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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贡县上帕镇易地搬迁社区“一老一小”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贡县上帕镇易地搬迁社区“一老一小”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YNNJYH202406-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福贡县
一、招标条件
本福贡县上帕镇易地搬迁社区“一老一小”托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8.8 万元,招标人为福贡县上帕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58.80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捌万捌仟元整),资金来源为:2024 年福贡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福贡县上帕镇易地搬迁社区“一老一小”托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福贡县上帕镇易地搬迁社区“一老一小”托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近一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情形提供财务 报表,不能提供的须作出相应说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 6 个月依法缴纳 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6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 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 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的书面声明。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扶
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 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 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从事社会工 作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2 投标人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9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电话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福贡县自然资源局院内 1 单元 102 室(老发改住宿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福贡县自然资源局院内 1 单元 102 室(老发改住宿区)
七、其他
项目概况:
福贡县上帕镇易地搬迁社区“一老一小”托管服务项目(项目编码:YNNJYH202406-01)的 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新城区文盛路5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6 月 26 日下午 3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NJYH202406-01。
2.项目名称:福贡县上帕镇易地搬迁社区“一老一小”托管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8.80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捌万捌仟元整),资金来源为:2024 年福贡县 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5.服务地点:上帕镇 3 个易地搬迁社区(泽福社区、福兴社区、润福社区)。
6.采购需求:
6.1 培养本土社工人才,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探索建立社区基金,进一步创新“五社联动”社区治理模式,为一老一小提供精准化的关爱服务。
① 活动 1: 6 名专职社工持续运作与维护上帕镇泽福社区社工站、润福社区社工站、福兴 社区社工站,使社工站的运营更加规范与专业,成为福贡县社区社工站建设的示范基地;② 活动 2: 挖掘和培育 3 名社区骨干和 3 支社区社会组织(进行备案登记),使其成为社 区在地化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力量;
③ 活动 3:每月为社区骨干、社区社会组织提供 2 次督导,推动其持续参与到社区的志愿 服务中,如长者互助养老、民族文化传承、人居环境提升等;
④ 活动 4:结合社区骨干、社区社会组织的成长需求,提供 2 次外出参访学习、能力提升 培训,使其志愿服务能力不断获得提升;
⑤ 活动 5:每年组织 1 次福贡县社区社会组织年会,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经验交流与展示 平台,并进行表彰与激励;
⑥ 活动 6:链接社会各界慈善资源,成立 1 个社区“一老一小”关爱“社区基金”,形成 社区在地化可持续互助资源库;
⑦ 活动 7:推选成立多元主体(居民代表+社区代表+社工代表+爱心人士代表)构成的社 区基金管理委员会,每月开展 1 次委员会例会,推动“社区基金”的规范化管理。
6.2.依托社工站,联动多方通过“家+校+社”模式开展儿童陪伴服务
① 活动 1: 针对社区儿童进行入户走访建立信息档案,进行需求分类与分析,对有需求的 儿童进行定期入户跟踪;
② 活动 2:培养 3 名社区儿童骨干,规范运作儿童之家,为泽福社区儿童提供安全的自由 阅读、玩乐空间;
③ 活动 3:依托社区儿童之家开设“四点半托管加油站”,减轻就近就业家长的照顾压力;④ 活动 4:在社区或入校每月开展 2 次儿童主题服务(安全课堂、亲子课堂、民族文化课 堂、兴趣课堂、法制课堂等),使儿童的综合发展得到支持;
⑤ 活动 5:开展 2 期社区儿童主题成长营(每期至少 25 位儿童参加,职业规划主题、青 春期教育主题、自然教育等),提升儿童的自我认知与照顾能力;
⑥ 活动:6:根据需求分析与动态管理,及时掌握社区困境儿童的个性化需求,为其提供 个案服务。
6.3 依托长者学堂,推动社区老年协会开展互助养老服务
① 活动 1: 对 60 岁以上老人进行入户建档,进行分类与需求分析,对有需求的老人进行 定期入户跟踪;
② 活动 2:开设长者学堂,结合长者的需求,每周开展 1 次主体学习活动(技能学习类、健康类、文娱类);
③ 活动 3:根据建档分类,针对行动能力受限的老年人,推动社区老年协会每月开展 1 次 入户陪伴互助服务(助浴、助餐、助洁、健康监测);
④ 活动 4:季度至少开展 1 次社区主体节庆康乐活动(阔时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
⑤ 活动:5:根据需求动态管理,发现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为其提供个案服务。7.服务周期:1 年。
8.服务要求:结合上帕镇 3 个易地搬迁社区(泽福社区、福兴社区、润福社区)实际情况,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服务要求。
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0.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近一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情形提供 财务报表,不能提供的须作出相应说明;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 6 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6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 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的书面声明。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 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 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从事社会 工作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2.3.2 投标人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 执行人”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2.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6 月 12 日至 2024 年 6 月 19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新城区文盛路 5 号。
3、方式:现场报名、电话报名。
4、售价:500 元/份。
5、报名需携带(提交)以下证件:
1)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亲来)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购买磋商文件的授权委 托书原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注:现场报名需携带资料原件、电话报名将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子邮箱(3542055377@qq.com)。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6 月 26 日下午 3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贡县自然资源局院内 1 单元 102 室(老发改住宿区)。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6 月 26 日下午 3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贡县自然资源局院内 1 单元 102 室(老发改住宿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本项目保证金缴纳金额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 :5000.00 元,提交截止时间:2024 年 6 月 25 日下午 18:00(北京时间)(以款到指定账户时间为准)。(按照《云南省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保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 <2023>397 号)精神,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为现收取数额的 50%。)
开户名称:怒江煜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水市支行营业室
账号:2415 0101 0400 14049
财务电话:0886-3891999
注:投标保证金须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自然人许可参与的项目除外)转账的方式提交到指定 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和用途,不接受个人转账或现金;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 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投标。
7.2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 更、补充等,将主要以公告(书面)形式发布。
7.3 所有供应商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全部内容,磋商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主要以书面形式发布,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贡县上帕镇人民政府
地 址:云南省怒江州福贡县上帕镇娃底街 42 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怒江煜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新城区文盛路 5 号 联系方式:0886-3891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886-3891999、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贡县上帕镇人民政府
地 址:云南省怒江州福贡县上帕镇娃底街 42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怒江煜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新城区文盛路 5 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354205537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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