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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2023年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机制专项资金城北初级中学操场维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XXCG2023075
二、项目名称:萧县2023年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机制专项资金城北初级中学操场维修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硕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蒙城县宝业梦蝶绿苑东区4号楼1单元402室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萧县2023年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机制专项资金城北初级中学操场维修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维修改造操场,建设地点为萧县城北初级中学院内;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唐哲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31562221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继夫(组长)、鲁业君、丁延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鑫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东庐巢路冶山运输公司小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地址:萧县凤北新区萧龙路、兴业路交叉路口以北(萧县市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18楼 ,电话:0557-501159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萧县龙霄公园北侧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胡永13866555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鑫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东庐巢路冶山运输公司小区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最新招投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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