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民政事务中心2021年老年人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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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民政事务中心2021年老年人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罗湖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政府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区民政事务中心拟对《深圳市罗湖区民政事务中心2021年老年人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罗湖区社会福利中心老年人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万元):15,800,000.00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罗湖医院集团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甲乙双方同意将: 原合同中第九条“甲方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每月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对当月服务进行老年人服务质量考评(考评依据按照招、投标文件及合同内容执行),根据考评结果支付服务费,考评采取总分200分计分制,170分及以上为考评合格。并于当月底之前支付当月服务费,低于 170 分(不含 170 分)为考评不合格。若乙方当月考评得分为160-169分扣当月服务费的1%;150-159分扣当月服务费的2%;149分及以下扣当月服务费的3%,一年内累计三次考评不达标,甲方可立即进行财务审计向区采购主管部门申请终止合同。”变更为“甲方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每月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对当月服务进行老年人服务质量考评(考评依据按照招、投标文件及合同内容执行),根据考评结果支付服务费,考评采取总分200分计分制,170分及以上为考评合格。并于当月底之前支付当月服务费,低于 170 分(不含 170 分)为考评不合格。若乙方当月考评得分为160-169分扣当月服务费的1%;150-159分扣当月服务费的2%;149分及以下扣当月服务费的3%,一年内累计三次考评不达标,甲方可立即进行财务审计向区采购主管部门申请终止合同。考虑乙方实际运营压力,甲方同意向乙方提前支付2.5个月的服务费,即在2022年6月底前提前支付乙方7-9月的服务费共计为316.40万元(其中,护理服务费88.56 万元/月×2 .5月即 221.4万元;膳食服务费38.00 万元/月×2.5月即95.00 万元),在合同期最后一个月,实际结算费用多退少补,以实际结算为准。”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护理服务费定额、老人餐饮收费价格低廉,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餐饮费、水电费、人工支出等费用大大超出常态化管理状态的预算额度,同时养老机构封闭管理要求必须储备1个月以上的应急物资导致服务方垫付大量资金,目前服务方运营成本增加、亏损严重、资金短缺,日常运营受限。鉴于乙方诚信经营、履约较好,考虑乙方实际运营压力,根据《罗湖区 2022 年预算资金及专项债资金支出进度推进专题会会议纪要》“对于部分满足条件的项目,即货物类项目已收到货物、服务类项目已提供服务且仍在履约中,如劳务派遣及购买服务类项目,可由各单位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适当靠前支付款项”的会议精神,变更本合同条款如上。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罗湖区民政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73号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25616166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文锦中路罗湖区委2501 联系电话:25666674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