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七楼视频会议室设备购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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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吉林 | 城市 | 长春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东北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七楼视频会议室设备购置 | |
采购单位 | 吉林省盛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东北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七楼视频会议室设备购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北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七楼视频会议室设备购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Z42088HW04310058;
2.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七楼视频会议室设备购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28万元;
5.采购需求:视频会议室设备购置(详见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表”);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3.2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3年成立至2024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4年成立至今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3供应商需提供近半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3.5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7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供应商参与磋商。
3.8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可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阅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
方式: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磋商保证金。
3.质保期: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免费质保至少一年。
4.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吉林省盛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卫星路商住区南环城路5666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概况
(东北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七楼视频会议室设备购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Z42088HW04310058;
2.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七楼视频会议室设备购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28万元;
5.采购需求:视频会议室设备购置(详见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表”);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3.2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3年成立至2024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4年成立至今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3供应商需提供近半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3.5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7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供应商参与磋商。
3.8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可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阅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
方式: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磋商保证金。
3.质保期: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免费质保至少一年。
4.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吉林省盛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卫星路商住区南环城路5666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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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