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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216线屏山新市至金阳和金阳至宁南两个高速公路项目弃土场及反压体稳定性评估与动力学模拟专题询价函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G4216线屏山新市至金阳和金阳至宁南两个高速公路项目弃土场及反压体稳定性评估与动力学模拟专题 需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G4216线屏山新市至金阳和金阳至宁南两个高速公路项目弃土场及反压体稳定性评估与动力学模拟专题 ;
(二)项目地点: 宜宾市、凉山彝族自治州 ;
(三)项目规模:
1.G4216线屏山新市至金阳段高速公路(XJ24标至XJ28标)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路线全长约29.817公里。
截至目前,项目根据土石综合调运及施工现场地质情况,共设置1个弃土场及4个反压体,结合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及水土保持方案变更要求,需对项目内1个弃土场及3个反压体进行稳定性评估与动力学模拟。项目内需做稳评弃土场1个为坡面型,其弃土量及堆高分别为:热水河弃土场 V=9.8万方、H=42米;需做稳评反压体3个均为沟道型,其中弃土量及堆高分别为:双龙坝反压体V=95万方、H=54米;田坪子反压体V=6.4万方、H=38.6米;棉花地反压体V=81.3万方、H=40米。
2.G4216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JN1标至JN4标)位于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金阳县境内,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路线全长约26.137公里。
截至目前,项目根据土石综合调运及施工现场地质情况,共设置5个弃土场,结合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及水土保持方案变更要求,需对项目内5个弃土场进行稳定性评估与动力学模拟。项目内需做稳评弃土场2个为坡面型,3个为沟道型;2个坡面型弃土场弃土量及堆高分别为:范家湾子弃土场 V=15.9万方、H=22米;芦茂林弃土场V=75万方、H=32米;3个沟道型弃土场弃土量及堆高分别为:芦茂林2号弃土场V=44.2万方、H=58米;芦稿弃土场V=5.2万方、H=50米;九道拐弃土场V=8.5万方、H=45米。
(四)工作内容:完成6个弃土场及3个反压体稳定性评估与动力学模拟及报告编制。
二  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潜在供应商(限定□不限定R)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二)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证书(公路)专业或工程设计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等相关资质或在公路设计、交通安全研究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科研院校、安全评价机构;
(三)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项公路工程安全稳定性评估业绩(附:项目合同复印件);
(四)人员要求:提供满足本项目技术及工期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3人,其中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1人);
(五)工期要求:  30日历天(以合同约定开始时间算起);
(六)设备要求:   无   ;
(七)最高限价:总价限价为人民币 32 万元,其中4级沟道型和坡地型弃土场报告编制费用分别限价3.97万元/个和3.17万元/个。项目后续建设中,若新增或核减稳定性评估与动力学模拟工作,则按照表2弃土量和堆高确定土场级别(等级就高不就低)后,参照表1稳评报告编制收费标准限价,结合本次中标下浮比例同比例计算单价后签订结算协议确定最终工作费用。
表1弃土场稳评报告编制费用表     单位:万元
类型
级别
弃土场稳评报告编制费用
限价
平地型
3
4.40
3.52
4
3.80
3.04
沟道型
3
6.21
4.96
4
4.97
3.97
坡地型
4
3.97
3.17
临河型
4
3.97
3.17

表2 弃土场级别
土场级别
堆土量V
(万m3)
堆土最大高度H
(m)
弃土场失事对主体工程或环境造成的危害程度
1
2000≥V≥1000
200≥H≥150
严重
2
1000>V≥500
150>H≥100
较严重
3
500>V≥100
100>H≥60
不严重
4
100>V≥50
60>H≥20
较轻
5
V<50
H<20
无危害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九)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 6 月 17 日10:00时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18780018589 ,递交地址:成都市 太升北 路 35 号 A区7楼会议 室。报价文件必须胶装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一)评审方式:经评审,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三)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供应商报价文件(格式)
2.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3.合同模板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 24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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