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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港区财政局泉港区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福建 城市 泉州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泉州市泉港区财政局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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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价格优先法)对 中标金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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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泉港区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6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泉州市泉港区财政局委托,拟对泉港区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泉州市泉港区财政局
2、联系人:马小姐
3、联系方式:0595-87996150
4、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中路2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泉港区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3505052024000002
3、征集项目简介:1、全省2023-2024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协议将于今年12月底到期。为做好新一轮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工作,按照《福建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现泉港区财政局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有关文件,面向社会为泉港区内党政机关征集一定数量的会议定点场所。
2、框架协议采购形式:本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3、本次框架协议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4、入围淘汰规则:本项目征集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为3家,淘汰比例为20%,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仅为2家时,淘汰1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大于2家时,按比例淘汰供应商;当按照前款规定的淘汰比例淘汰供应商后,供应商数量仍大于征集入围上限的,则按评审排序和上限数量要求淘汰其余供应商。
5、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在服务期限内,确定成交供应商拟采用直接选定方式。
6、本项目为泉港区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通过本次采购确定的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会议均可以使用,并享受同等待遇。
7、本项目由泉港区财政局负责定点场所的管理工作(含签订定点协议和对定点场所的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8、会议定点场所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
9、本次采购会议服务场所包括客房、会议室和餐饮服务,定点场所必须按不高于其中标价格为党政机关的会议提供饭店所有的场所服务。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1 泉港区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泉港区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一般会议服务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0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包1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所属区划
1 泉州市泉港区财政局 泉港区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山腰街道驿峰中路2号 95-87987239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泉港区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4年11月03日至 2024年11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地点: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3、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4、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10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福建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1-2666
CA及签章服务: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其他补充事宜:
开启地点: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在线开启,同时在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设置开启会场.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征集人:泉州市泉港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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