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蒋坝船闸改建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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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江苏 | 城市 | 淮安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蒋坝船闸改建工程土建施工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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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蒋坝船闸改建工程已由苏发改基础发〔2023〕1237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江苏省金宝航线整治蒋坝船闸改建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蒋坝船闸改建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淮安市洪泽区蒋坝镇。
2.2 项目概况
蒋坝船闸位于洪泽区蒋坝镇南侧金宝航线与洪泽湖连接处,上闸首切洪泽湖大堤入洪泽湖,下闸首经金宝航线与大运河相连,是沟通洪泽湖与高邮湖及京杭运河之间的主要航运通道节点。根据《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17~2035年)》,金宝线航道按照Ⅲ级标准整治,改建船闸工程为Ⅲ级通航建筑物。本次工程的任务是落实航道规划要求,拆除并按Ⅲ级船闸标准改建蒋坝船闸,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同时消除工程安全隐患,确保建筑物安全。
根据《江苏省防洪规划》(江苏省水利厅 2011年),洪泽湖大堤堤防级别为1级,船闸引河堤防为入江水道三河段左岸堤防的组成部分,其级别为4级。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17)、《船闸水工建筑物设计规范》(JTJ 307-2001)确定船闸水工建筑物等级:上闸首、部分上游导航墙、部分闸室建筑物级别为1级,下闸首及部分闸室为2级,上下游导航、靠船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
蒋坝船闸改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① 船闸工程,为Ⅲ级,船闸尺度为230×23×5.0m(闸室长×口门宽×最小槛上水深);② 上下游引航道(含导航墙、靠船墩、护岸)工程;③ 跨闸交通桥工程 1 座;④ 下游锚地工程;⑤ 配套水土保持、绿化管理设施及生产生活用房等。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不限于):
(1)主体工程:老闸拆除;新闸建筑物基坑土方开挖、土方填筑(含膨胀土处理);船闸上、下闸首及闸室;上游引航道挡墙、靠船墩、护坡及护底;下游引航道挡墙、靠船墩、护坡及护底;跨闸交通桥1座;下游锚地工程1处;闸门、启闭机、电气设备部分采购等安装;观测及监测设施采购、设施埋设、安装,施工期观测、设备维护、监测资料整理整编和分析等。
(2)临时工程:主要包括工程区场地平整、建筑物基坑支护及降排水、施工场内临时道路和场外道路维修和养护、施工临时房屋及设施、施工用电、用水、拌合楼、施工围堰的填筑、维护与拆除,施工期水保及环保等。
本次招标对应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约4.35亿元。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及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工期3年,2027年4月30日前具备水下验收条件,2027年12月30日前工程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如因征迁等特殊因素影响,主体工程开工延迟三个月内,关键节点工期不调整,且承包人不得索赔。
本工程施工工期(不含缺陷责任期)为:36个月。(电子投标文件按1095天填写)
2.5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达优良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6年10月1日以来(以完(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大型水闸工程(流量≥1000m3/s,下同)或大型泵站(流量≥50m3/s,下同)或船闸(Ⅳ级及以上,下同)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航道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工程规模及特征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未处于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具有与本公告第3.1(2)项条款相同要求的且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本公告第3.1(2)项条款中业绩证明材料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且均为同一人。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则需提供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目前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具有与本公告第3.1(2)项条款要求相同且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本公告第3.1(2)项条款中业绩证明材料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且均为同一人。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则需提供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7)其他人员要求: /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3人。
(9)主要施工设备要求: / 。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并提供网站截图)。
3.2 联合体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7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5%;70%;75%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格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
最高投标限价分为总报价限价和分项报价限价,任何一项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设置如下表:
7.4 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江苏省金宝航线整治蒋坝船闸改建工程建设处)
地 址: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106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603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635077776@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 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本招标项目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蒋坝船闸改建工程已由苏发改基础发〔2023〕1237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江苏省金宝航线整治蒋坝船闸改建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蒋坝船闸改建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淮安市洪泽区蒋坝镇。
2.2 项目概况
蒋坝船闸位于洪泽区蒋坝镇南侧金宝航线与洪泽湖连接处,上闸首切洪泽湖大堤入洪泽湖,下闸首经金宝航线与大运河相连,是沟通洪泽湖与高邮湖及京杭运河之间的主要航运通道节点。根据《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17~2035年)》,金宝线航道按照Ⅲ级标准整治,改建船闸工程为Ⅲ级通航建筑物。本次工程的任务是落实航道规划要求,拆除并按Ⅲ级船闸标准改建蒋坝船闸,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同时消除工程安全隐患,确保建筑物安全。
