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4139号】河南省郏县蓝河冢头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第二标段-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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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4139号】河南省郏县蓝河冢头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第二标段-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2024-03-19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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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03-19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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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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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19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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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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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河南省郏县蓝河冢头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郏采招标-2024-8 (二、三标段) 招 标 人:郏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四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38 第六章 图 纸....................................... 44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5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7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2024139号】河南省郏县蓝河冢头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第二、三标段)-招标公告 河南省郏县蓝河冢头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代码:2018-410425-76-01-042100)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9日9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郏采招标-2024-8 2、项目名称:河南省郏县蓝河冢头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7140000.00元;最高限价:47140000.00元
5、采购需求: 5.1、建设地点:河南省郏县冢头镇,闸址位于冢头镇桥,下游约580m。 5.2、项目概况:冢头闸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拆除现状老闸,在冢头闸桥下游约580m新建冢头闸,新建冢头闸主要由上游引河段,上游防冲槽、铺盖、护底,闸室段,下游消力池、海漫、防冲槽,下游引河段,两岸连接建筑物,进场道路、管理设施等组成。 冢头闸设计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相应排涝流量为377m³/s,设计行洪标准为20年一遇,相应行洪流量972m³/s,上游蓄水量约22.8万m³,灌溉面积0.15亩,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结合安全鉴定结论及核查意见,经综合考虑,确定冢头闸除险加固工程为Ⅲ等中型工程,闸室及两岸连接建筑物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5.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二标段招标范围:机电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招标范围:金属结构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5、工期: 二标段、三标段供货期: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5.6、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二、三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 本项目一个投标人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9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9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各供应商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部门: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61375222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5005492198U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郏县水利局 地 址:平顶山市郏县龙山大道中段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正光北街交叉口东北角招银大厦2号楼 10 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3月19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pds.gov.cn)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供应商)。 4.2 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pds.gov.cn)。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6.“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6.1开标时,供应商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2如出现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6.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6.4供应商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5解密完成后,供应商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供货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供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对于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将以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形式予以答复。 1.11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站上提出。 2.2.2招标代理人将在接到投标人质疑三日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发布澄清方式答复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发布修改招标文件内容。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内发出的补充通知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则将按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编写、修改投标文件。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技术规格偏差表; (6)货物清单报价表; (7)技术标; (8)资格审查资料; (9)其它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合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工程子目及其报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仍按招标文件给出的工程量清单核准其报价。 3.2.4因本项目工期较紧,施工期间,材料价格所发生的政策性变化均不予以调整。 3.2.5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招标文件发布媒介发布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按前附表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见前附表。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2)“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电子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按照要求盖电子签章。 (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手册”。 3.6.4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3.6.5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只须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将拒绝接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4.3.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 3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4.3.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并退还。 4.3.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注:详见不见面开标流程。 5.3开标时,需遵循以下要求进行: 5.3.1投标截止时间到,由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5.3.2电子评标时,因电子交易系统异常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及时与招标代理联系。 5.3.3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由系统技术人员协助投标人将备份文件(电子介质存储)导入系统。若备份文件(电子介质存储)无法导入系统或导入系统仍无法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3.4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5.3.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5.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开标。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表5.1项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或经批准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 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仅为格式参考) (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仅为格式参考)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仅为格式参考)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仅为格式参考)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工期: 。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项目经理: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仅为格式参考)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六:确认通知(仅为格式参考)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注: 一、电子化评标时,评分办法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不再提供原件,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或图片),内容须清晰可见。 二、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提供,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技术标评分标准(55分) 商务标评分标准(30分) 综合标评分标准(15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l)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2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综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投标报价+信用等级得分+其他评分因素得分+奖惩分 3.2.4最终得分为各个评委计分的算术平均值. 3.2.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条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约定计算投标人最终得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招标人将保留对投标人所提供资料进行核实的权利。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经招标人考察证实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中标的,除取消其中标资格外,还应赔偿招标人及代理机构的相关损失,涉及违法犯罪的将建议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 合同编号: 河南省郏县蓝河冢头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第 标段) 供 货 合 同 需 方: 供 方: 年 月 日 河南省郏县蓝河冢头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第 标段)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部门及行业规定、标准等的规定,依据甲方要求并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第二条 采购范围 乙方负责甲方所采购货物的供货、运输保险、培训、验收、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伴随服务。 第三条 采购设备清单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 。 2.乙方提供的产品均须为全新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3.产品的质量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 4.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上述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次产品,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产品,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由此所造成的交货逾期损失由乙方承担。 5.因采购的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具备该类产品质量检测资格的相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专利 乙方必须保障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及其所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 第六条 交货及验收 1、乙方须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完成交货,交货地点: 。 2、货物在到达甲方所要求的上述地点的运输、装卸、保险等事项均由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交货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四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验收方式: ①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产品品牌规格、产品种类、数量等符合合同要求。 ②到货后,甲方会同乙方到现场进行清点,清点货物数量、品牌规格等与合同的约定是否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牌、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更换或补齐货物,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此签单仅作为乙方交货的凭证,不作为乙方货物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若乙方的产品经送检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安装后因产品质量问题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仍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③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30%作为首付款;所有产品供货完毕、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向中标人进行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2、乙方确认收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 开户银行: 第八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售后服务部门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 2、产品有效期: 3、其他售后服务要求: 。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则应于合同约定交货日3天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合同变更后需重新确定交货期,合同变更的事项双方需另签合同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非依法定事由或约定解除合同的,须向另一方偿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逾期供货的,乙方每日应当按总货款1%的标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若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甲方损失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并按总价款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规格、数量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清点的,视为乙方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上述逾期交货的有关约定执行。 4、履约期间,甲方可以任意抽取产品由具备该类产品质量检测资格的相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果检验质量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认为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届时,乙方应当立即无偿换货并向甲方支付未通过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最终交货时间以换货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乙方拒不换货或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并按总价款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合同双方协商后做出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机电设备采购) 另册提供 三标段(金属结构采购) 第一节 货物清单 1. 货物清单说明 1.1 货物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2 货物清单仅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除另有约定外,货物清单中的货物数量是根据招标设计图纸计算的用于投标报价的估算货物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货物数量。最终结算货物数量是卖方实际完成并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规定,按买方实际验收的有效货物数量。 1.3 货物清单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 1.4 货物价款的支付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 2. 投标报价说明 2.1 货物清单报价表组成 货物清单报价表由以下表格组成: 2.1.1 货物清单总价表; 2.1.2 分组货物清单报价表; 2.1.3 (质保期内)所需备品备件清单; 2.1.4 单价分析表。 2.2 货物清单报价表填写规定 2.2.1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货物清单报价表中的单价和合价包括由卖方承担的全部费用和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卖方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2.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删除或涂改招标文件货物清单中的任何内容。货物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视为已包括在货物清单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 2.2.3 货物清单总价表中的暂列金是用于签订合同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项目的暂列金额,由买方填写,并按规定使用。 2.2.4 投标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表示。 2.2.5 货物清单总价表中组号和货物名称按招标文件货物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并按分组货物清单报价表中相应项目合计金额填写。 2.2.6 分组货物清单报价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货物数量,按招标文件分组货物清单报价表的相应内容填写,并填写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合价。按合同应提供(质保期内)所需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价格包括在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不另外计取。 2.2.7 电子交易系统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并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与总价中,不单独报价; 投 标 总 价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 (¥): 元 3. 货物清单报价表 3.1 货物清单总价表 项目名称: 河南省郏县蓝河冢头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金属结构设备采购标
3.2 分组货物清单报价表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合同编号:1 工程名称:河南省郏县蓝河冢头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分组名称:金属结构制作工程
第六章 图 纸 如有另册提供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标段(机电设备采购) 冢头闸除险加固工程 电气设备及自动化系统采购标 技术条款 第一节 电气设备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第1章 一般规定 1.1 概述 1.1.1 工程概况 蓝河冢头闸位于郏县县城东11.5km处,蓝河下游的冢头镇北街村西,该闸于1974年动工兴建,1975年建成投入使用。原设计最大泄流量600m3/s,拦蓄水量约20万m3,设计灌溉面积约0.15万亩。 根据水利部办建管〔2008〕152号文《关于开展全国水闸安全状况普查工作的通知》及河南省水利厅豫水管〔2008〕55号文、平顶山市水利局平水管〔2008〕14号文的要求,受郏县水利局委托,商丘市水利建筑物勘测设计院于2008年11月份对该水闸进行了安全鉴定,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了书面和现场核查,冢头水闸安全类别评定为四类水闸,工程无法运用,存在严重安全问题,亟待拆除择址重建。 新建冢头闸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相应闸上水位102.07m,闸下101.62m,设计流量为968.0m3/s;设计除涝标准为5年一遇,闸上水位98.77m,闸下98.52m,设计除涝流量为377.0m3/s;设计蓄水位98.70m,设计蓄水量为22.8万m3。 1.1.2 施工配合 为保证工程安全、可靠地实施,本系统卖方应无条件做好与设计方、土建承包方及其它相关设备承包方的配合工作。 当工程实施过程中,仍出现了无法明确具体责任人的工作,本标段承包人有责任按发包人具体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1.2 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1.2.1 工作范围 (1)高压开关柜:2台HXGN15-12型10kV高压环网柜。 (2)低压开关柜:4台MNS型0.4kV低压开关柜;3台GGD型0.4kV闸门动力柜。 (3)变压器:1台SC14-160/10±5%/0.4kV型干式变压器。 (4)柴油发电机组:1台120kW的DSV160型柴油发电机。 在上述工作对象基础上涉及的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一卷商务条款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及招标图纸,卖方应按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所明示的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材质、技术要求、设计和制造标准,提供合格产品,并完成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内容。开关柜的柜体颜色由卖方在本工序实施前15天提供色板,由买方确定。 承包人HXGN15-12型10kV高压开关柜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应产品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MNS低压配电屏、GGD动力配电柜等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应产品的3C安全证书,且以上产品不得分包,变压器及其它设备若需分包,必须提供相应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或3C安全证书。 1.3 技术标准 本技术条款仅列出了相关标准的一部分,实际不限于此。因所有标准都会随着技术进步而被修订,故使用本技术条款的各方应探讨采用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引用标准所包含的有关条文,通过引用而成为技术条款特别强调内容,卖方应予以充分重视。 总之,本标涉及的所有设备(含零部件)应符合该设备所对应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GB)或行业标准(如DL、SL、GBJ等)或当前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的要求,当GB、IEC及行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相矛盾时,以要求严格的标准为准。若卖方采用其它标准,则其必须满足或优于上述要求严格的标准的技术要求,并报监理人同意后方可用于本工程设备的生产。 1.4 电气设备或元件的选择 由于目前市场上各类电气产品在价格、性能、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差异极大,为保证工程质量和人身安全,投标人应选用优质品牌。 1.5 卖方责任或义务 卖方从接到中标通知之日起,到工程质保期止这段时间内应承担如下责任,但不限于此。 (1)在按商务条款投标须知要求进行资质文件查验时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买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有提交符合要求的正式图纸和文件的义务。由于卖方提交了不完整或不正确的图纸及数据引起的制造或安装、调试的延误而造成的损失或费用应由卖方负责,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合同延误及产生的其它后果。 (3)应承担将设备从制造厂运输(含装卸)到施工工地指定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设备在运输、搬运、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损伤和锈蚀而导致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及规程规范的要求时,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更换、拒收和索赔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4)因设备采用其它相关人的专利所涉及的费用和责任由卖方承担。 (5)本工程所采用的所有微机型综合继电保护装置保护动作值计算和整定(含短路电流计算)及定值的录入、调试、修改并满足电力部门要求等工作均由卖方负责,主体工程设计人负责配合。 (6)设备生产前,卖方应将所有设备的一次原理图、二次接线图报买方审查,通过后方可应用于生产,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7)设备移交前由于保管不善而导致其不符合技术要求及相关规程规范要求的,在明确责任前提下,卖方应无条件配合买方对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8)设备在试运行期出现质量问题时,卖方须无条件更换设备。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或比卖方承诺的保证寿命短)时,卖方应无条件对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 (9)本款未涉及到的其它因卖方原因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给予赔偿或补偿,赔偿或补偿方式由双方商定。 (10)招标文件中涉及卖方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1.6 买方提供的图纸 买方在招标期间向投标人提供“招标图纸”所示的图纸和资料,但投标人如认为还需要其它资料,可向买方书面提出,买方经研究后将予以答复是否提供。 1.7 卖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 1.7.1 设备图纸和资料 卖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主要分投标时和中标后两阶段,各设备在相应阶段需提供的图纸和资料如1.7.1.1~1.7.1.4款所示,两阶段所提供的图纸和资料不应有重大变更。 图纸和资料的表达方式、文字格式、提供份数等应符合技术条款1.7.2条要求。 1.7.1.1 10kV及0.4kV开关柜 卖方提供的涉及HXGN15-12型、MNS型开关柜、GGD型动力柜(箱)等设备的图纸及资料主要如下,但不限于此。 (1)投标期间须提供的图纸及资料 a.开关柜及其内部元器件的额定电压、额定绝缘水平、额定频率、额定电流、额定动、热稳定电流、防护等级等的承诺值。 b.开关柜外形尺寸及动、静荷载分布图。 c.开关柜产品样本及柜内主要元器件产品样本。 d.“五防”设计及说明(针对10kV开关柜)。 e.行业内权威机构出具的开关柜检验报告。 f.“防潮、防霉”设计及说明。 g. 投标人为更好地展示本企业而自行提供的其它图纸和资料。 (2)中标签订合同后10天内应提供的图纸及资料 a.卖方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图纸和资料。 b.开关柜内部结构尺寸图。 c.开关柜开孔及安装要求图。 d.外部引入线的布置安装方式。 e.操动机构能耗、工作电压、工作电流及动作时间。 f.开关柜控制基本原理图及微机保护装置继电保护计算方法及整定值和计算书。 g.开关柜主材材质检验合格证书,有关权威检验机构对柜内元器件检验证明书。 h.产品试验报告,包括出厂试验、型式试验、“防潮、防霉”等特殊试验报告、主要组(部)件试验报告。 i.开关柜储存、运输说明书。 j开关柜调试、使用、检修、维护流程图及说明。 1.7.1.2 干式变压器 卖方提供的干式变压器图纸及资料主要如下,但不限于此。 (1)投标期间须提供的图纸及资料 a.变压器额定容量、额定变比、阻抗电压、空载电流、空载损耗、短路损耗、防护等级、负载及过载能力曲线等承诺值。 b.变压器总体外形尺寸图及防护外壳外形尺寸图。 c.变压器重量及起吊示意图。 d.变压器轨距及荷载分布图。 e.变压器产品样本。 f.行业内权威机构出具的变压器检验报告。 g. 投标人为更好地展示本企业而自行提供的其它图纸和资料。 (2)中标签订合同后10天内应提供的图纸及资料 a.卖方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图纸和资料。 b.变压器支座位置、基础尺寸图。 c.变压器套管出线位置和接线端子尺寸、接地端子位置和端子尺寸等。 d.变压器绕组温升监控原理图。 e.变压器有载分接开关监控原理图。 f.产品合格证书,包括变压器本体合格证书、主要组部件合格证书(如套管、散热风机、分接开关、温度监控装置等)。 g.产品试验报告,包括变压器出厂试验、型式试验和特殊试验报告(含变压器高、低压侧绕组出线端对地电容、噪声水平、零序阻抗、空载电流谐波分析、短路试验报告)、主要组(部)件试验报告。 h.变压器本体存储、运输、安装、调试、运行、检测说明书。 i.冷却装置、测温传感器、温控装置等的安装图及其使用说明书。 j.变压器内部接地系统、主绝缘、电磁或磁屏蔽等示意图;变压器端子箱接线图;过励磁曲线图。 1.7.1.3 其它图纸和资料 另外,卖方应完成开关柜与开关柜之间、开关柜与其他设备之间的二次线缆联络图及电缆清册(电缆清册应含线缆型号及规格、管径等,两端所接设备中文名称或编号);开关柜端子接线图及设备配置图明细表(含设备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生产厂等主要数据和信息)、端子图(所有端子图均应注明外接设备名称、电缆型号)。 在工程设计或施工过程中,买方若需要与电气设备相关的其它图纸和资料时,卖方应无条件提供,并满足技术条款1.7.2条的有关要求。 1.7.2 卖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要求 卖方提供的图纸、资料、文件等均应满足下列要求: (1)所提交的图纸及技术文件均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所提交的图纸及技术文件均应有合同编号、图纸与文件编号,并盖有卖方已做过检查的标记。各项设备图纸上还应有相关设备供货商的名称。 (3)所提交的图纸及文件均应清晰、完整且符合上述两条要求,否则监理人有权拒收。卖方应承担重新提交这些图纸与文件的费用。 (4)卖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每套16份,其它与买方有关的资料,应提供4份。 (5)只有被监理人确认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卖方才可用于合同的实施。若在实施过程中卖方认为有必要修改时,必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征得买方同意认可的书面通知后方可实施。 (6)监理人将不批准不符合技术规定要求的图纸和文件,以致减少或推迟设备费用的支付。在收到监理人的审查意见后,卖方应修改这些图纸和文件直至监理人满意。 (7)若技术资料发生短缺、损失或损坏,卖方在收到监理人通知后7天内免费补齐这部分资料。 (8)卖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经监理人确认后,并不由此减轻卖方对合同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9)其它:与图纸及资料有关的其它要求由卖方和买方协商确定。 (10)本条以及技术规范其它各节中所列出的产品性能和试验报告。其中设计依据,计算成果,外形图和详图,产品性能和试验报告应提交给买方审查。资料提交的日期和次序应符合合同规定,使收到时便于买方及时进行审查;除了提供参考的初步性质的图纸(应明确标明)外,正式提交的图纸和设计数据应该有卖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证明,以证明该资料数据已由卖方校核且适合于工程中使用。 (11)在提交任何技术资料之前,卖方应事先得到对其将要提交的技术资料清单的批准,表明提交的次序和日期满足合同文件的要求。 (12)进口元件和部件的资料应为中、英文对照版,当两者发生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3)卖方提交的图纸应遵循《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SL 73),图纸中的文字代号和电缆编号应遵守买方《项目代号及电缆编号》的规定(本“规定”将在合同签定后由买方提供给卖方)。 (14)图纸图幅必须符合ISO标准,不得使用与下述图幅不同的图纸: A1 (594x841mm)、A2 (420x594mm)、A3 (297x420mm)、A4 (210x297mm)。 1.8 设备制造及供图计划 卖方应根据买方(或监理人)要求制定详尽的设备制造计划和供图计划,以满足工程的总体设计和施工进度要求。 1.8.1 电气设备制造计划 卖方在投标时应按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分两类编制详尽的设备制造计划,各设备制造计划应以“天”为单位表明各设备制造所需的时间长度,在商务技术谈判时,买卖双方会同其它相关方(如土建施工人等)按实际施工进度要求对设备制造计划进一步落实到某一具体时间点。 1.8.2 电气设备供图计划 为满足施工图设计进度,保证电气设备安装用预留预埋件的准确性,避免返工,卖方在投标时应根据1.7节相关要求按高低压开关柜、高压无功补偿柜、变压器、直流操作电源分四类制定详尽的供图计划,并在商务技术谈判时会同买方按总体设计进度要求商定具体的供图时间点。 1.9 设备监造 买方在批准卖方的设备制造计划及供图计划后,将视情况需要派出监理人长驻相关设备生产厂,对设备的材质、加工、试验、装配等每一个重要环节按招标文件和规程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监造。 1.9.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DL/T 586-2008)和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设备监理大纲(试行)”,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1.9.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停工待检和任意抽检。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卖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卖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1.9.3 监造内容 卖方在本合同生效后30天内,应根据国家电力行业标准《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DL/T 586-2008)和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设备监理大纲(试行)”有关规定要求细化监造内容,报买方批准确定。 1.9.4 卖方应向监造代表提供下列资料 1) 重要的原材料的物理、化学特性和型号及必要的工厂检验报告。 2) 重要的外购件和附件的验收试验报告及重要部件和附件的全部出厂试验报告。 3) 设备出厂例行试验报告、半成品试验报告。 4) 型式试验报告。 5) 产品改进和完善的技术报告。 6) 与分包方的技术协议、分包合同副副本。 7) 合同设备的组装图、布置图、装配图及其他技术文件。 8) 设备的生产进度表。 9) 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备忘录。 1.9.5 对卖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1) 卖方有配合买方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2) 卖方应给买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3) 卖方应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买方监造代表。 4) 买方监造代表和买方有权到卖方生产合同设备的车间了解生产信息或通过卖方有关部门查(借)阅与本合同设备监造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买方认为有必要复印,卖方应提供方便。 5) 买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买方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买方是否要求和知道,卖方均主动及时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买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卖方不得擅自处理。 6) 卖方应在见证后10天内将有关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资料提供给买方监造代表。 1.10 设备试验及验收 1.10.1 设备试验 设备试验由常规试验、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和预防性试验组成。设备常规试验由监理人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按规程规范及设计要求请卖方进行。设备型式试验可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实施。设备出厂试验应在出厂验收之前实施,必要时,买方、监理人、设计人及其它相关单位的代表将参与试验过程。预防性试验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试验范围包括合同范围内的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等所有按相关规范要求做试验的设备,试验项目按照《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2015)和《泵站现场测试与安全检测规程》(SL548-2012)执行;预防试验费用单列。 各设备的各类试验内容要求详见技术条款第3.9节、4.4节、5.9节、6.7节、7.11节、8.6节。各项试验应做好文字记录,试验结果应有试验人、校核人、审核人签名,并盖卖方单位和相应设备供货商单位公章。 1.10.2 出厂验收 所有设备出厂试验顺利通过后,卖方应在10天内向买方提出设备出厂验收书面申请,买方将组织设计人、监理人及其它相关单位代表赴各设备原始制造厂进行出厂验收。验收合格后,卖方和相关设备生产厂会同买方、设计人、监理人及其它相关单位代表共同签署准于出厂报告。相关验收费用含在投标总报价中。验收内容具体如下(但不限于此)。 (1)查验证件:主要查验设备原材料来源是否有合格证明、试验记录,设备制造各环节的试验结果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如有设计更改导致设备与招标阶段有误差的,卖方需出示买方发出的设计更改通知单作为验收报告的有效组成部分。 (2)抽样试验:按规程规范要求对设备或元器件进行随机抽样试验,试验样品应由买方(或监理人)随机抽取,卖方不得干涉。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3)鉴定:对卖方提供的产品生产记录和试验记录进行鉴定,当对某些记录有怀疑时,卖方应无条件组织相关设备制造商按规程规范有关要求进行试验,以验证记录的正确性。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1.10.3 工地现场验收及试验 1.10.3.1 工地现场验收 卖方应履行将设备安全地从制造厂运输到施工现场并卸货交付买方的义务,在施工现场,卖方应参加由买方组织的,有监理人、土建施工人参加的现场验收会,验收内容具体如下(但不限于此),以确定设备满足设计要求,验收合格后,买方将设备交付土建施工人保管,卖方应给予其储存指导。 (1)买方按招标文件及卖方投标文件核对设备装箱单,核对无误后按装箱单清点设备数量、型号及规格、设备毁损情况等。 (2)检查装箱单所列的每一台设备的生产合格证、贮藏及运输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安装说明书、维护说明书及其它与设备生产相关的证书或资料。 (3)查验出厂试验报告及出厂验收报告。 (4)若买方对卖方提供的资料有怀疑时,买方有权提出以试验来验证结果的正确与否,卖方应无条件执行,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1.10.3.2 预防性试验 (1)电力预防性试验是指对已经投入运行的设备按照规定的试验条件(如规定的试验设备、环境条件、试验方法和试验电压等)、试验项目和试验周期所进行的检查、试验或监测。它是判断设备能否继续投入运行,预防发生事故和设备损坏以及保障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 (2)预防性试验时间:从电气设备交接试验完成后至完工验收完成后三年内。 (3)预防性试验项目: 变压器试验、高压柜试验、低压柜试验、电力电缆试验、电力电缆试验、高压母线实验、继电保护实验、接地网测试、安全工具测试、设备清检、电力电缆故障检测及路径识别等所有规范规定需要试验的设备及材料。 (4)预防性试验执行规范:《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2015)和《泵站现场测试与安全检测规程》(SL548-2012)。 1.10.4 竣工验收 各工程竣工时,卖方及其协作供货商均应参加竣工验收会,所需费用由卖方承担。 1.11 不合格设备的处理 (1)如在出厂验收、工地现场验收、设备现场调试等过程中发现设备损坏或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买方有权提出更换、拒付款和索赔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卖方承担。 (2)若因保管不善或现场安装过程中导致设备损坏或部分功能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时,卖方应无条件对不合格设备进行更换(若为主要设备应按上述程序组织验收),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若因卖方现场指导安装错误和(或)卖方供应的设备调试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部分功能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时,卖方应无条件对不合格设备进行更换(若为主要设备应按上述程序组织验收),相关费用和责任由卖方承担。 1.12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 卖方应列出规定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安装、调试和试运行阶段所需的各种消耗品应由卖方随设备提供,并且不计入备品备件中。 卖方应列出各电气设备质保期后所需的推荐备品备件清单。备品备件的列举格式按技术条款附件要求填写,且需满足技术条款3.9.1条、4.5.1条、5.11.1条、6.9.1条、7.12.1条、8.8.1条相关要求。 卖方应列出各电气设备维护检修所需的推荐专用工器具清单,专用工器具列举格式按技术条款附件五要求填写,且需满足技术条款3.11.2条、4.5.2条、5.11.2条、6.9.2条、7.12.2条、8.8.2条相关要求。 卖方应将买方确定采购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随主设备一起运送到施工现场交买方保管,保管方法及注意事项应书面告知买方。 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按第1.14节的相关要求包装。 1.13 设计联络 (1)设计联络及设备验收费用单列并计入投标总价。所有工程各计划举行设计联络会两次,第一次和第二次联络会暂定在设备生产所在地。设备验收会地点暂定在设备生产所在地。买方根据需要可以增加设计联络会次数,设计联络会由买方、设计、监理、施工四方派人参加,具体人数见表1.13-1,卖方人数由卖方自定。 (2)第一次设计联络会 1)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布置、安装、供货计划等工作内容; 2)对土建的要求及设计配合; 3)需要买方确认的问题; 4)审查质量保证计划; 5)确定下次设计联络会的召开时间及主要讨论内容。 (3)第二次设计联络会 1)讨论10kV及以下高低压变配电设备、直流装置的设计、制造、试验、布置、安装、供货计划方案及对土建的要求、设计配合,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工作内容。 2)卖方通报自动化系统建设思路、进展情况和系统集成存在的问题、自动化系统深化设计开展情况。 3)需要讨论的其他问题。 4)讨论并解决第一次设计联络会遗留问题。 5)确定电气设备验收时间及场地。 (4)第三次设计联络会 1)讨论并确定自动化系统深化设计方案,确定自动化设备生产和供货计划。 2)需要讨论的其他问题。 3)讨论并解决第二次设计联络会遗留问题。 4)确定未验收设备的验收时间及场地。 表1.13-1 设计联络会参加人员表
(4)会议纪要 每次设计联络会卖方需派专人记录,整理相关资料,协助监理单位形成会议议纪要,会议纪要经与会代表确认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5)会议费用 设计联络会会务费费用应包括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当地交通费等全部费用。设计联络会议所需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并包含在本合同投标总报价中。 1.14 设备包装、保管和装运 卖方交付的所有设备要符合GB/T 13384 、GB191和GB/T6388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并按(79)机电联字第1029 号文并结合相关设备的具体特点设置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装运的坚固包装。包装应保证在装运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防霉、防锈、防腐蚀措施。电气设备外包装在无暴力侵袭情况下有效期不得低于一年。 电气设备经出厂验收合格后,在运输出厂前这段期间的保管工作由卖方负责,卖方采取的保管措施应能保证设备技术性能不发生有害的变化。 卖方在运输电气设备过程时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设备受到机械损伤,以保证设备安全可靠地运送到施工现场。 1.15 设备安装调试 电气设备安装期间,卖方应给予土建施工人以技术指导,设备安装完毕且各设备间一、二次电缆正确连接后,卖方需对其供应的设备进一步调试,调试完毕后,按工程进度要求,卖方应配合买方做好接入电力系统调试、本工程综合自动化系统联合调试等工作,期间卖方应派出技术人员长驻现场提供技术支持。 卖方应针对电气设备安装调试、接入电力系统调试、与综合自动化系统联合调试等阶段所发现的问题在买方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好,不得拖延。 1.16 施工配合 为保证工程安全、可靠地运行,卖方应无条件做好与设计人、土建施工人、综合自动化系统承包人及其它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在设备进入现场进行安装调试、接入电力系统调试、与综合自动化系统联合调试等阶段,卖方应保证派出分别从事开关柜、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继电保护、直流电源装置设计及制造满五年的技术人员各1人或商务条款中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1人长驻现场,卖方所需费用应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1.17 培训 卖方应提供称职的工程师为买方培训运行及维护人员,使其了解设备工作原理,能够正确投、切和调试并运行操作设备,具有事故或故障分析及处理能力。卖方应在投标书中附有各类安装指导和培训服务内容。卖方对买方人员的技术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备的结构特点; (2)设备电气与机械性能,有关试验方法及试验仪器仪表的使用; (3)设备运输、安装及拆卸的注意事项,掌握安装、拆卸、更换的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要点; (4)现场试验方法、试验程序及注意事项; (5)在现场进行油回收、处理及化验等技术; (6)设备的现场运行操作监控要点、维护内容及其质量要求; (7) 故障或事故处理方法。 培训在设备出厂验收后的10天内开始,卖方应将其派出的培训工程师资格文件及培训计划、教材在培训开始前7天内送交买方审查,若买方认为培训工程师不能胜任,卖方应更换称职的工程师。培训服务包括讲课、结合安装进行操作示范、事故预防、设备维护及其他必要的指导。 自动化系统操作维护培训和高级培训应包括所提供设备的原理和技术性能、操作维护方法、安装调测、排除故障及软件结构、定制和升级等各个方面,并提供全套培训教材(中/英文)和培训课程计划表。 买方派出的被培训人员如下表所示,卖方应按下表规定提供培训服务并报价,报价中应包括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当地交通费及资料费等。 表1.17-1 冢头闸工程培训计划表
1.18 售后服务 在质保期内买方应提供阶段试验、接入电力系统调试、与综合自动化系统联合调试、最终试验等服务;若卖方提供的设备发生事故或故障,卖方应无条件更换设备或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损失。在设备质保期结束后,卖方提供的设备出现故障或事故时,卖方应在两日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费用。 卖方所提供的所有售后服务均应有文字记录,一式三份,提供给服务需求方两份存档备查。 1.19 计量及支付 投标人提供的电气设备单价应包含设备本体价格、设计费、设备资料费、设备包装费、设备运输费、现场服务费、设备调试费(含设备安装调试、与综合自动化系统联合调试)、设备验收费、与其它施工单位间的配合费、利润、税赋、保险费等。设备预防性试验费、参加设计联络会议费、培训费等单列,不含在设备单价中。 买方规定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卖方推荐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费用不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这部分费用单独计列,由买方决定是否采购。 第2章 通用技术条款 1.20 材料 (1)用于制造设备所有材料应根据使用条件考虑强度、刚度、弹性变形、耐用性和其他化学、物理性能,选用最适用的、新的、优质的、无损伤和缺陷的材料; (2)用于设备和部件的材料都应经过试验,试验按国家标准(最新版本)规定的有关方法进行,材料试验报告应提交给买方。 (3)不同的柜内相同产品技术参数不再重复叙述。 1.21 制造工艺 (1)所有的部件应按国家标准(最新版本)精确制造。螺栓、螺母等紧固件以及机械配合公差应符合国家标准(最新版本)的规定。设备的垂直度、水平度以及平面偏差应符合有关的标准和规范; (2)设备进行防腐喷漆时,喷涂前应进行除油、除锈或磷化处理。使用的涂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外相应涂料标准,不合格或过期的涂料严禁使用。表面涂漆在使用年限内应不锈蚀、不褪色、不失光。设备外表的颜色按有关技术条款的要求或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选定。卖方应采取措施防止运输与安装过程中漆层剥落与变质。对于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涂漆损坏,卖方应对损坏部位按涂装技术要求重新进行清理和喷涂,与损坏前应无明显差异。 1.22 互换性 (1)相同设备和相同部件的结构、性能参数、尺寸和公差配合,应完全相同,以保证其互换性; (2)所有备品备件的材料和性能应与原设备相同。 1.23 供电电源 额定电压及波动范围: 10kV,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不大于额定电压的7% 0.22kV,标称电压的+7%、-10% 频率:50Hz 频率波动范围:-3Hz~+2Hz 控制电源:DC/AC220V (1)卖方提供的所有设备额定工况的允许电压及频率偏差应满足与该设备相对应的标准规范要求,但至少应能在上述供电电源质量的变动范围内正常运行,当设备输入电压下降到低于下限值时或高于上限值时,设备应不致损坏; (2)设备的内部直流稳压电源应有过压、过流保护及电源报警信号,能防止损坏电源回路上的其它设备。 1.24 铭牌与标志 设备及其主要部件都要有铭牌或标志,铭牌或标志采用不锈钢材质,应符合有关规定。铭牌应固定牢靠,具有耐久性且不易腐蚀。铭牌应安装在合适位置且能方便地看清铭牌上的内容。每一项主要的设备与辅助设备均应有一个永久固定的铭牌,铭牌应清楚标出序号、制造厂家的名称、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或系列号、特性、重量、出厂日期以及其它有用的数据。刻度盘、表计和铭牌均应以国际公制单位制(SI)表示。为了工作人员操作的安全,应提供专门的标牌以表明主要的操作说明、注意事项或警告。另外,盘、柜上装的每一个仪器仪表、按钮、开关、灯或其它类似设备应有永久性的标牌以表明控制功能。电气接线和仪表(包括继电器)也应标有编号并与电气控制图上的编号相对应。装设在供货设备上的铭牌的清单及图样应提交买方审查。 铭牌上应包括以下内容(不限于此): (1)制造厂名称和商标 (2)型号、名称和出厂编号 (3)出厂日期 (4)主要的额定参数 1.25 电气设备通用技术要求 1.25.1 概述 除非另有规定,设备的电气特性应符合国家和相关行业的现行有效标准规范的要求。 本节以下条款主要用于约束包括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柴油发电机、交直流电源系统等电气设备。 1.25.2 低压断路器及接触器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用于仪表、控制器件及动力回路的低压接触器和断路器,其触头应适用于工作回路的额定电流和启动电流,接触器和断路器的额定值应不低于其工作回路的额定电流的1.3倍,线圈电压等级应为AC220V/380V。断路器采用热磁/电子脱扣,配电动操作机构,并有足够的辅助触点。 1.25.3 按钮 所有按钮应为重载防油结构,接点额定值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最高设计电压:交流500V和直流250V; 2)最大持续电流:10A(交流或直流); 3)最大感性开断电流:交流220V,3A和直流220V,1.1A; 4)最大感性关合电流:交流220V,30A和直流220V,15A。 1.25.4 继电器 1)顺序继电器(如果有) 用于逻辑控制的继电器应为重载型,该继电器应根据相关标准有关的条款进行设计和试验,接点数量和容量应满足逻辑控制的要求。 2)延时继电器(如果有) 延时继电器可为固态式,带有防尘盖和2个单极双掷接点回路并可调延时。如果实际需要,还应具有瞬时接点回路。 1.25.5 指示仪表 指示仪表应为智能数显式电测仪表,嵌入式,盘后接线。仪表应经过校准并适合于所用的场合。仪表应包括控制键盘(便于在盘前调零)、防尘外壳。蓝色背光液晶显示窗口,带RS485通信接口。 1.25.6 指示灯 指示灯应为开关板型,具有合适的有色灯盖和整体安装的电阻,指示灯的发光元件应采用LED。有色灯盖应采用透明材料,不会因为灯发热而变软。指示灯应便于更换。所有有色灯盖应具有互换性,而且所有的灯应为同一类型和额定值。 1.25.7 控制、转换和选择开关 开关板或盘柜前安装的手动开关为重载、旋转式、带限位机构,其额定值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最高设计电压:交流500V和直流250V; 2)最大持续电流:10A(交流或直流); 3)最大感性开断电流:交流220V,3A和直流220V,1.1A; 4)最大感性关合电流:交流220V,30A和直流220V,15A。 1.25.8 电气盘柜 (1)盘柜结构 1)电气盘、柜壳体应符合技术条款相应章节的要求。盘、柜水平度和垂直度公差值应小于1mm/1000mm。外形尺寸误差应小于1‰。排在一起的盘、柜高度应一致。盘、柜底部应设置安装紧固的地脚螺栓孔。每个盘柜的正面和背面均设门。壳体的每扇门应装有带钥匙的安全锁,只有在门锁好时,钥匙才能拔出。 2)盘、柜内元器件安装采用条架结构。 3)电气盘、柜应安装百页窗以利通风。百页窗及通风机的进风口均应设置防虫、防尘滤网,并应方便拆卸。 4)为控制温湿度,所有盘、柜内应装设温湿度控制器、电加热器及风扇,加热器及风扇的放置应确保空气循环流畅。加热器及风扇额定电压应为单相交流220V,并带有温湿度控制器和投入/切除开关。在过热状态时应自动断开加热器电源,以免损坏设备。 5)所有盘柜顶部和底部均应具有固定电缆的设施。 6)盘内应装照明插座设备,以方便运行和维修。柜内均设置照明,采用节能光源。照明灯应设计成由封闭门的开关控制。插座应为10A、多联(两极和三极至少各1个)式并带有保险和开关。灯和插座的动力电源为单相交流220V。 7)每个盘柜内底部应装设接地铜母线。壳体和所有不载流金属部件都应与接地母线可靠连接。接地铜母线上应不少于2个接线柱,并设有明显的接地标志。铜母线截面应不小于5mm40mm(除另有说明外)并安装在盘柜的宽度方向上。 8)当盘、柜不止一面而排成一列时,壳体间应用螺栓连接成整齐的一列。所有壳体内部及壳体之间的母线和连接线应由卖方提供并安装。 9)壳体内的电缆和电线端部应有粘性的、自层压型的标志加以识别。标志上应印有与卖方图纸相符的电缆或电线的编号。标志上应有透明的层压表层,该表层能耐油、耐磨擦和耐高温。 10)在电控设备显著位置应设置标牌,标牌内容至少包括电气原理接线图和主要技术参数。盘、柜内的元器件也应设有与技术图纸相一致的元器件代号标志。 11)盘、柜内外应清洁、光泽、色泽一致,无气孔、砂眼、磨损、剥落、裂纹、锈斑等现象。 (2)组件布置 盘面组件的布置应均匀、整齐、尽可能对称,便于检修、操作和监视。不同电压等级的交流回路、直流回路应隔开。 (3)导线端子、端子板和盘、柜内接线 1)设备内的电气接线应布置整齐、正确连接至端子,使所有的动力、控制回路和仪表的外部连接只需接在端子排一侧。每组端子排应至少预留20%的端子,任何一个端子螺钉只能接入1根导线。应充分考虑扩充端子进行供电电源的多根并联电缆的接线。 2)控制和动力回路的端子排应用分隔板完全隔开或位于分开的端子盒内。 3)盘、柜内组件应用绝缘铜导线直接连接,不允许在中间搭接或"T"接。盘、柜内导线应整齐排列并适当固定。活动门上器具的连线应是耐伸曲的软线。 4)所有导线端子应有与接线图一致的标志。 5)组件和电缆应有防止电磁干扰和隔热的措施。所有其它组件与电子元件连接时,若组件的工作电压大于电子元件的开路电压时,应有相应的隔离措施。 6)盘、柜内连接导体的颜色,交流回路U、V、W分别为黄、绿、红色,中性线N为黑色,接地线为黄绿相间颜色。 7)本标段所有使用的端子统一为一种品牌。 1.25.9 柜内电缆 (1)所有配套的柜内电缆均应满足设备的运行要求,并适应于其工作环境和工况。应充分考虑线路电压损失,适当加大导线截面,减少线路损耗,保证用电设备的正常电压水平。 (2)所有配套的电缆应选用镀锡铜芯多股导线。 (3)配套的电缆应采用带抗拉、阻燃和内铠装电缆。用于电子装置、传感器件的导线还应选择带屏蔽的电缆。 (4)4芯以上控制电缆应留有10%~20%的备用芯,芯数多的电缆取低值,但备用芯数最少不少于2芯。 1.25.10 噪声限制 设备的噪声应控制在不造成人员伤害,疲劳或干扰通话的程度内。设备在正常工作时,距离设备1m处所产生的噪声应小于55dB(另有特殊要求者除外)。在离地面高度和距声源设备外垂直面的距离为1.5m外测得的冲击噪音水平不得超过90dB。 1.25.11 控制回路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 1)交流回路外部端子对地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Ω; 2)不接地直流回路对地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Ω; 3)500V以下、60V及以上端子与外壳间应能承受交流2000V电压1min; 4)60V以下端子与外壳间应能承受交流500V电压1min。 1.25.12 电磁干扰防护 系统设备的浪涌抑制能力、抗无线电干扰能力及抗静电干扰能力应满足IEC61000-4《电磁兼容性试验和测试方法》的要求,并保证合同设备在工程现场各种干扰环境下正常工作。 1.25.13 端子排 本标段所选端子排均应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第3章 高低压开关柜 1.26 说明 本章主要涉及HXGN15-12型高压开关柜,MNS型0.4kV低压开关柜, GGD动力配电柜等的设计、加工、制造、试验、备品备件、维修工具、计量及支付等工作。 1.27 引用标准 与各电压等级开关柜设计、制造、试验等有关的规程规范主要如下,但不限于此。 GB3906-2006 《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11022-2011《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条件》 DL/T 404-2018 《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7251.1-2013《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 GB20840.3-2013《互感器 第3部分: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补充技术要求》 GB20840.2-2014 《互感器 第2部分:电流互感器的补充技术要求》 GB/T 7261-201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DL/T 842-2015《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使用技术条件》 DL/T 840-2016《高压并联电容器使用技术条件》 GB11032-2010《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GB13539-2015《低压熔断器》 GB50150-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20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7-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5028-2015《电力工程制图标准》 1.28 10kV高压环网柜技术要求 本款针对HXGN15-12型全金属封闭式真空环网柜提出了技术参数、设计及结构、加工制造等具体要求。与本款明示的HXGN15-12型10kV真空环网柜结构相同,同时具有“防潮、防霉”功能,但型号标注不同的投标产品应视为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 1.28.1 技术参数 10kV真空环网柜技术参数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但不限于此。 (1)10kV高压环网柜在承受20kA及以下的短路电流时应保证安全,并应能承受由此引起的电气及机械应力。 (2)柜体外形尺寸应不大于招标附图各工程变电所电气设备平面布置图明示的10kV环网柜尺寸。 (3)开关柜内的元器件及载流导体应符合相关招标图要求。 (4)高压开关柜其它技术参数要求以GB3906、DL/T404等相关规范为准。 (5)另外,投标时还应认真填写表3.3-1“10kV真空环网柜主要技术参数表”。 表3.3-1 10kV真空环网柜电气技术参数表
1.28.2 设计及结构要求 真空环网柜的设计包括柜体、各功能单元、控制保护及仪表设备、接地、母线系统、互感器等,对每个装置都要求满足设计要求,且留有适当空间便于进线和出线的连接、扩展、固定件的维修及部分元件的调换,并应考虑到今后的安装和调试;开关柜结构应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且便于运行、维护、检查、监视、检修和试验等。 真空环网柜应选用符合GB3906、DL/T 404关于铠装式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所定义的型式(即要求各组件分别装在用接地金属隔板隔开的隔室中),再由逐个这样的柜用螺栓连成一列封闭而有独立的组合。 电缆接头至电缆引入处(孔或固定箍)距离≥650mm,柜内相对地、相间空气间隙必须大于125mm,复合绝缘距离必须大于30mm,柜内套管、支持绝缘件采用阻燃材料,其爬电比距须大于2.0cm/kV。 母线应采用铜母线,接合处应有防止电场集中和局部放电的措施。真空环网柜之间的母线室推荐使用柜与柜间设接地金属隔板隔开,母线由绝缘套管中穿过,且其孔口密封的型式。如果无法避免时,作为补救措施,应使用XLPE热缩性塑料套将母线的裸露部分完全包裹。 真空环网柜整个长度延伸方向应有专用接地汇流母线,母线采用铜质,其电流密度在规定的接地故障时,不超过200A/mm2,截面不小于100mm2,能承受的峰值和短时耐受电流不低于额定值的87%。 (1)柜体 开关柜的柜体必须用厚度不小于2.0mm的优质敷铝锌钢板与型钢铆接而成,其防护等级在手车就位时为IP4X。柜体上的盖板和门在正常操作和维护时,在不使用工具的情况下应不能打开、拆下或移动。 柜体上必须有观察窗、通风窗和排气口,它们的防护等级不得低于IP4X。观察窗的位置应能使观察者便于观察必须监视的组件及其关键部位的任意工作位置,其制作应使用有足够机械强度的耐火透明材料,并与高压带电导体保持足够的空气间隙;通风窗若采用网状编织物或类似材料,必须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排气口在开关柜正常运行情况下应有板封堵,当发生意外情况导致柜内压力增大时,封板应能自动打开。通风窗和排气口的位置不应处在可能危及操作者和其它正常运行设备安全的位置。 (2)隔板 隔板:开关柜内各高压电器组件间应有与外壳机械强度相同的金属隔板,当开关柜处于接地位置、试验位置、断开位置和移开位置中的任一位置时,隔板均作为外壳的一部分,其防护等级不得低于IP4X,且可靠接地。 (3)母排系统 a.母排系统应符合GB3906、DL/T404的要求,且全封闭,在高压开关柜母线室内的运行参数应符合高压开关柜铭牌规定的各项要求。 b.母排材质应是刚性、硬拉高导电的电解铜。 c.截面在整个长度内应均匀,其截面应能承载连续的负载电流。 d.接点应确保有效导电和牢固连接,不同金属的联接处应有防腐蚀措施。 e.孔洞应在制造厂内预先钻好,钻孔要光洁,母排的夹紧螺栓应采用高拉伸的不锈钢材质。母排的终端也应钻孔并支撑,以能承受故障条件。 f.母排不应由功能单元支撑,支持母排的绝缘子或其它材料应有合格的性能,以适应机械及电气的要求。 g.高压开关柜母排的排列应便于电缆连接、监视及维修。 (4)接地 a.为保证维修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需接近或供接近的回路中所有部件都应事先接地,这不包括从高压开关柜分开后能触及的可移开或可抽出的部件。 b.沿所有高压开关柜整个长度延伸方向应设专用的接地导体。接地导体如果是铜质的,在接地故障时其电流密度不应超过200A/mm2,但最小截面不得小于30mm2。该接地导体应设有与接地网相连的固定连接端子,并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c.接地回路所能承受的峰值耐受电流和短时耐受电流应与主回路相适应;专用接地导体应承受可能出现的最大短时耐受电流。 d.开关柜的金属框架及其安装于柜内的高压电器组件的金属支架应有符合技术条件的接地,且与专门的接地导体连接牢固。 e.凡与主回路隔离的每一金属部件均应接地。在正常情况下可抽出部件中应接地的金属部件,在试验、隔离位置或处于隔离断口规定的条件以及当辅助回路未完全断开的任一中间位置时,均应保持良好的接地连接。 f.每一高压开关柜之间的专用接地导体均应相互连接,并通过专用端子连接牢固。 g.二次回路的接地应设专用螺栓,并与公共接地网有可靠电气连接。 (5)互感器 a.互感器应固定牢固,且应有隔离措施,当柜中其它高压电器组件运行异常时,互感器应仍能正常工作。 b.互感器的安装位置应便于运行中进行检查、巡视,且在主回路不带电时,便于工作人员进行预防性试验、检修及更换等。 c.互感器的伏安特性、准确度级及额定负荷均应能满足设计要求,其短时耐受电流及持续时间、峰值耐受电流均应满足高压开关柜铭牌的要求。 d.电流互感器次级应考虑开路保护,电压互感器次级应考虑短路保护。 (6)测量仪表、继电保护装置及辅助回路 a.测量仪表、继电保护装置及辅助回路中的低压熔断器、自动控制开关、端子及其它辅助元件与高压带电部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b.测量仪表及继电保护装置应有可靠的防震措施,不致因高压开关柜正常操作或故障动作的振动而影响它的正常工作及性能。 c.互感器二次接线及辅助回路的连接,必须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导线,其绝缘等级为0.6kV;布线时应考虑避免其它组件故障对它的影响。 d.高压电器组件与高压开关柜辅助回路的连接应采用插头方式,同一功能单元、同一种型式的高压电器组件插头的接线应相同,并能互换使用;插头与插座接触可靠,并有锁紧措施;插头与高压电器组件应有可靠的机械连锁,当高压电器组件在工作位置时,插头应拔不出来。 e.继电器室的继电器回路应设试验端子,用于校验保护继电器。 (7)柜内设备 a.安装在高压开关柜内的设备应满足设计要求并保证设计所要求的性能指标。 b.柜内所有设备应采用具有生产资质的专业生产厂的合格产品,以确保产品质量。 c.所有设备应具有标记牌,说明容量,操作特性,型式及序号等。 d.若提供插入式电压互感器,则在其处于断开位置时应有联锁装置带动金属活门罩住所有带电元件,并使熔断器也处于断开位置。 e.保护继电器:保护继电器应与每个位置的特殊要求相匹配,每种型式应符合中国电力行业标准和国标的有关要求。保护继电器应是质量可靠、性能好的产品。 f.所有保护用继电器、仪器仪表、信号灯、显示器及控制器均应安装在继电器室。 (8)其它 本款未提及的与设备有关的要求按相关规程规范执行。 1.28.3 加工制造 本款仅提出了10kV真空环网柜加工生产过程中需达到的基本要求,不涉及具体的制造工艺流程,承包人应按成熟的制造工艺流程进行生产。10kV真空环网柜的制造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但不限于此。 (1)各元器件、门、罩和框架的总装配应平滑、嵌装和无波纹出现,应提供所必须的肋和支架以减少撞击,保证功能单元装配既整齐又牢固。 (2)应避免出现未经加工的毛边,角和边缘都应呈圆角形,焊接处和接地处要平滑,不允许出现裂缝接点和断裂。 (3)曲拐、手柄、表计和附件的切割处,应锐利平滑,切到设备的边缘处。 (4)可开合的门应安装在铰链上,并且采用工具或钥匙操作的紧固件来固定,相邻两固定点之间的最大距离不应超过600mm,且不应由于门上装有设备而导致其下垂、翘曲和断裂等损伤。超过0.5m2面积的门板应备有方便工作人员操作的把手。 (5)真空环网柜应进行下列试验,但不限于此。 a.绝缘试验 b.主回路电阻测量和温升试验 c.峰值耐受电流、短时耐受电流试验 d.闭合和开断能力试验 e.机械试验 f.防护等级检查 g.操作振动试验 h.内部故障试验 监理人如认为必要时,应进行泄漏电流的测试。 (6)真空环网柜的外壳涂层应能满足在有可能存在有害气体的环境中使用而无损坏。 (7)真空环网柜具有可靠的“五防”联锁装置。 (8)电缆室设施:电缆在真空环网柜后部的电缆室内连接,接点应高于地坪。裸露的不同相载流部分之间、裸露载流部分与未经绝缘的金属导体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满足规程规范的要求。电缆室底板采用金属板,其上应装设绝缘套管、密封垫、电缆夹件及加热器等。 (9)各功能单元之间的连接:各功能单元之间的连接导体宜采用铜母排,若采用电缆连接各功能单元,需征得监理人的同意后方可执行,并应满足设计和国家的有关标准要求,电缆应整齐排列和牢固支撑。 (10)接地母排:提供满足系统要求的接地母排,上述母排要在出厂前预先钻孔,便于连接。 (11)色标:在高压真空环网柜内的动力线采用相色识别,颜色可以是连续的或有规律的间隔,动力线的两端漆50mm宽的色带。色标可用油漆或正常绝缘的浸漆。柜上模拟母线的颜色应采用浅黄色。 (12)柜内二次电缆应整齐地编织夹紧并有相应的回路编号,柜外二次电缆应穿金属导管或线槽。所有不与主回路连接的二次电缆应采用同一种醒目的颜色,并在端子处设置持久的标记。 (13)各相互独立的功能单元或电器组件之间的连接二次电缆必须在端子排上接口,端子排应留有25%的备用端子。每根导线将固定在专用的端子上并可根据需要采用连接片进行多根导线端接。 1.28.4 柜内关键元器件技术性能参数要求 1.28.4.1 真空负荷开关、真空负荷开关—熔断器组 真空负荷开关、真空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采用优质品牌。性能参数和要求如下,但不限于此。 表3.3.4-1 10kV真空负荷开关及组合电器技术参数表
1.28.4.2 10kV电流互感器 电流互感器的设计、制造、检查、试验及特性都应符合最新版IEC标准和中国国家标准(GB标准)及国家电力行业标准(DL标准)。 (1) 电流互感器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及选用,并考虑到每个装置的特殊要求。 (2) 电流互感器应满足初级额定负载电流,电流互感器应采用LZZBJ9-10Q型,其应是支柱式环氧树脂浇注绝缘户内型全工况产品,其结构为全封闭结构,耐污染及耐潮型,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电流比和准确等级要求,其精度等级和负载应与继电器、仪表仪器的运行要求相配合。 1.28.4.3 10kV电压互感器 电压互感器的设计、制造、检查、试验及特性都应符合最新版IEC标准和中国国家标准(GB标准)及国家电力行业标准(DL标准)。 (1) 电压互感器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及选用,并考虑到每个装置的特殊要求。电压互感器其型号应为JDZX10-10Q型,其应是支柱式环氧树脂浇注绝缘户内型全工况型产品,其结构为全封闭结构,耐污染及耐潮湿。电压互感器初级采用高压熔断器保护。要求可在母排不断电情况下调换熔丝。 (2) 当提供插入电压互感器时,在断开位置应用挂锁锁位,金属护罩应罩住所有带电元件。 (3)电压互感器的次级绕组有可靠的绝缘,并加熔断器或空气开关保护。 1.28.4.4 10kV过电压保护器 10kV过电压保护器性能参数和要求如下,但不限于此。 (1)过电压保护器为组合式同时采用特殊氧化锌阀片,应能抑制尖峰过电压,大大降低残压值,将相对地和相与相之间的各种过电压限制在设备绝缘允许的较低水平。 (2)密封工艺完善:采用密闭式全真空系统的管道连接输送设备KC-200型环氧树脂真空浇注机进行真空浇注,浇注工艺要求如下: ★耐高温: H级180℃,需经受高、低温冲击试验(抗开裂性能); ★真空度(0.5~1托),高的真空速率,才能保证浇注部件内绝对无气泡和气隙; ★无气隙制品:浇注制品中无微裂纹、微气泡等; ★采用的树脂要求:采用双酚 A环氧树脂作为基体树脂,环氧当量在150~300(环氧值:0.66~0.33)的范围内; ★固化工艺及设备要求:有循环风装置,即电热鼓风干燥箱。烘箱内各点温差≤±5℃,有自动控制温度装置。 (3)应配置过电压动作计数器,可实时累计动作次数,存储到寄存器中,并可通过RS485接口上传到监控后台。 (4)过电压保护器应有可靠的措施,以防止过电压保护器的烧毁、爆炸。 (5)过电压保护器主要性能参数见下表。
