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城市公交集团公交车内媒体广告发布权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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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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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编号:HB2024DF100840
起始价:631900.00元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4-04-23 09:3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4-04-09 01:00:00
起始价:631900.00元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4-04-23 09:3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4-04-09 01:00:00
出租申请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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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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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十堰市城市公交集团公交车内媒体广告发布权招租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04-09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04-22 | ||
项目编号 | HB2024DF100840 | 挂牌价格 | 63.190000万元/年 | ||
标的所在地 | - 十堰市 | ||||
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
首年租金(万元) |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出租用途 | 广告 | |||
目前状态 | 空置 | ||||
标的介绍 | 十堰城区、郧阳区、武当山特区等公交线路共500台公交车内广告位经营权,包括车厢内车载电视广告位及风道两侧平面广告位 |
出租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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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十堰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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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湖北德高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4-02-28 |
租赁价格评估值(万元) | 63.190000 |
批准(备案)机构 | 十堰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4-03 |
一、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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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4-09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04-22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半年支付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履约抵押金(万元) | 按合同约定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承租方请在公告期内持相关证明和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审核通过后,取得竞租资格,并将竞租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为准),逾期不予办理。本次招租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价高者得。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情况:标的原租赁合同已到期,原承租方在本次公开出租中,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内行权。如原承租方未在本项目挂牌有效期内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足额保证金的,则视为放弃承租。若最终承租方非原承租方,合同签订后,出租方将协助办理清退事宜,但最终承租方必须承担延期交付租赁标的的风险。 (2)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湖北德高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租赁价格评估报告书(德高评咨字[2024]第004号)中的全部内容。若标的面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评估报告中的面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进行追责和索赔。 (3)租金的交付:从租赁期限的第一天算起,按半年度(每六个月为一个计费周期)支付,首期租金在《公交车内媒体广告位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统一结算,先交租金后使用。以后每期租赁费须在上期末月结束前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并公示的《公交车内媒体广告位租赁合同》(详见网站公告底部附件),须在报名登记时对《公交车内媒体广告位租赁合同》予以盖章、签字确认。合格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由出租方将承租方名称、租赁期限及最终成交价格等在合同上补全,经出租方加盖公章后《公交车内媒体广告位租赁合同》即生效。 (5)承租方须接续原车内车载电视设备。 | |
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是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所有发布的广告内容须经公交集团广告中心审核通过方可发布; 2、未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函。 3、从事广告行业相关资质、企业组织架构健全、成立年限达两年及以上的十堰城区内的企业或公司。并提供从业人员相关资质或证明(例如审查员、设计师、会计等)。 4、近两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广告资源经营近三年以上业绩证明; 5、注册资本须在壹佰万元(含)以上(实缴),且营业期限在有效期内。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租赁包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300000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5677 5839 7138 开户行:中国银行十堰大学城支行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意向承租方须足额交纳对应标的竞租保证金(不成交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2、竞租成功,则竞租保证金转为交易费用和约定租金的一部分。承租方不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首期租金,将被取消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返还,该标的择期重新挂牌竞租。意向竞租方缴纳竞租保证金后不参加竞租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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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名称 | 光谷联交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先生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19-8875976 |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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