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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远古镇(二期)提升工程EPC答疑补遗文件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淮远古镇(二期)提升工程EPC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淮远古镇(二期)提升工程EPC(以下简称“本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 合同中工程进度款付款比例处空白,请约定付款比例。
答: 按月进度支付,按照合同范本付款比例为80%。
问题二:经查询,贵司属于重庆市城投债405化债名单范围,融资受限,是否有能力按合同约定支付本项目工程款。
答:资金已落实。
问题三:本项目资金来源及是否到位?
答:资金已落实。
问题四:获奖情况中的获奖项目有没有要求?
答:根据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获奖情况要求,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或总承包项目均可。
问题五:我公司某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在该项目中我公司作为参建单位,并非总承包单位,请问满足获奖情况的加分要求吗?
答: 某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若投标人作为该项目的参建单位,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体现参建单位名称的获奖证书。
问题六:获奖证书还没有颁发,可以用入围名单截图代替吗?
答: 根据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获奖情况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仅提供入围名单截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七:项目内定的就不要挂网了吧?免得又有公司跳出来说:“我司一定会向相关部门申诉,望贵单位相关领导三思后行”....之类的话。话说回来,叶子花开业绩多了对我们也不是好事。
答: 本项目不存在内定和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情形,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问题八: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目前有{重庆交通融融资担有限公司、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公司存在以上情况,如果使用具有这六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
答: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工程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问题九:资格业绩及加分业绩是否可以多放?
答: 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在资格业绩及加分业绩提供的业绩数量未作限制。
问题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是否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 投标人须根据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进行承诺,不需要额外单独提交其他承诺。
问题十一:完成初设的单位可以参与本项目投标吗?
答: 本项目初步设计相关资料已随招标文件发布,完成初设的单位可以参与本项目投标。
问题十二:我公司投标提供的设计负责人是我设计院事业编制人员,其人事关系隶属于全资控股的大学,该设计负责人的养老保险由全资控股的大学缴纳,请问招标人该养老保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缴纳社保的全资控股的大学如为独立法人,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十三: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和缺陷责任期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 可以。
问题十四:设计的项目获得过设计国家级或者施工国家级奖项满足本项目的获奖情况的加分要求吗?
答:根据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获奖情况要求,投标人提供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或总承包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均可,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能体现投标单位名称的获奖证书。国家级奖项是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选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选的《绿色建筑创新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业协会评选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评选的《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中国建筑学会评选的《建筑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选的《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
问题十五:我公司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但在业绩只负责施工部分,请问可以作为商务业绩加分吗?
答: 若投标人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可以作为商务业绩加分。
问题十六:我公司在工程总承包业绩中负责设计工作,在商务部分类似业绩要求中是按“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还是按“提供设计业绩的”提供证明材料呢?
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按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问题十七:商务部分中的类似业绩要求中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是由不是联合体投标的单位提供吗?
答:根据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业绩类型要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问题十八:项目经理答辩时需要携带什么证明材料吗?
答: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核验身份。
问题十九:项目经理答辩时可以携带答辩材料进行答辩吗?
答: 可以携带。
问题二十:联合体投标,请问
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是否可填写为:设计单位负责本项目设计及相关工作。施工单位负责本项目施工及相关工作吗?
答: 可以,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问题二十一:业绩为房屋建筑的改造、改建、扩建,请问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吗?
答:不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工程类别为新建房屋建筑工程,改造、改建、扩建工程不满足要求。
问题二十二:我公司拟投入的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中,有部分人员社保在我单位其他省市分公司(分公司为我司的分支机构,无独立法人资格)缴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的相关规定,分公司缴纳社保人员可否用于本次项目投标?
答: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为投标人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缴纳的社保,则满足招标文件社保要求。
问题二十三: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递交?
答:不是必须为投标文件中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在递交保函时自行确保纸质保函完整无损坏。
问题二十四: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根据招标文件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问题二十五:纸质保函原件现场递交时需要封装吗?
答:投标保函原件无封装要求,投标人在递交保函时自行确保纸质保函完整无损坏。
问题二十六: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 PDF 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对于有部分电子招投标系统预设不可更改的格式,以自动生成的为准(如投标函、封面等),其余的若有不一致的以盖章版电子招标文件第八章给出格式为准,同时针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不得进行实质性修改。
问题二十七: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的职称只要是工程类的职称就满足要求吗?
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人员的职称类别为工程类满足要求。
问题二十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职称有专业限制吗?
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职称专业未作限制。
问题二十九:我公司作为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我公司提供的资格审查业绩是工程总承包业绩,但在该业绩中只负责完成了施工部分,请问招标人,我公司是按提供施工业绩的提供证明材料还是按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提供证明材料呢?
答: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业绩是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按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问题三十:资格审查业绩不需要提供设计业绩吗?
答:招标文件资格部分业绩类型要求:只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
(1)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
(2)具有1个施工业绩。
不需要单独提供设计业绩。
问题三十一:有没有业主专家?
答:本项目由招标人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问题三十二:请问该项目评标专家的组建,是否有业主代表?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
问题三十三:有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答:本项目由招标人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问题三十四:问题一:请问项目资金是否到位?别做来没钱付。问题二:是否有业主代表,别回答依法组建,依什么法?问题三:商务加分,是批联合体任一方提供的业绩和奖项均可有效吗?还是单指施工方。
答:1、资金已落实。2、本项目由招标人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七条、《重庆市招投标实施条例》第三十条。3、根据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根据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获奖情况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成员提供均即可。
问题三十五: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出具的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东股权冻结”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是否有效?
法律依据:
1.根据2017年6月21日国务院颁发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除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外,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担保公司还可以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如果使用具有以上四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
2、<重庆市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2022年度和最新2023年度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中均评为E级
;根据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的通知
渝金发[2024]116号第十二条评级等级的对应含义:评级结果为E级,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存在严重问题,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长期未开展新的融资担保业务,或已无法正常经营,需要监管高度关注,亟待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
答: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工程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问题三十六:经查;“重庆市交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股权目前处于出质状态且该公司曾因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信息而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该公司有被人民法院列为执行人高风险企业。请问我司开具重庆市交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纸质投标保函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会不会废标?
答: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工程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9月29日9时30分。
2、专用合同条款14.4(3)施工进度款支付中:“③无论按月进度付款还是按形象进度或支付分解表付款,发包人均按当期实际完成并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如有)和发包人审核合格的工程量向承包人支付对应施工进度款的  %,最多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  80%(不低于80%)。”
修改为:“③无论按月进度付款还是按形象进度或支付分解表付款,发包人均按当期实际完成并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如有)和发包人审核合格的工程量向承包人支付对应施工进度款的80%,最多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80%。”
 
 
招标人:重庆玄天湖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2日
 
 
[50022420240621001020101].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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