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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地表水环境及近岸海域污染综合管控项目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盘锦市地表水环境及近岸海域污染综合管控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1100-05650
二、项目名称:盘锦市地表水环境及近岸海域污染综合管控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地表水环境及近岸海域污染综合管控项目
供应商名称:天津友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青区天津市南开区宜宾道22号6号楼一层102号
中标(成交)金额:1,846,000(元)
评审总得分:94.1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地表水环境及近岸海域污染综合管控项目
服务类
名称:盘锦市地表水环境及近岸海域污染综合管控项目(C07019900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中要求投标人协助盘锦市政府完成国家考核目标,进一步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项目主要有三个总体目标,一是协助盘锦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各县区、各部门联合治理水污染的长效机制,协助生态环境局统筹解决水污染问题;二是通过日常巡查等工作,深入问题点位,跟踪督办、现场核查问题整改情况、现场提出整改要求等,实现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和盲区,同时建立本地专家团队,以科学的手段,实现对水污染的精细化、针对性整治管控;三是2024-2025年在确保国考断面全年达标的基础上持续改善盘锦市河流水质,做到稳中有升。“十三五”以来,盘锦近岸海域春季的海水水质总体呈波动趋势。为达到《辽宁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到2025年,盘锦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到18.5%以上水质考核任务要求,盘锦市急需进一步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绷紧工作体系,强化过程控制,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共治”,推动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切实有效改善辽东湾近岸海域水环境及水生态环境。★一、地表水环境要求投标人结合盘锦市实际情况,将国家、省最新政策方针、科学手段和本地特色三者相结合,通过现场巡查、研判分析、协调调度、现场锁源等工作模式,建立科学精细化应对管理体制,以调度分析管控、水质情况研判分析、现场锁源、多元化溯源等工作手段,以清水河、太平河、绕阳河等重点河流的水质提升为主要工作方向。★二、近岸海域污染 要求投标人根据盘锦市近岸海域近年来污染情况,借鉴地表水环境管控的工作经验,结合溯源巡查、研判分析、平台监管、协调调度、专项调研等工作方式,从入海排污口溯源监管、总量控制与总氮指标消减、入海河流污染管控、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完善执法监管、加强工业、渔业等行业水污染防治等角度,明确近岸海域水质提升工作的主体内容,同时建立辽河及其各支流的总氮贡献县区考核机制,力争在近岸海域水质提升方面取得突破。
服务要求:本项目中要求投标人协助盘锦市政府完成国家考核目标,进一步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项目主要有三个总体目标,一是协助盘锦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各县区、各部门联合治理水污染的长效机制,协助生态环境局统筹解决水污染问题;二是通过日常巡查等工作,深入问题点位,跟踪督办、现场核查问题整改情况、现场提出整改要求等,实现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和盲区,同时建立本地专家团队,以科学的手段,实现对水污染的精细化、针对性整治管控;三是2024-2025年在确保国考断面全年达标的基础上持续改善盘锦市河流水质,做到稳中有升。“十三五”以来,盘锦近岸海域春季的海水水质总体呈波动趋势。为达到《辽宁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到2025年,盘锦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到18.5%以上水质考核任务要求,盘锦市急需进一步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绷紧工作体系,强化过程控制,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共治”,推动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切实有效改善辽东湾近岸海域水环境及水生态环境。★一、地表水环境要求投标人结合盘锦市实际情况,将国家、省最新政策方针、科学手段和本地特色三者相结合,通过现场巡查、研判分析、协调调度、现场锁源等工作模式,建立科学精细化应对管理体制,以调度分析管控、水质情况研判分析、现场锁源、多元化溯源等工作手段,以清水河、太平河、绕阳河等重点河流的水质提升为主要工作方向。★二、近岸海域污染 要求投标人根据盘锦市近岸海域近年来污染情况,借鉴地表水环境管控的工作经验,结合溯源巡查、研判分析、平台监管、协调调度、专项调研等工作方式,从入海排污口溯源监管、总量控制与总氮指标消减、入海河流污染管控、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完善执法监管、加强工业、渔业等行业水污染防治等角度,明确近岸海域水质提升工作的主体内容,同时建立辽河及其各支流的总氮贡献县区考核机制,力争在近岸海域水质提升方面取得突破。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日历日。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雪风、赵连学、刘丽娜、王光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地表水环境及近岸海域污染综合管控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盘锦市辽滨经开区行政中心D座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采购文件:公开招标文件-盘锦市地表水环境及近岸海域污染综合管控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地表水环境及近岸海域污染综合管控项目
供应商名称:天津友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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