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全旺镇马蹊村“后窑垅”水库公开挂牌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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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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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竞买公告 标的物介绍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披露 竞买记录 交易结果公示
(以公告内容为准)
承租方(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以公告内容为准)
详细见下方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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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衢江区全旺镇马蹊村“后窑垅”水库公开挂牌招租 | ||
项目编号 | N0346FCZZ230040 | 产权子类型 | 土地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2-1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2-2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交易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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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机构 | |||||||||||||||||||||||||||||||||||||||||||||||
首年租金底价(元) | 40000.00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马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项目通过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后窑垅”水库招租信息并出租,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水库招租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水库权属关系清晰,本出租方对该水库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出租方出租水库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相关决策。 3、本出租方已如实填写水库招租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对标的权利限制状态等事项,已在产权交易申请书中予以揭示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4、本出租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本水库招租申请为本出租方之真实意思表示,如在信息发布期间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本出租方愿按照竞价交易方式之规定确定承租方;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本出租方愿采取协议的方式进行交易。 6、本出租方已认真考虑了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出租方在水库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出租方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村民(社员)代表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告知 | 1、承租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出租方有权了解但不得干涉承租方的合法经营。 2、租赁期间,承租人必须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治安、环保等国家管理条例规定合法合规经营,承租人承租后,水库经营及安全管理工作移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应严格做好标的安全管理工作,标的周边做好防溺水安全警示牌,谨防溺水等事故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因承租方经营管理不当,违反消防、安全、治安、环保等国家管理条例规定,发生事故并造成出租方资产损失(含连带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租赁期间,承租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履行水库日常管护义务,水库蓄水安全、水面清洁、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4、租赁期间,承租方若需对水库进行装修、改造,须事先将装修、改造方案报出租方审核,在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如需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还需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整改时不得破坏水库结构,影响水库的使用安全。租赁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或届满时,出租方收回租赁标的,承租方可拆除可移动的设施(包括承租方购置的移动抽水泵、氧气泵、可移动水管等),不可拆除的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包括水泥浇筑物品、固定浇筑的护栏等),拆除过程中如对水库有损坏,则按原样修复,无法修复的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不足赔偿的,由承租方另行付费赔偿。 5、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水库转租或改变用途。 6、承租方应在租赁期满7日内(含租赁合同提前终止、解除)将承租水库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租出方,承租方交还出租方水库时应保持水库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状态。逾期归还水库的,出租方有权在租赁期间,自行进入出租水库并腾空,对承租方仍存放在出租水库内的任何物品出租方有权作为废弃物处置,租金应计算至承租方所有物品全部搬离之日。 7、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租赁合同仍有效。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不得参与下一轮招租活动。 8、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出租标的,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未收取的租金继续追缴,承租方应在7天内清场并退还承租标的,逾期未退还的,出租方有权以任何方式进入,并将留存物品作为废弃物予以处置,处置产生的费用出租方有权优先从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纳租金的; (2)拖欠水、电、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经出租方催缴后仍不缴纳的; (3)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或按照市政府相关政策必须进行资产处置且一定要收回时;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私自转租; (5)承租方在承租区域内进行违法活动的。 (6)承租方擅自改变建筑形态、建筑外貌或一切有人为造成风险的行为。 (7)承租方未经允许使用有环境污染风险材料、饲料(包括猪粪、鸡粪等)及化学物品,水面需保持清洁,并符合“五水共治”的要求。 (8)承租方捕捞时擅自使用电鱼、炸鱼、毒鱼等危险方法。 (9)承租方在承租区域内违规建房、私自搭建建筑物。 (10)为了保证承租方水产养殖效益和农户的正当抗旱、灌溉用水,“后窑垅”水库正当抗旱、灌溉用水以水库管理房抽水设备抽不上水为止。 9、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政府规划、建设和市政府搬盘整合的需要等情形,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承租方应无条件停业、清场,自负经济损失,不得提出任何拆迁补偿或其他赔偿(政府有相应补偿政策的除外),租金按实际租赁期限结算,出租方退回多收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10.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向承租人提供衢州市农业农村局监制的衢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若承租人需要税务专用发票,所产生的税费由承租人据实全部承担。 11.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价人应详细、认真咨询,实地查看本次公开标的全面情况,并应全面、仔细地阅读挂牌竞价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本规则,有疑问的在竞价前提出咨询,竞价人报名参与挂牌竞价,即表明竞价人对标的情况和本规则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挂牌竞价成交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共分三次支付,每次租金一次付清,首次支付前三年的租金,第二次支付五年租金,第三次支付最后两年的租金。具体支付时间以租赁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 |
标的交割 | 通过网络竞价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格即为成交,竞得人须在确认成交的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以下资料与出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 (1)竞得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与公章; (3)如委托代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农交中心发布成交公告,公示期7个自然日,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交清首年租金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交清费用后出租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标的交付承租人使用。如竞价受让人(承租人)未按规定的时间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或签订《租赁合同》后未按规定付清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的,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受让人(承租人)不得再次参与同一项目的竞价。(详细见下方附件)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详细见下方附件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www.en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指南(衢州).doc》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 |||
现场展示 | 即日起至挂牌截止日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标的以现状招租,敬请意向人实地查看,认真咨询标的情况,一旦报名竞价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挂牌竞价成交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2-14 17:30:00 至 2023-02-21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竞价人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并向交易中心递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递交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府东街208号(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如有疑问联系:童先生 0570-3810502 保证金缴纳账户: 单位名称: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330501 6835 000 000 1827 (详细见下方附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20000.00元,截止时间2023-02-21 17:00:00。 2、竞价保证金未成交的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的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在竞价人付清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提供票据复印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按《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扣除或免收交易手续费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 ||||
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500元/年或500元/年的整数倍。 | |
自由竞价时间 | 60分钟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服务费 | 交易服务费:挂牌成交后,承租方按首年租金成交价的5%向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如若承租方毁约的,已缴纳的租赁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符合条件的按《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规定予以免收交易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附件《竞价规则》.doc 农交报名表.doc 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指南\(衢州).doc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童先生 |
咨询电话 | 0570-3810502 | |
咨询时间 | (8:30-12:00,14:00-17:30) | |
咨询地址 | 柯城区府东街208号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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