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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街道道路改建工程(成新蒲以北)/标段施工补遗01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九江街道道路改建工程(成新蒲以北)/标段施工
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九江街道道路改建工程(成新蒲以北)/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一、提问及回复内容:
提问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且评标办法要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和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由于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清单编制说明并未提供完整的“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等说明,请招标人明确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只需提供“编制说明”即可。
回复提问1: 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文件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更正为: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包括投标报价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提问2:为防止评标过程造成专家误解,请招标人删除招标清单表格格式下方的编制复核!或者请招标人明确,招标清单表格格式下方的编制复核为公路计价软件导出表格的固有格式,投标人不用签字盖章,投标人只需要在投标清单的封面、扉页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即可!
回复提问2: 招标清单表格下方的编制、复核签字盖章不做强制性要求,投标总价的封面、扉页相应位置必须签字盖章。
 
提问3:投标人自主填报投标单价为每个投标人的权利,可否请招标人取消每项分项的最高限价单价限制,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安全生产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及其他不可竞争费用(如有)按招标文件列明的金额填报即可!
回复提问3: 按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各分项报价也不得超过各分项对应最高投标限价。
 
提问4:关于承包人工期延误罚款,招标文件P164和P154两处规定存在不一致,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个为准?若以招标文件P164页为准,投标函附录序号2“逾期交工违约金”和序号3“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投标人该如何填报?
回复提问4:关于承包人工期延误罚款调整如下: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9调整为“条目号11.5(3),逾期交工违约金:交工期延误在30天内,承包人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承担1万元/天的延期违约金;交工工期延误超过30天,超过部分的逾期天数,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2万元/天的延期违约金”;(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10调整为“条目号11.5(3),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签约合同价10%”。
 
提问5:“投标函附录”序号10中要求投标人填报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但招标文件P154专用合同数据表中并未明确,请招标人明确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回复提问5: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执行,即“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19逾期付款违约金利率: / ‰/天”。
 
提问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B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数据未明确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提问6:本项目施工合同以招标人上传的施工合同为准,投标人中标后以此签订合同,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及第三者责任险相关数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明确。
 
提问7: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B专用合同条款中 九江街道道路改建工程(成新蒲以北)项目施工合同 中(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此表的数据,明确请问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时,投标函附录填写以此表数据为准?
回复提问7:本项目施工合同以招标人上传的施工合同为准,投标人中标后以此签订合同,投标文件的编制由投标人自行完成。
 
提问8:请明确人员要几月的社保 
回复提问8: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9: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二)投标函附录第6条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填写“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 16.1 项约定的原则处理。”是否正确。
回复疑问9:投标文件的编制由投标人自行完成。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4年04月25日09时30分”修改为:“2024年04月28日09时30分”,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此时间的均作相应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成都空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宸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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