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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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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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河南江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河南江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地址:林州市五龙镇淇滨大道15号
二、基本情况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山西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财购〔2023〕47号)文件要求,经查发现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之规定。
三、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该项目采购金额1111888元千分之五即5559.44元的罚款。
四、处罚日期: 2024年07月19日
五、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襄汾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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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河南江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地址:林州市五龙镇淇滨大道15号
二、基本情况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山西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财购〔2023〕47号)文件要求,经查发现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之规定。
三、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该项目采购金额1111888元千分之五即5559.44元的罚款。
四、处罚日期: 2024年07月19日
五、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襄汾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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