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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顺县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项目(一期)土地整治建设项目第一阶段的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关于泰顺县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项目(一期)土地整治建设项目第一阶段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顺县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项目(一期)土地整治建设项目第一阶段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月4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DD-TSCG202201011
项目名称:泰顺县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项目(一期)土地整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高限价(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统筹推进垦造水田、旱改水及宅基地复垦(包含水田与旱地)项目建设等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土地规划机构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或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土地规划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1月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请登录到泰顺县人民政府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ts.gov.cn/col/col1383420/index.html)、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月4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泰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月4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泰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联系。
(6)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顺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泰顺县联心路94号二楼(原港航局大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施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陈立
质疑联系方式:0577-675672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823号爱好数字园C幢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方式:150684156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泰顺县财政局
地 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48号
传 真:/
联系人 :董青
监督投诉电话:0577-67588502
附件信息:
泰顺县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项目(一期)土地整治建设项目-12.12-上传版.doc
484.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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