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银校合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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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江苏 | 城市 | 南京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东南大学银校合作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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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招标人)委托,就东南大学银校合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东南大学银校合作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
JSTCC2400515978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对东南大学银校合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本项目分为4个包件,具体采购内容包括:
注:1、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服务需求书》。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投包件中所有货物及服务均进行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被拒绝。
3、每个包件中标人数量:1名(可兼投兼中)。
4、资金来源:自筹。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按公开招标流程组织采购。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通用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4、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5、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7、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9、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10、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1、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2、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3、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4、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二)各包件其他资质条件
包件一:智慧校园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软件系统开发的实施案例。
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包件二:智慧校园单套制目标下学生可信电子学籍档案集成管理系统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软件系统开发的实施案例。
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包件三:智慧校园电子招投标系统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软件系统开发的实施案例。
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包件四:无锡、苏州校区财务系统升级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软件系统开发的实施案例。
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30日起至2024年11月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https://www.jstcc.cn/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3、平台服务费:500元/包,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上进行发布。
七、开标及投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下午14: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将采取远程开标方式,并允许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13室;收件人:招标与采购五处;手机:18051029886(13584060515);邮寄包装要求:外包装上应清楚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同时,投标人须按附件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人参加远程异地开标仪式须知》,并于约定时间前将上述文件盖章的扫描件发至yefc@jitc.cn 邮箱。
八、监督举报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
邮 编:210011
联系人:薛弘宇 徐悦 叶逢春
联系电话:025-83240905 18001595837 13584060515
电子函件:yefc@jitc.cn
一、项目名称:
东南大学银校合作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
JSTCC2400515978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对东南大学银校合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本项目分为4个包件,具体采购内容包括:
项目名称 | 包件 | 包件名称 | 最高限价(含增值税) | 备注 |
东南大学银校合作采购项目 | 包件一 | 智慧校园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 | 19万元 | - |
包件二 | 智慧校园单套制目标下学生可信电子学籍档案集成管理系统 | 30万元 | - | |
包件三 | 智慧校园电子招投标系统 | 90万元 | - | |
包件四 | 无锡、苏州校区财务系统升级 | 181万元 | - |
注:1、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服务需求书》。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投包件中所有货物及服务均进行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被拒绝。
3、每个包件中标人数量:1名(可兼投兼中)。
4、资金来源:自筹。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按公开招标流程组织采购。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通用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4、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5、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7、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9、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10、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1、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2、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3、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4、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二)各包件其他资质条件
包件一:智慧校园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软件系统开发的实施案例。
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包件二:智慧校园单套制目标下学生可信电子学籍档案集成管理系统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软件系统开发的实施案例。
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包件三:智慧校园电子招投标系统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软件系统开发的实施案例。
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包件四:无锡、苏州校区财务系统升级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软件系统开发的实施案例。
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30日起至2024年11月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https://www.jstcc.cn/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3、平台服务费:500元/包,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上进行发布。
七、开标及投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下午14: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将采取远程开标方式,并允许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13室;收件人:招标与采购五处;手机:18051029886(13584060515);邮寄包装要求:外包装上应清楚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同时,投标人须按附件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人参加远程异地开标仪式须知》,并于约定时间前将上述文件盖章的扫描件发至yefc@jitc.cn 邮箱。
八、监督举报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
邮 编:210011
联系人:薛弘宇 徐悦 叶逢春
联系电话:025-83240905 18001595837 13584060515
电子函件:yefc@jit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