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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后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后巷-下山旅游服务配套设施项目招租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后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后巷-下山旅游服务配套设施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后巷-下山旅游服务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编号:闽正辉招【2024】002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后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单位地址:唐先生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后巷村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园东路199号喜盈门国际大厦2号楼1521
 
一、采购项目内容
招租公告
 
1、招租条件
本招租项目后巷-下山旅游服务配套设施项目已经批准进行公开招租,项目招租人为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后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的招租机构单位为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租范围
2.1项目地点: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后巷村;
2.2招租内容:后巷-下山旅游服务配套设施项目拟租赁资产一览表:建筑面积为858.1平方米(不含宝澜街靠北方向小间建筑),总层数2层,钢混结构,设定用途为旅游配套服务设施用房。具体面积以现场实际为准,租赁资产按现状交付,承租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租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进场道路、水电费等。注:租赁资产不得外运,一经发现,招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租赁期间,各项应缴税、费(包括水、电、物业租金、租赁发票税等)由承租人承担。承租方未经招租人允许,不得在区域内随意搭建。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及重大政策性调整必须服从调整需要或终止合同,双方协商相关赔偿的问题。租赁期满后,不得恶意破坏场地设施。承租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招租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能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不予退还。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必须按时迁出所有的物资。若合同终止后,场地仍有余物,视为承租人放弃所有权,由招租人自行处理。
2.3用途:1)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承租对象以从事文化、旅游、服务业为优先,不得售卖生鲜、活鲜等水产品。2)标的用途及限制性条款:仅限于旅游服务,不得作为任何违法活动的场所使用,不得转租。3)承租方可对承租地进行装修,并符合相关要求。4)招租人的工作通道及公共走廊和过道,承租人不得堆放杂物;5)其他相关费用包括承租期间水费、电费、卫生费、税费及办理任何证件费用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2.4租赁期限:5年。5年租期到期后,由承租方与招租人双方协商,并经招租人考核通过后续租,年租金按双方协商定价支付。
2.5租金:含税底价首年租金为145200元/年(不含宝澜街靠北方向的小间建筑),低于标底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赁期限以5年为期,租金按年度收取,第1年至第3年租金按中标价收取(考虑需中标业主二次装修投入,故前三年不递增租金),第4年起每年租金在原中标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后续如有再次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以首次承租商优先承租,不再设免租期,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每年递增5%。合同签订后3个月为准备期,免收租金。
2.6租金缴纳方式:承租人在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付第1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到期之日前一次性交清下一年的租金。
3、承租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具备承担本招租租赁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3.1、企业法人单位参加投标,必须持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现场参加投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2、自然人参加投标,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招租文件的获取
4.1招租人自2024年8月26日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等网上发布招租信息,承租人可报名获取招租文件。
4.2招租文件售价:100元。
4.3地点: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荔园东路199号喜盈门国际大厦2号楼1521)
①上门报名:提交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填写招租项目名称)。
②网上报名:发送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填写招租项目名称)的扫描件至13559839448(微信同号)。
③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4.4书面招租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租文件不一致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的为准。
4.5开标前招租人不与承租人接触,承租人在阅读招租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租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可直接向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疑问。
5.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招租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14400元,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开户名--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行政服务中心支行,账号—9040210030010000045144。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5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备注:请各承租人认真阅读招租文件及合同条款。
8.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
8.1 签订合同时,承租人须向招租人缴纳按照中标第1年租金的50%金额作为押金,方可签订租赁合同;该押金在合同期满时经出租人确认了无事项后无息退还,在租赁期间,若在合同期内违反条款或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的,该押金不予退还,所有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应向招租人提交押金作为履约担保。
8.2承租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上述8.1条款的要求并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未签订租赁合同的没收投标保证金。
8.3承租人在地面建筑物及建筑设施或新增固定设施不得拆除,招租人也不作任何补偿无条件归招租人所有。
9.其他说明: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租服务费缴纳账号:开户名--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湄洲支行,账号—9040414010010000033802。
10.联系方式
招 租 人: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后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后巷村
联系方式:唐先生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租机构: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园东路199号喜盈门国际大厦2号楼1521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5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4.778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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