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司通甬先行段钢管桩钢护筒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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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二公司通甬先行段钢管桩钢护筒施工招标公告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先开段站前及相关工程TYZQ-3标段 钢管桩及钢护筒加工、涂装、运输承揽(加工、定作)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通甬先开段-002 ) 一、招标条件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先开段站前及相关工程TYZQ-3标段由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承建施工。项目业主为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根据我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钢管桩及钢护筒加工、涂装、运输承揽(加工、定作)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项目名称及范围: 钢管桩及钢护筒加工、涂装、运输 本次招标的数量和规格均为暂定,具体数量和规格以实际供应的数量和规格为准,招标单位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调整招标文件上的工程数量和规格。 3、工程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4、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2月1日。招标人根据施工组织安排以书面通知形式下发节点工期及总体工期要求,中标人需无条件满足。正式开工日期以项目下发“开工通知书”日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生产能力要求:制造商应具备年产50000吨或以上生产能力,具有满足项目施工需要的防腐涂装能力及配套设施;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等。 (5)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2019年至今)至少有1项单个项目5000吨以上钢管桩或钢护筒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2019年至今)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等相关情况; (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即 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上提交合格供应商准入申请并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名录)内,不在该名录内的须经招标人审核通过。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期内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不在“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 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同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合伙人、股东等投标代表人不得以子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1)注册:投标人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注册成功、通过劳务企业认证审核并开通服务(本工程投标所需要的服务标准为3级服务标准)。 (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投标人须登录网站--“劳务招标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3)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www.crecgec.com)。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完成“响应、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报价、递交标书”等工作 2、澄清提问: 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招标系统标书补遗中公开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招标系统中及时响应,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人提供贰拾万元整(¥:200000元)的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可参与全部投标,该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后30天内按规定无息退给未中标人。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达至以下账号,汇款时汇款凭证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简称(编辑格式为:招标编号中的年份、序号),以便财务及时查账,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 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用汇款至以下账号: 账户名称: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 账 号: 125913985510902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投标文件递交 2.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按商务分册和技术分册分别封装,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信封应密封完好,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1.2封面上写明以下各项(并注明哪一分册): 项目名称: (XX分册)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上午 时前不得开封 2.1.3未按本章第2.1.1项和第2.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2.1投标文件必须在2023年01月29日上午9:00时之前递交至江苏省南京市燕江路66号6楼。 2.2.2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2023年01月29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址:江苏南京市燕江路66号6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集团公司劳务招标群及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www.crecgec.com发布。 七、资格审查方式 采取资格后审。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 地 址:南京市燕江路66号6楼 邮政编码: 210000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告单位: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 日 期:2022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