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工程项目服务企业库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四次)(2024-JKBFAA-G3001)(第1、2、3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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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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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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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某单位工程项目服务企业库采购项目(三次)第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JKBFAA-G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工程项目服务企业库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现将竞争性谈判通用文件-第一章谈判须知-34.3成交供应商数量、价格“确定多家供应商成交的,报价供应商数量通常为成交数量的3倍以上;不足3倍但达到2倍的,按照本章第41.1条规定执行;不足2倍的,重新组织采购。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报价供应商数量通常为成交数量的2倍以上;不足2倍但达到1.5倍的,采购机构可以商采购单位相应减少成交数量,经采购单位书面确认后继续组织评审,否则重新组织采购。”的规定,明确如下:“1.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达到6家(含)以上的:
(1)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达到6家(含)以上,按原采购方式,选取2家成交单位;(2)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为4-5家,评审委员会认为采购文件无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的,由委托代理公司报采购单位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由原采购方式改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若原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的,即继续采用竞争性谈判继续组织评审),选取2家成交单位,按照2轮谈判3次报价程序,采用原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继续组织评审。(3)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为3家,按原采购方式,选取1家成交单位;(4)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为2家, 评审委员会认为采购文件无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的,由委托代理公司报采购单位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由原采购方式改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若原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的,即继续采用竞争性谈判继续组织评审),采取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1家成交单位。
2.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为4-5家的:
(1)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为4-5家,按第一条第2点,采取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2家成交单位;(2)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为3家,按原采购方式,选取1家成交单位;(3)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为2家,评审委员会认为采购文件无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的,由委托代理公司报采购单位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由原采购方式改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若原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的,即继续采用竞争性谈判继续组织评审),采取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1家成交单位。
3.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为3家的:
(1)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为3家,按原采购方式,选取1家成交单位;
(2)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为2家,评审委员会认为采购文件无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的,由委托代理公司报采购单位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由原采购方式改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若原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的,即继续采用竞争性谈判继续组织评审),采取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1家成交单位。
4.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为2家的:
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为2家,评审委员会认为采购文件无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的,由委托代理公司报采购单位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由原采购方式改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若原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的,即继续采用竞争性谈判继续组织评审),采取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1家成交单位。
5.以上涉及评审委员会论证同意的采购方式变更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予以注明。”
2、“申领时间:2024年05月31日至06月12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更正为““申领时间:2024年05月31日至06月26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06月19日09时00分。(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09时30分。”更正为“(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时00分。(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时30分。”
3、“谈判时间:(一)谈判时间:2024年06月19日09时30分。”更正为:“(一)谈判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时30分。”
4、“谈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09时30分。”更正为:“谈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时30分。”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JKBFAA-G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工程项目服务企业库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现将竞争性谈判通用文件-第一章谈判须知-34.3成交供应商数量、价格“确定多家供应商成交的,报价供应商数量通常为成交数量的3倍以上;不足3倍但达到2倍的,按照本章第41.1条规定执行;不足2倍的,重新组织采购。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报价供应商数量通常为成交数量的2倍以上;不足2倍但达到1.5倍的,采购机构可以商采购单位相应减少成交数量,经采购单位书面确认后继续组织评审,否则重新组织采购。”的规定,明确如下:“1.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达到6家(含)以上的:
(1)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达到6家(含)以上,按原采购方式,选取2家成交单位;(2)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为4-5家,评审委员会认为采购文件无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的,由委托代理公司报采购单位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由原采购方式改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若原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的,即继续采用竞争性谈判继续组织评审),选取2家成交单位,按照2轮谈判3次报价程序,采用原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继续组织评审。(3)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为3家,按原采购方式,选取1家成交单位;(4)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为2家, 评审委员会认为采购文件无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的,由委托代理公司报采购单位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由原采购方式改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若原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的,即继续采用竞争性谈判继续组织评审),采取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1家成交单位。
2.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为4-5家的:
(1)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为4-5家,按第一条第2点,采取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2家成交单位;(2)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为3家,按原采购方式,选取1家成交单位;(3)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为2家,评审委员会认为采购文件无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的,由委托代理公司报采购单位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由原采购方式改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若原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的,即继续采用竞争性谈判继续组织评审),采取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1家成交单位。
3.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为3家的:
(1)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为3家,按原采购方式,选取1家成交单位;
(2)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为2家,评审委员会认为采购文件无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的,由委托代理公司报采购单位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由原采购方式改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若原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的,即继续采用竞争性谈判继续组织评审),采取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1家成交单位。
4.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为2家的:
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为2家,评审委员会认为采购文件无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的,由委托代理公司报采购单位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由原采购方式改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若原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的,即继续采用竞争性谈判继续组织评审),采取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1家成交单位。
5.以上涉及评审委员会论证同意的采购方式变更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予以注明。”
2、“申领时间:2024年05月31日至06月12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更正为““申领时间:2024年05月31日至06月26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06月19日09时00分。(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09时30分。”更正为“(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时00分。(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时30分。”
3、“谈判时间:(一)谈判时间:2024年06月19日09时30分。”更正为:“(一)谈判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时30分。”
4、“谈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09时30分。”更正为:“谈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时30分。”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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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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