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25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5分商务标:工程业绩:1分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1.1初步设计文件(25分) | 1.设计说明书(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
2.总平面设计(4分) |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
3.建筑设计(4分) |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
4.结构设计(3分) |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
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总分4分) |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
6.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
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
8、经济分析(1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
9、设计深度(1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
注:1、初步设计各评审要点定稿须明确满分分值,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5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3分) | 注: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等应用(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等应用的情况进行评分。 |
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为止。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4 | 工程业绩(1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21年1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中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价3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不含厂房、物流仓储。如提供的业绩中含厂房、物流仓储的,应以扣除厂房、物流仓储相应造价后的业绩为准)工程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1分(具体按下述计分方式计分)。注:(1)投标人资格审查提供的业绩不参与本项计分。(2)设计业绩的合同价是指项目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达35000万元及以上。 |
| |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一)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1、投标人独立参加投标的(非组建联合体的):(1)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8;(2)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7;(3)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非联合体的,得满分;(4)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牵头方的得满分;(5)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参与方的得分乘0.6;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1)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牵头方的,得满分;(2)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参与方的,得分乘0.6;(3)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非联合体的,得满分;(4)本次投标牵头方提供的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5)本次投标参与方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二)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投标人无论是否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均按以下标准计分:1、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的,得分乘0.8;2、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得分乘0.7;3、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且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得满分;4、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计分。(三)本计分项企业或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6。 |
6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