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显示屏采购项目需求参数公示(2024-JKESYH-W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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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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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我部拟对LED显示屏项目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LED显示屏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KESYH-W1025 三、公示期限:2024年6月12日-6月18日 四、采购需求: (一)需求明细表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商务要求 1.交货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等工作。 2.交货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3.项目最高限价:38万元 4.结算方式:本项目不预付货款,待所有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乙方凭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照片等资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3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产品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填写《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专人送达、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至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印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目前仅为需求公示期间,不接受供应商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以.军队采购网公告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侯先生 电 话:19909830103 18909827977 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9909831721 附件1: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 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
技术参数修改意见
证明材料1: 证明材料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