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单一项目 > 燕罗街道罗田社区龙山八路2号厂房A栋、宿舍7栋单一来源谈判

燕罗街道罗田社区龙山八路2号厂房A栋、宿舍7栋单一来源谈判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722402484 项目名称 燕罗街道罗田社区龙山八路2号厂房A栋、宿舍7栋
起始日期 2024年09月19日 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9月25日 23时59分59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1、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龙山八路2号宿舍编号7
2、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龙山八路2号门卫室(高科)
3、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日升路8号电房(共用)(现龙山八路2号)原海日升-现高科
4、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龙山八路2号厂房编号A
面积/数量 1、房产建筑物:2703.270平方米
2、房产建筑物:19.240平方米
3、房产建筑物:36.786平方米
4、房产建筑物:6724.39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1、房产建筑物:住宅类
2、房产建筑物:其他类
3、房产建筑物:其他类
4、房产建筑物:厂房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5年 免租期 2个月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5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31元/平方米/月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厂房(厂房及宿舍)
履约条件 1、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2、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3、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4、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其他补充说明 一、投标及开标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
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
5、 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
二、物业租赁情况
物业地点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第三工业区龙山八路2号厂房A栋部分,宿舍7栋,面积合计9483.686平方米。其中厂房A栋6724.39㎡,宿舍7栋2703.27㎡,共用分摊电房及其他设施面积36.786㎡,门卫室19.24㎡。
租赁用途为厂房及宿舍,物业状态为空置。
租赁物业属于深圳市罗田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目前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有权属说明。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三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单一来源谈判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组织交易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本次交易失败

项目日程
谈判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27日 10时00分00秒 澄清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00时00分00秒
质疑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00时00分00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加盖公章。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208室
联系人 龚经理;曾经理 联系方式 0755-27758321;0755-27758313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罗田股份合作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本项目邀请深圳市高科塑化有限公司为意向承租方参与单一来源谈判。
2、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 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三)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四)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 证明文件的;
(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时,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交易机构收款账户的,交易机构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出租方账户的,出租方从扣除的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中支付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3、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租公告截止时间前3日,意向承租方如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
4、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 (试行)>等 5 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4〕5 号)等有关规定,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5、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由出租方收取,金额为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