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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等审判法庭业务用房扩建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还有:
报建编号: 2101JA0008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大道200号
招标人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人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标段名称: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等审判法庭业务用房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路街道,东至和田路,南至现二中院和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地块,西至规划130-13地块和130-09地块,北至规划130-08-B地块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本项目拟建于上海市静安区共和路街道,东至和田路,南至现二中院和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地块,西至规划130-13地块和130-09地块,北至规划130-08-B地块,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市二中院法警楼(共和新路1207弄38号)625㎡;在新址建设市二中院审判法庭等业务用房、黄浦法院业务用房、地下公用民防工程等。项目新建建筑面积28999.95㎡,地上建筑面积20000㎡,地下建筑面积8999.95㎡,其中地下公用民防工程4000㎡。 项目总投资26867.34万元(不含土地费用,土地费用待成本认定后按程序计入项目总投资),其中工程费用为24187.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897.72万元、预备费为782.54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市建设财力安排21985.92万元,由民防工程建设费安排4881.42万元
工程总投资: 26867.34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24187.08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231750652.24元人民币(23175.065224万元)
建设周期: 780日历天。
其他说明: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业绩要求: (1)申请人自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投标截止日有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业绩(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时间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均可)。 (2)申请人自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投标截止日有施工过基坑深度达6米及以上建筑工程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1)投标人须在业绩申请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表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 (2)以上业绩要求可以是单个项目同时满足2条要求也可以是提供多个项目分别满足要求。
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境外企业投标: 不接受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27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8月01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注意: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301999665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申请人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完成数字签名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文件加密上传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10时30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13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8月18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10时00分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监管部门: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备注: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中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的下属公司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超过两家,否则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中明确的标准选取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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