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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1100-06108
二、项目名称: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兴隆台区双兴中路92号
中标(成交)金额:55(%)
评审总得分:9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C18049900其他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服务范围执行,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及《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公务用车(其中包括小型轿车、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越野车、货车、新能源汽车及特种专业车辆等车种)车辆保险服务(包含交强险、商业险),包括且不限于车辆统计表中的128台车辆进行服务。
服务要求:完全按照采购的服务要求执行,包括且不限于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要求:(一)承保基本服务要求、(二)理赔基本服务要求、(三)其他服务要求、(四)合同终止条件、报价要求等。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如供需双方同意可续签(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合同不能超过二年。
服务标准:完全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并完成执行才有要求的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田歆源、吴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4-211100-06108----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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