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幼时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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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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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企业名称: 福建幼时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50111MA33FMAE5F
企业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赤桥村下赤桥121 号三层楼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在晋安区宦溪镇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货物类采购项目中,投标人福州绿利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福建幼时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标书解密环节被政府采购系统判定为使用相同客户端制作标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规定的情形。
处罚结果: 处以3660元人民币(千分之五)罚款,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予以公告,一年以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公布日期: 2024-06-24 16:17
处罚日期: 2024-06-07
公布截止日期: 2025-06-06
执法单位: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50111MA33FMAE5F
企业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赤桥村下赤桥121 号三层楼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在晋安区宦溪镇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货物类采购项目中,投标人福州绿利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福建幼时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标书解密环节被政府采购系统判定为使用相同客户端制作标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规定的情形。
处罚结果: 处以3660元人民币(千分之五)罚款,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予以公告,一年以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公布日期: 2024-06-24 16:17
处罚日期: 2024-06-07
公布截止日期: 2025-06-06
执法单位: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