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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AI平台和营销场景建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AI平台和营销场景建设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DFHT2023-1201-FW0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AI平台和营销场景建设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9路机器人的AI外呼平台及服务,5个外呼场景建设。具体内容为:能够实现
与我行的短信平台打通,实现针对不同客户发送个性化挂机短信。能够与行内数仓的API技
术对接,实现待外呼数据自动传输至平台,业务跟进层面上既可以通过管户关系实现商机自
动分发,也可以实现机器人不挂机的实时转接。能够在我行指定的内部网络环境下部署AI
外呼平台,能够保证AI外呼平台能跟我行相关数据接口对接,保证数据安全。同时,能够
实现“AI外呼+理财经理”人机协同模式,并有专人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AI平台和营销场景建设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AI平台和营销场景建设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19日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2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 2677号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楼会议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 2677 号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AI平台和营销场景建设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23-1201-FW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AI平台和营销场景建设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
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AI平台和营销场景建设服务项目。
2.2 招标范围:19路机器人的AI外呼平台及服务,5个外呼场景建设。具体内容为:能够
实现与我行的短信平台打通,实现针对不同客户发送个性化挂机短信。能够与行内数仓的
API 技术对接,实现待外呼数据自动传输至平台,业务跟进层面上既可以通过管户关系实现
商机自动分发,也可以实现机器人不挂机的实时转接。能够在我行指定的内部网络环境下部
署AI外呼平台,能够保证AI外呼平台能跟我行相关数据接口对接,保证数据安全。同时,
能够实现“AI外呼+理财经理”人机协同模式,并有专人服务。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4项目地点:长春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能够向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2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20 年至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
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 2022 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 2022
年成立至2023 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3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3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u
3.5 信誉要求:①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④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未被法院认定为被执行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中不存在欺骗、欺诈的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
市东南湖大路788 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购买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将以下资料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扫描
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DFHTZB6699@126.com(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投标人联系人和
联系电话),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确认资料是否合格,获
取登记表。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会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
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已完成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
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手写后,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 格式)和文
件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证明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招标入在收到报名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月9日13时30分整。地
点: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677号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
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97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 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 2977 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 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431-85210229 xhj
电子邮件: DFHTZB6699@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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