1.28.4.5 多功能电力测控仪表 多功能电力测控仪表性能参数和要求如下,但不限于此。 (1)仪表须符合相关中国电力行业标准,具有CMC计量器具认证,有功电能精度不低于0.5S级,无功电能不低于2级,通过EMC电磁兼容试验的全部检验项目,且高精度、稳定。 (2)仪表采用LCD大屏幕液晶显示,LCD尺寸不小于3.5寸,能显示三相电压、三相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视在功率、功率因数、频率、有功电能、无功电能、谐波等多项电量参数。 (3)仪表应具备不少于4路开关量输入和3路开关量输出的接口,开关量输入采用自带电源,无源干接点输入;开关量输出可以通过仪表内部编制设置为电平输出方式和脉冲输出方式两种,可根据用户需求,现场定义继电器输出逻辑(与/或),接点容量AC 250V/ 5A。 (4)仪表应具备带日期和时间的SOE事件记录功能,可以查询开关量变位、报警等SOE事件,记录个数不少于16条,分辨率1ms,停电不丢失。 (5)仪表应具备电力品质分析功能,具有电压、电流的2~15次奇次谐波含量以及谐波总畸变率。 (6)仪表应具有RS485通讯接口,支持国际标准MODBUS-RTU协议。 (7)仪表应具有现场可编程功能(密码/变比设置/清电能/循环显示)等。 (8)仪表工作电源:80~270 VAC/DC。 (9)仪表采样信号输入:高精度通用硬件支持,额定电压AC100V、380V、690V通用;电流AC1A、5A通用。 (10)功耗:≤0.1VA/相 (11)精度范围:5mA~1.2In (12)过载能力:1.2倍额定电流,连续工作;10倍额定电流,允许5s。 (13)电压输入 ★额定电压:220VAC/380VAC ★功耗:≤0.1 VA/相 ★精度范围:10V~1.2Un ★频率:50Hz/60Hz ★过载能力:1.2倍Un,连续工作;2倍Un,允许1min。 (14)仪表应采用嵌入式面板安装方式,安装应稳固、可靠。 (15)仪表应有可靠的防震动措施,不因低压开关柜内断路器的正常工作及故障动作时产生的震动而影响它的正常工作及性能。 (16)仪表壳体采用阻燃材料,阻燃等级(V0),需提供相关报告; (17)仪表面板防护等级达到IP52,需提供相关报告。 (18)仪表PCB板需采用自动涂覆工艺涂覆三防漆(防尘、防潮、防静电)处理。 1.28.4.6 智能除湿装置 智能除湿装置性能参数和要求如下,但不限于此。 (1)通用型除湿机要求安装于高低压成套开关柜内; (2)对于隔室分离的高压开关柜,要求每个隔室安装一台通用型除湿机; (3)除湿机采用防腐的铝合金作为外壳材质; (4)电源采用AC220V,要求在90%额定电压下可以正常启动; (5)除湿机的水管要求引到柜外,柜内走管采用不易弯折的PE管; (6)除湿机可以正常显示柜内温度及湿度,具备通信功能。 (7)电源电压 AC220V ± 10%; (8)显示方式 双三位 LED显示 (9)功率 60W (10)外壳材质 铝合金 (11)除湿量 ≥250mL/d (12)工作环境 -15℃~ 50℃ (13)通信接口 RS485,Modbus 1.29 0.4kV低压开关柜(动力柜)技术要求 本款针对MNS抽屉式0.4kV开关柜以及其他一些0.4kV低压开关柜提出了技术参数、设计及结构、加工制造等具体要求。与本款明示的MNS型(或类似产品)0.4kV开关柜结构相同,且具有“防潮、防霉”功能但型号标注不同的投标产品应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29.1 MNS型(或类似产品)0.4kV开关柜技术参数 0.4kV开关柜技术参数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但不限于此。 ●型式:直立、手拉抽屉式、金属封闭型。 ●安装地点:户内。 ●安装方式:离墙安装,部分靠墙安装(具体详见招标附图)。 ●进出线方式:柜后电缆进出线(具体详见招标附图)。 ●防护等级:不低于IP4X,并满足防潮、防霉设计要求。 ●额定绝缘电压:690V。 ●额定工作电压:380V。 ●主母线最大工作电流:见招标图。 ●主母线短时耐受电流:50kA(有效值),1s。 ●主母线短时峰值电流:105kA(最大值),0.1s。 ●工频耐压试验:主回路 2500V 1min。 辅助回路 2000V 1min。 ●冲击耐压试验:主母线 8000V。 馈电回路: 6000V。 ●外形尺寸:见招标图。 1.29.2 MNS型(或类似产品)0.4kV开关柜设计及结构要求 MNS型(或类似产品)0.4kV开关柜主要由柜体和可抽出部件两大部分组成,其设计及结构需满足以下要求,但不限于此。 (1)低压开关柜的设计包括柜体、母线隔室、电缆隔室、控制回路隔室及各功能单元隔室等。每个隔室应留有适当的空间便于进出线电缆的接线、扩展,固定件的维修及部分元件的调换,同时还应考虑到今后的调节和安装。 (2)在系统最大运行方式下0.4kV侧发生短路时,低压开关柜柜内的元器件应满足设计所标注的短路电流开断值,并应能承受由此引起的电气动稳定和热稳定。 (3)柜体 开关柜的柜体必须用厚度不小于2.0mm的优质敷铝锌钢板折弯而成,由底板、后板、侧板、顶板、功能单元小室门、面板、各功能单元间隔板等构成。其防护等级在各功能单元就位时为IP4X。柜体上的封板及门在正常操作和维护时,在不使用工具的情况下应不能打开、拆下或移动。 柜体后板和功能单元室门上宜设置观察窗,柜体通风方式、通风窗位置及大小应保证柜内散热良好,柜内其它必要的部件在保证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应满足柜内元器件或设备的安装、检修、更换的要求。观察窗的位置应能使观察者便于观察必须监视的组件及其关键部位的任意工作位置,其制作应使用有足够机械强度的耐火透明材料,并与带电导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通风窗若采用网状编织物或类似材料,必须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其位置不应处在可能危及操作者和其它正常运行设备安全的位置。 柜体外壳的通风孔应有防止灰尘进入的措施,屏底应配有绝缘耐火隔板,绝缘耐火隔板应做成二个half,并能方便地拆装,绝缘耐火隔板上留有的电缆敲落孔应平分置于两块half上。 (4)母线隔室 母线隔室主要安装水平母线和垂直母线,水平母线应安装在柜顶部,主要有L1、L2、L3相母线,PEN母线安装在柜后下部。母线隔室与相邻隔室间应以阻燃、高强度、高抗冲击性型塑料隔板分隔,塑料隔板必须为整体式,严禁采用拼接方式。垂直母线嵌入安装在S型塑料隔板内,各功能抽屉单元动触头与垂直母线连接。 母线隔室内的母线排应满足如下要求: a.母线截面及材料应符合设计及GB、DL的要求。 b.裸母排上应穿橡胶绝缘套绝缘,其绝缘等级应不低于开关柜绝缘要求。 c.母排不应由功能单元支撑,支持母排的绝缘子或其它材料应有合格的性能,以适应机械及电气的要求。 d.各柜母排的排列应便于电缆连接、检查及维修。 e.母线及动力线应采用相色识别,颜色可以是连续的或有规律的间隔。动力线两端漆50mm宽的色带,母线应喷标准绝缘漆色标。 (5)电缆隔室 电缆隔室应位于开关柜后部,所有电缆均采用后出线方式,与功能单元隔室间采用全金属板分隔,金属板厚度需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要求。电缆隔室中应设置便于电缆固定的支架。 电缆隔室内主要敷设设计选定的电缆,其它用于柜内的动力线电缆应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硬拉的高导电的多股铜芯线,能耐高温并符合GB和DL的有关标准。无论电缆隔室内的电缆还是柜内的动力线电缆均应整齐的排列和牢固的支撑以承受一定的故障条件。 (6)控制回路隔室 控制回路隔室主要在电源进线柜、母线联络柜和电容补偿柜中存在,其它馈电柜中控制回路直接与功能单元隔室结合。 控制回路隔室应设置在柜前上部,其位置应便于运行人员观察和监视,室内应设有可安装嵌入式继电器的继电器安装板及用于安装二次端子排的安装支架,并留有穿越孔供二次电缆进出。隔室应设置专用的门,门上应可安装设计选用的测量仪表、操作开关、按钮、信号灯、嵌入式继电器、各类综合保护装置等设备。隔室门在不使用工具的情况下应不能打开、拆下或移动。 (7)功能单元隔室 0.4kV抽屉式开关柜的各功能单元隔室高度均应以E=25mm为单位设定,摇出抽屉式功能单元规格主要有8E/4、8E/2、8E、16E、24E等。 0.4kV开关柜的各抽屉应满足以下要求,但不限于此。 ①单元小室门在关闭状态下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4X,抽屉的三个位置即:分离、试验、连接的转换均应通过摇把操作抽屉单元的摇进丝杆完成,不得采用易损坏的塑料操作手柄切换,且三个位置均应有机械定位装置自动锁定,保证不因外力的冲击而产生位移,并有相应明显的信号显示。 ②抽屉单元进入开关柜(动力柜)单元小室后,抽屉单元与单元小室底板应可靠锁定。 ③当可移部件离开分离位置时,各抽屉锁定装置应处于闭锁状态,抽屉单元只有在分离位置时才可移出柜外。当可移部件进入连接位置时,单元小室门与可移部件应联锁,保证小室门不能打开。 ④各抽屉单元装设的主开关与可移部件之间应具有机械联锁,只有当主开关处于分闸状态时才可操作可移部件。 ⑤配置带有电动操作机构开关的抽屉,应确保电操机构仅在试验和连接位置时辅助电路才能受电,对开关进行分合闸操作。 ⑥当可移部件发生机械故障时,在保证开关处于分闸状态前提下,应能通过必要的工具强行打开单元小室门,手动操作安装在联锁机构上的抽屉解锁装置,将功能单元移出柜外。 ⑦各功能单元隔室的顶部应设有辅助电路线槽,用于敷设连接电缆和公用电源线。仪表、信号灯和按钮等均安装在抽屉面板上。 ⑧相邻功能单元隔室间应以全金属板分隔。配置相同的抽屉应具有良好的互换性、通用性。 各闸门动力柜双电源自动切换开关采用固定式安装,闸门电机动力回路设备布置在摇出式抽屉内。摇出式抽屉的设计及结构需满足前述要求,固定式功能单元隔室设计及结构应满足以下要求,但不限于此。 ①根据动力柜配置确定固定式功能单元隔室高度,明确与摇出式抽屉的相对位置并在屏面上进行布置。相邻隔室间应以全金属板分隔。 ②在固定式功能单元隔室内合适位置设置辅助电路线槽,用于敷设连接电缆和公用电源线。仪表、信号灯和按钮等均安装在单元隔室门面板上。 ③当双电源自动切换开关处于工作状态时,固定式功能单元室门与双电源自动切换开关应锁定,保证门打不开,当双电源自动切换开关处于中间位置(即主、备电源均退出)时,功能单元室门与双电源自动切换开关应解锁,门可打开。 ④固定式功能单元隔室与抽屉单元隔室间应留有6E高度的空室作为母线转接用。 (8)其它 本款未提及的与设备有关的要求按相关规程规范执行。 1.29.3 加工制造 本款仅提出了MNS型(或类似产品)0.4kV开关柜加工生产过程中需达到的基本要求,不涉及具体的制造工艺流程,卖方应按成熟的制造工艺流程进行生产。0.4kV开关柜的制造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但不限于此。 (1)各元器件、门、罩和框架的总装配应平滑、嵌装和无波纹出现,应提供所必须的肋和支架以减少撞击,保证功能单元装配既整齐又牢固。 (2)应避免出现未经加工的毛边,角和边缘都应呈圆角形,焊接处和接地处要平滑,不允许出现裂缝接点和断裂。 (3)操作手柄、表计和附件的切割处,应锐利平滑,切到设备的边缘处。 (4)可开合的门和饰框应安装在铰链、销子或托架上,相邻两固定点之间的最大距离不应超过600mm,并且采用工具或钥匙操作的紧固件来锁紧。装有设备的门不应由于重量或大小而引起下垂、翘曲。 (5)开关柜的外壳涂层应能满足在有可能存在有害气体的环境中使用而无损坏。 (6)柜内应设有明显可见的接地部件。 (7)母线应按GB有关要求采用钢性硬拉高导电的电解铜,母排的截面在整个长度内要均匀。水平主母线、垂直母线、功能单元三者间的连接点应确保有效导电和牢固连接,不同金属的联接处应防止腐蚀及其它可以避免的应力集中存在。 (8)开关柜安装孔洞及母线安装孔洞应在制造厂内预先钻好,钻孔要光洁,母排的夹紧螺栓应采用锌钴等高级电镀螺栓。母排的终端应钻孔并支撑,以能承受故障条件。 (9)各功能单元之间的连接:各功能单元之间的连接导体宜采用铜母排,必要时也可采用电缆连接,并应整齐排列和牢固支撑,同时满足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10)色标:在开关柜内的动力线采用相色识别,颜色可以是连续的或有规律的间隔,动力线的两端漆50mm宽的色带。色标可用油漆或正常绝缘的浸漆。 (11)各功能单元室内二次电缆应整齐地编织夹紧并有相应的回路编号,与柜外连接的二次电缆应穿金属导管或线槽。所有不与主回路连接的二次电缆应采用同一种醒目的颜色,并在端子处设置持久的标记。 (12)各相互独立的功能单元室或电器组件之间的连接二次电缆必须在端子排上接口,端子排应留有25%的备用端子。 1.29.4 动力配电柜 1.29.4.1 动力配电箱参数 动力配电柜性能参数和要求如下,但不限于此。 安装型式:落地式 额定电压: 400V 额定绝缘电压: 690V 额定频率: 50Hz 额定工频耐受电压(1min):3kV 额定冲击耐受电压:符合GB7251的要求 母线额定短时耐受电流:15kA 母线额定峰值耐受电流:30kA 安装场所:户内/户外 外壳防护等级:户内IP4X ,户外IP55 绝缘类别: C类 进出线方式:上、下配有敲落孔 使用寿命:不小于30年 认证:3C认证 1.29.4.2 配电箱结构及材料要求 控制箱、配电箱箱体和箱门应采用厚度不小于2.0mm的优质不锈钢钢板,不锈钢牌号为1Cr18Ni9。支撑板、道轨支撑架也应采用相应配套材料。 1)箱体、支撑板、道轨支撑架 箱体由上述钢板弯折后组装成坚固的一体。配电箱的外壳和框架,包括支撑板、道轨支撑架等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在最大短路故障时应能承受由此引起的电动力、热及机械应力。 应根据进出线数量及方向位置预留足够的敲落孔。为了确保电缆/电线能顺利进入配电箱内,落地式配电箱的底座开孔位置也应与现场埋管相对应,开孔尺寸应符合进出线电缆/电线的规格要求。 2)面板、箱门、门闩(锁) 配电箱均需安装用来隔离带电体的接触保护面板。面板为一块整板,应采用优质绝缘材料。安装面板后应不影响断路器(或负荷开关)的操作。面板应安装拆卸方便,并且在箱内元器件正确安装完毕后,能够达到所规定的防触电措施和防护等级。 箱门应开启灵活,开启角度不小于90º。紧固连接应牢固、可靠,所有紧固件均应采用不锈钢材料,紧固连接有防松脱措施。根据要求箱门可以从左到右开启或反之。 户外式配电箱箱门上安装工作电压表,户内式配电箱箱门上安装工作指示灯。 在箱门的适当位置安装便于箱门开启的带门闩的把手。所有落地式配电箱和户外式配电箱箱门上均要求安装箱门锁。 3)箱内照明 落地式动力配电箱和部分照度较低场合的配电箱需设置箱内照明,能实现开箱门灯亮,关箱门灯灭。灯具采用防潮节能型。具体事宜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4)布置及箱体尺寸 箱内排列布置应合理紧凑,满足操作方便,安全可靠的要求。应留有足够的自由空间便于元件的安装和进出线电缆的连接、固定件的维修及部分元件的更换,还要考虑到今后的调节和安装。每个回路都要有功能标签。 在满足上述排列布置、小于孔洞等要求下,箱体尺寸规格应尽量少。箱体应做成易于吊运及易于铲入底部运输的方式。 ①配电箱的面板、门、饰框(如果有)的总装配应平滑、嵌装、无波纹出现,应提供必需的支架,保证整体装配既整齐又美观。 ②应避免出现未经加工的毛边,任何角和边缘都应是园角形。焊接处(如果有)应平滑,不允许出现裂缝接点和断裂。 ③在满足上述技术性能的同时,配电箱应总体工艺精良,部件标准化程度高,安全可靠性强,安装维修方便迅捷。配电箱外形应精巧美观。 1.29.5 柜内关键元器件技术性能参数要求 1.29.5.1 0.4kV塑壳断路器 塑壳断路器性能参数和要求如下,但不限于此。 (1)型式:塑壳空气断路器; (2)极数:3极; (3)额定工作电压:400V; (4)额定冲击耐受电压:8000V; (5)额定工频耐受电压(1min):3000V; (6)壳架额定电流:根据图纸要求选定; (7)额定电流:根据图纸要求选定; (8)频率:50Hz; (9)额定绝缘电压:690V; (10)短路分断能力:壳架电流250A及以下的,≥50kA;壳架电流400A及以下的,≥65kA; (11)操作寿命:电气寿命≥10000次,机械寿命≥20000次; (12)断路器无飞弧; (13)脱扣器:额定电流在200A及以下采用热磁可调式脱扣器。200A以上采用电子式脱扣器。电机回路配置电机保护型智能脱扣器; (14)附件集成:辅助触头、电动操作机构、相间隔板、端子盖等; (15)符合GB、DL等相关标准规定。 1.29.5.2 低压无功补偿装置 1.低压电容器 电容器性能参数和要求如下,但不限于此。 (1)无功补偿电容器必须为充气式电容器,以便将来的环保回收,避免对环境造成任何损害,不采用充油和其他填充物电容器。电容器装置应有过电压保护,防爆,永无爆炸危险。 (2)每组电容器回路中应有限制合闸涌流的措施,并能防止在短时间内反复投切。 (3)电容器的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 (4)电容器采用固定安装方式。无功功率补偿柜中每一补偿滤波单元应有50s内峰值电压放电到50V或以下的放电器件,并且,当任一分组电容器再次投入时,其线路端子上的剩余电压应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在放电器件和单元之间不得有开关、熔断器或其它隔离装置。 (5)电容器单元的金属外壳上应有一个能够承担故障电流的连接头。 (6)自愈性电容器,有过压拉断保护装置,包含过电流,过压力,过温度保护,防止爆炸和鼓肚。 (7)电容器连接采用三相共补的方式,应用智能控制理论,实现自动投切补偿。 (8)电容器应具有,不渗漏,不鼓肚,不燃烧,不爆炸,不污染环境,以及寿命长,损耗<0.1 W/KVar等先进指标,同时应与配套设备的技术参数相适应并满足电压波动的允许条件。 (9)电容器被永久击穿时仅故障元件退出运行,其它元件仍可正常运行。 (10)内装放电电阻,在50秒内端子间的电压降至50V以下。 (11)应配有自动投切低压电容器及电抗器组装置,使功率因数保护在0.95以上,同时分组投切时,不应产生谐振。 (12)电容器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工作电压: 480V; 频率: 50/60Hz; 环境温度: 上限+55℃,下限-40℃; 连续过电压: 1.1Un; 最大过电流: 2.0 In; 绝缘耐压: 2.15Ucn,VAC,10s; 海拔: 最大海拔2000m; 内部接线方式: 三角形; 使用年限: ≧150000小时。 2. 滤波电抗器 (1)所配置调谐滤波电抗器应与电容器采用同一品牌,调谐滤波电抗器的电抗率应与低压电容器配套,以保证谐振频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且使其调谐频率满足系统非线性负荷状况,避免产生谐波放大和谐振; (2)电抗器具有超温自保护功能; (3)线性度及连续过电流达到额定电流的2.0倍以上; (4)电抗器必须为铜线绕制,线圈与空气直接接触,无缠绕膜,保证良好散热; (5)三相滤波电抗器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耐压等级: 480V; 额定频率: 50/60HZ; 温度等级: H级; 电气特性:符合IEC76标准; 海拔:最大海拔4000m; 耐压(绕组): 3kV; 电感值差:不高于3% 。 3. 低压无功补偿控制器 (1)控制器应与电容器采用同一品牌,控制器应满足系统电压、电流、频率的性能水平要求,控制物理量应优选复合型。 (2)控制器输出接点容量不应小于被控对象的要求。 (3)控制器在使用中的紧固件和调整件均应有锁紧措施,保证使用过程中不会因振动而松动。 (4)控制器外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应承受使用和搬运过程中受到机械力。外壳防护等级不应小于IP54。当控制器采用金属外壳时,应提供接地端子,并应设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5)控制器电源及电压模拟量输入端应设有短路保护器件。在发生内部故障时,该保护应可靠动作。控制器应具有RS485标准接口(支持或兼容Modbus等标准通讯规约),接入现地控制柜。 (6)控制器保护系统:过电压保护、过温度保护、谐波过载保护、功率因数补偿故障报警、欠电压保护。 (7)控制器应具有投入及切除门限设定值(或目标功率因数设定值)、延时设定值的设置功能,对可按设定程序投切的控制器应具有投切程序控制功能,面板功能键操作应具有容错功能,面板设置应具有硬件或软件闭锁功能。 (8)控制器应具有工作电源显示,超前、滞后显示,输出回路工作状态显示,过电压保护动作显示,可以对谐波进行分析,且显示谐波的百分比值。 (9)控制器能通过闭环控制,使开关模块在电流过零时开断/投切。 (10)控制器应具有自动按设定程序投切功能,实现功率因数设定范围在0.90~0.99之间的分级调整(手动或远动)。 (11)控制器具备自诊断功能,通电后对系统检查,若不具备运行条件给出报警信号。 (12)控制器应具有投切震荡闭锁功能,采取防止投切震荡的措施,使分组电容器的投切不得发生谐振。 (13)控制器闭锁报警功能: 在系统电压大于设定值时闭锁控制器投入回路。 控制器内部发生故障时,闭锁输出回路并报警。 运行中若出现故障,即时告警,并能判别故障类型予以显示,便于快速检修。 (14)柜上设置自动/手动补偿开关,可以实现自动或手动两种补偿方式。 (15)无功补偿控制器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额定工作电压:220VAC; 连接:可插拔式端子; 工作温度:-5℃~+50℃; 防护等级:前面板IP4X。 1.29.5.3 低压双电源自动切换开关 双电源切换开关性能参数和要求如下,但不限于此。 (1)型式:一体式双电源自动切换开关,PC级 (2)极数:3极或4级(根据图纸要求选定) (3)额定工作电压:400V (4)额定绝缘电压:≥440V (5)额定冲击耐受电压:≥6kV (6)额定工频耐受电压(1min):2500V (7)壳架额定电流:根据图纸要求选定 (8)额定电流:根据图纸要求选定 (9)频率:50Hz (10)短时耐受电流(1s):≥10KA (11)转换时间:<2s (12)机械寿命:≥10000次 (13)开关要具备自动和手动二种切换操作方式;开关应带可卸式操作手柄,以便于检修和应急时使用;两路电源互为备用,具备自投自复,自投不自复功能,并现场可调。 (14)开关操作机构具有可靠的电气与机械联锁功能,以防止同时接通常用电源与备用电源。实现二路电源均能独立灭弧。 (15)开关应确保二路低压电源的带负荷切换;控制器可对两路电源转换的电压范围、延迟时间等参数现场可调。 (16)开关具备明显的工作位置指示,配备显示界面,能够显示主备用电源的转换状态和电气参数。 (17)符合GB和DL相关标准规定。 1.29.5.4 多功能电力测控仪表 多功能电力测控仪表性能参数和要求如下,但不限于此。 (1)仪表须符合相关中国电力行业标准,具有CMC计量器具认证,有功电能精度不低于0.5S级,无功电能不低于2级,通过EMC电磁兼容试验的全部检验项目,且高精度、稳定。 (2)仪表采用LCD大屏幕液晶显示,LCD尺寸不小于3.5寸,能显示三相电压、三相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视在功率、功率因数、频率、有功电能、无功电能、谐波等多项电量参数。 (3)仪表应具备不少于4路开关量输入和3路开关量输出的接口,开关量输入采用自带电源,无源干接点输入;开关量输出可以通过仪表内部编制设置为电平输出方式和脉冲输出方式两种,可根据用户需求,现场定义继电器输出逻辑(与/或),接点容量AC 250V/ 5A。 (4)仪表应具备带日期和时间的SOE事件记录功能,可以查询开关量变位、报警等SOE事件,记录个数不少于16条,分辨率1ms,停电不丢失。 (5)仪表应具备电力品质分析功能,具有电压、电流的2~15次奇次谐波含量以及谐波总畸变率。 (6)仪表应具有RS485通讯接口,支持国际标准MODBUS-RTU协议。 (7)仪表应具有现场可编程功能(密码/变比设置/清电能/循环显示)等。 (8)仪表工作电源:80~270 VAC/DC。 (9)仪表采样信号输入:高精度通用硬件支持,额定电压AC100V、380V、690V通用;电流AC1A、5A通用。 (10)功耗:≤0.1VA/相 (11)精度范围:5mA~1.2In (12)过载能力:1.2倍额定电流,连续工作;10倍额定电流,允许5s。 (13)电压输入 ★额定电压:220VAC/380VAC ★功耗:≤0.1 VA/相 ★精度范围:10V~1.2Un ★频率:50Hz/60Hz ★过载能力:1.2倍Un,连续工作;2倍Un,允许1min。 (14)仪表应采用嵌入式面板安装方式,安装应稳固、可靠。 (15)仪表应有可靠的防震动措施,不因低压开关柜内断路器的正常工作及故障动作时产生的震动而影响它的正常工作及性能。 (16)仪表壳体采用阻燃材料,阻燃等级(V0),需提供相关报告; (17)仪表面板防护等级达到IP52,需提供相关报告。 (18)仪表PCB板需采用自动涂覆工艺涂覆三防漆(防尘、防潮、防静电)处理。 1.29.5.5 低压电流互感器 电流互感器的设计、制造、检查、试验及特性都应符合最新版IEC标准和中国国家标准(GB标准)及国家电力行业标准(DL标准)。 (1) 电流互感器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及选用,并考虑到每个装置的特殊要求。 (2) 电流互感器应满足初级额定负载电流,电流互感器应采用SDH-0.66型,其应是母线型塑料壳式绝缘户内型全工况产品,产品下部有安装板供固定安装用,中间窗孔供一次母线排通过用。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电流比和准确等级要求,其精度等级和负载应与继电器、仪表仪器的运行要求相配合。 1.30 开关柜金属外表涂层 开关柜金属外表涂层除满足2.2节要求外,需满足以下要求,但不限于此。 (1)开关柜外壳及其支架应采取涂刷油漆或其它的措施来防锈,涂防锈涂料之前,需彻底清除锈蚀物及焊渣,然后按一定的工艺流程进行。开关柜内部应涂反光差大的浅色涂料,外部应涂不刺目、不反光且美观的油漆,其颜色应会同买方、监理人共同商定,并满足规范要求。 (2)一般底漆和表漆不少于四层,最外层为表层。并应确保外露表面均匀,无裂纹、无脱气、无气泡等缺陷,同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31 开关柜铭牌或标签 铭牌或标签除满足2.5节要求外,尚应满足下述要求。 1.31.1 识别标志 开关柜内每台设备都应加上易于辨认的识别标志,以便与说明文件对照。分布于不同部分的同型号设备识别标志应保持一致。 1.31.2 铭牌 开关柜及柜内元器件均应有永久性的、字迹清楚的、安装后易于观察的铭牌或标签,其材料应为不锈钢片,厚度不小于1mm,其上应刻有下列内容,但不限于此。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工作电压 ●工作电流 ●工作频率 ●动稳定电流(针对有此要求的元器件) ●热稳定电流及时间(针对有此要求的元器件) ●设备质量(kg) ●防护等级 ●其它电气参数 ●设备制造厂及出厂年、月 1.31.3 标签框 柜上标签框内容采用中文,作为图纸复核过程的一部分,买方将在相应图纸上指定标签框上的镂刻内容。 1.31.4 警告标志 为了使用安全,需要注意和特别说明的地方,应该使用警告标志或安全指示,警告标志应醒目,并经需方认可。 1.31.5 模拟接线 卖方应在10kV开关柜的每台柜前门上设置表达该柜内设备连接方式的模拟接线图,模拟接线图颜色采用红色,其材质应耐磨损、不褪色。0.4kV开关柜模拟接线表达方式由卖方和买方协商确定。 1.32 开关柜试验及验收 1.32.1 开关柜常规检查及试验 针对本工程高低压开关柜需实施的常规检查及试验主要如下所述,但不限于此。 (1)视觉检查设备的质量、结构、防护等级总装配和油漆。 (2)所有手动机构、小车、导轨、插头系统、门板等的机械操作。 (3)所有控制、保护和监测设备的电气操作。 (4)所有保护系统在预定变化范围和整定值内的模拟试验。 (5)功能性试验包括模拟操作和所有自动装置的试验。 (6)断路器的型式及额定值的视觉检查。 1.32.2 开关柜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是验证高压开关柜和安装在柜中的高、低压组件及其辅助元件的各种性能是否达到了技术条件的要求,是否能定型生产。 卖方应在投标及开关柜出厂时向买方、监理人提供通过国内权威机构针对HXGN15-12型及MNS型(或类似产品)开关柜的型式试验报告,并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HXGN15-12型及MNS型(或类似产品)开关柜生产许可证。 1.32.3 开关柜出厂试验 HXGN15-12型及MNS型(或类似产品)开关柜出厂试验项目主要如下,但不限于此。 开关柜每一个运输单元都应在制造厂内进行出厂试验,出厂试验情况应填写在报告中,随产品移交买方。高压开关柜中的有机绝缘组件、部件,凡在配套工厂已进行过局部放电以及其他试验的,其试验记录应随出厂试验报告一并提交给买方。 (1)主回路、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的工频耐压试验。 (2)主回路冲击耐压试验。 (3)主回路电阻测量。 (4)机械性能、机械操作及机械防止误操作装置或电气联锁装置功能的试验。 (5)仪表、继电器元件校验及接线正确性检定。 (6)无线电干扰电压试验 (7)在使用中可以互换的具有同样额定值和结构的组件,应检验互换性。 在开关柜出厂试验完毕后,买方将按1.10.2条要求组织出厂验收会。 1.32.4 开关柜现场试验 开关柜现场试验主要包括设备安装或检修后的调整试验和运行设备定期进行的预防性试验。开关柜运输到现场按1.10.3.1条要求验收合格,土建卖方将其安装就位后,卖方应指导并配合土建卖方做好设备调整试验,给出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及其方法。 另外,卖方还需给出开关柜日常维护工作内容的说明、操作次数、运行时间或其他合适的判据,即在达到上述规定操作次数或运行时间后,设备某些零件应进行检修或更换,具体如下: (1)触头的检修、调整及应更换的有关数据和说明,弧触头允许烧损的程度,灭弧片烧损的处理及应更换的标准。 (2)断路器分、合闸时间和速度以及其允许的偏差。 (3)主回路电阻值。 (4)操动机构维护、检修周期及其需采取临时检修的判据。 (5)操动机构维护、检修的程序及应注意的事项。 (6)操动机构主要部件的调整值及允许的误差范围。 (7)仪表、继电保护等二次回路及辅助设备哪些部分应定期检查。 (8)电气连接检修的工艺标准、重点检查部位及防电化腐蚀措施。 除上述内容外,开关柜还应完成1.10.3条所述的试验内容。 1.33 开关柜包装、保管及运输 1.33.1 开关柜包装及保管 开关柜的包装及保管应按1.14节相关要求进行,在周围空气温度和湿度不满足卖方提供的产品要求时,卖方应给出相应的处理说明。 1.33.2 开关柜运输 卖方应书面给出设备开箱和吊运的内容包括开箱、吊运所需的专用工具,工作程序及方法,均应详细说明。当开关柜某一、或所有功能单元需拆开运输时,所有部分应清楚加以标志,这些部分的装配图应随设备一起提供。开关柜原则上不允许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公路上长途运输。 1.34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 卖方除需满足买方提出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外,还应向买方推荐开关柜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正常维护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器具及仪器仪表。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的相关要求包装。 卖方根据买方要求提供的“规定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项报价表中”的各项元器件,应与开关柜生产制造采用的各项元器件采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34.1 备品备件 卖方应按技术条款附件四格式要求推荐列出质保期后所需备品备件清单供买方选择采购,其推荐的备品备件需满足下列要求,但不限于此。 (1)备品备件应为开关柜日常运行过程中易损易耗零部件,应具体列出其型号、规格、特征参数、数量、用途等。 (2)维护检修中常用备品备件的图表,其内容包括零部件名称、应储数量、制造厂图号(或备件编号)、简单几何图形及应安装使用的部位。 1.34.2 专用工器具及仪器仪表 卖方应按技术条款附件五格式要求推荐开关柜运行维护过程中常用到的专用工器具及仪器仪表清单供发包采购,其推荐的专用工器具及仪器仪表需满足下列要求,但不限于此。 (1)应注明几台同类开关柜应备有一套专用工器具及仪器仪表。 (2)随开关柜所带专用工器具及仪器仪表的品种、数量清单,清单中还包括工具名称、简单几何图形、制造厂图号(或编号)以及各工具的使用方法。 1.35 计量及支付 本款涉及高低压开关柜的计量及支付方式。卖方应按《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进行报价,报价中包含内容应符合技术条款1.19节要求。买方将按经监理人批准及设计更改并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支付。 第4章 变压器 1.36 说明 本章涉及变压器的设计、加工、制造、装配、试验、出厂验收、包装、运输、装卸、备品备件、维修工具、安装指导、售后服务、计量及支付等工作,但不含各部件全部详细的技术要求,所有部件在设计、制造工艺上应符合有关工业标准。 1.37 引用标准 本条仅列出了变压器相关标准的一部分,实际不限于此。 GB 1094.1-2013 《电力变压器 第1部分:总则》 GB 1094.2-2013 《电力变压器 第2部分:液浸式变压器的温升》 GB/T 1094.3-2013 《电力变压器 第3部分:绝缘水平、绝缘试验和外绝缘空气间隙》 GB 1094.5-2016 《电力变压器 第5部分:承受短路的能力》 GB/T 1094.12-2013 《电力变压器 第12部分:干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 GB/T 16927.1-2011 《高电压试验技术第1部分:一般定义及试验要求》 GB 1094.7-2016 《电力变压器 第7部分:油浸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 GB/T 7354-2018 《高电压试验技术 局部放电测量》 GB 50150-20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DL/T 596-2015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 572-2010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GB/T 10228-2015 《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GB/T 5273-2016 《高压电器端子尺寸标准化》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0052-2020 《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1.38 干式变压器 1.38.1 技术参数 各容量干式变压器技术参数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但不限于此。 (1)安装地点:户内; (2)型式: SC14系列三相双线圈铜绕组环氧树脂绝缘干式变压器; (3)额定频率:50Hz; (4)额定容量:160kVA (5)冷却方式:均为AN/AF (6)额定电压:高压侧: 10kV ,低压侧: 0.4 kV; (7)额定电压比:10±5%kV/0.4 kV; (8)电压调整方式:均采用无励磁调压。 (9)空载损耗(Po)、负载损耗(Pk)及效率应不大于下表所列值。 ①负载损耗(100℃):不大于1915W。 ②空载损耗:不大于365W。 ③效率:不低于98%,满足《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0052-2020中2级能效要求。 (10)外壳防护等级:均不低于IP30。 (11)极性:负极性 (12)端子连接方式:高、低压侧均采用电缆连接 (13)变压器相序:按标准规范要求布置。 (14)绝缘等级:H级。 (15)温升限值(周围环境温度按40℃计): ①线圈温升限值:绝缘系统温度不超过180℃;最高温升不大于125K。 ②铁心、金属部件和与其相邻材料温升: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出现使铁心本身、其他部件或与其相邻的材料受到损害的温升,变压器应能承受外部40kA(有效值)短路电流值,时间为2s,变压器应无损伤。并应能承受外部短路 100kA(峰值)冲击,绕组及铁心等不应有不允许的变形和位移。 (16)技术性能要求局部放电水平:变压器的局部放电测量方法按GB1094.3进行,10kV电压等级干式变压器局部放电<5PC。 (17)噪音水平100%满载运行,距变压器本体1m处,噪音不大于65dB。 (18)变压器套管及接线端子 变压器高压侧套管绝缘水平需满足下表要求,套管端子的允许荷载、型式和尺寸应满足有关的标准和规定。端子经电缆与开关柜内母线直接相接。 (19)变压器寿命不得低于30年。 1.38.2 结构要求 变压器结构设计应满足如下要求,但不限于此。 (1)承包商应保证变压器高、低压绕组及其辅助设备如支持绝缘子、切换电压连接片等在变压器高压侧系统阻抗为零(电源为无穷大),且在1.05倍额定最高分接电压下,变压器低压侧绕组出口发生三相金属性短路时,变压器不致出现有害的机械、热应力和电气性能等方面的损伤。承包商应提供相同容量或近似容量产品承受短路能力的试验报告。 (2)变压器的结构应有利于安全地运输到目的地,需现场安装的附件,安装好后将能立即进入持续工作状态。 (3)变压器铁芯应采用进口/国产优质冷轧高导磁晶粒取向硅钢片,其厚度不得大于0.27mm,采用45°无孔全斜接缝,步进纵向五阶梯叠装结构,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涡流;承包商在电磁计算时应选择合理的磁通密度,保证正常工作电压下有一定的裕度,当系统电压偏高时铁芯不出现磁饱和,使硅钢片本身的磁滞振动小。 (4)变压器高压绕组应采用进口/国产优质铜带绕制,低压绕组应采用从进口铜箔;绝缘用环氧树脂应采用进口不含氯元素的优质材料,且具有自动熄火的特性,遇到火源时不应产生有害气体。确定铜带、铜箔和绝缘树脂时应取得业主认可。 (5)变压器应具有双向散热的轴向散热风道,以保证变压器良好的散热性能和高机械强度。按正常使用条件,不会因绕组温度变化而造成变压器在保证寿命内出现线筒表面的龟裂。变压器外壳形式应能使外界空气以循环方式直接冷却铁芯和线圈。 (6)变压器应可随时投入电网运行,当其停止运行一段时间后不经干燥可直接投入电网安全运行,并允许在正常环境温度下,承受80%的突加负载。 (7)冷却方式:自然空气冷却(AN);带风机,可强迫空气冷却(AF)。冷却气道设计应能保证变压器在带IP21或以上防护外壳,且不使用强迫空气冷却装置条件下能带100%额定负荷长期运行,在启用风机强迫通风条件下应能带120%额定负荷长期运行。 (8)变压器温控装置 变压器应具有温度显示、温控保护功能,应配置温度控制箱,可自动监测并巡回显示高、低压三相绕组最热点温度。温度显示、温控保护通过预埋在绕组中的测温元件测量各相绕组温度,测温元件采用带补偿的三线制。温控系统的温度设定可以根据要求进行调整。 温度控制装置应具有与计算机监控系统间进行通讯的接口,并有高温报警、超高温跳高压侧断路器等的常开输出接点,温控装置输出接点的容量不应小于110W。业主可以提供温控装置的电源为:交流220V。 变压器温控装置应至少具有以下功能,但不限此: ①三相绕组温度巡检及最大值显示。 ②自然风冷(AN)的状态下,当绕组温度超过规定值时,能自动启动风机并输出报警信号,报警的音响元件为电铃(安装于变压器防护外壳上)。 ③绕组温度继续升高并超过允许值时输出跳闸信号并报警,报警的音响元件为电笛(安装于变压器防护外壳上)。 ④当绕组温度降低到规定值时,应能自动停运风机,并给出风扇起、停信号。 ⑤为能选择冷却风扇的运行方式,应有一套手动操作的选择切换开关,具有自动和手动两个位置。 ⑥具有标准的RS-485接口,并遵循ModBUS RTU通讯协议。 ⑦控制信号接至端子排,状态信号通过通讯方式上传至公用LCU单元。 (9)变压器应配置不锈钢板制作的防护外壳,不锈钢板厚不小于1.2mm。变压器防护外壳要求落地并与地面槽钢焊接或螺栓固定,需要时打开柜门即可拖出变压器。 防护外壳应装设带电闭锁装置,具有带电开门报警装置,以防维护人员误入带电间隔。 (10)变压器本体应带滚轮并有可靠的与基础固定的方案,其结构要求能够承受变压器运行时可能产生的震动。 (11)变压器铁心和金属件(铁轭螺杆除外)均应有明显的可靠接地装置及符号。 (12)其他附件 ①变压器的所有外购件如上铁轭、高压端子、风机、垫块等必须经过鉴定并有产品合格证,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②变压器底部支架焊装位置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③变压器应备有承受整体总重量的起吊装置。 ④变压器防护外壳内部应设置高低压电缆头支架,其安装高度需和业主协商确定。 ⑤变压器防护外壳上应安装现地数字式音响信号装置,其型号规格详见订货图。 (13)其它 本款未提及的与设备有关的要求按相关规程规范执行。 1.39 金属外表涂层 变压器金属涂层除相关规程规范已明确要求或与变压器性能有关需特殊处理的部件外,不锈钢或铝合金采用其原色,其它所有金属件外露部分均应除锈喷漆,其油漆均喷成飞机灰色且具有自防污能力,并采取措施防止运输和吊装中漆层剥落与变质。 1.40 铭牌或标签 变压器铭牌或标签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mm的不锈钢材料制作,并应固定在明显可见位置。铭牌上所标志的项目内容应符合国家标准 GB1094.1中第7章的规定,且应清晰、牢固。 1.41 试验 1.41.1 常规检查和试验 (1)干式变压器 干式变压器需实施的常规检查及试验主要如下所有所述,但不限于此。 1)检查变压器的结构、防护等级总装配和油漆质量。 2)检查变压器轨距是否满足已施工的土建要求。 3)检查变压器温度传感器的数量和位置,其设计及安装应便于维护和更换。 4)检查变压器高、低压引线位置及净距。 5)检查变压器分接头位置及分压等级。 6)检查变压器温控温显装置质量及通信协议。 7)检查变压器风机数量及安装位置,并试验其与防护外壳、变压器冷却风道联合运行时的通风质量,不应出现因气旋存在导致振动现象。 8)模拟试验变压器本体上的保护和监测装置的集成性能是否满足要求。 9)业主或项目监理或规程规范要求的其它常规检查及试验项目。 1.41.2 型式试验 卖方应在投标及变压器出厂时向买方、监理人提供通过国内权威机构针对SC(B)12型10kV干式变压器的型式试验报告,并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上述变压器生产许可证。 