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项目)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三星村远古文化体验中心项目已由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批文名为: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坛发改备[2023]4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茅山旅游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星村远古文化体验中心项目建筑施工总承包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三星村 2.1.2建设规模:(1)综合博物馆及入口区:建设集博物馆、考古工作站及遗址管理办公室为一体的综合博物馆约6000m2、新建道路及生态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入口景观绿化及供配电、室外附属等;(2)环境整治:周边风貌设计与整治、构筑物清障及线缆移除入地掩埋、雨污分流、道路改线等;(3)三星村美丽乡村建设:新建道路约14000?、雨污水及综合管线改造、室外弱电及监控、景观及建筑风貌整治、室外景观照明改造、新建公共厕所及乡村景观小品等。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7181.0万元 2.1.4工期要求:468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06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施工?建造师证?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含)以上(资格) 3.3 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承建过单份合同工程造价在56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已竣工的民用建筑工程(居住建筑除外)业绩。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建筑类型分类标准按照建设工程分类GB/T50841-2013划分。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中的“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
5. 投标截止时间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 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 资格审查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
7. 评标方法 |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江苏茅山旅游控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333号 | 地址: | 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9楼 | 邮编: | 213200 | 邮编: | 213200 | 联系人: | 邹丽华 | 联系人: | 陆云 | 电话: | 0519-85658115 | 电话: | 0519-82798174 | 电子邮箱: | 1059856749@qq.com | 电子邮箱: | 2234993275@qq.com | |
2024年10月31日 |
友情提醒: |
1、本标段为“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58.216.50.99:8001/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操作手册)。 “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右侧“交易平台-工程交易7.0-不见面开标大厅2.0(网址:http://58.216.50.99:8001/BidOpeningSJ/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新点软件吕工:0519-85588123 。 2、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58.216.50.99:8001/TPBidder)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同时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变更公告”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