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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区2024年建设工程规划验线测量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溧水区2024年建设工程规划验线测量技术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1幢810室(电梯按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苏唐工代[2024]L007号 
  项目名称:溧水区2024年建设工程规划验线测量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5万元/年 
  最高限价:25万元/年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建筑放线复核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500元/栋;管线放线复核综合单价最高限价:930元/公里。 
  第一标段:溧水开发区范围。8万元/年,在服务期限内,不足年的按月限价。 
  第二标段:永阳、洪蓝、东屏、石湫街道和白马、晶桥、和凤镇范围。17万元/年,在服务期限内,不足年的按月限价。 
  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格要求的各投标人按标段投标,且按开标、评标顺序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二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标后,剩余标段将不被推荐为中标人;开标、评标顺序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说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未满一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业务范围须至少包括工程测量) (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8日至2024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1幢810室(电梯按7楼) 
  方式:采用现场报名。供应商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现场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1幢804室(电梯按7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1幢804室(电梯按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公告在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http://zrzy.jiangsu.gov.cn/njls/)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4、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6、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7、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1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贝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1幢810室(电梯按7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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