年月日8:30时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在线解密时间:直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60 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 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2024年二月二日8:45时至10: 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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