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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妇幼保健院采购超声诊断仪(四)、电子胃镜系统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超声诊断仪(四)、电子胃镜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B3幢5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100-JSKF-G2024-0001
2、项目名称:超声诊断仪(四)、电子胃镜系统
3、预算金额:885.8万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885.8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1
超声诊断仪(四)
1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当自接采购人通知90日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250
接受
2
电子胃镜系统
1套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当自接采购人通知90日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635.8
接受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六个月内),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5)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8) 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中注册并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9)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对于上述供应商资格条件,适用信用承诺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附件九资格证明文件10),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正五副),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医疗器械备案或注册的,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2) 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产品的类别,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供应商须提供3C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产品的代理商、经销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产品为进口产品,提供产品制造商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制造商授权的中国境内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3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B3幢504室
方式:现场领购,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每包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2月6日14:0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2月6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莫愁路天妃巷123号南京市妇幼保健院2号楼416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政府采购规章。
2、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4、领购招标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现场领购:
供应商领购人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并携带以下材料: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费支付凭证。
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江苏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分行玄武支行
账户:320006610010141083596
注意事项:
(1)若领购人需要招标文件电子版,请确保领购人邮箱真实准确无误,招标文件电子版将发送至该邮箱;
(2)请准确并完整填写开票信息,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招标文件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6、本项目接受现场投标。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包装物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各投标供应商原则上只允许1人进入投标现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填写投标文件递交情况登记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南京市莫愁路天妃巷12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B3幢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25-85437739*8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磊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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