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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田心、学林片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芙蓉小区、汽齿生活区、华旗分社)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石峰区田心、学林片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芙蓉小区、汽齿生活区、华旗分社)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6日
株洲市石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石峰区田心、学林片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芙蓉小区、汽齿生活区、华旗分社)(采购计划编号:株石财采计[2024]000033号;委托代理编号: SZQL-ZZCG-24034)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石峰区田心、学林片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芙蓉小区、汽齿生活区、华旗分社)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石财采计[2024]000033号  
3、委托代理编号:SZQL-ZZCG-24034
4、采购项目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7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210日历天(自开工之日起)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7
石峰区田心、学林片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芙蓉小区、汽齿生活区、华旗分社)
详见采购需求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7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①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所注明的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③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④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员、质量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同时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应为机械类或综合类)。
⑤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具体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8、履约担保
8.1履约担保金额:成交金额比最高投标限价的降价幅度不超过10%的,履约担保金额为成交合同金额的10%;成交金额比最高投标限价的降价幅度超过10%的,履约担保金额为成交合同金额的10%加上最高投标限价与成交合同金额差额部分的50%。
8.2履约担保的形式:
(1)履约担保金额为成交金额10%的,采用银行保函。
(2)履约担保金额超过成交金额10%的,成交金额的10%应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超过10%部分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的形式提交。
(3)银行保函应是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银行出具的保函。
(4)担保责任期至对应工程竣工(达到验收要求)之日终止,且在项目竣工前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
8.3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自中标人接获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超过期限未提供履约保函的,取消其成交资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株政办发〔2024〕2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8.4履约担保机构不按建设单位依约提出的索赔时限履行担保赔偿责任的,建设单位将及时通过诉讼追偿并采取相应诉讼保全措施,依法落实履约担保责任。
8.5履约担保的使用和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当自收到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15日内开工,非不可抗力原因不按时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书后10日内无条件退场,其全部履约担保资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应按关键节点工期和总工期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如出现不合格工程应立即返工,返工耽误的工期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工期违约超过关键节点工期的按合同约定罚处工期违约金,其中超过关键节点工期10日内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0.5%计取;工期违约累计达10至20日的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1%计取;工期违约累计超过20日的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2%计取;工期违约累计超过30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清退出场,全部履约担保金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和进度款支付比例清算,余款不再结算支付,且不能免除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承包人违规分包和转包工程以及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上述规定清退承包人。
(3)承包人关键节点工期或总工期违约超期在20日以内的,发包人不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划违约金,也不动用履约保函;工期违约超过20日的,发包人将根据合同约定动用履约保函扣划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承包人积极组织工程施工并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了全部工程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不计违约金,过程中扣划的违约金全额退还给承包人。因建设单位责任延误工期的,需进行工期延误签证,不计算在承包人延期内。
(4)如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他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从履约保函中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若保函金额不足赔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若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超过总工期,且建设单位应付工程款超过保函额度的,可以协商提前退回保函,由欠付工程款中与保函同等额度的资金为后期承包单位履约进行担保。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全天,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获取招标文件。
(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http://www.zzzyjy.cn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3、开标时间:2024年8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刘舟行
2、电话:13397336946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株洲市石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地  址: 株洲市石峰区铜藕路170号
(3)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5)邮  编:412000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955号中国石化大厦13楼
(3)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5)邮 编:412000
(6)电子邮箱:398884996@qq.com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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