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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五洞镇农村公路生命防护栏安装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垫江县五洞镇农村公路生命防护栏安装建设工程
第一章招标公告
垫江县五洞镇农村公路生命防护栏安装工程
项目编码:五洞镇 [2024第 WDZF-2024-002号交易编码:
1. 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五洞镇农村公路生命防护栏安装工程,已由垫江县交委《垫交委发【2024】29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五洞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交通补助资金。经审查,项目符合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施工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垫江县五洞镇辖区6个村(居)。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五洞镇农村公路生命防护栏安装建设工程 项目全长4.5公里,及修建路肩混凝土400立方。预算总投资约99.6万元,新安装农村公路生命防护栏里程长4.5公里双波型生命防护栏;板子基板(除锈酸洗后镀锌前)厚度2.5mm,镀锌层厚度1.7微米(600克/平方米),板子成品厚度2.655mm以上;柱子基板(除锈酸洗后镀锌前)厚度4.55mm,镀锌层厚度1.7微米(600克/平方米),柱子成品厚度4.655mm以上;柱子长度2.1米。修建路肩混凝土400立方。.
2.3项目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防护栏安装、修建路肩混凝土工程。
3.承包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承包商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养护二类乙级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4.项目招标价结算办法
4.1新安装农村公路生命防护栏里程长4.5公里双波型生命防护栏;板子基板(除锈酸洗后镀锌前)厚度2.5mm,镀锌层厚度1.7微米(600克/平方米),板子成品厚度2.655mm以上;柱子基板(除锈酸洗后镀锌前)厚度4.55mm,镀锌层厚度1.7微米(600克/平方米),柱子成品厚度4.655mm以上;柱子长度2.1米。修建路肩混凝土400立方。
4.2新安装农村公路生命防护栏里程长4.5公里双波型生命防护栏、修建路肩混凝土400立方。实行招标中标价(含安全生产费、税费等一切费用、设计公司、财评、等其他费用在内)的实际验收里程=结算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报名参加抽选的法人,请于2024年 9月20日起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综合单价等开标前的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比选过程和事宜。
6.报名时间和招标时间及地点
6.1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对公账户转入垫江县财政局-五洞镇人民政府(账号:2501010120010007754-716001),注明资料费,递交比选文件时一并递交回单,否则比选人拒绝接收其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6.2报名地点:五洞镇人民政府多功能厅会议室。
63 递交文件时间:2024年9 月27日9:30起-10:00时止报名,报名同时递交资料,10点钟开始比选。
7.比选范围
7.1、参加比选企业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养护二类乙级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7.2符合条件的按公告载明资格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项目业主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一并纳入比选范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垫江县五洞镇人民政府
地址:垫江县五洞镇人民政府卧龙路51号
招标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9 月20日
第二章 承包商须知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1

招标人

名称:垫江县五洞镇人民政府
地址:垫江县五洞镇人民政府卧龙路51号

1.1.2

项目名称

垫江县五洞镇农村公路生命防护栏安装工程

1.1.3

建设地点

垫江县垫江县五洞镇6个村(居)

1.1.4

建设规模

垫江县五洞镇新安装农村公路生命防护栏里程长4.5公里双波型生命防护栏;板子基板(除锈酸洗后镀锌前)厚度2.5mm,镀锌层厚度1.7微米(600克/平方米),板子成品厚度2.655mm以上;柱子基板(除锈酸洗后镀锌前)厚度4.55mm,镀锌层厚度1.7微米(600克/平方米),柱子成品厚度4.655mm以上;柱子长度2.1米;修建路肩400立方米混凝土硬化;强度C25。

1.2.1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上级交通补助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
实情况

已落实,完工后据实验收合格支付

1.2.4

施工范围

新安装农村公路生命防护栏里程长4.5公里双波型生命防护栏;修建路肩混凝土硬化400立方米。

1.3.1

工期

60日历天

1.3.2

质量要求

按照重庆市安装农村公路生命防护栏里程长4.5公里双波型生命防护栏;修建路肩混凝土400立方米,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1.4.1

承包商资格要求

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预审,承包商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养护二类乙级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复印件盖章)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无不良记录。(如果投标人有不良记录,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4.2

承包商资格审查要求

承包商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资料: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1)承包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路面专业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及公路养护二类乙级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
2.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注:投标申请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应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递交审查资料要求:
递交审查资料时,审查单位须核验随机抽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为委托代理人递交审查资料的还需核验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其审查资料不合格,不参与后续比选。

1.4.3

信誉申明

(1)2022年至今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
(2)2022年至今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招标投标的处罚,或受到停止招标投标行政处罚但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
(3)(2022年至今)无不良记录。(如果投标人有不良记录,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1.5

是否接受联合报名

不接受
口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6

踏勘现场

不组织
口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7

分包

不允许
口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8.1

报名(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 年 9 月27日 9 时 30 分至2024年9月27日10 时00 分止。
报名地点:垫江县五洞镇人民政府多功能厅会议室

1.8.2

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为: 2024 年9月 27日 10 时 00 分开始(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为:重庆市垫江县五洞镇多功能厅会议室

1.9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89.6万元(含安全生产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1.10

签字盖章要求

按照具体要求执行

1.11.1

资格审查材料的密封性

1、资审资料要求装订成册,并在资料封面页上注明:垫江县五洞镇农村公路生命防护栏安装建设工程项目;资格审查资料;
2、装入“资格审查资料”文件袋内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1.11.2

文件袋上写明

应在“资格审查资料”文件袋上写明如下内容:
(项目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1.12

递交资格审查地点

五洞镇人民政府多功能厅会议室

1.13

比选办法

低价中标法:(原则上参与比选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低于3家时流标)

1.14

中选结果通知书

比选结束后,业主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公示3个工作日,无投诉后核发中选结果通知书。

1.15

合同签订

由中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凭(中选)通知书与业主签定承包合同。

1.16

履约担保

1.担保形式:现金;付费方式:银行转账。
①收款单位: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
②单位账号
1.垫江县财政局-五洞镇人民政府
账号:2501010120010007754-716001
2.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格的 3%。
3.提交时间:抽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到业主指定账户(3个工作日未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4.退还时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1.17

重新比选

中选承包商无故放弃中选、不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项目业主单位应按依次递补确定承包商。

1.18

投诉处理

1.投诉及处理程序参照《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执行。
2.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0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投标保证金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以现金(人民币)形式交比选人收取,投标保证金应装入袋中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同时标注保证金金额。评标结束后现场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保证金。
二、1、.投标文件资料费不退。
三、其他未中标的单位现场退还保证金。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公布报价后,比选人撤回其比选文件;
2、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益;
3、通过弄虚作假取得中标资格的;

1.21

投诉电话

垫江县五洞镇人民政府74562700

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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