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儋州市中和镇南门街桄榔庵遗址纪念馆项目用地规划指标论证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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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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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经市政府同意启动了儋州市中和镇南门街桄榔庵遗址纪念馆项目用地规划指标论证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用地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为:A-01地块,用地性质为文化用地(0803),用地面积9578平方米,容积率≤0.5,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15米,绿地率≥40%;A-02地块,用地性质为文化用地(0803),用地面积1485平方米,容积率≤0.5,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10米,绿地率≥40%。
为征求利害关系人和市民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4年1月27日至2024年2月25日)。
2、公示地点:儋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zhou.gov.cn,今日儋州报公众号)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569969024@qq.com;
(2)书面意见请送至儋州市中兴大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为便于联系意见反馈人,请写明真实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4)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联系电话:0898-23396315
附件:地块控规分图则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7日
附件.jpg
为征求利害关系人和市民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4年1月27日至2024年2月25日)。
2、公示地点:儋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zhou.gov.cn,今日儋州报公众号)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569969024@qq.com;
(2)书面意见请送至儋州市中兴大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为便于联系意见反馈人,请写明真实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4)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联系电话:0898-23396315
附件:地块控规分图则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7日
附件.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