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山风景名胜区莲花峰索道建设项目、九子岩索道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论证报告编制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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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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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Q42024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九华山风景名胜区莲花峰索道建设项目、九子岩索道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论证报告编制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一章谈判邀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4.最高限价(如有):115万元”更正为:“4.最高限价:115万元”
2.原采购公告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6月5日8时00分至2024年6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更改为:“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1日,每天上午 8:00至 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更改为:
4.原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二、供应商须知正文5.谈判文件构成“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删除,“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现更改为:“第七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
5.原采购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现更改为: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调整为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3日,每天上午 8:00至 12:00,下午12:00至17:00;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调整为2024年6月14日09点30分。
更正日期:2024年6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蓉溪南路121号文广大厦4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池州市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龙山花园一幢401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附件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Q42024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九华山风景名胜区莲花峰索道建设项目、九子岩索道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论证报告编制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一章谈判邀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4.最高限价(如有):115万元”更正为:“4.最高限价:115万元”
2.原采购公告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6月5日8时00分至2024年6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更改为:“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1日,每天上午 8:00至 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更改为:
30 | 其他内容 | 1、解释权: (1)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2、“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成交供应商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 3、电子保函指引:成交供应商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 4、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一致,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
4.原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二、供应商须知正文5.谈判文件构成“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删除,“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现更改为:“第七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
5.原采购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现更改为: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第二部分 第2.3、2.3.2项 | 无 |
第二部分 第2.5项 |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40%预付款 (提供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剩余合同价款待项目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
第二部分 第2.11、2.11.3项 | 7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
第二部分 第2.11、2.11.4项 | 3个工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
第二部分 第2.15、2.15.1项 |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定期验收。 |
第二部分 第2.15、2.15.3项 | 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通过采购人或其他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验收 |
第二部分 第2.17、2.17.1项 | 无 |
第二部分 第2.17、2.17.2项 | 无 |
第二部分 第2.18项 | 合同一式六份。 |
第一部分 第1.7项 |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将争议提交青阳县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调整为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3日,每天上午 8:00至 12:00,下午12:00至17:00;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调整为2024年6月14日09点30分。
更正日期:2024年6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蓉溪南路121号文广大厦4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池州市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龙山花园一幢401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附件
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