出厂试验及型式试验情况应写在验收报告中,随产品移交给买方。 1.41.3 出厂试验 针对干式变压器需实施的出厂试验主要如下所述,但不限于此。 (1)绕组电阻测量,吸收比,极化指数; (2)电压比测量和联接组标号检定; (3)极性试验:应为减极性; (4)绝缘特性试验: a. 绕组对地绝缘电阻测量; b. 绕组的介质损耗因数tanδ、直流泄漏测量; (5)铁芯绝缘试验: a. 最后组装铁芯绕组前的绝缘电阻测量; b. 所有铁芯拉带对地绝缘电阻测量; c. 在装运前铁芯引线端子处的绝缘电阻测量。 (6)外施工频耐压试验; (7)短路阻抗和负载损耗测量; (8)感应耐压试验(在试验报告中注明试验电压的频率和接线图); (9)局部放电测量 (10)雷电全波冲击试验; (11)空载电流和空载损耗测量(在低电压和额定电压下); (12)套管试验: a. 介质损耗因数及电容量测量; b. 外施工频耐压试验; c. 局部放电测量; d. 未屏工频耐压试验; (13)变压器绕组变形试验; (14)检查冷却装置,承包商需提供试验试验报告; (15)提供测温及讯号装置试验报告; (16)提供气体继电器试验报告; (17)提供温度计校正试验报告; (18)提供压力释放阀试验报告。 另外,承包商应向业主提供以下试验项目的记录和结果: (1)三相变压器零序阻抗测量; (2)声级测定; (3)空载电流谐波分量测量; (4)变压器低压侧绕组对地电容和相间电容; (5)冷却风机吸取功率测量; (6)短路承受能力试验(提供相同类型同容量变压器的试验报告)。 1.42 包装、保管及运输 1.42.1 包装 变压器包装除应符合1.14条要求外,本款特地提出详细要求以示强调,但内容不限于此。 (1)承包商必须根据国家标准和运输条件,将变压器本体和所有零部件采用适合于铁路、公路或水路远途运输的包装箱进行包装好,并将全套安装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明书、产品外形尺寸图、运输尺寸图、产品拆卸件一览表、装箱单、铭牌图或铭牌标志图以及备品备件一览表等应包装好,防止受潮。 (2)变压器拆除的组件应单独包装,并在拆除一览表内填写拆除组件名称和件数,以作为现场验收的依据。变压器本体在拆卸处应用临时盖板(钢板)密封,并在变压器相应位置上标上“运输重心”、“起吊点”等字样。 (3)储油柜应单独包装,并且所有安装孔应密封。包装箱上应标上“向上”、“起吊点”、“小心搬运”等字样。 (4)气体继电器、吸潮器、温度计、油位计、测温装置、测压装置等用防震材料包装,并应标上“向上”、“易碎”等字样。 (5)变压器的大件和重件需在运输文件中附上尺寸图和重量,并提供起吊图纸和说明,包装箱上应有起吊标志。 (6)所需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装在箱内,在箱上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以与本体相区别;并标明“防尘”、“防潮”、“防止损坏”、“易碎”、“向上”、“勿倒立”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7)包装箱应连续编号,不能有重号。包装箱面上卖方应按下述内容写上不褪色醒目标签: a. 合同号; b. 装船(海运)标志; c. 目的港(海运)或站名称; d. 收货人及代号; e. 设备名称和项目号; f. 箱号; g. 毛重与净重; h. 外形尺寸; i. 在设备的包装箱外面应标上“重心”、“起吊点”、“小心搬运”、“正面向上”、“防止受潮”、“勿倒”、“勿倾斜”、“防火”等字样。 (8)承包商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包装内外表面上应有如下标志: a. 合同号; b. 收货人; c. 目的地; d. 毛重; e. 箱号。 (9)从承包商发货至业主收到货期间;设备应完好无损。凡因包装不良所造成一切损失应由承包商自负。 (10)装运货物时,需考虑便于现场卸货、搬运和安装。 1.42.2 运输 变压器的运输应符按下述要求进行,但不限于此。 (1)变压器运输尽量采用铁路运输方式,原则上不允许在三级以下(含三级)的公路上长途运输,以确保变压器安全达到目的地。 (2)在设备启运时,承包商应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业主以下内容: a. 设备名称; b. 件数、件号、重量; c. 合同号; d. 货运单号; e. 达到港(站); f. 设备发出日期。 (3)变压器运输前的绑扎需满足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注意避免运输途中发生较大振动、位移和角度大于15°的倾斜等事故。 1.42.3 保管 卖方负责变压器出厂验收后至运输到安装现场前这段期间的保管工作,在保管期间,卖方应按相关规程规范要求检查变压器的绝缘强度,以防受潮。 1.43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 卖方除需满足买方提出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外,还应向买方推荐变压器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正常维护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器具及仪器仪表。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按第5.8节的相关要求包装。 1.43.1 备品备件 卖方应按技术条款附件四格式要求推荐列出质保期后变压器所需备品备件清单供买方选择采购,其推荐的备品备件需满足下列要求,但不限于此。 (1)备品备件应为变压器日常运行过程中易损易耗零部件,应具体列出其型号、规格、特征参数、数量、用途等。 (2)维护检修中常用备品备件的图表,其内容包括零部件名称、应储数量、制造厂图号(或备件编号)、简单几何图形及应安装使用的部位。 (3)卖方所提供的备品备件应与变压器的相关部件具有可互换性,且具有相同的规格、试验和材质。 1.43.2 专用工器具及仪器仪表 卖方应按技术条款附件五格式要求推荐变压器运行维护过程中常用到的专用工器具及仪器仪表清单供发包采购,其推荐的专用工器具及仪器仪表需满足下列要求,但不限于此。 (1)应注明几台同类变压器应备有一套专用工器具及仪器仪表。 (2)随变压器所带专用工器具及仪器仪表的品种、数量清单,清单中还包括工具名称、简单几何图形、制造厂图号(或编号)以及各工具的使用方法。 (3)提供的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必须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有详细使用说明资料。 1.44 计量及支付 本款涉及变压器的计量及支付方式。卖方应按《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进行报价,报价中包含内容应符合技术条款1.19节要求。买方将按经监理人批准及设计更改并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支付。 第5章 柴油发电机组 1.45 工作范围 本节适用于1台120kW柴油发电机组的设计、加工、制造、试验、备品备件、维修工具、安装指导、售后服务、计量及支付等工作。但不含各部件全部详细的技术要求,所有部件在设计、制造工艺上应符合有关工业标准。 1.46 执行标准 本款仅列出了与柴油发电机组生产相关的部分标准,实际不限于此,以下标准以最新版为准。 GB1208 电流互感器 DL5028 电力工程制图标准 IEC529 外壳防护等级 GB1497 低压电器基本标准 GB4942.2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T14048.1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2820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标准 GB2820 工频柴油发电机组通用技术条件 YD/T502 邮电通信专用柴油发电机组技术要求 IEC3046 往复式内燃机性能标准 IEC8528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标准 IEC34 测定绝缘材料的表面放电击穿相应电阻的推荐标准 ISO3046/1 往复式内燃发动机规范、性能,第一部分 标准参考条件与动力燃料消耗及润滑油消耗 ISO3046/2 往复式内燃发动机规范、性能,第二部分 试验方法 ISO3046/3 往复式内燃发动机规范、性能,第三部分 试验测量规范 ISO3046/4 往复式内燃发动机规范、性能,第四部分 转速调节规范 ISO3046/5 往复式内燃发动机规范、性能,第五部分 扭转振动规范 ISO3046/6 往复式内燃发动机规范、性能,第六部分 过速保护规范 ISO3046/7 往复式内燃发动机规范、性能,第七部分 发动机功率规范 ISO8528-Pt1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第一部分 应用额定功率及性能 ISO8528-Pt2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第二部分 发动机 ISO8528-Pt3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第三部分 发电机组用交流发电机 ISO8528-Pt4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第四部分 控制开关装置 ISO8528-Pt5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第五部分 发电机组 ISO8528-Pt6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第六部分 试验方法 ISO8528-Pt7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第七部分 规格及设计的技术声名 GB/T15548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三相同步发电机通用技术条件 GB1859 内燃机噪音测定方法 GB2820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GB1105.1 内燃机台架试验性能试验方法 GB3097 工业无线干扰基本测定方法 GB755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 GB48260 电机功率等级 GB997 电机结构安装形式代号 GB/T147113 中小型旋转电机安全通用要求 GB12655 电机在一般环境条件下使用的湿热试验条件 1.47 技术要求 发电机、柴油机配置型号及规格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同,但机组型号不同的类似产品应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47.1 技术参数 柴油发电机组技术参数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但不限于此。 (1)发电机 类型: 旋转无刷同步发电机 额定种类: 连续(负载类型) 额定功率: 120kW 额定频率: 50Hz 额定功率因数: 0.8(滞后) 额定电压: 400/230V 额定转速: 1500r/min 励磁方式: 无刷自励磁 调压方式: 自动调压 起动方式: 电启动 防护等级: IP23 冷却方式: IC01空气冷却 出线方式: Y形,三相四线制 绝缘等级: F级 温 升: F级 空载电压调整范围: 90%~110% 线电压波形畸变率: 5% 稳态电压调整率: ≤±1% 电压波动率: ≤±0.5% 瞬态电压调整率: +10~-7%% 电压稳定时间: 1.5s 稳态频率调整率: 0~5%可调 频率波动率: ≤0.5% 瞬态频率调整率: ±7% 频率稳定时间: ≤3s (2)柴油机 标定功率(12小时功率): 120kW 燃油消耗率g/kW.h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机油消耗率g/kW.h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调速方式: 电子调速器 稳定调速率: 0-5%可调 排放: 满足JB8891-1999标准 冷却方式: 强制水冷 润滑方式: 压力润滑和飞溅润滑 起动方式: 电马达 过载能力: 1.1倍额定负荷不低于1小时 (3)控制装置 机组控制装置应至少具有下列功能: ①机组基本参数设定: ◆名称、型号 ◆额定功率 ◆额定电压 ◆额定频率 ◆额定电流 ◆额定转速 ◆飞轮齿数 ②发动机参数设定: ◆起动转速设定 ◆起动油压设定 ◆预起动时间设定 ◆最高起动时间设定 ◆起动间歇时间设定 ◆起动次数设定 ◆怠速时间设定 ◆停机输出时间设定 ◆停机冷却时间设定 ◆停机冷却转速设定 ③发动机保护功能: ◆超速保护(可调) ◆机油压力低保护(报警、停机) ◆冷却液温度高保护(报警、停机) ◆蓄电池电压高报警 ◆蓄电池电压低报警 ◆机油温度高报警 ◆冷却液液位低报警 ④发电机保护功能: ◆过载保护 ◆短路保护 ◆电流不平衡保护 ◆电压高保护 ◆电压低保护 ◆电压不平衡保护 ◆频率高保护 ◆频率低保护 ◆保护延时可设定 ⑤显示功能 ◆电压显示(三相线电压、三相相电压) ◆电流显示(三相线电压、三相相电压) ◆频率显示 ◆有功功率显示(L1相有功功率显示、L2相有功率显示、L3相有功功率显示) ◆无功功率显示(L1相无功功率显示、L2相无功功率显示、L3相无功功率显示) ◆视在功率显示(L1相视在功率显示、L2相视在功率显示、L3相视在功率显示) ◆功率因数显示(L1相功率因数显示、L2相功率因数显示、L3相功率因数显示) ◆有功小时显示 ◆无功小时显示 ◆启动次数显示 ◆转速显示 ◆发动机冷却液温度显示 ◆发动机机油压力显示 ◆发动机机油温度显示 ◆发动机蓄电池电压显示 ◆燃油液位显示(可选) ◆燃油速率显示(可选) ◆发动机进气管温度显示(可选) ◆发动机增压压力显示(可选) ⑥开关控制功能: ◆市电供电开关分闸、合闸控制 ◆柴油发电机组供电开关分闸、合闸控制 ⑦通讯功能: ◆配备远程专用监控软件 ◆配备开放Modbus协议 ◆标准RS-232/422/485接口 ◆配备TCP/IP网络接口 ◆配备光纤通讯接口 ⑧直流电源 控制用直流电源采用DC24V,配自动浮充电器和充电发电机。 1.47.2 柴油发电机组设计及结构 (1)总体结构设计 本工程采用的柴油发电机组为一体化结构,它主要由三相交流无刷同步发电机、控制屏、柴油机、弹性联轴器、公共型钢底座、散热器、柔性导风管等设备构成一钢性整体,并辅以燃油系统、润滑系统、冷却系统、启动系统、排烟系统及控制监测系统等,从而保证机组整体良好地运行。机组控制屏应装置在型钢焊接而成的公共底座上。柴油机的飞轮壳与发电机前端盖的轴向应采用凸肩定位直接连接构成一体,并采用圆型的弹性钢片联结,由飞轮直接驱动发电机旋转。为减小机组的振动,散热水箱、机载控制屏等均应装设橡胶减震。 (2)燃油系统 机组燃油系统应包含油箱、输油泵、燃油滤清器、喷油泵、调速器、喷油器及燃油管路等设备,另外尚应加装手压泵,以便在机组手动启动时泵油和排除燃油系统中的空气。 油箱采用底座油箱的形式,不采用独立油箱。 承包人在投标时应提供机组所用燃油的型号规格,燃油应满足相关的国家标准。 (3)润滑系统 机组润滑系统应采用压力飞溅方式润滑,其油路为一个循环系统,应包含润滑油箱、滤网、润滑油泵、粗滤器、精滤器、冷却器、网格式滤清器、增压器、阀门、管道及指示仪表等设备。 承包人在投标时应提供机组所用润滑油型号规格,润滑油应满足相关国家标准。 (4)冷却系统 机组冷却系统应为闭式循环冷却系统,系统本身必须自成完整的封闭循环回路,承包人在投标时应提供机组所采用的冷却水系统图、冷却水量及冷却水质量。 (5)排烟系统 机组排烟系统的管径应能满足柴油机在标定功率运行时所排出的烟气量要求,烟管的材质应为标准焊接钢管,其壁厚不得小于3mm,长度应能将柴油机产生的烟气全部排出室外。为减少噪音,排烟系统应有消音措施;为减少热胀冷缩对排烟系统的影响,排烟管应采用套筒式伸缩节作为其热膨胀或冷收缩的补偿措施;为减少排烟管散发到机房内的热量,防止工作人员烫伤及结露腐蚀烟管,排烟管尚应有保温措施,能够将其末端温度应控制在100~120℃范围内,保温设计可按一般热力管道保温设计方法进行。为便于定期清除烟管内的积灰和油污,在排烟系统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检查孔。 (6)启动系统 机组启动采用电控方式,操作电压为直流24V,系统包含120Ah蓄电池组、直流启动电机、自动双速浮充电装置、继电调节器、停机电磁铁、电缆、启动按钮、停机按钮及仪表等设备。启动电路应为单线制,负极接地。 1.47.3 柴油发电机组组装 本款对柴油发电机组的组装提出了基本要求,未涉及柴油发电机组的组装工艺流程,但承包人应采用成熟的柴油发电机组组装工艺流程,并严格按ISO9001标准的要求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该体系的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达到该质量体系的要求,确保柴油发电机组质量满足设计及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 柴油发电机组装配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但不限于此: (1)根据设计要求选出相应的发动机和发电机,核对机身号,并检查外观,如符合标准则可以准备组装。 (2)机组组装应在水平的刚性组装平台上进行,保证底架和平台表面结合严密。组装前应测量发电机联接钢片到电球过渡盘接口面的平均距离AH,测量发动机飞轮壳接口面到飞轮连接面的平均距离AS,两者之差不得超过0.5mm,否则应通过增减发电机联接钢片的数量来调整。测量尺寸时,曲轴和发电机转子的轴向位置应居中,弹性传动盘各钢片之间应紧贴,测量面应洁净,变形的钢片应更换或矫正后重装。 (3)总装前各结合面应清洗干净,不得有油漆、防锈油及尘垢,不允许有锈蚀。飞轮、飞轮壳的螺纹孔,以及紧固螺栓,必须清洗干净,并吹干。 (4)装配发电机前,须用游标卡尺在时钟0点、3点、6点、9点测量弹性传动盘外圆到电机轴心的距离,并取其平均值和发动机飞轮结合面的凹槽尺寸比较,测量电机连接法兰定位凸缘的尺寸并和发动机飞轮壳的止口尺寸比较,以保证弹性传动盘及连接法兰的定位凸缘能同时轻松进入发动机飞轮及飞轮壳,严禁用连接螺栓将发电机强行拉进发动机,更不允许用撬动转子的方法将转子撬入飞轮。为保证发电机组同心,各相配合的结合面的直径尺寸差不能大于0.1毫米。 (5)发电机与发动机对接后,用螺栓紧固发电机连接法兰与飞轮壳后,转动发电机转子使弹性传动盘上的螺栓通孔与飞轮上的螺纹孔对正,装上相配的垫套并拧紧紧固螺栓,各连接螺栓的规格及拧紧力矩应符合设备要求。螺栓紧固后撤去起重,检查发动机的曲轴轴向间隙,不得小于总装前测得的曲轴轴向间隙,且曲轴转动灵活。曲轴轴向撬动时当外力取消时不应该出现轴向回弹。发动机风扇叶和水箱导风罩之间不得有干涉碰撞现象。 (6)发动机体支承板和发电机支承焊接 用螺栓将发动机支承板固定到发动机体前支板上,将机体放到底架前支承上,发动机后部用枕木垫平(注意:枕木位置不要超过飞轮壳安装平面,以防妨碍发电机安装,要注意对于一些测速探头装在飞轮壳下部的发动机一定要当心,以防碰坏探头),用吊车将发电机吊装到发动机上,用螺栓紧固发电机连接法兰和飞轮壳,将发电机支承脚紧固到电机支板上,去掉枕木,将发电机放在底架电机支承横梁上,调整机组对中,支承脚摆正,然后焊接。用螺栓固定前要用塞尺测量底座支承板和发动机(或发电机)支脚间间隙,此间隙应小于0.2mm,否则应制作垫片插入调整。若采用上减振结构安装的机组要保证安装后,各支承处减振器变形量之差小于1mm。 (7)装进、回油管接头及防尘套 取下原装防尘套,将清洗干净的进、回油管接头装入接口,拧紧后装防尘套。装配时要绝对干净,决不允许脏污软管内腔及各接头表面。 (8)装排气弯管焊接部件 检查增压器出口是否有异物,增压器叶轮是否转动灵活,检查后装上原装密封垫,再装上排气弯管焊接部件,拧紧锁紧螺母,有垫片锁的也要锁紧。如要在机组上焊接排烟管法兰时一定要注意,定位点焊时要从下方点焊,而不能从排烟管上方焊接,以防止焊渣通过排烟管进入增压器,造成增压器损坏。 (9)安装接线总成,连接好电气线路。 (10)机组总装时不允许错装、漏装,不允许磕碰,不允许将工具材料等掉进或遗留在机组内部,不允许赃污燃油进出口、空气进气口及增压器。各重要螺栓应按规定力矩拧紧。各胶管锁紧喉扣要锁紧且方向应一致还要方便拆装。风扇皮带要按规定张紧,各皮带上标志位置应一致以保证美观。 1.48 柴油发电机组金属涂层 柴油发电机组金属涂层的处理应按下述要求进行,但不限于此。 (1)前处理 对机组金属表面先进行含酸洗除锈,除油,除氧化皮,表面磷化,然后再喷一遍防锈底漆。 (2)中涂 刮第一道原子灰,第一次打磨,喷第一次道底漆,刮第二道原子灰,第二次打磨,喷第二次道底漆。 (3)喷面漆 找补齐全,对缺陷的地方补灰处理,对表面进行水磨,使表面平整光滑,喷第一道面漆,喷第二道面漆,表面罩光。 (4)烤漆 面漆喷毕后机组进入烤房烤漆。 1.49 柴油发电机组铭牌或标签 柴油发电机组上的铭牌或标签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mm的不锈钢材料制作,并应固定在明显可见位置。铭牌上所标志的项目内容应用中文标识,其内容至少符合如下要求,但不限于此: 机组型号 额定功率 额定电压 额定频率 制造厂商的标识代码 出厂日期 出厂编号 1.50 柴油发电机组试验及验收 1.50.1 柴油发电机组常规检查及试验 柴油发电机组需实施的常规检查及试验主要如下所有所述,但不限于此。 (1)视觉检查机组的整体质量、结构、外形尺寸、防护等级总装配和油漆。 (2)发动机和发电机的型式及额定值的视觉检查。 (3)所有控制、保护和监测设备的电气或机械操作。 (4)所有保护系统在预定变化范围和整定值内的模拟试验。 (5)功能性试验包括模拟操作和所有自动装置的试验。 (6)视觉检查机组启动及运行时震动幅度、电压、频率。 1.50.2 柴油发电机组出厂试验 (1)工厂检验和试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承包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承包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3)承包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承包人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买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承包人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4)设备进行工厂试验之目的是证实材料、工艺及性能满足所采用的标准和本标书的要求。出厂前有关检验应在有买方代表参加的情况下进行,并对驱动装置单元及其他买方认为必要的部件进行试装试运,买方代表对试运的验收并不表示可以免除承包人在后续工作中的责任。 (5)整机性能试验:整机应在制造厂空载运行24小时,经买方检验合格后出厂。承包人还要提供全面试验结果及试验合格报告书,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发运。 1.50.3 柴油发电机组现场验收 柴油发电机组现场验收包括现场检验和现场验收。 当设备运到现场后,买方将组织现场检验,主要查验项目有:①柴油发电机组包装及密封应良好,无漏油、漏水、漏气、锈蚀和机械损伤等缺陷,各连接件、紧固件应齐全,紧固良好;②设备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③设备的技术文件应齐全;④除此之外,柴油发电机组外观检查结果尚应满足《移动电站通用技术条件》(GB/T2819-1995)的有关要求。⑤按照本标书的有关规定进行72小时性能考核试验。 确认检验结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后,各方签署验收报告,然后承包人按13.3.7.2款要求负责保管。如发现设备由于承包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相关各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承包人提出修理和/或更换/或索赔的依据,承包人应根据该证明及时补足或更换。补足或更换的设备应在签署该证明之日起十日内运达买方指定地点,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对检验结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买方有权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权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在现场验收中,尽管可能没有发现问题,或承包人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修理,均不能被视为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1.51 柴油发电机组包装、保管和运输 1.51.1 柴油发电机组包装 (1)承包人交付的所有设备要符合铁路、公路、航空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应保证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合同设备损坏,承包人要在合同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 (2)包装应按合同设备的特点,按要求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设备在没有任何损坏的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交货地点。设备包装前,承包人负责按部件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3)承包人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应在每件上至少标上两个标签,并应注明合同号、主设备名称、装箱单的序号、部件名称及其在相关装配图上的位置号。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及质量证明文件。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另邮寄给买方装箱清单各二份。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也应分别包装并注明上述内容。 (4)承包人应在每件包装箱的至少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清楚工整的中文字样标明以下标记: ①合同号; ②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③箱号/件号; ④毛重/净重〈公斤〉; ⑤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如是随机备品备件和/或专用工具,其包装箱上除应标出上述内容外,还应用中文标出“设备备品备件”和/或“专用工具”的字样。 (5)凡重量达到或超过两吨的设备,应在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如果设备重量达到或超过10吨,或长超过9米,或宽超过3米,或高超过2.7米,则承包人应向买方额外提供每件包装的详细包装外形图一式三份。 (6) 对裸装设备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设备应带有足够的设备支架或包装垫木。 (7) 对于需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设备,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 1.51.2 柴油发电机组保管 承包人保管柴油发电机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环境温度在0 ~ 50 ℃、相对湿度低于80%,无氧化剂和腐蚀剂。 (2)擦拭干净发动机,必要时重新喷涂保护漆。 (3)断开蓄电池端子,定期检查蓄电池容量。 (4)松开所有驱动皮带。 (5)用防水篷布遮盖发动机,要保持通风良好,以免形成凝露。 (6)用适当的盖子或绝缘带封闭下列所有裂缝:进风口、排气管、飞轮壳槽、润滑油通气孔、油尺等。 (7)所有活动部件外表涂润滑油。 (8)标明机组的存放日期,并标明“机组不能使用”。 (9)按照承包人的要求往机油箱中加满适于存放的润滑油。 1.51.3 柴油发电机组运输 一切运输和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在运输过程中应做到以下要求: (1)柴油发电机组在运输过程中,内部结构相互位置不变,紧固件不松动,在运输中应装冲撞记录仪,并要求能承受3g的运输水平加速度。 (2)运输时柴油发电机组的所有组件、部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不丢失、不损坏、不受潮和不腐蚀。 (3)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 1.52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承包人应向买方推荐柴油发电机组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正常维护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包装。 1.52.1 备品备件 承包人应按《备品备件清单》表中的格式要求推荐列柴油发电机组间断运行2年内所需备品备件清单供买方选择采购,其推荐的备品备件需满足下列要求,但不限于此。 (1)备品备件应为柴油发电机组运行过程中易损易耗零部件,应具体列出其型号、规格、特征参数、数量、用途等。 (2)维护检修中常用备品备件的图表,其内容包括零部件名称、应储数量、制造厂图号(或备件编号)、简单几何图形及应安装使用的部位。 1.52.2 专用工具 承包人应按《专用工具清单》表中的格式要求推荐柴油发电机组运行维护过程中常用到的专用工具清单供发包采购,并明确随柴油发电机组所带专用工器具的品种、数量、工具名称、简单几何图形、制造厂图号(或编号)以及各工具的使用方法。 第二节 自动化系统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第1章一般规定 1.1 概述 1.1.1 工程概况 蓝河冢头闸位于郏县县城东11.5km处,蓝河下游的冢头镇北街村西,该闸于1974年动工兴建,1975年建成投入使用。原设计最大泄流量600m3/s,拦蓄水量约20万m3,设计灌溉面积约0.15万亩。 根据水利部办建管〔2008〕152号文《关于开展全国水闸安全状况普查工作的通知》及河南省水利厅豫水管〔2008〕55号文、平顶山市水利局平水管〔2008〕14号文的要求,受郏县水利局委托,商丘市水利建筑物勘测设计院于2008年11月份对该水闸进行了安全鉴定,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了书面和现场核查,冢头水闸安全类别评定为四类水闸,工程无法运用,存在严重安全问题,亟待拆除择址重建。 新建冢头闸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相应闸上水位102.07m,闸下101.62m,设计流量为968.0m3/s;设计除涝标准为5年一遇,闸上水位98.77m,闸下98.52m,设计除涝流量为377.0m3/s;设计蓄水位98.70m,设计蓄水量为22.8万m3。 1.1.2 施工配合 为保证工程安全、可靠地实施,本系统卖方应无条件做好与设计方、土建承包方及其它相关设备承包方的配合工作。 当工程实施过程中,仍出现了无法明确具体责任人的工作,本标段承包人有责任按发包人具体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某些具体工作,或者某些设备保护元件、部件或装置,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们对于构成一个完整的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是必不可少的,或者对于保证泵站稳定运行,或者对于改善泵站机组运行品质都是必要的,这些工作也应由投标人承担,其费用应包含在系统投标总报价中 1.2 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1.2.1 工作范围 (1)计算机监控系统建设,包括设备采购、设计、制造、运输、保管、调试、验收,系统开发和集成,以及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的其他工作。计算机监控系统主控级设备包括:工程师站/操作员站,数据库服务器及客户机,中控台,系统软件,组态软件等。计算机监控系统现地控制层级设备主要包括闸门现地控制柜3台等。计算机监控系统网络设备包括交换机、单模光缆及附件等。 (2)视频监视系统建设,包括设备采购、设计、制造、运输、保管、调试、验收,系统开发和集成,以及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的其他工作。其中监控中心设备包括:视频综合平台,网络高清硬盘录像机,管理服务器,视频中心管理软件和视频工作站等设备。视频监视系统前端设备包括户内外网络高清摄像机共16套,以及配套的立杆、支架、电源线、电源箱等附件。 1.2.2 工作内容 在上述工作对象基础上涉及的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一卷商务条款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及招标图纸,卖方应按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所明示的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材质、技术要求、设计和制造标准,提供合格产品,并完成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内容。开关柜的柜体颜色由卖方在本工序实施前15天提供色板,由买方确定。 承包人提供的PK-10型LCU柜和闸门控制柜等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应产品的3C安全证书,且以上产品不得分包,变压器、直流装置、过电压抑制柜、高压软启动装置器及其它设备若需分包,必须提供相应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或3C安全证书。 1.3 技术标准 本技术条款仅列出了相关标准的一部分,实际不限于此。因所有标准都会随着技术进步而被修订,故使用本技术条款的各方应探讨采用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引用标准所包含的有关条文,通过引用而成为技术条款特别强调内容,卖方应予以充分重视。 总之,本标涉及的所有设备(含零部件)应符合该设备所对应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GB)或行业标准(如DL、SL、GBJ等)或当前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的要求,当GB、IEC及行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相矛盾时,以要求严格的标准为准。若卖方采用其它标准,则其必须满足或优于上述要求严格的标准的技术要求,并报监理人同意后方可用于本工程设备的生产。 1.4 电气与自动化设备或元件的选择与替代 由于目前市场上各类电气与自动化产品在价格、性能、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差异极大,为保证工程质量和人身安全,投标人应选用优质品牌。 1.5 卖方责任或义务 卖方从接到中标通知之日起,到工程质保期止这段时间内应承担如下责任,但不限于此。 (1)在按商务条款投标须知要求进行资质文件查验时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买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有提交符合要求的正式图纸和文件的义务。由于卖方提交了不完整或不正确的图纸及数据引起的制造或安装、调试的延误而造成的损失或费用应由卖方负责,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合同延误及产生的其它后果。 (3)应承担将设备从制造厂运输(含装卸)到施工工地指定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设备在运输、搬运、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损伤和锈蚀而导致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及规程规范的要求时,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更换、拒收和索赔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4)因设备采用其它相关人的专利所涉及的费用和责任由卖方承担。 (5)本工程所采用的所有微机型综合继电保护装置保护动作值计算和整定(含短路电流计算)及定值的录入、调试、修改并满足电力部门要求等工作均由卖方负责,主体工程设计人负责配合。 (6)设备生产前,卖方应将所有设备的一次原理图、二次接线图报买方审查,通过后方可应用于生产,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7)设备移交前由于保管不善而导致其不符合技术要求及相关规程规范要求的,在明确责任前提下,卖方应无条件配合买方对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8)设备在试运行期出现质量问题时,卖方须无条件更换设备。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或比卖方承诺的保证寿命短)时,卖方应无条件对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 (9)本款未涉及到的其它因卖方原因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给予赔偿或补偿,赔偿或补偿方式由双方商定。 (10)招标文件中涉及卖方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1.6 买方提供的图纸 买方在招标期间向投标人提供“招标图纸”所示的图纸和资料,但投标人如认为还需要其它资料,可向买方书面提出,买方经研究后将予以答复是否提供。 1.7 卖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 1.7.1 设备图纸和资料 卖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主要分投标时和中标后两阶段,各设备在相应阶段需提供的图纸和资料如1.7.1.1~1.7.1.5款所示,两阶段所提供的图纸和资料不应有重大变更。 图纸和资料的表达方式、文字格式、提供份数等应符合技术条款1.7.2条要求。 1.7.1.1 投标阶段提供技术资料 l 设备的详细技术资料; l 计算机监控系统拓扑结构图; l 视频监视系统拓扑结构图; l 计算机监控系统LCU柜接线图; l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技术资料。 1.7.1.2 与土建配合相关图纸图纸及资料 卖方应提交合同设备的轮廓图、估计重量、尺寸、主要技术参数以及设备所要求的接口资料,以便对装有这些设备及其辅助设备的结构物进行设计。
1.7.1.3 自动化系统设备生产相关图纸图纸及资料 在合同设备着手制造之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下列详图和数据。这些图纸应表明所有需要的尺寸;设备的所有现场连接;电气回路的接线、端子结线和导线的规格以及去向。
1.7.1.4 自动化系统设备安装调试相关图纸图纸及资料 卖方应对每项设备的工厂组装和试验、搬运和贮存、安装、运行和维修、以及现场检查、初始运行、试验和试运行的程序提交详尽的书面说明书。计算机监控系统控制、操作、调节、监视等应用软件程序及流程逻辑图的说明书。说明书应在发货前提交给买方,以便在实际的安装和运行之前,在现场能获得最终的经审查的文本,用来做好计划工作。
