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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高新区环保管家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宣城高新区环保管家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ZQ-CG-CS-2024523
二、项目名称:宣城高新区环保管家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冶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1幢18层1801内2001-2015室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评审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评审得分:44.7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宣城高新区环保管家服务
服务范围:1、企业入园准入咨询服务:结合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环境承载能力、开发区主导产业、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等方面预判项目的环境准入,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及解决方案,为园区在产业政策及环保要求方面提供决策依据,从用地布局、产业发展、环境管理、节能减排方面给予专业化咨询建议,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资料后及时提供环保咨询服务,必要时,陪同甲方实地开展项目考察,协助管委会对接企业入园环保需求,出具项目入园可行性建议。
2、企业环保巡查体检技术服务:结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要求,在对高新区相关企业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的基础上,对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废水、废气、固废、噪声污染防治及自行监测落实情况、环境应急管理情况等进行排查,降低潜在环境风险,保障企业生产正常运行。对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科学、合理、规范地提供整改建议,指导、帮扶企业开展整改工作。按照甲方要求对高新区北区不少于40家企业开展环保巡查体检服务,每家企业提供1-3次现场巡查服务,其余企业根据管委会需求适时提供入企巡查服务,出具企业巡查体检报告。
3、重点在建项目检查:对园区重点在建企业项目开展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检查,宣贯环保政策要求,并根据需要指导企业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相关工作。按照甲方要求对高新区北区不少于15家企业开展环保“三同时”检查工作,其余企业根据管委会需求适时提供入企巡查服务,出具重点在建项目检查报告。
4、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服务:(1)协助园区管委会对重点涉异味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梳理园区企业基本信息,建立“园区重点涉异味企业信息数据库”,排查涉异味企业从原料贮存输送、生产工艺、产污环节、环保设施等方面的环保管理问题,及时交办反馈存在问题,加强园区环境保护。(2)协助园区管委会对松泉河、竹塘河、白马河沿河雨水排放口开展专项检查,对园区主要雨水排放口开展常态化巡查,配备无人机、快速检测试剂等,巡查频率为每周1-2次,针对异常情况溯源排查工作,及时交办反馈存在问题,加强园区环境保护。(3)负责安徽省2024年省环保督察典型案例(宣州区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高质量发展成色不足)销号工作。(4)负责指导园区企业开展重污染天气绩效升级工作,帮助企业完善升级薄弱点、完善申报材料,指导辖区重点行业企业顺利升级绩效 A 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5)对园区危险废物产生重点企业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对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标识标牌制度、管理计划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等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指导企业规范整改,完善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废物贮存管理。(6)协助园区管委会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统计专项工作,帮扶企业完成新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
5、协助环境管理:协助园区对危险废物的跨省转出、转入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加强对高新区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提供园区重点工程及咨询项目环境咨询技术服务。协助园区处理环保信访投诉件,开展现场问题核查及记录、协助整改落实、跟踪投诉问题整改效果。协助园区开展各级各类环保专项检查迎检工作。协助园区落实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指导园区企业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报送问题整改计划。提供日常环保咨询,针对园区企业提出的各项日常环保问题,及时提供反馈建议。每月对辖区主要雨水口开展1次检测并提供CMA监测报告;协助管委会对化工园区公共管廊接管企业在线检测设备运维进行管理。
6、园区合规性评估:对园区规划的有效性和调整必要性、规划环评、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及其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例行监测开展情况、现状发展与规划方案的符合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演练情况等园区合规性现状进行检查,出具检查评估报告,提出相应改进建议和措施。
7、环保知识培训服务:结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要求,定制对企业管理者、环保工作人员开展知识培训服务,或根据管委会需求提供,增强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一年内组织4次专家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课时,以会议的形式开展,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由园区管委会根据自身需要确定。
8、驻点服务:乙方须至少安排4名项目服务人员(包括1名驻点负责人)驻点宣城高新区开展日常服务并配备1台工作用车,配合管委会专项检测工作和环保巡查工作,并服从园区节假日排查、夜查等相关工作安排。项目技术负责人配合高新区管委会每周至少召开工作例会一次,统筹会商、安排、建议高新区每周环保工作。除经园区管委会委托外,禁止在园区内开展其他任何形式环保相关业务。
