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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X941、X942水毁修复工程交易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福建 城市 宁德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寿宁县X941、X942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单位 寿宁县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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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件

    寿宁县X941、X942水毁修复工程已由寿宁县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寿宁县交通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行政监督部门为寿宁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寿宁县
    2.2控制价(估算价):107.85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01.7001 万元
    2.3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寿宁县交通运输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包括X941线K2+540处水毁点、X941线K13+050处水毁点、X942线K2+110处水毁点、X942线K17+250处水毁点、X942线K2+150处水毁点和X945线K55+950处水毁点等6处水毁点路基塌方修复。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公路工程竣(交)工 验收办法》、交通部现行《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520-2020)合格标准和《公路工 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其他要求:(1)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218.5.222.64: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 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10日内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并处罚金2万元且追究其责任。 (2)履约担保应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3)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挂靠。(4)投标总报价高于最终发包价格的投标价将被否决。(5)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交易公告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的,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6)附件作为本文的组成部分,与本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3.2资质要求:[公路工程·公路养护·公路养护乙级](含)以上或者[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
    3.3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二类乙级(原公路养护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11月06日09时3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5.中标人选取办法
    5.1交易时间:2024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5.2交易地点: 寿宁县
    5.3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6.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人:寿宁县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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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寿宁县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人)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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