1.7.1.5 其它图纸和资料 另外,卖方应完成开关柜与开关柜之间、开关柜与其他设备之间的二次线缆联络图及电缆清册(电缆清册应含线缆型号及规格、管径等,两端所接设备中文名称或编号);开关柜端子接线图及设备配置图明细表(含设备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生产厂等主要数据和信息)、端子图(所有端子图均应注明外接设备名称、电缆型号)。 在工程设计或施工过程中,买方若需要与电气设备相关的其它图纸和资料时,卖方应无条件提供,并满足技术条款1.7.2条的有关要求。 1.7.2 卖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要求 卖方提供的图纸、资料、文件等均应满足下列要求: (1)所提交的图纸及技术文件均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所提交的图纸及技术文件均应有合同编号、图纸与文件编号,并盖有卖方已做过检查的标记。各项设备图纸上还应有相关设备供货商的名称。 (3)所提交的图纸及文件均应清晰、完整且符合上述两条要求,否则监理人有权拒收。卖方应承担重新提交这些图纸与文件的费用。 (4)卖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每套16份,其它与买方有关的资料,应提供4份。 (5)只有被监理人确认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卖方才可用于合同的实施。若在实施过程中卖方认为有必要修改时,必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征得买方同意认可的书面通知后方可实施。 (6)监理人将不批准不符合技术规定要求的图纸和文件,以致减少或推迟设备费用的支付。在收到监理人的审查意见后,卖方应修改这些图纸和文件直至监理人满意。 (7)若技术资料发生短缺、损失或损坏,卖方在收到监理人通知后7天内免费补齐这部分资料。 (8)卖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经监理人确认后,并不由此减轻卖方对合同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9)其它:与图纸及资料有关的其它要求由卖方和买方协商确定。 (10)本条以及技术规范其它各节中所列出的产品性能和试验报告。其中设计依据,计算成果,外形图和详图,产品性能和试验报告应提交给买方审查。资料提交的日期和次序应符合合同规定,使收到时便于买方及时进行审查;除了提供参考的初步性质的图纸(应明确标明)外,正式提交的图纸和设计数据应该有卖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证明,以证明该资料数据已由卖方校核且适合于工程中使用。 (11)在提交任何技术资料之前,卖方应事先得到对其将要提交的技术资料清单的批准,表明提交的次序和日期满足合同文件的要求。 (12)进口元件和部件的资料应为中、英文对照版,当两者发生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3)卖方提交的图纸应遵循《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SL 73),图纸中的文字代号和电缆编号应遵守买方《项目代号及电缆编号》的规定(本“规定”将在合同签定后由买方提供给卖方)。 (14)图纸图幅必须符合ISO标准,不得使用与下述图幅不同的图纸: A1 (594x841mm)、A2 (420x594mm)、A3 (297x420mm)、A4 (210x297mm)。 1.8 自动化系统深化设计 卖方应在电气设备生产图纸通过买方的最终确认后,开始着手进行自动化系统系统的深化设计。 自动化系统在施工图阶段的深化设计须得到买方、设计方、监理方认可,卖方所做的深化设计不得与其投标方案有实质性改变,因深化设计与投标方案的偏差而导致额外费用由卖方承担。 1.9 设备监造 买方在批准卖方的设备制造计划及供图计划后,将视情况需要派出监理人长驻相关设备生产厂,对设备的材质、加工、试验、装配等每一个重要环节按招标文件和规程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监造。 1.9.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DL/T 586-2008)和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设备监理大纲(试行)”,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1.9.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停工待检和任意抽检。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卖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卖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1.9.3 监造内容 卖方在本合同生效后30天内,应根据国家电力行业标准《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DL/T 586-2008)和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设备监理大纲(试行)”有关规定要求细化监造内容,报买方批准确定。 1.9.4 卖方应向监造代表提供下列资料 1) 重要的原材料的物理、化学特性和型号及必要的工厂检验报告。 2) 重要的外购件和附件的验收试验报告及重要部件和附件的全部出厂试验报告。 3) 设备出厂例行试验报告、半成品试验报告。 4) 型式试验报告。 5) 产品改进和完善的技术报告。 6) 与分包方的技术协议、分包合同副副本。 7) 合同设备的组装图、布置图、装配图及其他技术文件。 8) 设备的生产进度表。 9) 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备忘录。 1.9.5 对卖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1) 卖方有配合买方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2) 卖方应给买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3) 卖方应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买方监造代表。 4) 买方监造代表和买方有权到卖方生产合同设备的车间了解生产信息或通过卖方有关部门查(借)阅与本合同设备监造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买方认为有必要复印,卖方应提供方便。 5) 买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买方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买方是否要求和知道,卖方均主动及时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买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卖方不得擅自处理。 6) 卖方应在见证后10天内将有关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资料提供给买方监造代表。 1.10 设备试验及验收 1.10.1 设备试验 设备试验由常规试验、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和预防性试验组成。设备常规试验由监理人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按规程规范及设计要求请卖方进行。设备型式试验可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实施。设备出厂试验应在出厂验收之前实施,必要时,买方、监理人、设计人及其它相关单位的代表将参与试验过程。预防性试验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试验范围包括合同范围内的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等所有按相关规范要求做试验的设备,试验项目按照《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2015)和《泵站现场测试与安全检测规程》(SL548-2012)执行;预防试验费用单列。 各设备的各类试验内容要求详见技术条款第3.9节、4.4节、5.9节、6.7节、7.11节、8.6节。各项试验应做好文字记录,试验结果应有试验人、校核人、审核人签名,并盖卖方单位和相应设备供货商单位公章。 1.10.2 出厂验收 所有设备出厂试验顺利通过后,卖方应在10天内向买方提出设备出厂验收书面申请,买方将组织设计人、监理人及其它相关单位代表赴各设备原始制造厂进行出厂验收。验收合格后,卖方和相关设备生产厂会同买方、设计人、监理人及其它相关单位代表共同签署准于出厂报告。相关验收费用含在投标总报价中。验收内容具体如下(但不限于此)。 (1)查验证件:主要查验设备原材料来源是否有合格证明、试验记录,设备制造各环节的试验结果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如有设计更改导致设备与招标阶段有误差的,卖方需出示买方发出的设计更改通知单作为验收报告的有效组成部分。 (2)抽样试验:按规程规范要求对设备或元器件进行随机抽样试验,试验样品应由买方(或监理人)随机抽取,卖方不得干涉。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3)鉴定:对卖方提供的产品生产记录和试验记录进行鉴定,当对某些记录有怀疑时,卖方应无条件组织相关设备制造商按规程规范有关要求进行试验,以验证记录的正确性。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1.10.3 工地现场验收及试验 1.10.3.1 工地现场验收 卖方应履行将设备安全地从制造厂运输到施工现场并卸货交付买方的义务,在施工现场,卖方应参加由买方组织的,有监理人、土建施工人参加的现场验收会,验收内容具体如下(但不限于此),以确定设备满足设计要求,验收合格后,买方将设备交付土建施工人保管,卖方应给予其储存指导。 (1)买方按招标文件及卖方投标文件核对设备装箱单,核对无误后按装箱单清点设备数量、型号及规格、设备毁损情况等。 (2)检查装箱单所列的每一台设备的生产合格证、贮藏及运输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安装说明书、维护说明书及其它与设备生产相关的证书或资料。 (3)查验出厂试验报告及出厂验收报告。 (4)若买方对卖方提供的资料有怀疑时,买方有权提出以试验来验证结果的正确与否,卖方应无条件执行,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1.10.3.2 预防性试验 (1)电力预防性试验是指对已经投入运行的设备按照规定的试验条件(如规定的试验设备、环境条件、试验方法和试验电压等)、试验项目和试验周期所进行的检查、试验或监测。它是判断设备能否继续投入运行,预防发生事故和设备损坏以及保障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 (2)预防性试验时间:从电气设备交接试验完成后至完工验收完成后三年内。 (3)预防性试验项目: 变压器试验、高压柜试验、低压柜试验、电力电缆试验、电力电缆试验、高压母线实验、继电保护实验、接地网测试、安全工具测试、设备清检、电力电缆故障检测及路径识别等所有规范规定需要试验的设备及材料。 (4)预防性试验执行规范:《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2015)和《泵站现场测试与安全检测规程》(SL548-2012)。 1.10.4 竣工验收 各工程竣工时,卖方及其协作供货商均应参加竣工验收会,所需费用由卖方承担。 1.11 不合格设备的处理 (1)如在出厂验收、工地现场验收、设备现场调试等过程中发现设备损坏或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买方有权提出更换、拒付款和索赔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卖方承担。 (2)若因保管不善或现场安装过程中导致设备损坏或部分功能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时,卖方应无条件对不合格设备进行更换(若为主要设备应按上述程序组织验收),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若因卖方现场指导安装错误和(或)卖方供应的设备调试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部分功能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时,卖方应无条件对不合格设备进行更换(若为主要设备应按上述程序组织验收),相关费用和责任由卖方承担。 1.12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 卖方应列出规定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安装、调试和试运行阶段所需的各种消耗品应由卖方随设备提供,并且不计入备品备件中。 卖方应列出各电气设备质保期后所需的推荐备品备件清单。备品备件的列举格式按技术条款附件要求填写,且需满足技术条款3.9.1条、4.5.1条、5.11.1条、6.9.1条、7.12.1条、8.8.1条相关要求。 卖方应列出各电气设备维护检修所需的推荐专用工器具清单,专用工器具列举格式按技术条款附件五要求填写,且需满足技术条款3.11.2条、4.5.2条、5.11.2条、6.9.2条、7.12.2条、8.8.2条相关要求。 卖方应将买方确定采购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随主设备一起运送到施工现场交买方保管,保管方法及注意事项应书面告知买方。 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按第1.14节的相关要求包装。 1.13 设计联络 (1)设计联络及设备验收费用单列并计入投标总价。所有工程各计划举行设计联络会两次,第一次和第二次联络会暂定在设备生产所在地。设备验收会地点暂定在设备生产所在地。买方根据需要可以增加设计联络会次数,设计联络会由买方、设计、监理、施工四方派人参加,具体人数见表1.13-1,卖方人数由卖方自定。 (2)第一次设计联络会 1)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布置、安装、供货计划等工作内容; 2)对土建的要求及设计配合; 3)需要买方确认的问题; 4)审查质量保证计划; 5)确定下次设计联络会的召开时间及主要讨论内容。 (3)第二次设计联络会 1)讨论10kV及以下高低压变配电设备、直流装置的设计、制造、试验、布置、安装、供货计划方案及对土建的要求、设计配合,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工作内容。 2)卖方通报自动化系统建设思路、进展情况和系统集成存在的问题、自动化系统深化设计开展情况。 3)需要讨论的其他问题。 4)讨论并解决第一次设计联络会遗留问题。 5)确定电气设备验收时间及场地。 (4)第三次设计联络会 1)讨论并确定自动化系统深化设计方案,确定自动化设备生产和供货计划。 2)需要讨论的其他问题。 3)讨论并解决第二次设计联络会遗留问题。 4)确定未验收设备的验收时间及场地。 表1.13-1 设计联络会参加人员表
(4)会议纪要 每次设计联络会卖方需派专人记录,整理相关资料,协助监理单位形成会议议纪要,会议纪要经与会代表确认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5)会议费用 设计联络会会务费费用应包括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当地交通费等全部费用。设计联络会议所需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并包含在本合同投标总报价中。 1.14 设备包装、保管和装运 卖方交付的所有设备要符合GB/T 13384 、GB191和GB/T6388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并按(79)机电联字第1029 号文并结合相关设备的具体特点设置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装运的坚固包装。包装应保证在装运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防霉、防锈、防腐蚀措施。电气设备外包装在无暴力侵袭情况下有效期不得低于一年。 电气设备经出厂验收合格后,在运输出厂前这段期间的保管工作由卖方负责,卖方采取的保管措施应能保证设备技术性能不发生有害的变化。 卖方在运输电气设备过程时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设备受到机械损伤,以保证设备安全可靠地运送到施工现场。 1.15 设备安装调试 电气设备安装期间,卖方应给予土建施工人以技术指导,设备安装完毕且各设备间一、二次电缆正确连接后,卖方需对其供应的设备进一步调试,调试完毕后,按工程进度要求,卖方应配合买方做好接入电力系统调试、本工程综合自动化系统联合调试等工作,期间卖方应派出技术人员长驻现场提供技术支持。 卖方应针对电气设备安装调试、接入电力系统调试、与综合自动化系统联合调试等阶段所发现的问题在买方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好,不得拖延。 1.16 施工配合 为保证工程安全、可靠地运行,卖方应无条件做好与设计人、土建施工人、综合自动化系统承包人及其它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在设备进入现场进行安装调试、接入电力系统调试、与综合自动化系统联合调试等阶段,卖方应保证派出分别从事开关柜、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继电保护、直流电源装置设计及制造满五年的技术人员各1人或商务条款中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1人长驻现场,卖方所需费用应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1.17 培训 卖方应提供称职的工程师为买方培训运行及维护人员,使其了解设备工作原理,能够正确投、切和调试并运行操作设备,具有事故或故障分析及处理能力。卖方应在投标书中附有各类安装指导和培训服务内容。卖方对买方人员的技术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备的结构特点; (2)设备电气与机械性能,有关试验方法及试验仪器仪表的使用; (3)设备运输、安装及拆卸的注意事项,掌握安装、拆卸、更换的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要点; (4)现场试验方法、试验程序及注意事项; (5)在现场进行油回收、处理及化验等技术; (6)设备的现场运行操作监控要点、维护内容及其质量要求; (7) 故障或事故处理方法。 培训在设备出厂验收后的10天内开始,卖方应将其派出的培训工程师资格文件及培训计划、教材在培训开始前7天内送交买方审查,若买方认为培训工程师不能胜任,卖方应更换称职的工程师。培训服务包括讲课、结合安装进行操作示范、事故预防、设备维护及其他必要的指导。 自动化系统操作维护培训和高级培训应包括所提供设备的原理和技术性能、操作维护方法、安装调测、排除故障及软件结构、定制和升级等各个方面,并提供全套培训教材(中/英文)和培训课程计划表。 买方派出的被培训人员如下表所示,卖方应按下表规定提供培训服务并报价,报价中应包括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当地交通费及资料费等。 表1.17-1 冢头闸工程培训计划表
1.18 售后服务 在质保期内买方应提供阶段试验、接入电力系统调试、与综合自动化系统联合调试、最终试验等服务;若卖方提供的设备发生事故或故障,卖方应无条件更换设备或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损失。在设备质保期结束后,卖方提供的设备出现故障或事故时,卖方应在两日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费用。 卖方所提供的所有售后服务均应有文字记录,一式三份,提供给服务需求方两份存档备查。 1.19 计量及支付 投标人提供的电气设备单价应包含设备本体价格、设计费、设备资料费、设备包装费、设备运输费、现场服务费、设备调试费(含设备安装调试、综合自动化系统联合调试)、设备验收费、与其它施工单位间的配合费、利润、税赋、保险费等。设备预防性试验费、参加设计联络会议费、培训费等单列,不含在设备单价中。 买方规定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卖方推荐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费用不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这部分费用单独计列,由买方决定是否采购。 第2章 通用技术条款 1.20 材料 (1)用于制造设备所有材料应根据使用条件考虑强度、刚度、弹性变形、耐用性和其他化学、物理性能,选用最适用的、新的、优质的、无损伤和缺陷的材料; (2)用于设备和部件的材料都应经过试验,试验按国家标准(最新版本)规定的有关方法进行,材料试验报告应提交给买方。 (3)不同的柜内相同产品技术参数不再重复叙述。 1.21 制造工艺 (1)所有的部件应按国家标准(最新版本)精确制造。螺栓、螺母等紧固件以及机械配合公差应符合国家标准(最新版本)的规定。设备的垂直度、水平度以及平面偏差应符合有关的标准和规范; (2)设备进行防腐喷漆时,喷涂前应进行除油、除锈或磷化处理。使用的涂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外相应涂料标准,不合格或过期的涂料严禁使用。表面涂漆在使用年限内应不锈蚀、不褪色、不失光。设备外表的颜色按有关技术条款的要求或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选定。卖方应采取措施防止运输与安装过程中漆层剥落与变质。对于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涂漆损坏,卖方应对损坏部位按涂装技术要求重新进行清理和喷涂,与损坏前应无明显差异。 1.22 互换性 (1)相同设备和相同部件的结构、性能参数、尺寸和公差配合,应完全相同,以保证其互换性; (2)所有备品备件的材料和性能应与原设备相同。 1.23 供电电源 额定电压及波动范围: 10kV,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不大于额定电压的7% 0.22kV,标称电压的+7%、-10% 频率:50Hz 频率波动范围:-3Hz~+2Hz 控制电源:DC/AC220V (1)卖方提供的所有设备额定工况的允许电压及频率偏差应满足与该设备相对应的标准规范要求,但至少应能在上述供电电源质量的变动范围内正常运行,当设备输入电压下降到低于下限值时或高于上限值时,设备应不致损坏; (2)设备的内部直流稳压电源应有过压、过流保护及电源报警信号,能防止损坏电源回路上的其它设备。 1.24 铭牌与标志 设备及其主要部件都要有铭牌或标志,铭牌或标志采用不锈钢材质,应符合有关规定。铭牌应固定牢靠,具有耐久性且不易腐蚀。铭牌应安装在合适位置且能方便地看清铭牌上的内容。每一项主要的设备与辅助设备均应有一个永久固定的铭牌,铭牌应清楚标出序号、制造厂家的名称、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或系列号、特性、重量、出厂日期以及其它有用的数据。刻度盘、表计和铭牌均应以国际公制单位制(SI)表示。为了工作人员操作的安全,应提供专门的标牌以表明主要的操作说明、注意事项或警告。另外,盘、柜上装的每一个仪器仪表、按钮、开关、灯或其它类似设备应有永久性的标牌以表明控制功能。电气接线和仪表(包括继电器)也应标有编号并与电气控制图上的编号相对应。装设在供货设备上的铭牌的清单及图样应提交买方审查。 铭牌上应包括以下内容(不限于此): (1)制造厂名称和商标 (2)型号、名称和出厂编号 (3)出厂日期 (4)主要的额定参数 1.25 自动化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1.25.1 绝缘电阻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交流回路外部端子对地电阻应不小于10MΩ,不接地直流回路对地电阻应不小于1 MΩ。 1.25.2 介电强度 500V以下,60V以上外部端子应能承受交流2000V电压持续时间1min。 60V以下端子与外壳间应能承受交流500V电压持续时间1min。 1.25.3 浪涌抑制能力(SWC) (1)1~1.5MHz衰减振荡:2级 1.0kV; (2)1.2/50μs冲击波:2级 3kV。 1.25.4 无线电干扰(RI) (1)本系统中无线电干扰采用如下技术标准:30~500MHz:2级3V/m。 (2)对本系统设备电磁干扰(EMI)和电磁兼容性(EMC)按1级考虑。 1.25.5 防静电(ESD) (1)本系统ESD标准为:ESD 150pF—150Ω 2级 4kV/m。 (2)卖方应根据本系统设备所采用元件类型选择ESD标准进行设计和测试处理。 1.25.6 机柜 1.25.6.1 机柜基本技术参数 网络设备机柜或服务器机柜均安装在户内,其结构应能适合现场使用环境,电磁屏蔽特性应保证本系统正常工作,并且不影响其它设备正常工作。 本系统所有机柜均为直立固定式,防护等级为IP4X,外形设计应依据人体学原理,能最大限度地吸引运行管理人员的注意力,外形整齐美观,其尺寸需满足现场布置要求。 机柜应全封闭,采用柜前维护式,并具有“防潮、防霉”处理措施。屏、柜通风口应有防灰尘进入的措施,底部应留有合适的电缆孔,电缆安装完毕后电缆孔应可封堵。机柜内部布置应考虑便于维修和更换内部元器件,并且有扩展余地。 柜体上的封板及门在正常操作和维护时,在不使用工具的情况下应不能打开、拆下或移动。柜体上必须有观察窗,观察窗位置应能使观察者便于观察柜内设备,其制作应使用有足够机械强度的耐火透明材料。屏面上设备均应采用嵌入式布置。 机柜其它具体技术要求如下表所示。 表3.8-1 机柜技术性能参数要求
1.25.6.2 机架内部接线 本系统内所有机架内部的设备接线应在工厂完成,发货前要进行检查。设备的内部接线应使用阻燃性或耐火型绝缘材料的标准导线。所有的接线须用防火型槽管保护。如果是外露的导线束在一起,应用适当的夹子固定或支持,走向应水平或垂直,导线在槽管中所占空间不得超过70%。所有的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导线在屏柜内的连接均须经端子板或设备接线端子,一个接线端子的连接导线不得超过两条。端子板应有25%的备用端子,供买房以后使用。屏内端子应为凹式,螺丝固定型,端子间应有隔板。位于分开的端子盒内端子板应根据要求或接线图进行标志。导线应用导线鼻子与端子板或设备连接。 1.25.6.3 机架外表涂层 屏、柜及控制操作台内部及其支架应采取涂刷反光差大的浅色油漆或其它的措施来防锈,涂防锈涂料之前,需彻底清除锈蚀物及焊渣,然后按一定的工艺流程进行。一般底漆和表漆不少于四层,最外层为表层。并应确保外露表面均匀,无裂纹、无脱气、无气泡等缺陷。必要时屏、柜及控制操作台表面处理均应经过去油、磷化、电泳底漆、静电喷塑等工艺处理。 卖方应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其它设备的色彩推荐本标范围内屏、柜面层的颜色,以做到总体协调美观。卖方推荐的屏、柜颜色经买方认可后方可实施。 1.25.6.4 机架电气性能 (1)通则 机架及其内部的电气设备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 (2)电线和电缆 各机架之间相互连接的线缆、与合同外承包商提供的屏、柜间的连接线缆、架空光缆、通讯线缆及相应线缆敷设(埋管、穿线)件由卖方提供并实施(买方已实施的除外)。 (3)电气指示仪表 机架内的电气测量仪表(如有的话)需采用智能数字显示仪表,仪表具有RS-485通讯口与PLC连接及上位机通信,遵循ModBus通信协议。 (4)印刷电路板 ①所有印刷电路板均应防腐蚀。 ②印刷电路板均不允许有飞线。 ③印刷电路板应有插拔及锁定位置。 ④同一品种的电路板应具有完全的互换性。 1.25.7 电气性能 1.25.7.1 控制设备的电气额定值 电气额定值:控制设备应设计在下列电压等级下运行: (1)直流电压额定值220V(80%-115%),来自厂内直流电源; (2)单相220V交流,50Hz,运行范围220V±15%。 电气接点额定值: 为买方所使用的接点或者买方外部控制电路里预计要使用的接点,应为电气上独立、不接地、现场从常开可改为常闭的干式接点。该接点应具有下列额定值: 设计电压:交流220/380V或直流220V。 持续工作电流:交流或直流5A。 最大开断电流:交流220V,5A;直流220V,0.5A。 最大闭合电流:交流或直流220V,5A。 1.25.7.2 电气指示仪表 仪表应为嵌入式仪表,盘后接线。仪表应经过校准并适合于所用场合。另外,仪表应包括调零器,以便于盘前调零,应防尘,具有黑色外壳和盖板。 (1)模拟指示仪表应有下列特性: 1)白色表盘,黑色刻度; 2)精度:1%。 (2)数字显示仪表应有下列特点: 1)明亮的桔黄色发光电子二极管显示; 2)读数至少为四位; 3)1%精度。 1.25.7.3 指示灯 安装在屏上的指示灯应采用嵌入式节能型指示灯,具有合适的有色灯盖。有色灯盖应是透明材料并不会因为灯发热而变软。所有有色灯盖应具有互换性,而且所有的灯应为同一类型和额定值。 1.25.7.4 控制、转换和选择开关。 屏前安装的手动开关应具有如下特性: (1)型式: 开关应是重载、旋转型。形式视不同情况采用“定位式”或“自复式”。 (2)额定值: 设计电压:交流500V或直流250V。 持续工作电流:10A(交流或直流)。 最大感性开断电流: 正常运行时:交流220V,12A;直流220V,1.5A。 事故状态时:交流220V,15A;直流220V,2A。 最大感性接通电流:交流220V,30A或直流220V,15A。 (3)面板: 每个开关应有能清楚地显示每一工作位置的面板。面板的标志应由卖方选择并经买方批准。 (4)手柄: 开关手柄的型式和颜色应由卖方选择并经买方批准。 1.25.7.5 按钮 (1)型式: 安装在屏上的按钮应为重载型、嵌入式安装,标签的刻制应由卖方选择并经买方批准。 (2)接点额定值: 1) 设计电压: 交流500V或直流250V 2) 持续工作电流:10A 3) 最大感性开断电流:交流220V,12A;直流220V,1.5A。 4) 最大感性接通电流:交流220V,30A;直流220V,15A。 1.25.7.6 出口继电器 对应每一个开关量输出都配有一只出口继电器。继电器的接点容量和数量应满足工作要求并留有裕量,继电器的线圈或接点工作在厂用交直流回路时,则其工作电压应与厂用交直流电源电压相适应。继电器工作线圈应适合在正常工作电压下连续工作,继电器应采用插入式,低耗且防尘,接点应为电气上独立、不接地、现场从常开可改为常闭。继电器应选用工作可靠产品。 继电器接点容量:阻性:AC 220V,5A;DC 220V,0.5A;感性:50W。 1.25.8 控制屏柜的要求 1.25.8.1 基本要求 (1)本系统设备所用机柜应适合本工程使用环境。机柜的电磁屏蔽特性应保证本系统能正常工作和不影响其它设备的正常工作。放于现场的机柜应有屏蔽、防尘、通风和防潮措施。 (2)机柜的结构尺寸、开门位置、端子排或接线盒的型式及布置、电缆引入位置、油漆及颜色等应满足买方或买方委托的建设单位的要求。 (3)机柜壳体应由坚固的、自支持的钢板构成,柜体侧向钢板2.0mm厚,柜门钢板2.0mm厚(当机柜前门采用钢化玻璃门时,玻璃厚度应不小于5.0mm),机柜外壳采用环氧树脂粉末静电喷涂,颜色由买方确定,柜体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机柜应装有带密封件和铰链的门,壳体的每扇门应装有手柄和安全锁。盘、柜顶部设置吊装耳环。机柜的基座设计,应使得屏柜易于在地板上固定安装。 1.25.8.2 电缆及端子 (1)机柜内所有电缆芯线均应按电气原理图和端子接线图编号。 (2)机柜间的所有连接电缆、光缆均需应统一编号,并在电缆头处挂有注明此电缆规格型号及走向编号的标志牌。 (3)机柜内部所使用的接线端子应采用优质品牌产品。 (4)所有端子排均应是带有隔板的压模型元件,每个端子排上应设有浅色的标志带,便于在上面标明端子编号、端子排编号,编号应持久不褪色。 (5)设备的备用输出/输入(I/O)点均应接至端子上,并至少提供20%的备用端子。 (6)在与电流互感器连接的电流端子排应使用专用电流型端子。 (7)计算机监控系统所采用的信号及控制电缆应选用屏蔽电缆,电缆单芯截面面积不应小于1.5mm2,电源电缆单芯截面面积不应小于2.5mm2。 1.25.8.3 设备布置 (1)除另有说明外,机柜面板上安装的器具应采用嵌入式安装,所有操作开关、仪表、指示器的布置应便于用户操作和观察。 (2)机柜内上操作开关、仪表、指示器宜布置于距地面以上1.2~1.8m范围内。 (3)机柜左、右两侧均可设置端子排,以连接盘内、外的接线。端子排顶部应低于屏顶200mm,底部应高于屏底500mm。 (4)每面机柜内应提供接地铜排和接地螺栓。 (5)每面机柜内应至少配有一个多用电源插座和一个照明用灯及开关。 1.25.8.4 内部接线 (1)设备的内部接线应在工厂完成,接线布局合理、整齐、美观。 (2)柜内接线应采用耐热、耐潮和阻燃的具有足够强度的绝缘多股软铜导线,导线应无损伤,端头应采用压紧型的连接件。 (3)柜内接线应采用防火型线槽保护,外露的部分接线应束在一起并用适当的夹具固定或支持。导线在线槽中所占用的空间不得超过70%。 (4)所有连线中间不得有接头,导线在柜内的连接均须经端子排或设备接线点。 (5)所有柜内连线的两端均应标示出对侧所接元件的编号及接线端的编号。 (6)机柜及柜内的装置都应有标签,以便清楚地识别。 (7)机柜内部接线应充分考虑电磁干扰影响,电源线和信号线应尽可能分开布置。 1.25.8.5 元器件 所有元器件均应性能可靠,安全稳定,且能满足系统长期运行需求。 (1)按钮 系统选用按钮应符合IEC947-1-3的要求; 安装在机柜上的按钮应为工业型; 接点额定值: 最高设计电压:交流500V或直流250V; 最大持续电流:10A(交流或直流); 最大感性开断电流:交流220V/3A或直流220V/1.1A; 最大感性关合电流:交流220V/30A或直流220V/15A。 (2)继电器 继电器应符合IEEE313/ANSI C37.90的规定; 继电器元件应是插入式。插入式联接应做成带压力的触头; 继电器接点应有足够的额定容量以满足运行,继电器线圈能持续带规定负荷并具有耐热措施。每个输入输出继电器至少应留有一对备用的常开接点和一对备用的常闭接点; 继电器应选用高质量产品,保证触点正常动作次数 ≥ 10 万次; 电气接点额定值: 最大设计电压:交流220V/380V或直流220V; 持续工作电流:交流或直流2A; 最大开断电流:交流220V,1.1A;直流220V,2A; 最大闭合电流:交流或直流220V,5A。 (3)指示灯 指示灯应为开关板型,具有合适的有色灯盖和整体安装的电阻,指示灯的发光元件应采用LED; 有色灯盖应采用透明材料,不会因灯发热而变软; 指示灯应便于更换,所有有色灯盖应具有互换性,而且所有的灯应为同一类型和相同额定参数。 (4)控制、转换和选择开关 控制、转换和选择开关应为工业型; 开关板或控制柜盘前安装的手动开关为旋转式、带限位机构; 额定值: 最高设计电压:交流500V或直流250V; 持续工作电流10A(交流或直流); 最大感性开断电流:交流220V/3A或直流220V/1.1A; 最大感性关合电流:交流220V/30A或直流220V/15A。 (5)断路器、接触器 断路器应符合《GB 10963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国家标准》的规定; 接触器应由阻燃材料制成,电气寿命应达到200 万次,机械寿命最高应可达到2000 万次,绝缘电压可达1000 伏; 所有用于仪表、控制器件及动力回路的接触器和断路器,其触头应适用于工作回路的额定电流和启动电流,接触器和断路器的额定值应不低于其工作回路的额定电流的1.3倍,线圈电压等级应为220V/380V AC; 交流或直流回路应分别采用相应型号的断路器(AC型或DC型); 本合同断路器、接触器选用优质品牌。 (6)仪表 应根据工程实际要求,配置数字仪表; 柜面仪表全部采用数字显示仪表,嵌入式安装。 1.25.9 线缆敷设 1.25.9.1 缆线敷设通用技术要求 (1)线缆的型号、规格应与设计规定相符。 (2)线缆的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接头等现象,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3)线缆两端应贴有标签,应标明编号,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标签应选用不易损坏的材料。 (4)线缆终接后,应留有余量。交接间、设备间的对绞电缆预留长度宜为0.5~1.0m,工作区预留长度宜为10~30mm;线缆布放宜盘留,预留长度宜为3~5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5)布放缆线的规格、路由、截面和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要求,且排列必须整齐,外皮无损伤。 (6)交、直流电源的馈电电缆,必须分开布放;电源电缆与信号线缆应分开布放。若在同一走道或交叉布放,间距应大于50mm。 (7)电缆转弯应均匀圆滑,电缆弯的曲率半径应大于60mm。或电缆曲率半径应不小于电缆直径或厚度的10倍。 (8)综合布线系统线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双绞线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其外径的4倍。 主干双绞线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其外径的10倍。 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5倍。 综合布线系统的缆线必须与电磁干扰源保持一定距离,以减少电磁干扰的强度。 (9)布放走道电缆必须绑扎,绑扎后的电缆应互相紧密靠拢,外观平直整齐,线扣间距均匀,松紧适度,用麻线扎线时必须浸蜡。 (10)布放槽道电缆宜绑扎,槽内电缆应顺直,无明显扭绞和交叉。电缆不溢出槽道,不侧翻;拐弯适度,无死弯;在电缆进出槽道部位和电缆转弯处应绑扎或用塑料带捆扎固定。 (11)在活动地板下布放的电缆,应注意顺直不凌乱,避免交叉,且不得堵住空调送风通道。 (12)所有布放的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 (13)在暗管或线槽中缆线敷设完毕后,宜在通道两端出口处用填充材料进行封堵。 (14)接插架间电缆及布线的两端必须有明显标识,不得错接,漏接。插接部件应牢固,接触良好。架间电缆及布线插接完毕应进行整理、绑扎。 (15)敷设线槽的两端宜用标志标出编号和长度等内容。 (16)敷设暗管宜采用钢管和阻燃硬质PVC管。布放多层屏蔽电缆、扁平缆线和大对数主干电缆或主干光缆时,直线管道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道的利用率应为40%~50%。暗管布放4对对绞电缆或4芯以下光缆时,管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 (17)地面线槽宜采用金属线槽,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超过50%。 (18)电缆线槽宜高出地面2.2m以上,线槽顶部距上层楼板不宜小于300mm,在过梁或其他障碍物处,不宜小于50mm。 (19)槽内缆线布放应顺直,尽量不交叉,在缆线进出线槽部位、转弯处应绑扎固定,其水平部分缆线可以不绑扎。垂直线槽布放缆线应每隔5~10m处进行固定。 (20)线槽内缆线垂直敷设时,在缆线的上端和每间隔1.5m处应固定在线槽的支架上;水平敷设时,在线缆的首、尾、转弯及每间隔5~10m处进行固定。 (21)楼内光缆宜在金属线槽中敷设,在线槽敷设时应在绑扎固定段加装垫套。 (22)当弱电系统与1kV以下的电力电缆同沟架设时,宜各置电缆沟的一侧或置于同侧托架的上面层次。托架的层问间距和水平间距一般与电力电缆相同。 (23)架空缆线宜采用全塑自承式缆线,也可采用钢绞线吊挂全塑缆线。 (24)采用吊顶支撑柱作为线槽在顶棚内敷设线缆时,每根支撑柱所管辖范围内的线缆可以不设置线槽进行布放,但应分束绑扎。缆线护套应阻燃,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缆线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 (25)建筑群子系统采用管道缆线敷设、直埋缆线敷设、电缆沟缆线敷、设架空缆线敷设及室外墙壁缆线敷设点、光缆的施工技术要求应按照当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执行。 1.25.9.2 光缆敷设要求 (1)长度及整体性 每盘光缆配盘有1000m、2000m、2500m和3000m,因各种光缆的型号及配盘长度不一样,每条光缆长度要控制在1000m以上,而且中间不应有中继和接头以免出现光缆接头损耗过大,保证光纤使用寿命达到要求。 (2)光缆最小安装弯曲半径 在静态负荷下,光缆的最小弯曲半径是光缆直径的10倍;在布线操作期间的负荷条件下,例如把光缆从管道中拉出来,最小弯曲半径为光缆直径的20倍。 (3)安装应力 施加于4芯/6芯光缆最大的安装应力不得超过100磅(45公斤)。 在同时安装多条4芯/6芯光缆时,每根光缆承受的最大安装应力应降低20%,例如对于4*4芯光缆,其最大安装应力为320磅(144公斤)。 (4)光缆的富余量 由于光缆对质量有很高的要求,而每条光缆两端最易受到损伤,所以在光缆到达目的地后,两端需要有10m的富余量,从而保证光纤熔解时将受损光缆剪掉后不会影响所需要的长度。 (5)光缆成端 1)应根据规定或设计要求留足预留光缆。 2)在设备机房的光缆终端接头安装位置应稳定安全,远离热源。 3)成端光缆和自光缆终端接头引出的单芯软光纤应按照ODF的说明书进行。 4)走线并按设计要求进行保护和绑扎。 5)单芯软光纤所带的连接器,应按设计要求顺序插入光配线架(分配盘)。 6)末连接软光纤的光配线架(分配盘)的接口端部应盖上塑料防尘帽。 8)软光纤在机架内的盘线应大于规定的曲率半径。 9)光缆在光纤配线架(ODF)成端处,将金属构件用铜芯聚氯乙烯护套电缆引出,并将其连接到保护地线上。 10)软光纤应在醒目部位标明方向和序号。 (6)光纤连接线 1)光纤连接线的规格、程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技术指标应符合行业规范要求。 2)光纤连接线的路由走向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3)光纤布放时不得受压,不能把光纤折成直角,需拐弯时,应弯成圆弧,圆弧直径不小于80mm,光纤应理顺绑扎。 4)光纤布放时,应尽量减少转弯,使用扎带时不得用力勒紧,在走道上布放时,应使用塑料波纹保护套管。无套管保护部分宜用活扣扎带绑扎,绑扎应松紧适宜。 5)槽道内光纤连接线拐弯处的曲率半径不小于40mm,编扎后的光纤连接线在槽道内应顺直,无明显扭绞。 6)光纤连接线两端的余留长度应满足维护要求。盘放曲率半径不小于40mm,无明显扭绞。 7)暂时不用的光纤头部要用护套套起,整齐盘绕,用宽绝缘胶带缠在光缆分线盒上。 1.25.9.3 双绞线敷设基本要求 (1)布放前应核对规格、程式、路由及位置与设计是否相符; (2)缆线布放应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等现象,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3)缆线在布放前两端应贴有标签,以表明起始和终端位置,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 (4)缆线布放应有余度。在交接间、设备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一般为3~6米,工作区为0.3~0.6米; (5)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施工过程中至少为8倍; (6)缆线布放,在牵引过程中,吊挂缆线的支点相隔间距不应大于1.5米,牵引力应小于缆线允许张力的80%。 (7)对绞线终端前,必须检查标签颜色和数字含义,并按顺序终端; (8)缆线中间不得产生接头现象; (9)终端处必须卡接牢固,接触良好; (10)对绞电缆与接插件连接应认准线号、线位色标,不得颠倒和错接; (11)终端时每对对绞线应尽量保持扭绞状态,非扭绞长度对于超5类线不应大于13mm; (12)剥除护套均不得刮伤绝缘层,应使用专用工具剥除。 1.25.9.4 RS-485通讯线敷设要求 (1)RS-485接线必须要采用手拉手接线方式,中间不允许出现星型或T型连接方式; (2)RS-485敷设时如果走现有桥架,桥架中仅有直流线可以一起敷设。若与交流线缆一起敷设,两者如平行敷设至少要间隔30cm以上。否则,RS-485信号线则必须采用铠装型专用电缆ASTP-120Ω(for RS-485& CAN) one pair 18 AWG。