根据《江苏省防洪规划》(江苏省水利厅 2011年),洪泽湖大堤堤防级别为1级,船闸引河堤防为入江水道三河段左岸堤防的组成部分,其级别为4级。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17)、《船闸水工建筑物设计规范》(JTJ 307-2001)确定船闸水工建筑物等级:上闸首、部分上游导航墙、部分闸室建筑物级别为1级,下闸首及部分闸室为2级,上下游导航、靠船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
蒋坝船闸改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① 船闸工程,为Ⅲ级,船闸尺度为230×23×5.0m(闸室长×口门宽×最小槛上水深);② 上下游引航道(含导航墙、靠船墩、护岸)工程;③ 跨闸交通桥工程 1 座;④ 下游锚地工程;⑤ 配套水土保持、绿化管理设施及生产生活用房等。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不限于):
(1)主体工程:老闸拆除;新闸建筑物基坑土方开挖、土方填筑(含膨胀土处理);船闸上、下闸首及闸室;上游引航道挡墙、靠船墩、护坡及护底;下游引航道挡墙、靠船墩、护坡及护底;跨闸交通桥1座;下游锚地工程1处;闸门、启闭机、电气设备部分采购等安装;观测及监测设施采购、设施埋设、安装,施工期观测、设备维护、监测资料整理整编和分析等。
(2)临时工程:主要包括工程区场地平整、建筑物基坑支护及降排水、施工场内临时道路和场外道路维修和养护、施工临时房屋及设施、施工用电、用水、拌合楼、施工围堰的填筑、维护与拆除,施工期水保及环保等。
本次招标对应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约4.35亿元。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及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工期3年,2027年4月30日前具备水下验收条件,2027年12月30日前工程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如因征迁等特殊因素影响,主体工程开工延迟三个月内,关键节点工期不调整,且承包人不得索赔。
本工程施工工期(不含缺陷责任期)为:36个月。(电子投标文件按1095天填写)
2.5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达优良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6年10月1日以来(以完(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大型水闸工程(流量≥1000m3/s,下同)或大型泵站(流量≥50m3/s,下同)或船闸(Ⅳ级及以上,下同)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航道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工程规模及特征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未处于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具有与本公告第3.1(2)项条款相同要求的且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本公告第3.1(2)项条款中业绩证明材料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且均为同一人。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则需提供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目前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具有与本公告第3.1(2)项条款要求相同且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本公告第3.1(2)项条款中业绩证明材料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且均为同一人。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则需提供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7)其他人员要求: /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3人。
(9)主要施工设备要求: / 。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并提供网站截图)。
3.2 联合体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7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人员要求 | /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主要施工设备 | / |
11.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之内全部月份的从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款要求,否则均按相应人员缺失处理。 |
13.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 |
1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5%;70%;75%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格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
最高投标限价分为总报价限价和分项报价限价,任何一项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设置如下表:
序号 | 报价类型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一 | 总报价(含暂列金额) | 41842 |
1 | 船闸及引航道工程建筑工程 | 31405 |
2 |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 | 1365 |
3 | 措施项目 | 7853 |
3.1 | BIM技术及信息化 | 100 |
3.2 | 智慧工地 | 170 |
7.4 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 ①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的98%~100%(含98%、100%)范围内的得55分; ②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00%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55分基础上扣1分; 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98%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55分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 55 |
2 | 企业业绩 | ①投标人2016年10月1日以来(以完(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签约合同价100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水闸工程(流量≥1000m3/s,下同)或大型泵站(流量≥50m3/s,下同)或船闸(Ⅲ级及以上,下同)施工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或航道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明),在业绩证明材料上醒目圈示工程规模及特征。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工程规模及特征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符合得分条件的同一项业绩,企业、项目经理不得重复评分,项目经理得分优先。 ②投标人2016年10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承担的水利水电或港口与航道工程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质量奖项的得0.5分。(提供获奖文件或证书) | 2.5 |
