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津市关于开展2021年版国家医保目录新增纳入药品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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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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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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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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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各相关企业: 依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医保发〔2021〕50号),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药品网上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药集采发〔2019〕2号)要求,现就2021年版国家医保目录新增纳入药品信息维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版国家医保目录新增纳入药品(见附件)信息维护时间:2021年12月9日12:00至12月13日17:00。 二、操作方法 参照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网(https://www.tjmpc.cn/)“文件下载”栏目中的《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新版本生产企业用户使用手册》完成相关操作。 三、有关事项 尚未维护相关新增纳入药品信息的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药品信息维护。已完成相关维护工作的相关新增纳入药品无需重复操作。 为确保后续网上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相关企业及时做好配送关系确认工作,积极组织货源,以免影响药品供应。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陈塘科技商务区服务中心四楼(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电 话:022-24538156、022-24538157 电子信箱:tjmpc@tjmpc.cn 微信公众号: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