使用时,铠装层应两端接地,最内层屏蔽须一端接地; (3)RS-485线缆连接设备时,插入接线端子必须要用线鼻子,防止叉线; (4)所有设备必须要有效接地,确保设备接地良好; (5)RS-485通讯线中屏蔽层必须要一端接地,其他设备上屏蔽线短接,且要用绝缘胶带包扎好,接地端可以选择采集器处; (6)采集器或BOX安装要有效接地; (7)RS-485总线中,需要在总线两端的设备上A、B端子间并接一个120欧姆电阻,以防止干扰; (8)两个设备间线路中不允许存在接头; (9)条件允许情况下,一条总线中只接同一个类型的设备,不允许接超过两种类型的设备,可以多接几条总线; (10)单条总线线路长度不长于400m,设备数不多于30。 1.25.9.5 交直流电源线敷设要求 (1) 机房交直流电源线的敷设路由、条数及布放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电源线的规格、断路器的规格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电源线必须采用整段线料,中间不能有接头。 (3) 交流电源线必须有接地保护线。 (4) 直流电源线成端接续连接牢固,接触良好,电压降指标及对地电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机房的每路直流馈电线连同所接的列内电源线和机柜引入线两端腾空时,用500 V兆欧表测试正负线间和负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均不得小于1MΩ。 (6) 交流电源线两端腾空时,用500 V兆欧表测试芯线间和芯线对地的绝缘电阻均不得小于1MΩ。 (7) 列间馈电线采用架空敷设时,铜(铝)条应整齐平直,看不出有明显不平或锤痕。导线的固定方法和要求,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8) 铜(铝)条馈电线在正线上涂有红色油漆标志,其他不同电压的电源线有不同颜色标志区分。涂漆应光滑均匀,无漏涂和流痕。 (9) 每对直流馈电线应保持平行,正负线两端应有统一红蓝标志。安装好的电源线末端必须有胶带等绝缘物封头,电缆剖头处必须用胶带和护套封扎。 1.25.10 防雷与接地 1.25.10.1 工作内容 防雷与接地系统工作内容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视频监视系统等的防直击雷、防感应雷、防雷电侵入波等,以及上述各系统相关设备的外壳、交流电源、逻辑回路、信号回路以及电缆屏蔽层等的接地等。 1.25.10.2 系统防雷 (1)由UPS供电的设备防雷保护 在由UPS供电的设备前端并联安装三级防浪涌保护器(SPD),以避免过电压沿电源线或空间电磁场耦合侵入设备。 (2)网络系统防雷保护 在各网络交换机的接口处、各LCU控制柜中PLC网络接口处以及硬盘录像机网络接口处均安装RJ45信号避雷器,以避免过电压通过网络信号线侵入交换机。 (3)信号系统防雷保护 为避免过电压感应耦合沿现场总线线缆传输至PLC导致其损坏,在PLC与现场总线通信接口处安装RS485信号避雷器。 (4)室外安装的摄像机的防雷保护 为保护户外安装的摄像机不受直击雷的危害,卖方应在摄像机安装杆顶部安装一定高度的避雷针,避雷针需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欧姆。 (5)与本工程其它供货商提供的控制柜集成时的电源及信号防雷保护 由其它卖方提供的设备控制柜、控制箱,需要卖方将上述控制柜、控制箱集成至计算机监控系统中时,卖方应检查其电源、信号、网络等防雷保护配置情况。若控制柜内防雷保护配置不齐全或未配置,卖方应将相关配置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1.25.10.3 系统接地 为避免产生接地环流或地噪声干扰,同时为了设备的安全防护,本系统所有设备的外壳、交流电源、逻辑回路、信号回路和电缆屏蔽层等的接地设计必须遵循如下原则: (1)水闸设接地网接地,接地电阻≤1Ω。 (2)系统内电气相连的各设备的接地应先引至总接地板,由总接地板以电缆与接地网连接,以保证一点接地。 (3)机柜内全部对外接口设备有隔离时,机柜的外壳、交流电源、直流电源和电缆屏蔽层等可在机柜内共一点接地;计算机逻辑回路在机柜内应只有一个点与其公共接地点连接。 (4)未隔离开的所有计算机直流电路(包括直流电源、逻辑回路、信号回路)中宜采用一点接地。若因现场条件做到一点接地较为困难时,也可采用两点接地或多点接地,但其任意两接地点地电位差在任何时候均不能大于设备所允许的噪声。 (5)信号和电缆屏蔽层的接地应考虑相应传感器或其它连接设备的接地点,避免两点接地,并且应尽可能选择本系统接收设备端一点接地。 (6)系统所属设备柜内接地连线应尽量短,柜内的公共接地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35mm2的铜条。 (7)所有引入柜内的电源回路应配置防雷保护器,采取有效的屏蔽及防雷措施,防止电磁干扰和雷电干扰。 (8)在一台设备中,或在邻近设备中的接地不应有两个独立的接地网。 第3章 计算机监控系统 1.26 工作内容 冢头闸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系统开发及现场调试,实现冢头闸启闭机、电气设备自动控制和监测,其中LCU柜的预留、预埋工作由土建标段施工方负责完成。系统预留与上级调度系统通讯的接口。 1.27 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监控对象 冢头闸计算机监控系统监控监测对象主要有:5台闸门启闭机、1台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设备等。 1.28 计算机监控系统结构 冢头闸计算机监控系统采用分层分布开放式结构,采用控制网与监视网分离的网络结构。其中控制网系统采用光纤组成千兆以太网星形网结构,由现地控制级和站控级组成。监视网系统采用光纤组成千兆以太网星型结构。 站控级与现地LCU控制单元以及保护单元采用以太网方式连接,现地级是系统最后一级也是最优先的一级控制,它向下接收各类传感器与执行机构的输入输出信息,采集设备运行参数和状态信号;向上接收上级控制主机的监测监控命令,并上传现场的实时信息,实施对现场执行机构的逻辑控制。详见附件:冢头闸计算机监控系统拓扑图。 (1)现地控制级 现地控制级由PLC构成的现地控制单元LCU,主要包括公用LCU兼闸门1#控制柜1套、闸门控制LCU柜2套。 公用LCU兼闸门1#控制柜1套,监控的对象主要为高低压变配电设备以及1#和2#闸门。 闸门控制LCU柜设置2套,监控的对象主要为各扇闸门的工作情况。 (2)站控级 在冢头闸中控室设置一套SCADA上位机系统,负责闸门启闭机的控制指令的下发,以及监视水闸水位、电气设备运行参数等现场数据。 站控级设备之间及其与现地控制单元之间的通信可采用总线式以太网。卖方所供设备应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所有通信网络、接口设备以及网络防护设备。并可与多功能测量表、超声波流量计、工程安全监测等设备通讯。 1.29 系统功能 1.29.1 总体要求 计算机监控系统应迅速、准确、有效地完成对冢头闸监控监测设备进行运行监视、控制、保护、以及调度运行管理等工作。 计算机监控系统应该具有如下功能: (1) 数据采集和处理 (2) 监视与报警 (3) 控制与调节 (4) 系统自诊断与恢复 (5) 数据记录与存储 (6) 人机接口 (7) 时钟同步 (8) 数据通信 系统功能应由现地级和站控级协作完成。分布在现地级的各现地控制单元(LCU)负责对主机组、闸门、公用及辅机、阀门、光伏发电站、高低压配电等设备进行就地测量、监视,并向监控主机发送各种数据和信息,同时接受监控主机发来的控制命令和参数,完成控制逻辑的实施;站控级的各计算机实现冢头闸的运行监视、事件报警、数据统计和记录、与上级系统通信等功能。 1.29.2 数据采集与处理 (1)监控主机应能接收现地控制单元上传的各类实时数据,包括模拟量、开关量、电度量、综合量和SOE事件顺序记录、越复限事件记录等。按收到的数据进行数据库刷新、报警登录;接收上级调度系统下发的命令以及接收其它系统发来的数据。 (2)现地控制单元应能自动采集被控对象的各类实时数据,并在事故或者故障情况时自动记录事故、故障发生时刻的相关数据。 (3)系统应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如下处理: 应对模拟量数据进行数据滤波、合理性检查、工程单位变换、数据变化及越限检测等,并根据规定产生报警和报告; 状态数据处理应包括光电隔离、硬件及软件滤波、基准时间补偿、数据有效性和合理性判断,并根据规定产生报警和报告; 事件顺序记录处理应记录各个重要事件的动作顺序、事件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秒、毫秒)、事件名称、事件性质,并根据规定产生报警和报告。 (4)系统应自动计算或统计下列数据: 全站开机台数计算; 单机及全站当班、当日、当月、当年的运行台时数累计; 单机及全站的日、月、年用电量(有功、无功)累计; 1.29.3 监视与报警 (1)系统应能通过监视器或大屏幕对主机组、公用及辅机、高低压配电等主要设备的运行工况进行监视。 (2)应能对闸门开启和关闭过程、变配电系统送停电过程、辅助设备操作的过程等进行监视;当发生过程受阻时,能给出明确的受阻原因。 (3)应在发生下列异常情况时报警: 主机各类温度越限; 保护装置告警、动作; 变压器温度过高; 直流系统故障; 机组振动、摆度越限; 各类控制流程中控制操作失败信息; 机组开停机过程中闸门启闭机故障; 液压调节装置压力过或过低; (4)当发生电气保护动作时,能将故障发生前后的相关参数和开关位置变化按发生的时间顺序记录下来,并可显示、打印和存入历史数据库。 (5)系统应能采用发出声光信息和窗口显示信息等方式进行报警。事故报警音响和故障报警音响应有明显区别,声音可手动或自动解除。报警信息显示窗口不应被其它窗口遮挡,报警信息应包括报警对象、发生时间、报警性质、确认时间、消除时间等。应用不同的颜色区分报警的级别、报警确认状态、当前报警状态。若当前画面具有该报警对象,则该对象标志(或参数)应闪光及变化颜色,闪光信号应在运行人员确认后方可解除。 (6)应能够在包含某一报警点的任何一个画面对该报警进行确认,其它包含该报警点的画面也同时被确认;若某一已经确认的报警再一次发出报警时,应具备报警重闪功能,同时以适当的显示方式标明其重复报警的次数。 1.29.4 控制与调节 (1)控制与调节的对象 监控系统实现如下对象的控制与调节: 水闸:包括闸门启闭机等设备; 配电设备:包括变压器、进出线相关的各类断路器、开关等; (2)控制与调节的内容 各控制对象主要的控制内容包括如下: 1) 对主机的控制与调节应包括: 闸门的开机、停机顺序控制; 闸门的紧急事故停机控制,紧急事故停机启动源包括人工命令及事故信号自启动两种方式; 2) 对配电设备的控制与调节应包括: 变压器投、切控制操作; 进出线开关合分操作。 3 运行人员应能通过站控级或现地控制单元的人机接口进行控制操作,完成对其它设备的控制与调节。 (3)控制方式 系统的控制方式分为三级,不同控制方式的切换应采用转换开关等硬件装置进行切换。控制方式按优先级由高至低依次为: 现地手动控制:操作人员在设备现场通过按钮或者开关直接启动、停止设备; 现地控制单元控制:操作人员通过设置在现地控制单元内的人机接口(触摸屏)启动、停止设备,并能监视设备启动或者停止的过程; 站控级控制:操作人员在中控室内通过监控主机发布启动/停止设备的命令至现地控制单元,由现地控制单元完成相关控制操作。操作员可通过监控画面监视设备的启动或者停止过程。 1.29.5 系统自诊断与恢复 (1)监控系统应实现对自身的硬件及软件进行故障自检和自诊断功能。在发生故障时应能保证故障不扩大,且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自恢复。监控系统自身的故障不应影响被控对象的安全。 (2)站控级应具有计算机硬件设备、软件进程异常、通信接口、与现地控制单元的通信、与上级调度系统的通信、与其它系统的通信等故障的自检能力。当诊断出故障时,应采用语音、事件简报、模拟光字等方式自动报警。 (3)现地控制单元应能在线进行硬件自诊断。在线诊断到故障后应主动报警,并闭锁相关控制操作。现地控制单元硬件诊断内容应包括: CPU模件异常 输入/输出模件故障 输入/输出点故障 接口模件故障 通信控制模件故障 电源故障 (4)监控系统在进行在线自诊断时不应影响系统的正常监控功能。 (5)对于冗余设备,当主用设备出现故障时,系统应自动、无扰动地切换到备用设备。对于冗余的通信系统,应自动切换到备用通道。 (6)硬件系统在失电故障恢复后,应能自恢复运行;软件系统在硬件及接口故障排除后,应能自恢复运行。 1.29.6 数据记录与存储 (1)监控系统应对采集及处理过的实时数据进行记录,实现对系统中任何一个实时模拟量数据(原始输入信号或中间计算值)进行连续记录。记录的时间间隔(分辨率)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最小时间间隔可达到1s。记录的数据应支持实时趋势曲线显示,能够在实时趋势曲线上选择显示任何一个点的数值和时间标签。 (2)监控系统应建立历史数据库,能够存储系统中主要的输入信号(模拟量和开关量)以及重要的中间计算数据。记录的时间间隔(分辨率)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最小时间间隔可达到1s。若以1s 的采样周期存储,系统最少应能够存储30天的历史数据,作为整个监控的公用数据库。 (3)历史数据库的数据记录与存储应满足用户对历史数据的多种检索方式,如历史趋势曲线、日报表、月报表、事件查询等。 (4)历史数据库应实现自动清理、备份等功能。包括可通过程序设置完成过期数据的自动清理;能够定期或在存储介质空间占用率大于一定值,以一定的方式提醒运行人员将数据转存至外部存储介质,或可自动转存到外部存储介质上。 (5)历史数据库存储的数据包括如下: 1)电气量及非电气量: 各种事故和故障记录; 变压器温度; 闸门运行状态、开度; 等等。 2)状态输入量: 断路器合分状态; 配电设备断路器、刀闸合分状态; 开关电气闭锁状态; 等等。 4)其它各类运行、操作信息: 控制操作信息:应对启闭机、配电设备的各类控制及调节操作信息(包括控制命令启动、控制过程记录、控制结果反馈)进行记录,记录信息包括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操作人员信息等; 定值变更信息:应对所有的定值(设定值、限值等)变更情况进行记录,记录信息包括变更时间、变更后的值等; 状态量变位信息:应对现场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状态量动作、复归等变位信息进行记录,记录信息包括变位发生时间、内容及特征数据等; 故障和事故信息:应对现场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故障和事故信息进行记录,记录信息包括故障和事故的发生时间、性质及特征数据等; 参数越复限信息:应对现场设备运行的参数越复限情况进行记录及统计,记录信息包括越复限发生的时间、内容及特征数据等; 自诊断信息:对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自诊断信息进行记录,记录信息包括自诊断信息的发生时间、性质及特征数据等。 1.29.7 人机接口 本系统均通过站控级工程师/操作员工作站或现地LCU接口设备完成画面显示、打印制表、设置参数及操作控制等人机联系功能。 (1)站控级运行人员控制操作台基本功能及操作要求 作为工程运行人员监视和控制机组运行的主要手段,运行人员与本系统的交互作用将通过运行人员控制操作台使用LCD、打印机、键盘、鼠标或跟踪球等来实现。 1)人机联系原则 a.运行人员控制操作台只允许完成对本工程设备运行监视、控制调节和参数设置等操作,而不允许修改或测试各种应用软件,仅程序员才有修改或测试各种应用软件的权利。 b.人机联系应有汉字显示和打印功能,汉字应符合国家一级汉字库标准。 c.人机联系操作方法应简便、灵活、可靠,对话提示说明应清楚准确,在整个系统对话运用中保持一致。 d.有关控制操作的人机联络,应充分利用监控对象显示画面、键盘(或鼠标或跟踪球)及画面对话提示三者相结合的方式;操作过程中应有必要的可靠性校核及闭锁功能。 e.画面调用方式应满足灵活可靠、响应速度快的原则。 f.应给不同职责的运行管理人员提供不同安全等级操作权限。 2)站控级系统应提供以下监控画面: 闸身剖面图; 配电系统运行监控图; 单机运行监控图; 单机开停机流程监视图或者操作票控制图; 监控系统网络结构图; PLC运行状态监视图; 闸门开闭监视图; 操作指导画面; 工程简介画面; 巡视线路图。 3)LCD功能 a.画面显示。 b.画面实时刷新(包括设备状态、运行参数及实时时钟的刷新)。 c.报警与操作信息报告显示。 d.人机对话提示以及操作命令出错信息提示。 e.光标显示与控制(应能通过键盘、鼠标或跟踪球进行控制)。 f.画面窗口变换与局部放大。 g.画面的平移与滚动。 4)画面显示 运行人员可通过键盘或鼠标或跟踪球选择和召唤画面显示。画面内容应准确、简洁、清晰、直观,便于运行人员在线调整画面、显示数据和状态、投退测点、修改参数、控制操作等,以监视工程的运行情况。应显示的主要画面包括: ◆ 菜单类 主要包括下拉菜单、桌面菜单、标题栏、活动窗口、非活动窗口、窗口文字、消息框、滚动条、图标命令、弹出菜单、索引表、命令按钮等。菜单的编排应简洁、易读、美观、字体大小适中。当光标移至图标命令上时应能自动弹出中文提示以表达其功能。 ◆ 各类记录报告 包括操作票形成、事故报警、故障报警、系统有关参数修改、设备运行状态改变、各断路器合闸及跳闸、操作次数统计、日常维护和保养等的记录报告,各记录报告应有发生的时间、事件性质,涉及参数修改或操作的,尚应有修改人员或操作人员的姓名和工号。日常维护和保养记录应包含维护人员名称、维护对象、维护手段、主要维护工具、维护结果、维护时间、历时时长等内容。 ◆ 各类运行、维护管理报表 这类报表主要针对本工程主要电气设备、机组、闸门及其启闭装置、水工建筑物等的运行历史数据进行存诸,累计被控设备操作动作次数、事故动作次数和耗电量,与时间顺序有关的报表,其时刻精度至少应到“秒”级,对事故或故障报表的时刻精度应达“毫秒”级。 ◆ 报警画面 系统应具有模拟量越限报警、复位提示以及有关参数的趋势报警,系统自诊断报警等功能,一旦报警发生,应优先激活报警提示,并有报警对象、报警性质和报警时间(时间应精确到“毫秒”级)等简要说明,且可在报警菜单内查询详细资料,并在监视器上显示出有关画面及内容。 ◆ 操作票及操作指导 系统应按不同的操作权限形成操作人员操作票的不同等级,并设定不同等级允许的操作员数量。系统内应安装操作指导,以给予级别较低操作员以操作指导,操作指导应详尽,包括开、停机操作指导,主系统操作指导,站用电系统操作指导、变电系统操作指导,其它系统操作指导,种类提示信息等。以上各类画面可以按值班人员要求组合在一起显示,也可以单独显示。 ◆ 事故处理指导 系统应有强大的事故处理指导功能,并便于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日常培训,事故处理指导中应包括变压器、启闭设备、高低压开关柜等主要设备的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和具体操作流程,并提供上述设备常见故障的处理方法,便于维护人员维修。 ◆ 语音提示功能 当出现正常操作画面时应能以语音提示,但正常操作时的语音提示操作人员应能通过键盘或鼠标选择关闭;当某监控对象发生事故或故障时,报警处理应满足本款有关要求。 (2)屏幕显示画面的编排 屏幕显示画面的编排应至少具有时间显示区、画面静态及动态信息主显示区、报警信息显示区、人机对话显示区。 (3)画面图符及显示颜色要求 上述各类画面中的图形符号及显示颜色要求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1)电气接线图中相关电气设备图形符号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要求,各电压等级的颜色应符合NDGJ8-89有关规定。 2)电气接线图中机组、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等的图符动态刷新颜色应满足: 设备运行状态:粉红色 设备停机备用状态:黄色 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合闸状态:红色 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分闸状态:绿色 3)与操作显示信息颜色要求如下。 报警事故信息:红色 报警故障信息:黄色 状态复归信息:白色 操作信息:绿色 4)刷新颜色要求如下。 参数正常:绿色 参数越限:红色(或闪光)(越上极限或下极限);黄色(越上限或下限) (4)监控系统控制操作命令输入应满足下列要求: 运行人员通过键盘或鼠标除进行选择画面和屏幕管理操作之外,为完成相应技术条款的操作控制任务,功能设计上应采取以下技术措施,但不限于此。 1)控制操作应首先调用有关画面进行对象选择,被选中的控制对象应突出显示,经运行人员确认后方可执行有关控制操作; 2)被控对象的选择和控制操作只能在同一操作计算机上进行; 3)控制操作的人机接口应充分利用具有被控对象的显示画面、操作按键及操作对话区三者相结合的方式,操作过程中应有必要的可靠性校核及闭锁功能; 4)控制操作的执行过程应能清晰、直观及动态的反应在相关画面上; 5)监控系统可提供对高压系统开关、低压系统开关等设备的直接控制操作界面,供系统调试或者紧急情况下使用,但能使用这个操作界面的操作员必须拥有最高级别的操作权限。 (5)各种参数的设置或修改 (6)报警处理 1)监控对象达到事故或故障状态时,应立即发出报警音响和信息。报警音响应将事故和故障区别开来,声音应能手动或自动解除。 2)显示信息应在当前画面上显示报警语句,报警语句应说明报警对象、报警性质和报警时间,其显示颜色应随报警信息类别而改变。若当前画面具有该报警对象,则该对象标志(或参数)闪光及其颜色变化。闪光信号应在运行人员确认后方可解除。 3)确认的误报警,运行人员可退出该报警点。 (7)命令无效和删除 1)任何人机联系请求无效时应显示出错信息。 2)任何操作命令在执行到某一步时,如不进行下一步操作(在执行之前)则应能自动删除或人工删除。 (8)制表打印与记录 主要包含各类操作记录、各类事故及故障记录、各类运行报表打印、各类曲线打印、各类趋势曲线记录、事故追忆及相关量记录、各种典型操作票、画面拷贝等。这些报表和记录应能自动(定时、随机)或由运行人员在上位机上选择和控制打印机打印。 (9)现地LCU基本功能要求 现地LCU基本功能要求如下,但不限于此。 运行人员应能在现地LCU上的功能按钮或触摸屏选择测量或控制。 现地LCU上应具有中控室控制和现地控制两者的切换功能,在处于现地控制方式时,中控室控制方式应不起作用,但不应影响数据采集和传送到中控室上位机。 应能在现地LCU上通过触摸屏对有关参数值进行设置和修改。 功能按钮或触摸屏的操作应做到安全、可靠和简便。 1.29.8 数据通信 数据通信分为三类: 站内设备通信:本系统与其它智能测控设备之间的通信; 本系统与站内其它系统的通信:包括与机组在线监测装置的通信、与视频监控系;统通信、与信息管理系统的通信等; 本系统与上级调度系统之间的通信:与上级调度系统通信。 1.29.9 时钟同步 监控系统应通过配置的时钟同步设备,实现站控级计算机设备、现地控制单元、微机保护设备的时钟同步。其中: 站控级计算机设备采用与时钟同步设备进行数据通信(串行口或网络接口)的方式获取秒级精度的时钟信号; 现地控制单元采用与站控级监控主机进行数据通信(网络接口)的方式获取秒级精度的时钟信号,并通过时钟同步设备输出的硬对时或编码对时信号获取毫秒级精度的时钟信号; 微机保护设备采用与现地控制单元进行数据通信的方式获取秒级精度的时钟信号,并通过时钟同步设备输出的硬对时或编码对时信号获取毫秒级精度的时钟信号。 1.30 硬件配置及性能指标 1.30.1 站控级设备 1.30.1.1 操作员/工程师工作站 冢头闸配置1套操作员/工程师工作站,两套工作站互为热备用。工作站负责与现地控制单元通信,接收和处理各种实时信息,并作为运行人员进行运行监控的人机接口。操作员工作站应选用优质品牌。工作站性能参数不低于以下要求,但不限于此。 产品结构:塔式; CPU配置:项目实施时当年或前一年发布的最新系列Intel 酷睿i7处理器; 内存: 32G 内存(具备ECC技术); 硬盘: 1TB M.2 企业级SSD+2TB SATA3 HDD; 显卡:64位真彩图形卡; 显示器:24寸2K高清LED显示器或不低于此同类产品; DVD可读写光盘驱动器; 板载2个1000M以太网接口,板载6个RS-232(其中有1个RS232/422/485可选),不少于8个USB口; 标准键盘、光电鼠标; 过滤系统:可拆卸,可清洗前面板过滤器; 工作温度:0℃~55℃; 存储温度:-20℃~70℃; 相对湿度:5%到95%(无凝结); 底板:有源主板; 电源:500W ATX高性能电源; 平均无故障时间大于50000小时; 机箱尺寸:标准19寸机箱,工业级; 符合工业标准FCC,CE,UL; 高工强度机箱结构,严格等电位设计,抗电磁干扰; 1.30.1.2 数据库服务器 冢头闸配置1台数据库服务器用于部署计算机监控系统实时数据库和存储系统数据。数据库服务器应选用优质品牌,性能参数和要求如下,但不限于此。 4U机架式服务器,产品系自主研发,非OEM; 配置2颗项目实施时当年或前一年发布的最新系列Intel志强GOLD 6X26处理器或不低于此配置的处理器; 配置≥64GB内存,可扩展≥16个内存插槽,最大内存容量不小于6.0TB 配置企业级1*2T U.2/M.2 SSD+4*16T SATA硬盘,配置≥6个3.5寸热插拔硬盘槽位;配置≥1个RAID阵列卡,支持RAID0/1/10/5/6/50/60,≥2GB缓存,支持缓存数据保护; 支持≥6个PCI-e 3.0/4.0/5.0全高插槽,支持热插拔。配置1个双端口16Gb HBA卡,配置4*GE电口; 配置独立远程管理卡,支持远程监控图形界面,可实现与操作系统无关的远程对服务器的完全控制,包括远程的开关机、重启、更新Firmware、虚拟KVM、虚拟软驱、虚拟光驱等操作; 提供服务器健康日记、服务器中控台录屏/回放功能,能够提供电源监控,支持 3D 图形化的机箱内部温度拓扑图显示,可支持动态功率封顶; 配置2个热插拔电源,配置机架式导轨; 1.30.1.3 网络机柜 冢头闸中控室配置2台网络机柜,用于放置工作站、数据服务器、通信服务器、交换机、安全防护等设备采用机架式网络机柜,颜色与其他机柜保持一致。 机柜尺寸:600*800*2200。 1.30.1.4 打印机 在冢头闸配置1台A3幅激光彩色网络打印机,用于运行报表等打印功能。打印机应选用优质品牌的主流产品,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不低于如下指标: A3幅彩色网络打印机 标配160MB(128MB DDR SDRAM 和 32MB 主板内存;1 个可用的200 针 SODIMM 插槽)64MB 最大512MB; 速度大于16ppm; 自带网卡; 接口符合 IEEE 1284-C 标准的双向并行端口、2 个可用的 EIO 插槽; 最高分辩率(dpi) 1200×1200; 用户手册(光盘)x1; 简易安装操作指南1 张。 1.30.2 现地控制单元 冢头闸LCU现地控制单元主要包括公用LCU兼闸门1#控制柜1套、闸门控制LCU柜2套。控制单元主要由CPU模块、电源模块、以太网模块、串口通信模块、DI模块、DO模块、AI模块、触摸屏、工作电源、机柜及附件等组成。 1.30.2.1 PLC设备 PLC作为主要控制设备,应采用优质品牌,性能参数和要求如下,但不限于此。 1)总体要求 a.控制系统PLC应为同一品牌,I/O模块必须采用和CPU对应的同等级、同系列的模块。控制系统中所有模块(包括CPU模块、电源模块、I/O模块、通讯模块等)可以带电插拔,支持电源模块冗余供电。 b.为保证整体通讯协议统一,所有PLC以太网模块应采用基于国际标准的EtherNet/IP以太网通讯协议,具有开放标准,能与各种仪器仪表配合使用。 c.PLC的CPU模块能防潮湿、防霉菌、防凝露,符合汛期潮湿环境中使用标准;。 d.原厂商提供的设备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五年。提供原厂工程师安装、实施、培训等。 e. CPU、I/O模块、通讯模块、电源等在正常工况下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均不应低于10万小时。 f.编程软件应为最新版本,支持梯型图语言、ST语言、SFC语言等多种符合IEC61131-3标准的编程语言。 2)CPU单元 a.高速工业级CPU。 b.金属底板支持,模块化结构,具备模块机械锁定装置。 c.用户程序、I/O内存或系统参数能够以文件形式存放于数据存储卡或CPU内存中。 3)I/O模块 a.数字量输入单元(DI): 输入点数:参见 I/O点数配置,光电隔离。 连接方式:拆卸式端子排,防插错结构。 b.数字量输出单元(DO) 输出点数:参见 I/O点数配置,光电隔离。 最大开闭能力:AC250V,2A(感性负载COSΦ=1)。 连接方式:拆卸式端子排,防插错结构。 c.模拟量输入单元(AI) 输入点数:参见 I/O点数配置, 光电隔离。 输入范围:1~5V,0~10V,4~20mA。 分辨率:1/4000。 转换速度:≤1ms/点。 总精度:电压±0.2%,电流±0.4%。 连接方式:拆卸式端子排,防插错结构。 两线单回路隔离。 d. I/O 点数配置表
4)串行通信单元/串行通信板 a. 端口类型:RS422A/RS485口,RS232口。 b. 具有自定义协议宏的通讯功能,支持TCP/IP MODBUS协议,实现设备级控制网络与厂用工业控制网络的连接,其应用层协议应是免费开放的。 c. 通讯方式:半双工。 d.同步方式:起止同步式。 5)EtherNet/IP以太网通讯模块 a.采用独立以太网通讯模块,传输率:10/100Mbps自适应。 b.端口类型:标准的RJ45口。 c.支持EtherNet/IP以太网通讯协议,可与其他以太网设备,工作站、个人电脑及其他厂家提供的以太网产品实现大容量高速度的数据连接及信息共享。 d.可以使用网络配置器来诊断错误,并且可以通过状态标识的各种组合来监控系统错误。 e.带有E-mail功能,能向mail server发送用户自定义信息,故障信息,状态信息等,带RAS功能,支持远程数据访问。 86)电源模块 a.输入电压范围:AC100~120V/200~240V。 b.输出容量:DC5V/7A。 1.30.2.2 触摸屏 为方便与PLC通讯,触摸屏应与PLC属同一厂家,液晶显示屏和薄膜按键,支持菜单查询功能,以便日后的诊断和维护,性能参数和要求如下,但不限于此。 1)显示屏分辨率(宽×高):800×480; 2)色彩数量:65,536; 3)尺寸:不小于10.1英寸; 4)显示文字:多语言支持; 5)使用寿命:100万次触摸操作; 6)防护等级:表面可达IP65,背板IP30; 7)配备USB主站和Ethernet功能; (3)机柜及附件 各LCU单元配1台标准机柜(宽×深×高:800mm×600mm×2200mm),并配置走线槽、左右侧端子排等附件,机柜内还应配置光纤保护盒,便于光缆接入的的熔接保护。卖方供货范围包括LCU柜内设备安装、接线等集成工作。 1.30.3 网络设备 1.30.3.1 管理型工业以太网交换机 冢头闸配置1台管理型工业以太网交换机。应采用优质品牌。性能参数和要求如下,但不限于此。 采用工业级的基于 TCP/IP 的网管型以太网交换机 支持IEEE802.3、IEEE802.3u、IEEE802.3x、IEEE802.3z/ab ≥24个10Base-T/100Base-TX/1000Base-TX 自适应RJ45电口; 2个10000Base-X (SC/FC/ST/LC 可选)光口; 输入电源:12~48VDC 网络管理:支持 SNMP 网管/支持 VLAN 子网划分/支持端口安全性(端口MAC 地址绑定,端口访问控制)/可安全隔离工控数据; IP40等级防护,波纹式高强度金属外壳,19英寸机架式安装; 交换属性: 百兆转发速度:148810pps 千兆转发速度:1488100pps 百兆最大过滤速度:148810pps 千兆最大过滤速度:1488100pps 传输方式:存储转发 缓存大小:1Mbits 交换时延:<10μs 工作温度:-40~75℃ 1.30.4 中控台 在中控室配置1套中控台,应采用优质品牌,具体要求如下,但不限于此。 监控席:(暂定长×宽×高4000×1200mm×740mm,实际长度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最终确定),放置主机兼操作员工作站、打印机等设备。配备3套真皮转椅供运行人员使用,另配备4张固定皮座椅供来宾使用。 框架结构及材质:主体框架包含有左右侧窗、上下横梁;通过通用连接件的连接形成一个独立模块,各模块之间通用部件一致可互换整体连接后的各模块间内部贯通,各种线缆在中控台内能自由贯通。主体框架后部要求安装承重后梁 ,其厚度不小于3rnm。后背墙要求固定在后梁上、其悬挂显示器支臂的凹槽板使用截面厚度不小于2mm的铝合金型材加工。后背墙整体与主体框架及后梁通过尺寸不小于 25mm*25mm方管连接,方管截面厚度不小于2mm,安装完毕后连成一体。主体框架前部要求安装台面板承重支臂,其饭金件厚度不小于3mm 。材料强度标准不低于10号冷轧钢:加强杆强度标准不低于12号冷轧钢。较长直线模块中间以中立柱分割内部空间,门板以按链方式或悬挂方式安装在中立柱及侧窗上,中立柱后面可放置 PDU电源模块,中控台内部可放置标准机架式工作站。 台面板:采用优质品牌具有耐热、耐烟灼、耐撞击、耐潮湿、防水、耐腐蚀的抗倍特板,整体厚度不低于27mm,两块大面板之问需做可靠两端连接、整体连接后平整光滑无缝隙。板材甲醛自主释放量均需达到 El 级国际标准。 台面边缘处理:外围浇注柔性的聚氨脂而形成,宽度不低于30mm。后端面使用不小于 6mm厚的软聚氨醋封边条。 侧板:中控台的侧板均需采用高质量的具有耐热、耐烟灼、耐撞击、耐潮湿、防水、耐腐蚀的抗倍特板,基材厚度不小于18mm, 板材甲醒释放量均需达到E l级国际标准。 显示器专业支臂:方向可调,背墙悬挂式单层显示器支臂表面经过耐磨电喷处理。要求显示器支臂能承受不小于18公斤的负载。满足前后倾角在正负40度的范围。显示器悬挂手臂的底座应可以在不使用工具的条件下,在任意位置定位和固定。能满足单层、双层显示器安装的要求,双层重叠不影响显示器安装的稳定性。 线缆管理系统:中控台的框架结构要求考虑设计专业的线缆集中管理槽,强弱电分开隐藏,所有线缆可隐蔽,不外露。不论中控台有多长,走线槽必须完全贯通。走线槽采用水平和垂直两种安装方式,保证所有线缆均能方便与安装于操作台上的设备连接。线缆管理槽应有足够宽大的尺寸来满足上述每席指挥中控台上放置的设备应用连接的各种线缆铺设的需要,并留有一定富余空间。必须有在空间上完全分开的两组水平走线槽,分别用于布置弱电和强电线缆,避免干扰的产生。 专业工业电源 PDU:中控台每席位内部需配有足够的符合国家标准的6位3孔( 10a/220v输入 ,配两米3* 1.5mm线缆,指示灯带开关) 专业工业插座 ,并有合理的隐藏设计,牢固、安全可靠 。 接地:控制操作台内设置截面大于35mm2的铜条作为公共接地板。 1.31 软件配置及性能指标 1.31.1 组态软件 冢头闸配置1套工业组态软件,监控系统组态软件件为人机交互、操作提供系统运行界面,是系统的核心,为考虑系统的安全,投标人选择投标的产品需满足自主可控的要求。组态软件主要性能参数要求如下,但实际不限于此。 1.31.1.1 组态软件基本要求 组态软件点数不少于5000点,组态软件系统应具备工业自动化应用中彩色图形显示、实时和历史数据的配置、报警、与现场设备的通讯、创建在SCADA网络上的客户端及服务器端的应用等功能。所有的开发和配置都应该是建立在一个或多个公共组件、或者一个提供可配置的数据库之上,能够提供控件的支持、应用程序的管理、控制逻辑的应用,以及自定义逻辑函数等功能。该软件可以在Windows或Linux任一操作系统下运行。系统也应该能够利用客户/服务器和点对点等网络技术。该软件应该能够支持VMWare虚拟机(ESX Server)和多核心、多处理器的计算机。软件系统应具备内建的灵活性,允许在规范或用户需求变更时,可以轻松灵活的修改组态。软件系统应该可以与多种PLC/RTU或第三方的应用程序进行通信。还应该可以发布到提供Web服务的门户网站。 组态软件应该能够与主流的PLC硬件厂商生产的各种主流PLC、DCS系统通讯。与PLC的通讯应该支持串口或者现场控制网络,支持OPCDA/OPCUA和物联网MQTT协议等。 可用在线或离线两种授权方式进行激活,授权可以实现集中化管理,便于未来将软件应用向云端迁移部署; 图形支持矢量图,势态感知图库等,支持画面缩放; 支持自定义分辨率,支持模板窗口,可以有效加快工程进度。 运行客户端具备Web Client功能,支持电脑端或移动端通过Web访问画面; 软件应支持与其它的数据库系统方便地集成,包括 Microsoft SQL Server和Oracle。能够访问、更改并显示来自这些数据库系统的数据。 1.31.1.2 组态软件功能要求 (1)数据采集与处理功能 监控软件需通过TCP/IP接口采集底层PLC的全部现场数据,如:中断开关量、状态开关量、模拟量、数字量、综合量计算等实时数据。 处理功能包括可以将各基本点进行组合、运算,提供功能强大且易学易用的语言开发平台。可实现复杂的算术、逻辑运算。 定时任务管理功能,按照实际的日期和时间表,预定义操作和控制指令,定义时间表与预操作指令参数不需要通过编程的方式实现,方便运行人员自定义。 (2)实时监控 监控软件提供丰富的人机界面,提供给运行人员友善的操作界面,操作既方便又安全。图形界面要求美观、专业,同时支持位图和矢量图形的显示。动画效果制作简单,能够形象的表现现场的状态及动作。监控系统人机界面要求能全面反映泵站的实时状况。软件开发后至少应具备泵站一次系统、站用电系统、机组以及辅机系统等部分的监控界面,且至少应具备机组运行状况的模拟动画。 (3)报警功能 报警具有多重报警机制,能设置多条报警界限,并且具有优先等级划分,系统优先处理优先等级较高的报警,并能通过设置屏蔽低等级报警。 在监控时能对所有未被确认处理的报警状态进行集中查询和处理。 关键性报警能进行分组集中管理。 报警状态处理能进行延时设置,当报警状态持续时间未达设置的延时时间,则与忽略,不进行处理。 提供语音报警能力,当报警状态需要处理时,在处于监控状态的监控现场本地和远程客户端,能自动播放语音多媒体文件,提示运行人员。 在报警状态需要处理时,能自动发送Email到指定邮箱,提示报警,并可以结合E-MAIL服务中自动发送短信功能,从而实现短信报警功能。 报警状态和处理记录能存入数据库,并能以IE方式进行查询。 (4)制表打印功能 自动生成各类水情、工情的日、月、年报表,报表应以横向显示项目(如:水位、流量等),纵向显示时间周期内统计数据的二维表方式为主(日报以24小时为单位、月报以31天为单位等)。提供横向显示项目的灵活定制功能,根据不同显示项目生成多种报表组合方式。 报表显示方式要求是基于IE方式,操作人员可以在远程利用IE浏览器查看全部的报表数据,并支持在线远程打印及本地打印功能。支持值班报表功能,即每天在指定时间将当天的报表以E-MAIL方式自动发送至指定管理人员的电子信箱中。 数据记录还应包括操作人员的工况事件记录,现场或远程操作人员登录系统的时间,以及在系统内部的操作事件流程,按照时间先后顺序生成二维表。数据记录同样要求支持IE方式浏览。 (5)趋势曲线 趋势曲线根据数据的显示内容,分实时趋势和历史趋势两种。实时趋势主要以查看当前数据变化为主,曲线变化随时间变化实时绘制;历史趋势除具有实时趋势功能的同时,还具备翻看数据的历史值功能,显示方式又可以根据分、时、天为查看单位绘制。 (6)系统诊断功能 自诊断功能包括软件系统的完整性自诊断、对工程相关资料的备份和恢复功能、远程协助功能。远程协助是指当工程参数、监控画面、报警机制等工程信息需要修改时,工程维护工程师在人不在现场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登录系统,经过严格的身份验证。可以对全部系统参数做相应修改和调整。在工程结束后,应保留系统的维护开发功能,在后期使用中用户的工程维护人员可以自行维护。 (7)安全管理功能 关键点实施分组,分权限管理,关键点只允许特殊权限用户拥有查看和操作权限。 用户实施分类别,分权限管理,不同类别的用户拥有不同的管理能力,并能对部分用户指定能监控的画面和是否允许修改点的数值。能对所有用户的登录信息和操作形成日志。 (8)远程访问和网络接口 该系统可与调度网连接,支持基于IE方式的远程访问功能。经过严格的身份验证的前提下,远程应具备访问该系统的任何一个监控主机的能力,可以查看任何一张现场的监控画面、远程控制、查看趋势曲线、查看警报列表、确认警报、视频同步、冗余主备机自动切换等泵站现场全部监控功能。远程监控的实时性要保证满足《技术规范》的相关项目指标。 网络接口分数据接口和页面接口,监控软件应分别提供实时数据接口方式和历史数据接口方式,为管理系统软件提供现场数据接口方式。监控软件应提供基于IE方式页面接口方式,让管理系统软件可以轻松将监控画页集成于其第三方系统中。 1.31.2 实时/历史数据库软件 冢头闸配置1套实时/历史数据库软件,点数不少于5000点。应当采用与组态软件同一品牌、保证系统的无缝统一。 作为面向生产过程的信息系统,系统数据库支撑是其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它要求不仅能将生产过程的实时数据采集上来,还要将它们以其基本形式(控制系统采集的时间间隔、精度等)保存下来,并在功能站进行二次加工后作为计算结果再存入实时历史数据库,为满足不同的授权用户和应用程序为实现不同目的而进行的调用,它应该满足以下的要求: (1)实时历史数据库应支持Windows或Linux等操作系统 (2)数据库作为厂级数据中心系统中的核心软件平台,实现高速采集、归档并发布大量实时的现场过程信息,单台数据库服务器支持可归档不少于20,000,000 标签点的处理能力。 (3)单个数据库服务器支持2,000个采集器的处理能力及每秒1,000,000个采样值的持续处理的性能。数据库应该在不牺牲速度及性能的前提下,采集和检索大量系统中的历史数据。数据库应该具有高速数据采集和检索,每秒超过1,000,000 事件的持续存储和检索; (4)统应提供死区压缩算法 (过程数值上下区间的+/-限值)。该死区压缩系统应可在远程数据采集PC上进行,以使不超过死区的数值不报告给服务器因此不会消耗网络带宽。该死区应具有 “超时” 特性以使数值按正常的周期进行保存而不管其是否超过死区。 (5)系统应提供图形界面从支持的数据源中浏览和添加标签。已添加的标签可自动从该数据源中确定数据类型、描述、标签名。 (6)系统应提供数据输入量程转换功能。 (7)系统应提供计算引擎可对新进数据和归档数据进行自动计算,然后将计算结果按标签值保存到实时历史数据库中。 (8)实时历史数据库应支持数据采集器应支持存储转发功能,当采集器和服务器发生网络中断时,数据采集器应能自动缓冲数据到本地硬盘,一旦恢复通讯后,应能自动将缓冲数据发送到实时历史数据库,保证数据不丢失。 (9)实时历史数据库系统应有和与其联网的数据源系统的标准接口,它们至少应包括目前国内主流DCS系统、主流PLC系统以及其它通用或专用网络等。 (10)实时历史数据库不仅应作为信息系统所有计算分析程序和打印、报表所需数据的来源,还应有和ERP网络上关系型数据库的标准接口,支持向Oracle、SQL Server、DB2、Sybase等著名数据库产品的连接与数据复制,支持API、ODBC2.0、OPC HDA等标准的链接方式。 (11)必须能够采用开放的、标准的SQL语句对历史数据进行查询。数据库还应提供API、SDK等底层开发接口以供用户对系统的高速数据访问及深层次挖掘。 (12)数据上传的接口应包括数据通信及采用数据库访问接口两种方式。数据通信方式下的接口软件应满足如下要求: u 可方便的在Excel中制作报表模板 u 可配置Historian本地或远程数据库 u 可自动加载Historian数据库所定义的标签 u 简单方便的报表设置过程 u 可选择班报、日报、周报、月报、年报或自定义报表时间间隔 u 可生成命令行文件以方便在其它程序或VBA中调用 u 可用系统任务计划来执行命令行生成报表。 1.31.3 应用软件 监控系统应用软件是指卖方为满足冢头闸日常运行管理需要在平台软件上二次开发的软件,包含上位机监控应用软件及现地控制单元应用软件。上位机监控应用是指基于平台软件二次开发的应用程序软件;现地控制单元应用软件包括PLC编程软件、PLC应用程序软件及触摸屏应用程序软件。 1.31.3.1 监控系统应用软件 基于监控平台二次开发的上位机应用程序软件应实现监控系统所有功能(需数据库软件、LCU及其他硬件设备完成的功能除外)。上位机应用程序软件还应满足如下基本要求: 程序应具有较高的可读性(应有脚本程序注释及说明、测点名称及内存变量定义应具有较好的可识别性)和可修改性; 需借助第三方开发环境完成的应用程序软件应能与主应用程序无缝连接,包括人机界面、数据接口、程序启动及调用方式等内容的统一性。 