3 | 项目经理履约能力 | 项目经理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以完(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签约合同价100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水闸工程(流量≥1000m3/s,下同)或大型泵站(流量≥50m3/s,下同)或船闸(Ⅲ级及以上,下同)的施工业绩且担任项目经理的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航道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明);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且均为同一人。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则需提供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在业绩证明材料上醒目圈示工程规模及特征。】 符合得分条件的同一项业绩,企业、项目经理不得重复评分,项目经理得分优先。 | 1 |
4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 ①项目组织机构完整,具有安全、质量、施工、测量、造价、财务、档案、党建、施工材料等管理人员,须设立工程、安全、质量、财务等部门,专职质检员不少于2名。以上机构、人员配备齐全,得2分;以上机构、人员每少一个扣0.5分,最低得0分; ②拟任项目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0.5分; ③拟任项目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0.5分。 | 3 |
合计 | 61.5 |
技术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工场布置及智慧工地建设 | ①项目经理部建设、工场布置、施工道路、其它临时设施布置和施工期交通管制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②智慧工地实施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赋分。 | 2 |
2 | 临时工程 | ①施工期降排水方案可行,排水设备选型、数量配备合理(附详细的分析计算),得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②度汛方案可行,措施有保证,得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③围堰填筑、维护、拆除方案可行,措施有保证,得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④临时交通、运维方案、围挡设置合理可行,措施有保证,得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2 |
3 | 施工进度计划 | 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和网络图,关键线路准确、清晰,工程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工序分解详细合理,进度保证措施可靠,得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2 |
4 | 资源配置计划 |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2 |
5 | 土建施工质量管理 | ①质量管理体系。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组织有保障,创建优良工程措施合理,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②土方工程。土方调配合理,回填土料选择、压实措施合适,弃土区整理措施及扬尘防控措施得当,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新建船闸基坑开挖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③基础工程。施工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地基封底、地下连续墙、水泥土搅拌桩、水泥土换填等施工方案合理,基坑截渗、排降水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④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质量管控措施有保证,检验试验方案可行,得1分; 混凝土浇筑工艺及组织合理,质量措施有保障,能满足施工需要并能保证混凝土内外质量,大体积混凝土、薄壁混凝土防裂缝措施等方案可行,得3分。 有缺陷酌情赋分。 ⑤止水。止水安装施工方案合理,安全措施可行,质量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⑥砌体与护砌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安全措施可行,质量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11 |
6 | 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 | ①液压启闭机安装、调试方案可行,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技术措施有保证,得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②金属结构安装、调试方案可行,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技术措施有保证,得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③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方案合理,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5 |
7 | 桥梁工程 | 施工工艺合理,质量、安全有保障,桥梁施工、吊装等方案措施合理,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1 |
8 | 安全管理 | ①老闸拆除安全措施合理,得1分。 ②编制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方案合理,安全生产(经费、设备等)投入有保障,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针对性,得1.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③施工期工程观测、安全监测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1.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4 |
9 | 环保、文明工地和党风廉政文化建设 | ①施工期环境保护(含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治理等)三同时措施落实情况,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②施工期(含弃土区)临时水土保持措施可行,得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③文明工地(经费、人员、设备等)和党风廉政文化建设投入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得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2 |
10 | 施工难点对策措施 | ①工程施工难点分析准确,技术路线合理,对策措施可行,得1分。 ②创新创优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赋分。 | 2 |
11 | 施工协调服务 | 与本工程建设有关单位、地方协调服务方案合理可行,得0.5分。 | 0.5 |
12 | 项目经理答辩 | 工程情况熟悉,回答问题思路清晰、针对性强,得4-5分;针对性较强,得3-4分;针对性一般得2-3分。不参加得0分。 | 5 |
合计 | 38.5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江苏省金宝航线整治蒋坝船闸改建工程建设处)
地 址: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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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6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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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635077776@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 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