9、保密要求:所有针对园区、园区企业的检验、检测、成果报告等资料供应商须严格保密、保管,不得遗失,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服务要求:1、企业入园准入咨询服务:结合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环境承载能力、开发区主导产业、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等方面预判项目的环境准入,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及解决方案,为园区在产业政策及环保要求方面提供决策依据,从用地布局、产业发展、环境管理、节能减排方面给予专业化咨询建议,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资料后及时提供环保咨询服务,必要时,陪同甲方实地开展项目考察,协助管委会对接企业入园环保需求,出具项目入园可行性建议。
2、企业环保巡查体检技术服务:结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要求,在对高新区相关企业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的基础上,对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废水、废气、固废、噪声污染防治及自行监测落实情况、环境应急管理情况等进行排查,降低潜在环境风险,保障企业生产正常运行。对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科学、合理、规范地提供整改建议,指导、帮扶企业开展整改工作。按照甲方要求对高新区北区不少于40家企业开展环保巡查体检服务,每家企业提供1-3次现场巡查服务,其余企业根据管委会需求适时提供入企巡查服务,出具企业巡查体检报告。
3、重点在建项目检查:对园区重点在建企业项目开展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检查,宣贯环保政策要求,并根据需要指导企业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相关工作。按照甲方要求对高新区北区不少于15家企业开展环保“三同时”检查工作,其余企业根据管委会需求适时提供入企巡查服务,出具重点在建项目检查报告。
4、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服务:(1)协助园区管委会对重点涉异味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梳理园区企业基本信息,建立“园区重点涉异味企业信息数据库”,排查涉异味企业从原料贮存输送、生产工艺、产污环节、环保设施等方面的环保管理问题,及时交办反馈存在问题,加强园区环境保护。(2)协助园区管委会对松泉河、竹塘河、白马河沿河雨水排放口开展专项检查,对园区主要雨水排放口开展常态化巡查,配备无人机、快速检测试剂等,巡查频率为每周1-2次,针对异常情况溯源排查工作,及时交办反馈存在问题,加强园区环境保护。(3)负责安徽省2024年省环保督察典型案例(宣州区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高质量发展成色不足)销号工作。(4)负责指导园区企业开展重污染天气绩效升级工作,帮助企业完善升级薄弱点、完善申报材料,指导辖区重点行业企业顺利升级绩效 A 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5)对园区危险废物产生重点企业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对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标识标牌制度、管理计划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等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指导企业规范整改,完善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废物贮存管理。(6)协助园区管委会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统计专项工作,帮扶企业完成新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
5、协助环境管理:协助园区对危险废物的跨省转出、转入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加强对高新区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提供园区重点工程及咨询项目环境咨询技术服务。协助园区处理环保信访投诉件,开展现场问题核查及记录、协助整改落实、跟踪投诉问题整改效果。协助园区开展各级各类环保专项检查迎检工作。协助园区落实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指导园区企业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报送问题整改计划。提供日常环保咨询,针对园区企业提出的各项日常环保问题,及时提供反馈建议。每月对辖区主要雨水口开展1次检测并提供CMA监测报告;协助管委会对化工园区公共管廊接管企业在线检测设备运维进行管理。
6、园区合规性评估:对园区规划的有效性和调整必要性、规划环评、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及其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例行监测开展情况、现状发展与规划方案的符合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演练情况等园区合规性现状进行检查,出具检查评估报告,提出相应改进建议和措施。
7、环保知识培训服务:结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要求,定制对企业管理者、环保工作人员开展知识培训服务,或根据管委会需求提供,增强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一年内组织4次专家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课时,以会议的形式开展,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由园区管委会根据自身需要确定。
8、驻点服务:乙方须至少安排4名项目服务人员(包括1名驻点负责人)驻点宣城高新区开展日常服务并配备1台工作用车,配合管委会专项检测工作和环保巡查工作,并服从园区节假日排查、夜查等相关工作安排。
项目技术负责人配合高新区管委会每周至少召开工作例会一次,统筹会商、安排、建议高新区每周环保工作。除经园区管委会委托外,禁止在园区内开展其他任何形式环保相关业务。
9、保密要求:所有针对园区、园区企业的检验、检测、成果报告等资料供应商须严格保密、保管,不得遗失,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服务时间: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年度预算保障的情况下,经考核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一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
服务标准:技术标准符合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卉、曹莉、马石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计取代理费用。
2、金额:1358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麒麟大道11号、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麒麟大道1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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