调度管理系统的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系统软件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平台及防病毒软件。应用软件包括数据接口与管理程序、信息发布与查询程序、数据上传接口程序。 1.31.3.2 信息发布与查询程序 信息发布与查询程序完成运行界面及实时数据的Web发布,同时提供相应的界面及接口,供局域网内授权用户查询运行及统计信息。 信息发布程序应采用B/S结构,并支持5个客户同时访问发布界面; 软件发布的各监控画面应与计算机监控系统站控级监控软件的画面相近,并支持画面元素的动态链接,监控画面上数据的显示与刷新应满足实时性要求; 1.31.3.3 数据上传接口程序 数据上传接口程序应实现与运行管理系统的数据交互。数据上传的接口应包括数据通信及采用数据库访问接口两种方式。 1) 数据通信方式下的接口软件应满足如下要求: 应支持采用标准的通信协议与调度系统进行数据通信,包括MODBUS TCP、IEC60870-5-104;接口软件应作为数据通信的子站或服务器端,按通信规约的格式和时序控制接受或发送数据报文; 应具有自诊断及自恢复功能,并具有方便的调试界面,运行维护人员可实时查看数据通信的运行情况,包括数据接收、发送的时间、数据包、故障及恢复情况等; 软件应能长期稳定运行,实时性、稳定性、可维护性满足系统要求,通信进程占用的内存不应随时间递增。 2)数据库访问的接口方式应支持在授权认证的前提下,采用ODBC、JDBC、ADO、DAO等方式对各类数据库表进行读取。从数据库的安全性及可靠性考虑,也可采用数据库读写的“中间件“方式进行数据交互。 数据上传接口软件应满足如下基本要求: 保证数据的正确性,应将系统中可以采集到的信息项与上级调度系统要求采集的信息项进行正确的对应; 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当与所连接的上级调度系统暂时无法通信时,要记录没有发出的数据,待连接恢复正常时重发; 保证系统的容错性,当上级调度系统的数据因为某种原因丢失时,可以手工通过设置某个时间段,将该段的数据进行重发; 体现系统的灵活性,数据的上传频度可以通过参数调节,当需要新增上传数据时,通过接口设置功能进行修改而不应修改软件自身。 系统软件包括操作系统软件及数据库管理平台。站控级计算机所采用的操作系统应是多任务实时操作系统、交互式分时操作系统,计算机系统应高度可靠,功能及性能指标满足监控系统的要求。 数据库管理平台软件应满足如下基本要求: 应采用客户机/服务器体系结构; 支持快速存取和实时处理; 能控制数据的完整性和统一性; 支持数据仓库的建立和管理,对数据仓库和OLAP应用有完善的支持; 支持XML(Extensive Markup Language,扩展标记语言); 支持ODBC、ADO、OLE DB等多种查询; 支持分布式的分区视图; 1.31.3.4 PLC应用程序软件 PLC应用程序软件应能满足如下要求: 程序应具有较高的可读性(有程序注释及说明)和可修改性; 能够完成在标准响应时间内实时采集上传数据和接受控制命令并进行操作; 整体程序结构宜采用一个主程序和各个独立功能子程序组合的模式。主程序只负责管理整个子程序的调度运行,具体功能由各个子程序完成。 1.31.3.5 触摸屏应用程序软件 触摸屏应用程序软件应能满足如下要求: 画面简洁美观,界面友好; 各种测点状态显示或数值显示正确,控制令下发能正确执行; 程序可读性好,易于扩展和修改; 操作员按级别权限登录控制,具备操作提示及报警信息。 1.32 系统性能 1.32.1 实时性 (1)现地单元级LCU响应能力 状态点和报警点采集周期:≤1s; 模拟量采集周期:电量≤1s,非电量≤1~30s; 事件顺序记录分辩率:≤2ms; LCU接受控制命令到开始执行的时间:≤1s; (2)站控级的响应能力 1)站控级数据采集时间包括单元级LCU数据采集时间和相应数据再采入站控级数据库的时间,后者应不超过1~2s。 2)人机接口响应时间 调用新画面的时间:全图形显示 ≤3s(90%画面); 在已显示的画面上实时数据刷新时间从数据库刷新后算起不超过1~2s; 运行人员发出控制命令到现地控制单元回答显示的时间不超过1~3s; 报警或事件产生到画面字符显示和发出音响的时间不超过2s。 3)站控级对调度系统数据采集和控制的响应时间 所有传送信息的变化响应时间≤2s; 事件顺序记录(SOE)分辩率:≤2ms。 1.32.2 可靠性 (1)系统中任何设备的单个元件故障不应造成关键性故障(或使外部设备误动作); (2)主要设备(包括主机兼操作员站、网络设备等)可采用冗余措施; (3)要防止设备或组件中的多个元件或串联元件同时发生故障; (4)本系统设备的MTBF应满足如下要求: 站控级计算机>8000h 现地控制单元装置>16000h 1.32.3 可维护性 (1)系统或PLC等主要设备应具有自诊断和查找故障功能; (2)应有便于试验和隔离故障的断开点; (3)应配置合适的专用安装拆卸工具; (4)互换件和不可互换件应有措施保证识别; 1.32.4 安全性 (1)操作安全性 应对系统每一控制命令提供校核,发现有误时应及时报警并撤消命令; 当操作有误时,应能自动闭锁,并报警; 对任何自动或手动操作应作事件存储记录; 在人机接口中应设置操作员控制权口令; (2)通信安全性 应保证信息传送中的错误不会导致系统关键性故障(使外部设备误动作,或造成系统主要功能的故障或系统作业的故障等); 站控级与现地控制单元的通信包括控制信息时,应对响应有效信息或没有响应有效信息有明确的指示。当通信失败时,应发出报警; (3)对硬件、软件和固件设计的安全性 应有电源故障保护和自动重新启动; 应具有自检查能力,检出故障时能自动报警; 系统中任何单个元件的故障不应造成设备误动; 系统中任何硬件和软件的故障都不应危及安全运行和人身的安全; 安全等级较高的系统不受安全等级较低系统的影响。 1.32.5 可扩充性 (1)各LCU的每种类型I/O点应留有不少于使用点的20%的备用点,并配线到端子上; (2)站控级工作站的硬盘容量应有40%以上的余度; (3) CPU的负载率应留有适当的裕度,在正常情况下,CPU负载率不应超过40%;在重载情况下,CPU最大负载率不应超过60%; (4)应留有扩充现地控制装置、站控级工作站、外围设备或系统通信的接口等设备的余地。 1.32.6 可变性 (1)对站控级软件的可变性要求: 应可实时改变模拟点工程单位标度; 应可实时改变模拟点限值; 应可实时改变模拟点限制值死区; 应可实时改变输出点的现值; 应可实时改变控制点的参数。 (2)对LCU的可变性要求: 应可实时在站控级数据库中为各LCU增加初始未提供或未定义的点; 应可实时在站控级数据库中为各LCU重新安排各I/O点的分类; 应可实时对各LCU的通信接口地址、点设备地址等进行再分配并调整相应的软件。 1.32.7 用性 (1)设备采用高可靠性元件构成,操作系统实用,紧凑,具有较高系统可用率。 (2)整个系统的正常可利用率不小于99.5%。 第4章 视频监视系统 1.33 工作内容 冢头闸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实现对冢头闸重要区域进行全天候的视频监控,同时能与其它子系统进行报警联动,满足对安全管理的要求。 1.34 系统结构 视频监视系统是集硬件、软件、网络于一体的综合可视化系统,以综合可视化平台软件为核心,在控制中心即可对终端系统集中监控、统一管理,并可实现多级联网及跨区域监控。 视频监视系统主要包括前端感知,传输网络和中心控制系统。 1) 前端感知系统 前端系统主要是视频摄像头,实现对泵站、管理处的视音频、报警信息等信息进行采集、编码、存储及上传,并通过平台预置的的规则进行自动化联动。 2) 传输网络 传输网络根据现场实际选择有线网络或无线网络,用于前端与控制中心之间的通信。前端系统的视频信息可上传至中心。 3) 中心管理系统 中心管理系统包含存储系统、解码系统、显示系统、综合管理软件系统等组成。可管理辖区的所有前端设备,接收前端系统的信息,满足中心人员获取现场信息,并将中心人员发出信息通过网络传达到前端的需求。 1.35 系统功能 视频监视系统平台是一套“集成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平台。在一个平台下即可实现多子系统的统一管理与互联互动,真正做到“一体化”的管理,提高用户的易用性和管理效率。系统功能如下: 1.35.1 监视功能 (1)应能对冢头闸启闭机房、桥头堡重要区域、关键部位进行实时视频监视。视频监视范围应满足现场监视覆盖范围的要求,根据监视要求配置固定摄像机或者活动摄像机。 (2)摄像机应能清晰、有效地获取视频图像。摄像机应能够适应现场的照明条件。环境照度不满足视频监视要求的,应配置辅助照明。 (3)活动摄像机可设定为自动扫描方式,即通过云台控制摄像机上下左右来回扫描,获取监控区域范围内的视频图像。 (4)显示设备应清晰、稳定显示摄像机所采集的图像。 (5)显示方式应满足安全管理要求。图像可设定为自动切换方式,即根据预定时间在预定显示设备上显示预定监控点的图像。 (6)监视图像上应有图像编号/地址、时间、日期等信息。文字显示采用简体中文。 (7)应能同时显示多个监视点的视频图像,并能够以单画面、四画面、九画面、十六画面。 1.35.2 录像功能 (1)应能对任意监视图像进行手动或自动录像,并具有在超存储总容量时录像自动覆盖功能。 (2)存储的图像信息应包含图像编号/地址、存储时的时间和日期。 (3)应具有录像回放功能,回放效果应满足资料的原始完整性。 (4)存储容量、存储/回放带宽和检索能力应满足管理要求。 (5)根据安全管理需要,录像时应能存储现场声音信息。 (6)应可对根据用户指定时段进行图像、数据信息的进行记录。 1.35.3 电子围栏 可在监控范围内将前端摄像头进行连接,组成电子监控围栏。 1.35.4 自诊断与恢复 应具有硬件、软件自诊断功能,并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自恢复,包括: (1)硬件及接口自检,包括视频主机、各类通信接口。当诊断出故障时,应及时予以告警、记录; (2)软件系统自检,包括进程异常、通信异常; (3)硬件系统在失电故障恢复后,应能自恢复运行; (4)软件系统在硬件及接口故障排除后,应能自恢复运行。 1.35.5 远程浏览 应采用标准规约的以太网接口与信息管理系统相连,以C/S和B/S模式提供远程视频监视服务。授权用户可远程浏览泵站视频监视系统的全部或者部分视频图像,也可对摄像机等设备进行控制。 1.35.6 权限管理 应提供以下三级权限控制: (1)一般权限。只能监视、查询视频图像; (2)操作权限。既可监视、查询视频图像,也可以对前端设备进行控制; (3)管理权限。除了具有操作权限外,还能对系统进行修改和扩充。 1.35.7 日志管理 (1)系统应记录设备启动、控制操作、故障报警、参数修改、系统维护等日志信息,并应提供日志查询功能。 (2)日志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事件名称、事件性质、访问/操作人员、时间、对象、类型和结果。 1.35.8 系统软件功能 (1)软件功能 应能实时监视各监视点的情况,具有图像切换、分割显示功能;应具有云台控制、预置位,镜头变焦变倍、光圈调节、图像参数调整等功能;应具有视频录像、检索和回放功能;应提供快放、慢放、单帧播放功能,可实现图像抓拍,放大等功能;应具有开放的数据接口,实现信息发布、报警联动功能;应具有多个操作员密码,多个操作等级。 (2)软件接口 应具有标准协议的以太网软件接口,支持Web 浏览功能;应采用C/S方式发布信息,允许多客户同时登录;应能实现通过网络的实时浏览,支持多画面显示;被授权的用户可通过网络对监控设备进行控制,如镜头变焦、云台转动等。 1.36 硬件设备性能指标 1.36.1 前端视频摄像机 1.36.1.1 室内网络枪机 具有400万像素 CMOS传感器,焦距大小2.8-12mm。 具有不小于1/1.8"靶面尺寸,像元尺寸不小于2.9um×2.9um;内置GPU芯片,内置混合补光灯,可对红外灯及白光灯功率进行调节。 最低照度彩色不大于0.0002 lx,黑白不大于0.0001 lx。宽动态能力不小于120dB。 设备水平中心分辨力不小于1500TVL。 支持H.264、H.265、MJPEG视频编码格式,且具有High Profile编码能力。 信噪比不小于58dB。 在分辨率1920x1080 @ 25fps,延时不大于70ms。 需支持四码流技术,主码流分辨率不小于2560x1440@25fps,子码流不小于704x576@25fps,第三码流不小于1920x1080@25fps,第四码流不小于704x576@25fps。 同一静止场景相同图像质量下,设备在H.265编码方式时,开启智能编码功能和不开启智能编码相比,码率节约80%。 支持检出两眼瞳距40像素点以上的人脸图片。 支持单场景同时检出不少于30张人脸图片,并支持面部跟踪。 人脸检出率不小于99%。 支持侧脸过滤功能,可过滤上下、左右角度达到预设值的人脸。 支持人脸区域自动曝光功能,可根据外部不同场景和光照变化自动调节人脸区域曝光参数。 需具有1个RJ45网络接口、1路CVBS视频输出、1路报警输入、1路报警输出接口、1个音频输入、1个音频输出接口。 需支持IP67防尘防水。 需同时支持DC12V和POE供电,且在不小于DC12V±30%范围内变化时可以正常工作。 需支持本地SD卡存储,最大支持256G,并支持存储卡可使用时长显示。 支持对存储卡进行读写锁定,锁定后的存储卡在移动终端需要密码才能访问。 支持透雾自动切换功能,当检测到雾的浓度达到设定的阈值时,可自动在算法透雾和光学透雾之间进行切换。 1.36.1.2 室内网络半球 内置GPU芯片。 内置红外与白光补光灯。 支持白光报警功能,当报警产生时,可触发联动白光闪烁。 最低照度彩色:0.0005 lx ,最大亮度鉴别等级(灰度等级)不小于11级。 同一静止场景相同图像质量下,设备在H.265编码方式时,开启智能编码功能和不开启智能编码相比,码率节约80%。 具有200万像素 CMOS传感器。 白光补光距离不小于15米。 需支持双码流技术,主码流最高1920x1080@25fps,子码流704x576@25fps。 在1920x1080 @ 30fps下,清晰度不小于1100TVL。 支持H.264、H.265视频编码格式,且具有High Profile编码能力。 需具备区域入侵检测、越界检测、进入区域、离开区域等功能。 需支持DC12V/POE供电。 1.36.1.3 室内网络球机 视频输出支持2560×1440@25fps,分辨力不小于1400TVL,红外距离可达300米,支持最低照度可达彩色0.0002Lux,黑白0.0001Lux。 支持人脸抓拍功能,可对运动人脸进行检测、跟踪、抓拍,同时支持8个场景下的轮巡人脸抓拍,每个场景的时间可设。 最大焦距:不低于 153mm,支持32倍光学变倍。 设备支持可见光及红外光补光,开启可见光补光,可识别距设备50m处的人体轮廓。 镜头采用F1.2大光圈。 支持水平手控速度不小于550°/S,垂直速度不小于120°/S,云台定位精度为±0.1° 水平旋转范围为360°连续旋转,垂直旋转范围为-20°~90° 支持300个预置位,支持35条巡航路径,支持7条以上的模式路径设置,支持预置位视频冻结功能;可实现RS485接口优先或RJ45网络接口优先控制功能 信噪比≥61dB,网络延时不大于100ms 动态范围不小于106dB,照度适应范围不小于138dB,宽动态能力综合得分不小于135 样机与客户端之间用150m五类非屏蔽网线直接连接,网络传输能力满足发送1500个数据包,重复测试3次,每次丢包数不大于1个。 具备较强的网络适应能力,在丢包率为20%的网络环境下,仍可正常显示监视画面。 支持智能红外、透雾、强光抑制、电子防抖、数字降噪、防红外过曝功能。 支持区域遮盖功能,支持设置不少于24个不规则四边形区域,可设置不同颜色;支持3D定位、断电记忆功能;支持IP地址访问控制功能,支持定时抓拍或报警联动抓图上传ftp功能。 球机应具备本机存储功能,支持SD卡热插拔,最大支持256GB。 支持采用H.265、H.264视频编码标准,H.264编码支持Baseline/Main/High Profile,音频编码支持G.711ulaw/G.711alaw/G.726/G.722.1。 支持三码流同时输出,主码流、第三码流同时支持2560×1440@30fps,2048×1536@30fps。 支持GB28181协议,支持标准Onvif协议。 支持区域入侵、越界入侵、徘徊、物品移除、物品遗留、人员聚集、停车,并联动报警。 具备较好的防护性能环境适应性,支持IP67,6kV防浪涌,工作温度范围可达-40℃-70℃。 具备较好的电源适应性,电压在AC24V±30%范围内变化时,设备可正常工作。 1.36.1.4 室外网络球机 摄像机靶面尺寸不小于1/1.8英寸,内置GPU芯片。支持32倍光学变倍,支持最低照度可达彩色0.0002 lx,黑白0.0001 lx。 支持5路码流同时输出,支持同时输出不少于2路高清视频图像,高清视频图像分辨率与帧率不小于2560×1440、60帧/s 。 红外距离不小于550米。 支持快速聚焦功能,当设备跟踪行人或机动车等移动目标并录像时,单帧回放录像文件,每1帧画面均应清晰可见。 可对距设备100米处的人脸进行抓拍。 可通过IE浏览器设置8个场景进行人脸抓拍,可设置每个场景的布防时间。 当通过浏览器手动点击或框选预览画面中的人脸时,设备能通过PTZ转动将人脸置于画面中心,并对人脸进行抓拍。 可通过浏览器实时预览设备抓拍的人脸图片,并可在历史记录中存储不小于100张人脸抓拍图片。 支持水平手控速度不小于800°/S,垂直手控速度不小于300°/s。水平旋转范围为360°连续旋转,垂直旋转范围为-20°~90°。 支持300个预置位,可按照所设置的预置位完成不小于8条巡航路径,每条巡航路径可设置不小于32个预置点。 具有三种滤光片,在白天、夜晚及有雾情况下可自动切换不同的滤光片进行成像。滤光片透过率不小于95%。 支持7路报警输入接口,2路报警输出接口,支持1路音频输入和输出接口。最大支持512GB的SD卡。 室外球机应具备较好防护性能,支持IP67;具备较好的电磁兼容性,支持空气放电20KV,接触放电10KV,15KV防浪涌。 具备较好的电源适应性,电压在AC24V±47%或DC24V±47%范围内变化时,设备可正常工作。 1.36.2 监视中心设备 冢头闸中控室配置视频工作站、视频综合管理平台、网络高清硬盘录像机、管理服务器、视频接入交换机、视频中心管理软件、硬盘、LED小间距全彩屏等设备,用于监视冢头闸视频信息、管理和存储视频数据。 1.36.2.1 视频工作站 冢头闸配置1套视频工作站,应选用优质品牌。性能参数和要求如下,但不限于此。 产品结构:塔式; CPU配置:项目实施时当年或前一年发布的最新系列Intel 酷睿i7处理器; 内存:16G DDR4; 硬盘:2TB SATA3; 显卡:64位真彩图形卡; 显示器:24寸2K高清LED显示器或不低于此同类产品; DVD可读写光盘驱动器; 板载2个1000M以太网接口,板载6个RS-232(其中有1个RS232/422/485可选),不少于8个USB口; 标准键盘、光电鼠标; 过滤系统:可拆卸,可清洗前面板过滤器; 工作温度:0℃~55℃; 存储温度:-20℃~70℃; 相对湿度:5%到95%(无凝结); 底板:有源主板; 电源:500W ATX高性能电源; 平均无故障时间大于50000小时; 机箱尺寸:标准19寸机箱,工业级; 符合工业标准FCC,CE,UL; 高工强度机箱结构,严格等电位设计,抗电磁干扰; 1.36.2.2 网络高清硬盘录像机 冢头闸配置1台网络高清硬盘录像机,性能参数和要求如下,但不限于此。 32路嵌入式智能网络硬盘录像机。 支持16个SATA接口,1个eSATA接口,至少支持2个USB2.0,1个USB3.0接口;支持16路报警输入,8路报警输出接口。 支持周界报警过滤功能,对IPC上报的越界侦测报警和区域入侵报警进行去误报,可去除由树叶、灯光、车辆、阴影以及小动物引起的误报,最大支持16路。 支持NVR本地实现行为分析检测的功能,检测到有目标进入划线区域触发区域入侵报警,检测到有目标跨越规则线触发越界侦测报警,最大支持16路。 支持设置最大最小目标框过滤目标。支持对人体抓拍机上报的报警图片进行二次识别,去除非人体报警。 支持行为分析检测功能支持第三方相机上传的视频图像的功能。 支持人员密度超限报警功能,接入普通IPC可最大支持8路人员密度统计超限报警,可设置检测区域、人员密度阈值,当视频画面中人数超过阈值时可触发报警联动,通过客户端可接收报警消息、查看报警图片、当前人数,并回放关联录像。 支持接入人体抓拍机,当抓拍机侦测到人体并触发报警时,NVR可联动录像、保存人体图片、弹出报警画面声音警告、上传中心、发送邮件、触发报警输出,可按通道、时间检索图片。 支持对人体图片进行结构化识别,可提取出人体属性(性别.年龄段.衣服颜色.戴眼镜.背包.骑车),并支持按属性进行检索人体图片; 可对图片进行建模,并支持人体以图搜图。 支持报警输入触发一键撤防功能,撤防的报警类型可选(弹出报警画面.声音警告.上传中心.发送邮件.触发报警输出)。 可对视频画面叠加10行字符,每行可输入22个汉字。 支持缩略图,拖动回放时间进度条,在回放控制条上显示当前拖动时间点的缩略图。 可接入双目摄像机进行预览和回放。 支持设置图案密码,用户通过绘制图案来解锁并登录。 支持POS功能,可接入POS机,叠加POS信息到录像中,可按关键字搜索录像,可修改POS信息的字体大小和颜色。 支持接入ONVIF协议RTSP协议GB/T28181协议的设备,可一键激活并添加局域网内IPC。 支持多屏输出,可设置2组4屏显示输出,每组包含HDMI和VGA接口各一个,同一组内为同源输出,两组之间可以异源输出视频图像。支持36/32/25/16/9/8/6/4/1分屏预览。 支持同时输出4路 H.264编码、25fps.4096×2160格式的视频图像。 支持1/8、1/4、1/2、1、2、4、8、16、32、64、128、256等倍速回放录像,支持录像文件剪辑和回放截图功能。 可设置主码流、子码流进行录像。 1.36.2.3 硬盘 配置5块高速存储硬盘,性能参数和要求如下,但不限于此。 容量:8TB 接口类型:SATA 转数:7200rpm 缓存:64MB 1.36.2.4 视频接入交换机 在冢头闸配置1台视频接入交换机,采用工业级的基于 TCP/IP 的网管型以太网交换机。推荐采用优质品牌。 支持IEEE802.3、IEEE802.3u、IEEE802.3x、IEEE802.3z/ab ≥24个10Base-T/100Base-TX/1000Base-TX 自适应RJ45电口 2个1000Base-X (SC/FC/ST/LC 可选)光口 输入电源:12~48VDC 网络管理:支持 SNMP 网管/支持 VLAN 子网划分/支持端口安全性(端口MAC 地址绑定,端口访问控制)/可安全隔离工控数据; IP40等级防护,波纹式高强度金属外壳,19英寸机架式安装; 交换属性: 百兆转发速度:148810pps 千兆转发速度:1488100pps 百兆最大过滤速度:148810pps 千兆最大过滤速度:1488100pps 传输方式:存储转发 缓存大小:1Mbits 交换时延:<10μs 工作温度:-40~75℃ 1.37 软件配置及性能指标 视频监视系统管理软件是整个视频系统的核心和中枢系统,本次系统建设要求提供视频监视系统管理平台统一管理视频监控、报警检测、综合管控等应用。实现视频系统的智能化应用及统一集成化管理。系统功能要求如下: 最大支持用户1000个,最大支持并发登陆100个用户; 支持BS客户端、CS客户端、移动客户端(Android)视频预览,支持多浏览器实时预览; 系统支持校时功能,支持对设备和平台服务校时,保证时间一致;系统要求具有高兼容性,支持ONVIF、国标协议设备接入;要求支持上下级平台级联,如国标协议级联等; 支持根据用户使用习惯自定义配置快捷功能入口,支持首页投放大屏展示,支持最近7天每日的用户活跃数统计; 支持对组织架构及信息查看、查询、添加、删除、修改、导入、导出;支持对人员信息查看、添加、删除、批量导入;支持对用户人员查看、添加、注销,支持对用户密码修改,账号启用、禁用; 支持以中心管理服务为核心的网络拓扑结构,支持对系统中的分组、服务器、组件等统计概览、查看; 要求支持统计服务器在线率及各服务器在线详情; 支持多色彩(红、橙、黄)展示运行告警状态,支持告警统计、概览、处理,支持告警记录查看、查询,支持告警单条、批量处理;支持系统最近7天每日告警数统计,支持评分量化系统监控指数,显示系统运行状态; 支持导航视图管理,对系统内各节点进行查看、增加、删除、修改,展示、查找;支持对系统内所有服务器进行监控,包括名称、IP地址、状态、未处理告警数、CPU使用率、内存使用率、磁盘容量、主机代理版等;支持对系统内所有组件信息进行监控,组件信息包含:组件名称、未处理告警数、所属服务器、最近操作时间、授权状态、维保期限、使用期限等; 支持软件包(组件包、构架包、设备驱动包、语言包、皮肤包)上传、搜索查询、移除、更新、查看;支持对服务的参数配置进行查看、修改、下发、查询;支持告警策略配置查看、设置、修改、启用;支持校时配置、启用、停止功能;支持集群管理,支持集群信息查看、添加、删除;支持授权查看管理,支持导入、移除授权文件;支持在线授权激活,支持离线授权激活;支持在线、离线授权反激活; 支持对系统服务查询、添加、删除、编辑,服务详情查看;支持系统日志和业务日志的管理、查看、搜索、导出; 支持知识库搜索查询、导入、导出,支持经验分享; 支持本地安装、卸载组件,支持本地组件服务配置,回传配置信息;支持修改本地告警配置,从中心获取告警配置信息; 运行管理中心提供统一的认证、授权管理机制,支持HTTPS以及密码安全加密访问认证; 支持数据库的管理,支持数据库的备份和恢复,支持风格自定义,可自定义视图风格,支持双机热备。 第5章 信息网络安全 1.38 工作内容 根据《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和《水利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冢头闸自动化系统总体划分为控制专网和监测网两个独立网络。控制专网和监测网均按照等保二级建设。通过满足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五个方面基本技术要求进行信息网络安全技术体系建设,让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建设方案最终既可以满足等级保护的相关要求,又能够全方面提供业务服务,形成立体、纵深的安全保障防御体系,保证信息系统整体的安全保护能力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相关要求。 卖方需根据本工程信息网络安全的建设内容和要求,完成相关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第三方测评、培训、验收等相关工作。 1.39 保护等级和主要配置 本项目信息化网络系统整体网络架构分为:控制专网和监测监视网。按照相关要求,本次冢头闸控制专网设计为符合信息安全等保以级相关要求;监测监视网设计为符合信息安全等保二级相关要求。系统结构设计见监控系统和监视系统拓扑图。 配置列表
1.40 软硬件配置及性能要求 1.40.1 工业防火墙系统 为了防止来自外部的安全入侵,通过防火墙的白名单机制允许业务正常流量经过。本次在节制闸内部署一套防火墙系统,应采用优质品牌。 防火墙系统性能参数和要求如下,但不限于此。 1)1U机架设备,6个千兆电口、2个千兆光口,吞吐量:≥4Gbps,支持下一代防火墙访问控制、入侵防御、网络防病毒、上网行为及URL分类管理、流控和IPSecVPN模块。 2)支持基于源接口和目标接口、源地址和目标IP、时间等五元组的策略。 3)支持策略预编译技术,在大量防火墙访问控制策略情况下整机性能不受影响。 4)支持扩展APT检测模块,采用沙箱检测技术,对未知木马、病毒、恶意代码具有精确的检测效果,实现对未知威胁、高级持续威胁和0DAY攻击的有效防护。 5)支持DNS透明代理功能,可将指定范围内的DNS请求自动重定向至管理员指定的DNS服务器,且支持多台DNS服务器的负载均衡。 6)支持病毒过滤功能,可以对传输的文件进行病毒代码过滤。为了保证病毒过滤的过滤效果,病毒过滤采用透明代理模式,不允许采用流扫描模式。 7) 提供3年原厂保修服务承诺函和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书。 8) 提供该产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增强级)复印件以及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服务平台”的销售许可证查询截屏页面。 1.40.2 入侵防御系统 1、硬件平台要求:2U机架式, 备份系统专用处理器,16GB Cache,2个千兆网口,1+1冗余电源,内置2块高性能硬盘用于安装系统; 2、备份存储系统:支持在线备份、增量备份和合成备份;支持LAN-Free备份,支持文件、各种数据库和操作系统的备份功能,支持VTL与智能磁盘备份,支持重复数据删除功能,支持大于等于100个异构客户端备份许可(支持windows与Linux),支持大于等于1024TB包含重复数据删除功能的备份许可; 3、配置备份软件最低要求:配置12TB (Raid5后容量),包含8TB重复数据删除技术的智能磁盘和4TB虚拟带库容量(VTL);开放式许可授权,不限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及文件备份数量,不限虚拟机或物理机,后续扩容不增加任何授权费用; 1.40.3 日志审计 1、 标准机架式设备,≥6个千兆接口,≥4T日志存储空间;提供不低于50个日志源授权; 2、支持Syslog、SNMP Trap、Netflow、JDBC等协议日志收集,支持市面主流超过300多种设备日志收集与分析;特殊日志协议支持订制。 3、支持日志转发。通过设置转发信息可将日志指向需要的设备;原始日志支持长期存储;存储策略可以通过管理平台配置。 4、支持将不同设备所产生的不同格式的难以理解的日志数据进行统一格式化处理,提炼出有用信息清晰、明确的展示给管理者。 5、首页状态展示:可以通过管理平台首页可以清晰查看到单日安全事件概况、系统逻辑拓扑图、实时告警信息;可以通过管理平台首页实时查看审计中心主机的CPU、内存、流量以及磁盘等的使用情况。 6、通过管理台实时查看当前发生的安全事件,实时掌握网络运行状况。支持按照优先级、规则名进行安全事件查看。 7、支持安全事件回溯查询,可以准确查询到生成该事件的所有关联原始日志,帮助管理员判断该事件是否有效。可以通过设置地址、类型、端口、事件等级等条件,对事件进行基本查询。 8、支持事件分组管理,对事件进行导入、导出、删除等管理操作。 9、支持管理员根据日志的URL、时间、源地址、目的地址、源端口、目的端口等参数的设置自定义产生事件的规则。 10、支持多条件组合查询,查询结果即查即显;查询结果可将归一化日志和原始日志对比显示。 11、可以定期定时发送报表到指定的邮件账户,满足了用户有规律的接收报表、定期了解设备情况的需求。 12、提供对本系统管理角色账号的管理功能,系统支持三权分离管理模式。 1.40.4 防火墙 1、1U机架式结构;配置≥8个10/100/1000MBase-T端口;防火墙吞吐率:≥3G,最大并发连接数:≥230W; 支持路由、交换、混合、虚拟线工作模式; 2、支持ICMP、Traceroute、TCP、HTTP、DNS等多种链路质量探测方式; 3、支持基于IPv4/IPv6的应用协议识别;内置上千种应用识别特征库,支持应用特征库在线或本地更新,支持应用特征自定义; 4、支持基于IP/IP组、用户/用户组、服务/服务组、应用/应用组和时间等配置带宽策略,支持针对带宽策略中对每IP、每用户进行带宽控制;支持带宽策略优先级、父通道、子通道配置; 1.40.5 PC终端病毒防护 1、 本次配置5个客户端防病毒授权。 2、支持根据IP地址(包含IPv6)、操作系统、在线状态、处理器结构、病毒码版本、防火墙状态等条件的组合搜索出符合条件的终端进行管理。 3、可赋予客户端对“预设扫描”的控制权限,如延迟扫描、跳过扫描、停止扫描等。 4、扫描策略包含清除、隔离、删除处理措施,同时还具备对病毒/恶意软件的不予处理(锁定)、监控、更名等措施,以保证对于文件多种处理的可选择性。 5、 支持云安全扫描和传统病毒码扫描两种运行方式。 6、支持检测全局可疑站点(C&C)识别,监控可疑站点的连接,并提供记录或者阻止的处理措施。 7、支持对终端设备的移动设备进行控制,对USB存储设备、光驱、网络驱动器的使用权限进行控制;对非存储设备,如bluetooth、IEEE 1394接口、红外设备、调制解调器、PCMCIA卡等进行分项权限设置。 8、具备Web信誉评估功能,包含HTTPS通信扫描,结合云安全架构自动识别并屏蔽恶意站点,阻止病毒自动更新。 9、具备病毒爆发防御功能。当最新病毒爆发时,可在病毒代码未完成之前自动对企业网络中的病毒传播端口、共享等进行关闭,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预防最新病毒的攻击。 10、支持CVE漏洞弱点扫描功能,防护经由网页/电子邮件下载的文档漏洞利用(CVE)。 11、 具备机器学习能力,可关联威胁信息并执行深入文件分析,通过数字DNA 指纹验证、API 映射及其他文件功能检测新兴未知安全风险。 12、提供一年病毒库升级。 第6章 通信设备 1.41 工作内容 建设冢头闸运行管理单位的通信和办公系统,包括语音软交换设备、电话、交换机等设备,提供与外部系统的信息交互和综合办公的硬件平台。 1.42 系统功能 为方便工程内部生产调度和对外通信,管理处设置软交换控制设备、软交换接入设备、2M外线电话接口各1套、电话机10部。系统主要功能如下,但不限于此。 (1)语音电话功能覆盖息县枢纽管理处;所有号码能够内部实现小号互拨,且内部通话免费;能实现与公网互通,每部电话公网号码与本地公网区号一致实现通信行标中的语音基本业务及补充业务、特服功能等;业务种类及技术指标参数应达到并满足工信部及国家的相关规范及标准。 (2)语音基本业务 包括基本的电话业务(本网、出网、国内长途拨号和计费、呼叫移动用户、与运营商公网互通等)、传真业务等。 1.43 配置及性能指标 (1)软交换控制设备(IP-PBX) 配置1台软交换控制设备,性能参数和要求如下,但不限于此。 接入方式:2—8个模拟接口,fxs与fxo口可自由选配; 网口: 两个百兆自适应网口(一个WAN口,一个LAN口); 注册数:100; IVR并发: 30路IVR并发; 协议: SIP; NAT穿透:支持; 语音编码: G711、G729、G723、h263、h264; 电源: 标配24 瓦热插拔电源,自动切换通用100/240伏。 (2)软交换接入设备 配置1台软交换接入设备,性能参数和要求如下,但不限于此。 电源:AC电源,输入100~240V AC,48~60Hz; 网口:两个10/100兆自适应网口(一个WAN口,一个LAN口); 功率:50W(满配置); 工作温度:0~40℃; 存储温度:-10℃~60℃; 湿度:10~95%,不结露; 模拟接口:32个FXS; 通讯协议:SIP RFC3261、SDP RFC2327、RTP/RTCP、MGCP、H.248; 语音编码:G.711A/U、G.723.1、G.729A / G.729AB; 语音增强特性:G.165、G.168回声抵消、动态语音抖动缓冲(Dynamic Jitter Buffer)、语音检测(VAD)、舒适音产生(CNG)、包丢失补偿; DTMF传输标准:Inband Audio、Outband over RTP(RFC2833)、Outband over SIP Info; 网络特性:多种网络接入方式(静态IP、DHCP); QOS支持: 基于端口的优先级控制IP TOS 802.1Q VLAN; 配置管理:WEB配置管理SNMP V2.0。 第7章 泄洪预警系统 1.44 工作内容 泄洪预警系统主要用于播放宣传语音和人工喊话,提高周围居民安全生产和自觉保护水利设施的意识,在开闸泄洪时保证人员及财产安全。广播设备设在控制室内,主要包括IP网络广播服务器1台、前置放大器1台、监听用网络音箱1对、广播麦克风1只。广播服务器负责对广播点进行统一管理,管理人员可根据需要对一处或多处广播点进行喊话。 设广播点4处,分别位于节制闸上游侧、节制闸下游侧的左右岸。每个广播点设1只定向号角,采用壁挂方式安装在外墙上。每个广播点并配备数字解码器和纯后级功放器各1台,设备安装在壁挂机柜内。 承包人需要承担该广播系统软硬件设备的设计、开发、采购、安装、调试、试验、验收等全部工作。由于该广播系统与计算机监控系统存在交叉,部分工作可能需要在自动化承包商实施其承担内容后方可实施。当出现工序交叉或分工界面难以明确的情况时,承包人有义务按发包人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1.45 引用标准 与智能广播系设计、开发、采购、安装、调试、试验等有关的规程规范如下,但不限于此,以下标准以最新版为准。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T 50526) 《水电站泄洪预警广播系统技术规范》 (DL/T 2301) 《泵站计算机监控与信息系统技术导则》 (SL583) 《水利水电工程自动化设计规范》 (SL612)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 (GB 856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17626.3)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17626.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1) 1.46 技术要求 1.46.1 系统与软件功能要求 IP网络广播系统是基于IP数据网络平台,将音频信号经过数字编码以数据包形式按TCP\IP协议在局域网或广域网上传送,再由IP网络终端解码的数字化音频扩声系统。彻底解决了传统广播系统存在的传输距离短,音质不佳,管理维护复杂,互动性差的问题,可单路、多路、单向或双向传输,局域网内延迟时间不超过一百毫秒,并具有自动流量调整、声音补修功能。系统还具有实时广播、定时广播、分区广播、电话广播、自由点播、实时采播、消防联动、电源控制、现场监听、双向对讲、触发联动、通话录音、日志查询等功能、操作简单便捷等功能。 以上功能由系统硬件和软件共同实现,针对系统及软件功能有以下技术要求: 人性化专业公共广播界面设计,显示节目库和各节目源,各分区一目了然显示和操作; 广播操作界面包括背景广播,业务广播和紧急广播,各分区音量大小可独立控制; 以局域网为主要传输媒介,全数字传输,不同分区播放不同的节目源; 强大的广播矩阵,最多支持500分区,可根据用户需要制作节目源,具有定时、分区、寻呼、报警等功能; 任意单点播放:可以对任意单点、组群、分区或全部广播;系统可以在同一时间设定任意多个组播放制定的音频节目,或对任意指定的区域进行广播讲话; 可实现远程分区寻呼功能,一键到位的寻呼,方便运行管理人员使用; 远程分控讲话:无需到广播中心,通过与服务器连接的任意一台电脑,便可以实现广播的远程控制。从而实现领导或教师通过电脑远程对全区、分区、分组讲话; 终端断线后自动恢复断线前的播放节目; 支持终端定时点备份功能,定时点的内容能自动备份到网络播放终端上; 具有多级音源优先管理功能,默认为8级优先等级; 报警联动功能:能够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智能安防系统等实现报警联动; 可以通过任意终端来监听,可以实时监听到所有的广播节目,可通过终端拓展音频输入。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政府相关文件、设计图纸、答疑、图集及相关规范等其他资料,满足验收要求 1.46.2 网络广播主机 结构:8U机架式; 配套15.6寸显示屏,支持鼠标键盘方式操控; 工业级双硬盘,≥256G固态硬盘,≥500G机械硬盘; intel酷睿系列处理器,≥8G内存; ≥3个USB接口; 工业级电源; 工业级网卡; 随机自带正版操作系统,支持IP网络广播系统软件运行。 1.46.3 数字化IP功放 1.输入端功放 结构:3U机架式 最大输出功率:2000W 输出电压:70-240V 频率响应:40HZ-16kHZ 信噪比:大于80dB 电源电压:AC220V 标配2个10/100M RJ45网络交换机接口,支持局域网与广域网 2路话筒输入 2路AUX型号输入 5路分区控制 声道数:2 支持USB/SD播放 1.46.4 扬声器 1. 号角扬声器现地功放 结构:户外机箱内固定安装 最大输出功率:1000W 输出电压:70-240V 频率响应:40HZ-16kHZ(±3dB) 定压输出和4Ωhms定阻输出(平衡,不接地) 电源电压:AC220V 标配2个10/100M RJ45网络交换机接口,支持局域网与广域网 5单位LED显示器,作状态显示; RCA插口和XLR插口供方便地实现环接; 输出短路保护并示警; 输入灵敏度0dBV 信噪比>80dB 阻尼系数200:1 共模抑制大于90dB 第8章 系统电源 在正常电源中断情况下,为保证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数据不丢失,需为主控级设备、现地LCU柜内设备、网络交换机等提供可靠的电源。本工程不间断电源由自动化系统集成商负责提供。 在中控室配置一台10kVA在线式UPS(2h),主控级工控机、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的电源均由该UPS提供。承包人提供的UPS性能参数至少应满足下述要求,但不限于此。 a.进出线方式应为三进单出,额定容量10kVA,在线式供电静态旁路开关无间断切换,采用双重转换技术。 b.输入电压在AC285V~475V间波动时,UPS应正常工作;输入频率在50Hz±10%范围内波动时,UPS也应正常工作。在正常工作电压和频率范围内时的输出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8(输入功率因数不小于0.92)。 c.冷态启动从0~100%负荷的时间不应超过5min。 d.旁路输入电压AC220V±25%,输入频率50Hz±10%,逆变器/旁路转换时间0ms。 e.额定直流电压DC360V(免维护蓄电池),截止电压DC315V,充电电压DC405V。 f.输出电压AC220V±1%(负荷稳定)、AC220V±3%(负荷波动);动态负载电压瞬变(0-100%跃变)范围小于5%,动态响应恢复时间应小于10ms。 g.输出频率50Hz±0.1%(电池供电),输出波形为正弦波,总谐波失真度在线性负载时应小于2%,非线性负载时应小于4%。满载效率不应低于91%。 h.过载125%时维持1min后转旁路,过载150%时维持1s转旁路。 i.对超压、低压、过流、过载、短路、波形失真、电池过冲电、过放电等应有保护和报警功能。 j.系统应采用不低于16位的CPU、DDC、DSP、ASIC、IGBT等技术,LCD面板显示,并具有10/100Mb自适应SNMP和功能完善的监控软件,支持Windows系统及Linux系统。 技术条款附件 附件一:投标人主要生产、制造设备表 投标人主要生产、制造设备表
注:需附相关设备彩色照片。 附件二:投标人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投标人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注:需附相关仪器设备的彩色照片 附件三:投标人推荐采购的备品备件
注:本表价格不计入投标总报价中。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三标段(金属结构采购) 技术标准和要求 1.合同技术条款 招标人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结合招标项目特点编写。 2.投标要求 2.1承包人资质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闸门制造技术条件 2.2.1说明 (1)闸门制造工作范围 闸门制造规格和数量详见表2-1。 表2-1 闸门制造项目一览表
(2)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发包人应负责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表2-1所列的全部钢闸门及埋件总图纸,一式8份。 (3)承包人责任 1)闸门制造责任: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完成表2-1所列全部闸门的制造、防腐。 2)闸门运输责任: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将制作完毕并完备出厂验收程序的闸门,运达工地进行安装。 3)闸门保修责任:按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承担全部闸门在本合同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 (4)主要提交文件 1)制造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闸门制造工作开始前14天,向监理人提交本合同制造项目的制造措施和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 a材料采购计划; b下料大样和切割方式; c构件拼装方式和反变形措施; d焊缝坡口的切割、测量方法; e一类焊缝的焊接工艺评定; f焊缝变形的控制和矫正措施; g焊缝外部质量和内在质量的检测方式和纠正措施; h金属喷涂工艺措施; i闸门的静平衡试验措施; j制作进度计划; k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措施。 2)材料试验报告:承包人应在闸门制作开始前14天向监理人提交各种闸门材料的试验成果(包含材料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单)报监理人批准,未经批准的材料不得施工。 3)验收资料:每个项目产品出厂前,承包人应提交如下竣工资料一式六份。 a材料的材质证明文件和试验报告; b焊缝质量检查记录与无损探伤报告; c铸锻件的探伤检验报告; d主要零件的热处理试验报告; e重大缺陷处理记录和有关会议纪要; f制造过程和最终组装状态的检测记录和调试报告; g金属结构表面防腐蚀记录和质量检验报告; h设计修改通知单; i产品合格证书。 2.2.2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 (1)《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GB/T14173 (2)《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105 (3)《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 381 (4)《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SL 74 (5)《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BG146·1 (6)《碳素结构钢》GB700 (7)《铸钢件通用技术条件》SDZ012 (8)《锻件通知技术条件》SDZ016 (9)《涂漆通用技术条件》SDZ014 (10)《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 (11)《优质碳素结构钢钢号技术条件》GB699 (12)《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GB3077 (13)《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GB3274 (14)《热轧扁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704 (15)《热轧工字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706 (16)《热轧槽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707 (17)《热轧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9787 (18)《热轧不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9788 (19)《不锈钢热轧钢板》GB/T4237 (20)《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11352 (21)《合金铸钢》JB/ZQ4297 (22)《灰铸铁件》GB9439 (23)《碳钢焊条》GB/T5117 (24)《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 (25)《堆焊焊条》GB984 (26)《不锈钢焊条》GB/T983 (27)《熔化焊用钢丝》GB/T14957 (28)《碳素钢埋弧焊用焊剂》GB5293 (29)《焊条质量管理规程》JB3223 (30)《水工金属结构焊工考试规则》SL35 (31)《火焰切割面质量技术要求》JB3092 (32)《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GB985 (33)《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GB986 (34)《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GB10854 (35)《焊缝符号表示法》GB324 (36)《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 (37)《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11345 (38)《装配通用技术条件》Q/ZB76 (39)《公差与配合》GB1800~1804 (40)《形状和位置公差通则、定义、符号和图样表示法》GB1182 (41)《形状和位置公差术语和定义》GB1183 (42)《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的值》GB1184 (43)《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 (44)《涂漆通用技术条件》SDZ014 (45)《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GB/T1031 (46)《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91 (47)《水利工程铸铁闸门设计制造安装验收规范》DB32/T 1712 以上所列标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新的版本时,则按新颁发的版本执行,除以上规范外,部颁和国家有关现行规范均应遵守。 2.2.3闸门制造通用技术条件 (1)按图制造 闸门及埋件制造必须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样(含技术要求说明书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下同)进行,如有修改,应取得工程设计人的书面同意。对修改的内容,应作详细记录,并作为绘制制造竣工图样的依据。 (2)材料 1)金属材料 闸门制造所用的金属材料,包括黑色金属材料和有色金属材料,必须符合施工图纸规定,其机械性能和化学成份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如无出厂合格证、或标号不清、或数据不全、或对数据有疑问者,应每张或每件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并取得监理单位的同意才能使用。 凡钢板表面存在的缺陷超过GB3274的有关规定时,不得使用。 2)焊接材料 a焊条型号或焊丝代号及其焊剂必须符合施工图纸规定,当施工图纸没有规定时,应选用与线材强度相适应的焊接材料; b焊条应符合GB/T5117、GB/T5118、GB984或GB/T983的有关规定; c自动焊用的钢丝应符合GB1300的有关规定; d碳素钢埋弧焊用焊剂应符合GB5293的有关规定; e焊接材料都必须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f焊条的贮存与保管遵照JB3223的规定执行。 3)止水橡皮 a止水橡皮为SF6674,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GB/T 14173附录J的规定,其含胶量(新胶)不小于60%; b止水橡皮用压模法生产,其尺寸的公差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 c止水橡皮的供货数量应比施工图纸的数量多5%,以备安装损耗之用。 4)防腐、润滑材料 金属结构防腐材料、轴镀层材料以及转动部位灌注的润滑脂应符合本合同和施工图纸的规定,其性能应符合有关标准。 (3)焊接 1)金属结构的焊接按施工图纸和GB/T 14173第4.1~4.5.5、5.01~5.05条的规定以及SL36的有关规定执行。 2)持有有效合格证的焊工才能参加相应焊接材料一、二类焊缝的焊接;只有持有平、立、横、仰四个位置有效合格证的焊工才能进行任何位置的焊接。 3)焊缝坡口的型式与尺寸应符合施工图纸规定。当施工图纸没有标明时,按GB985或GB986执行。 4)除施工图纸另有说明者外,所有焊缝均为连续焊缝。 5)钢板的拼接接头应避开构件应力最大断面,还应避免十字焊缝,相邻的平行焊缝的间距不应小于300mm。 6)除施工图纸另有说明者外,焊缝按GB/T 14173第4.3.1条分类,并按该规范第4.4条、第4.5条进行质量检查和处理。 (4)螺栓连接 螺栓的规格和材料、制孔和连接应符合施工图纸和GB/T 14173中第5.1条~第5.3条的规定。 (5)工艺流程和焊接工艺 对于复杂构件应按事先制作好的样板下料、拼装。各项金属结构的加工、拼装与焊接,应按事先编制好的工艺流程和焊接工艺进行。制作过程中应随时进行检测,严格控制焊接变形和焊缝质量,并根据实践对工艺流程和焊接工艺进行修正。对于焊接变形超差部位和不合格的焊缝,应逐项进行处理,直至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6)单个构件 用于制造闸门或门槽埋件的型钢或组焊而成的单个构件应进行整平和矫正,其偏差应符合GB/T 14173表8的规定。 (7)铸钢件 1)铸钢件应符合施工图纸和SDZ012的规定。 2)铸钢件的化学成份和机械性能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 3)铸钢件的质量要求和允许补焊范围分别按GB/T 14173中第7.2.1条~第7.2.6条的规定执行。 4)当铸件的缺陷超出规定时,应经承包人的技术、质量检查等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制订可靠的补焊措施,并得到监理单位的同意才能补焊。补焊后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5)所有铸件缺陷的补焊,均应按照GB/T 14173中第7.2.7条~第8.2.12条的规定执行。 (8)锻件 (1)锻件按施工图纸和SDZ016锻造。 (2)锻件的质量检查按施工图纸及SDZ016的规定进行。 (3)锻件应调质处理。 (4)吊具、吊轴、轮轴不得补焊。 (9) 零部件 零部件的加工和装配按施工图纸和Q/ZB75、Q/ZB76的规定执行。装配后应在转动部位灌注润滑脂。轮轴表面均镀铬防腐。 (10)金属结构防腐 1)钢闸门及埋件防腐项目及防腐方法见下表2-2: 表2-2
锌层最小局部厚度以及底漆、中间漆和面漆的涂料牌号、漆膜厚度必须符合下表2-3规定。 表2-3
2)喷涂技术要求 a表面预处理用喷砂法按GB11373和GB9793实施。经处理的钢材表面应达到GB8923规定的除锈等级Sa2.5级,粗糙度应在Ry60~100μm范围内,且应干燥、无灰尘; b喷涂用的金属锌应符合GB9793的规定; c喷涂按GB9793的规定执行; d锌涂层的检验:锌涂层的外观、涂层厚度及测量、结合性能、耐腐蚀性、密度等必须符合施工图纸及GB9793的规定,其试验按GB9794中规定的试验方法实施; e锌涂层检验合格后应尽快涂装封闭层; f油漆的质量及调制应符合SD5014的规定; g涂漆的技术要求遵照SD5014的规定执行。第一道漆层应采用刷涂或高压无气喷涂; h漆膜的外观检查:漆膜不得有曳尾、缩孔缩边、起泡、喷丝、发白失光、浮色、流挂、渗色、咬底、皱皮桔皮等弊病;干胶不得有白化、针孔、细裂龟裂、回粘、片落剥落脱皮等弊病; i漆膜性能的检验:漆膜的干透性、粘手性、硬度、粘附力及弹性按SD5014检验,并应符合该标准的规定; j漆膜的厚度测量,每10m2不少于3处。厚度误差不得超过±20%。 (11)包装与运输 1)各个制造项目的成品应配套运输,并用油漆标明设备或构件的名称或编号。 2)零部件应装箱运输,连接板等应绑扎成捆运输。 3)应采取措施防止变形和腐蚀。加工面应加以保护。 4)产品包装后的尺寸和重量,不能超过既有运输条件的限制。 5)止水橡皮应妥善包装、运输。 2.2.4闸门制造专用技术条件 (1)零件和单个构件制造 零件和单个构件制造应按施工图纸(由监理单位提供的,后同)及GB/T 14173中第7.1条零件和单个构件制造的规定执行。 (2)铸钢件和锻件制造 铸钢件和锻件制造应按施工图纸及GB/T 14173中第7.2条铸钢件和锻件制造的规定执行。 (3)闸门埋件制造 闸门埋件制造应按施工图纸及GB/T 14173中第7.3条埋件制造的规定执行。 (4)钢闸门制造 1)闸门制造应按施工图纸和GB/T 14173中第7.4条平面闸门制造的规定执行。 2)闸门吊耳的位置应通过厂内静平衡试验确定,施工图中闸门吊耳的位置尺寸仅供参考。在静平衡试验未进行前,吊耳不得施焊。 2.2.5质量检查 (1)质量检查的依据是:本合同文件“闸门制造通用技术条件”、“闸门制造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施工图纸、包括技术说明书和设计修改通知。工作闸门除由承包人自检外,还应请专业质量检验部门复查,并出具复查证书,其费用已计入报价中。 (2)承包人应建立金属结构制造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承包人的质检部门负责检测、试验和质量检查工作,并提交完整的检测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和质量检查报告,并交监理人复检。 (3)监理人有权对质量进行复检,承包人应积极配合。 2.2.6出厂验收 (1)验收资料 各项设备制作完成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第2.2.1条的规定,向监理人提交竣工资料。 (2)出厂验收条件 各单项项目满足下列条件时,承包人应在14天之前向监理人提出报告,申请出厂验收。 1)项产品全部制造、组装完毕,并处于组装状态; 2)竣工资料已提交监理单位。 (3)出厂验收 1)单项产品全部制造、预装完毕并处于预装状态,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出申请要求验收,监理人接到申请后应在14天内到厂进行出厂验收。 2)由招标人与监理人组织出厂验收小组进行出厂验收,承包人应给予密切配合。 3)产品预装检验合格后,逐台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才能进行结构防腐处理,检验合格并经监理人认可后才能包装、出厂。 4)监理人有权要求对竣工资料的一项或数项进行复验,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进行复验。 出厂验收并不免除承包人对产品设计制造质量应负的合同责任。 2.3 启闭机设计、制作技术条件 2.3.1设备制造商责任 (1)启闭机的设计、制造责任 启闭机为非标产品,产品设计图由有设计资质的设备生产商根据工程设计单位提供的闸门及启闭机的总体布置及有关技术要求绘制,或由设备生产商委托有资质的水利水电甲级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其产品设计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 a设备制造商在启闭机设备的制造过程中,除应遵守本合同书所提出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外,经项目监理批准,可采用不低于上述规程、规范和本技术标准进行制造,并按本合同书的相关规定提出所采用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文本,以及相应的对照索引。 b启闭设备设计制造应力求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结构布置合理、安装维修方便,符合SL41《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的规定,符合合同书及水工建筑物布置的要求。 c设备制造商所制造的启闭机设备应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便于安装、操作、维护和管理,符合SL381《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的规定,符合合同书和制造图纸的要求。 d设备应造形美观,线型流畅,表面平整光洁,色彩协调。 e启闭机的结构拼装型式,应符合国家关于铁路及公路运输有关规定,满足构造、吊装及运输等的刚度要求,同时满足设备现场最大吊装单元的条件。 (2)设备制造商的其他责任 a 提供设备制造和安装图纸,供货进度表,技术数据以及安装、运行、维修说明书等。所提供的以上资料应经项目监理及工程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投入生产。 b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协调各专业之间的相互配合关系,设备制造商应积极配合设计单位工作,在需与设备配合的土建工程施工前28天,承包人应提供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启闭机设计全套图纸; ②启闭机基础螺栓布置及荷载分布图。 c 设备制造商应安合同要求,将制作好的设备运输至指定地点,并对运输过程中的质量负责。 d对所提供产品的安装、现场试验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对设备的运行操作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设备制造商应到现场对启闭机的安装、调试、试验进行现场指导。 e设备制造商应安合同规定,承担工程完工后的启闭机在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工作。 f 启闭机图纸提交后,一周内召开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含设计审查),地点确定在投标人所在地,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安装单位、启闭机设计及制造单位派人参加设计联络会,投标人负责组织会务工作,按10人参加会议提供住宿、交通等服务;为监理人驻厂监造、检查、验收提供生活、交通便利。以上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2.3.2引用标准 (1)《水工建筑物金属结构焊接技术规范》SDZ008 (2)《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105 (3)《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381 (4)《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SL41 (5)《固定卷扬式启闭机通用技术条件》SD315 (6)《LQ型螺杆式启闭机通用技术条件》SD298 (7)《铸钢件通用技术条件》SDZ012 (8)《锻件通用技术条件》SDZ016 (9)《涂漆通用技术条件》SDZ014 (10)《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GB700 (11)《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 (12)《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11352 (13)《铸钢件补焊通用技术条件》JB/ZQ4000.6 (14)《普通碳素钢和低合金钢热轧厚钢板技术条件》GB3274 (15)《热轧厚钢板品种》GB709 (16)《热轧普通工字钢品种》YB(T)56 (17)《热轧普通槽钢品种》GB707 (18)《热轧等边和不等边角钢品种》YB(T)54 (19)《优质碳素钢钢号和一般技术条件》GB699 (20)《碳素钢铸件分类及技术条件》GB979 (21)《铸造铜合金》GB1176 (22)《低碳钢及低合金高强度钢焊条》GB981 (23)《钢焊缝射线照相及底片等级分类法》GB3323 (24)《机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Q/ZB75 (25)《装配通用技术条件》Q/ZB76 (26)《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和尺寸》GB985 (27)《埋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形式和尺寸》GB986 (28)《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 (29)《起重机电控设备》GB4315 (30)《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GB3077 (31)《齿轮、齿圈锻件用钢》JB/ZQ4290 (32)《优质钢丝绳》GB8918 (33)《圆股钢丝绳》GB1102 (34)《启闭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5972 (35)《钢丝绳用楔形接头》GB5973 (36)《钢丝绳用普通套环》GB5974·1 (37)《钢丝绳用重型套环》GB5974·2 (38)《钢丝绳用压板》GB5975 (39)《钢丝绳卡》GB5976 (40)《起重吊钩》GB10051 (41)《桥式起重机圆柱车轮》GB4628 (42)《桥式和门式起重机轨道安装公差》GB10183 (43)《直流块式制动器》GB6334 (44)《起重机减速器》ZBJ19010 (45)《起重机底座式减速器》ZBJ19011 (46)《焊接用钢丝》GB1300 (47)《碳钢焊条》GB/T5117 (48)《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 (49)《碳素钢埋弧焊用焊剂》GB5293 (50)《火焰切割质量技术要求》JB3092 (51)《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JB/ZQ4000.3 (52)《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GB10854 (53)《齿轮联轴器技术条件》JB/ZQ4382 (54)《弹性套柱销联轴器》GB4323 (55)《块式制动器联接尺寸》GB6332·1 (56)《梅花形弹性联轴器》GB5272 (57)《电力液压块式制动器》GB6333 (58)《制动轮》JB/ZQ4389 (59)《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GB10095 (60)《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JB1152 (61)《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1128 (62)《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GB1129 (63)《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GB1130 (64)《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1131 (65)《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型式尺寸》GB3632 (66)《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技术条件》GB3633 (67)《起重机弹簧缓冲器》GB6164·1 (68)《起重机橡胶缓冲器》GB6164·2 (69)《系列起重及冶金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ZBK26007-89YZ (70)《系列起重及冶金用绕线转子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 ZBK26008-89YZR (71)《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GB4942·2 (72)《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GB5905 (73)《超重机用铸造滑轮》ZBJ80006 (74)《起重机用铸造卷筒》ZBJ80007 (75)《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 (76)《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GB9286 (77)《产品标牌》JB8 (7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91 (79)《防锈包装》GB4879 (80)《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GB146.1 (81)《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金属结构及启闭机械安装工程》SDJ249.2 以上所列标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新的版本时,则按新颁发的版本执行,除以上规范外,部颁和国家有关现行规范均应遵守。 2.3.3设计计算依据和原则 (1)承包人在制造过程中,除应遵守本合同书所提出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外,经监理人批准,可采用不低于上述规程、规范和本技术标准进行制造,并按本合同书的相关规定提出所采用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文本,以及相应的对照索引。 (2)启闭机要求闭式传动、集中驱动,并设应急操作器。 (3)启闭机设计制造应力求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结构布置合理、安装维修方便,符合SL41《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规定,符合合同书及水工建筑物布置的要求。 (4)承包人所制造的启闭机设备应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便于安装、操作、维护和管理,符合SL381-2007《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规定,符合合同书和制造图纸的要求。 (5)设备应造形美观,线型流畅,表面平整光洁,色彩协调。 (6)启闭机的结构拼装型式,应符合国家关于铁路及公路运输有关规定,满足构造、吊装及运输等的刚度要求,同时满足设备现场最大吊装单元的条件。 (7)环境条件 启闭机安装使用地点的高程见金属结构布置总图。工作环境温度多年平均气温15.2°C,最高月平均气温27.4°C,最低月平均气温气温1.9°C;多年平均风速约3.4m/s,最大风速21m/s。 (8)启闭机抗震 启闭机所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2.3.4卷扬式启闭机通用技术条款 (1)双吊点要求 采用双吊点启闭机,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主起升机构两吊点在铅直方向上的高差值应不大于5mm。 2)两套起升机构与中间轴均应考虑两吊点荷载差异特点,并据此进行强度计算。 3)两套主起升机构间应有刚性联系。 (2)机构布置与结构 1)当起升机构的动滑轮组在门槽中升降运行时,动滑轮组及钢丝绳均不得与门槽埋件及混凝土相碰,并留有一定安全距离。 2)各机构传动轴与定滑轮轴的支承采用滚动轴承。 3)启闭机的钢丝绳长度应根据扬程和启闭机的安装高程确定。 4)对于动滑轮组,应采用具有防水功能的自润滑轴承,并对轴表面进行镀铬防腐措施。如采用滚动轴承,应考虑密封装置。 (3)主要零部件 启闭机的主要零部件有:钢丝绳及其紧固件、滑轮、卷筒、联轴器、制动轮与制动器、电动机、减速器。 制造厂家在生产或采购启闭机零部件时,必须为每个零部件制定一个二维码,把每个零部件的主要技术指标、参数等信息录入二维码中,便于管理运用。 条件许可时,启闭机主要零部件可具有在线监测装置与智能诊断,包括减速机的振动、扭矩、温度在线监测及智能诊断等;电机的温度、振动在线监测及智能诊断等。 1)钢丝绳及其紧固件 a钢丝绳采用镀锌钢丝绳。同时应符合SL381第5.1.2.1条规定,还应符合SD315第3.2.2条规定。 b钢丝绳采用应符合GB8918的规定。 c钢丝绳套环、压板、绳夹和接头应分别符合GB5974.1、GB5974.2、GB5975、GB5976、GB5973的规定。 d双吊点的起升机构,应采用同一盘钢丝绳,钢丝绳长度不够时,禁止接长,并经过预拉伸处理。 e启闭机出厂,钢丝绳应单独卷成一盘,表面涂油,两端扎紧并带有标签,注明订货号及规格。 2)滑轮 a采用焊接滑轮时,其材料应不低于GB700中Q235C钢或GB1591中Q345C钢。 b采用铸造滑轮应符合ZBJ80006.1~10规定,还应符合SD315第3.3.4条规定。也可采用轧制滑轮并符合JT5028规定。 c滑轮轴表面需镀铬,镀铬层厚度不小于0.1mm。 d滑轮采用带封水的钢基铜塑复合材料滑动轴承或滚动轴承。 3)卷筒 a应采用焊接卷筒,其材料应不低于GB/T 1591中的Q355C钢。焊后进行退火处理,纵向拼接焊缝只允许一条,所有拼接焊缝应进行超声波探伤。 b卷筒绳槽底径的公差应不大于GB/T 1801~1802中规定的h9的系值。其锥度和圆柱度误差不大于直径公差的一半。 c卷筒主轴采用滚动轴承支承,静负荷安全系数S0≥2.5。 d卷筒主轴疲劳安全系数S≥2.5。 e卷筒切出绳槽后,各处壁厚不得小于名义厚度。 4)联轴器 a电机与减速器、制动轮连接时选用梅花块式联轴器,中间轴联轴器选用CLZ或双内齿联轴器。 b连接主动轴的齿式联轴器和弹性联轴器, 装配后两个半联轴器相对端面圆跳动和径向圆跳动不低于GB1182~1184中的10级。 c齿式联轴器加工后的缺陷处理符合SD315第3.5.1条的规定。 5)制动轮与制动器 a配置应急操作器的制动器必须配有手动开闸功能。 b制动器应采用GB6333电力液压块式制动器。 c制动轮的制造应符合SD315中第3.6.1条、第3.6.3条的规定。 d制动轮加工后的缺陷处理应符合SD315第3.6.5条的规定。 6)电动机 a室内启闭机电动机的防护等级为IP55,室外启闭机电动机的防护等级为IP65,所有电动机均TH处理,绝缘等级为F级。 b起升机构电动机应装有测速及角度检测装置和离心过速保护开关,具有力矩失效的超速保护功能。 7)减速器 a减速器设计选用应符合DL/T5167第8.1.3条规定。 b减速器装配后必须在厂内跑合。 c减速器用油、部件的润滑油等由卖方提供。 d启闭机采用硬齿面闭式传动。 e减速机出厂前,每台应进行空载试验运行4小时以上,作漏油,温升,噪音等检验,达到国家标准。 8)滑动轴承 a滑动轴承的制造应按照SL381第5.1.9条的规定执行。 b当采用自润滑滑动轴承时,应按照其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装配和润滑。 9)滚动轴承 滚动轴承的制造应按照SL381第5.1.10条的规定执行。 (4)材料 1)金属结构材料与非金属材料 承包人对其采购的材料、设备负全部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书、材料样品和试验报告。 主要构件材料应不低于GB700中的Q235C钢或GB1591中的Q355C钢。 2)焊接材料 焊条型号或焊丝代号及其焊剂必须符合施工图纸规定,当施工图纸没有规定时,应选用与母材强度相适应的焊接材料。不锈钢的焊接应当使用相应的不锈钢焊条。所有焊接材料必须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并符合相应的规范和标准。 3)润滑材料 润滑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规定,其性能应符合有关标准。所有转动或特殊部位所需的润滑脂(油)均由承包人提供。 (5)连接 1)焊接 a焊接坡口的形式和尺寸应符合GB985和GB986的规定,如有特殊要求,应在图纸上注明。 b重要焊缝应进行外部质量检查,对接焊缝其质量应符合JB/ZQ4000.3中BS级的规定,角焊缝应符合BK级的规定。 c重要的对接焊缝应进行无损探伤,射线探伤应不低于GB3323规定的Ⅱ级,超声波探伤时应不低于JB1152中的Ⅰ级。重要的角焊缝,其内部质量应符合JB/ZQ4000.3中BK级规定。 d焊缝的外形尺寸与检验应符合GB10854的规定。 2)螺栓连接 a螺栓的规格、材料、制孔和连接应符合SL381中4.9条的有关规定。 b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紧固件数量应比施工图样的规定多5%。 (6)铸锻件 1)铸件 a铸钢件应符合施工图纸和SDZ012的规定。 b铸钢件的化学成份和机械性能应符合GB/T11352或JB/ZQ4297的规定,热处理及硬度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 c铸钢轨道、车轮、吊具等的质量要求和允许补焊范围分别按DL/T5018和SL381的规定执行。施工图纸上有特殊要求时,补焊范围严格按图纸上要求执行。 d当铸件的缺陷经检查在允许补焊范围内时,承包人应制定可靠的补焊措施,并报发包人同意后才能进行补焊。补焊后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作好记录。 2)锻件 a锻件应按施工图样和SDZ016的规定锻造。 b锻件质量按施工图样及SDZ016的规定执行。 c吊具、吊轴、轮轴、连接轴有缺陷时必须更换不得补焊。 (7)外购件及专业配套件 1)外购件和专业配套件系指各种标准组件、零件,或专业厂生产的产品及标准设备,如钢丝绳、轴承、减速器、电动机、制动器、传感器、荷载限制器、电气设备及元件、高强螺栓连接副等,必须是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生产的优质产品。 2)本工程所采用的外购件应符合设计图纸的型号、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级等要求,并须随件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外购进口件还需附有产品原产地生产厂家的证明。 3)外购件采购时应进行必要的检验及测试,认定合格后才可采购。 4)在所购外购件或专业配套件的使用寿命期限内或保管期内,承包人应对其质量负责。 5)对发包人专门指定的特殊外购件或专业配套件,承包人应予以满足。 (8)涂漆与防腐 1)防腐蚀施工人员资质条件 a质检人员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b操作人员应经国家有关部门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其颁发的资质证书。 c具有资质证书的质检人员及操作人员名单应报发包人确认备案,其数量应满足防腐蚀施工的要求。 2)金属表面预处理 A启闭机的结构件涂装前的表面预处理应达到GB8923中Sa2.5级,其他零部件应达到St2级。 b其他要求按SL105中有关规定执行。 3)涂料保护 a涂料的种类和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b各启闭机设备的涂料种类、道数、涂膜厚度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底漆:环氧富锌底漆二道,干膜厚度80μm 中间漆:环氧云铁中间漆二道,干膜厚度40μm 面漆:环氧面漆二道,干膜厚度80μm(厂内、工地各50μm) 面漆的颜色由发包人另行通知。 c涂装技术要求应符合SL105有关条款。 d与闸门吊座连接的启闭机吊板和动滑轮罩采用喷锌防腐加涂料保护。 (9)固定式卷扬机机座底孔封堵装置 该装置指固定式卷扬启闭机平台基础预留孔的封堵装置,封堵装置需解决灰尘、蚊虫、小鸟等通过底座进入启闭机室内,影响室内环境卫生、安全运行等问题,且要求结构简单、安装简便、不易损坏、美观透明,同时不影响启闭机钢丝绳的收放。 底孔封堵装置种类较多,根据已建工程中底孔封堵效果及美观性,推荐采用尼龙套环配折叠式伸缩条型式。 方案如下:在卷扬机卷筒下方需有供钢丝绳垂吊式通过的条状通孔;条状通孔处设有供钢丝绳通过的套环,套环的孔径与钢丝绳的直径相吻合;套环的制作材料需具有重量轻、强度高、自润滑、耐磨、防腐等特性(如MC尼龙);套环两边需连有折片式伸缩条带,保证套环随着钢丝绳的移动时不会产生新的空隙,实现密封的目的;隔板(即封堵板)的制造材料需具有优异的强韧性、透光性及良好的机械加工性能(如亚克力)。 2.3.5启闭机技术条件 (1)主要技术参数与工作级别 主要技术参数与工作级别见下表2-4。 表2-4 QP-2×160kN-11.0m固定卷扬机
表2-5 2×80kN-11.0m移动式启闭机
注:抓脱梁及工字钢轨道布置承包人自行设计 (2)机架 应符合SD315第3.13.1条至3.13.3条的规定。 (3)保护装置 1)卷扬启闭机起升机构装设综合式荷载限制器,并符合SD315-89第3.12.1条规定。此外,应能避免由于动荷载引起的误动作。荷载限制器应具有数码显示接口(RS485),通信协议采用Modbus(RTU方式)。卷扬启闭机起升机构还应装设上、下极限位置限制器及开度传感器。闸门达到上、下两个极限位置时,要求该限制器动作切断电源,同时相应信号灯亮,启闭机停止动作。 2)转换装置 所有启闭机应双电源切换转置,在市电故障情况下,可切换为失电应急操作器控制启闭机启闭。 (4)组装 1)启闭机设备应在厂内组装,组装要求应符合SL41和SL381规范的规定。 2)零部件的装配应按施工图纸和SDZ018的规定执行。 3)转动部件均应进行装配检查,并清洗干净,涂上合成锂基润滑脂或汽车通用锂基润滑脂。 4)机械的结构件和机构进行组装时,各部分的尺寸、形状、位置必须与施工图纸一致,且严格按施工图纸要求进行组装。全部组装合格,方可进行厂内试验。 5)大型结构件、启闭机械设备及埋件,根据运输条件和现场吊装能力需分解成大部件运至现场的,均须在工厂加工好拼焊坡口或栓接接头,进行预组装,调整各构件的尺寸,校正变形,满足施工设计图纸的要求,并填写实测记录,打上拼合标记。并提供组装标记图。 (5)设备标志和标牌 1)结构件和零部件应在其明显处作出能见度高的编号和标志以及工地组装的定位板及控制点。 2)启闭机及所选主要设备均应有永久性铭牌,应标有制造厂名称、地址、设备出厂日期、编号、型号、各项重要参数和功能。启闭机本体铭牌应固定在醒目位置,采用不锈钢或黄铜制作,其尺寸不小于200×150mm。 (6)图纸评审及出厂检验 1)图纸评审 承包人在签订本合同30日内,提供启闭机全套图纸和计算书供发包人评审。 2)出厂检验 启闭机应在制造厂进行整体组装。启闭机的起升机构应进行空运转试验。承包人的质量检验部门应按产品设计图纸及启闭机通用技术条件与本章有关条款逐台进行检验。只有检验合格后才准予验收,并向发包人签发产品合格证书。出厂验收应提前10天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由发包人通知设计代表、监理人等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工作由承包人负责,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对产品使用性能与起升能力保证 在产品正确安装与妥善保管的前提下,在现场应按SL381规定,对启闭机进行合格试验、目测检查、静载试验、动载试验,承包人应保证合格试验与目测检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静载试验、动载试验结果符合SL381的规定(电气部分除外)。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供货期限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质量要求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日历天。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五、技术规格偏差表
备注: 1、本表应按照“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中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可以自行增加行或者列; 2、填写此表时以招标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投标要求,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为响应;高于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为正偏离;不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为负偏离。供应商应当如实反映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填写偏离情况,并对偏离情况做出说明。 3、供应商须完整填写响应表。如果未完整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则视作供应商已经对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投标报价为在此基础上的完全价格。 4、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响应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六、货物清单报价表 七、技术标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郏县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致(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资格审查资料 格式自拟 九、其它资料 附件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如有) 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制造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制造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日期: (二)监狱企业证明 (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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