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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分散采购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2023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启不动产采[2024]3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就[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2023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启不动产采[2024]3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2023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启不动产采[2024]3号
项目名称: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2023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
预算金额:总价48万元(预估工作量为192万张)
最高限价:总价48万元,单价为人民币0.25元/页(不区分A3、A4及大小页),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本项目只接受国内企业投标。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档案数字化”、“档案整理”等类似内容且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前推三年)有从事档案数据整理成功案例1个或以上,并具有可适用于江苏省、在有效期内的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的资质类别。
7.申请人有以下情形,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可自行从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zrzy.jiangsu.gov.cn/ntqd/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投标时间:2024年3月25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3月25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会议室(启东市汇龙镇建新路2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现场磋商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金桥路19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1.1 本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供应商
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磋商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5.1 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磋商文件的解释
6.1磋商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
(二)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构成
1.1 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邀请
(2)磋商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响应文件组成
(6)附件
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
1.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磋商文件的澄清
2.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
3.磋商文件的修改
3.1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3.2 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
3.3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响应文件构成
2.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3.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提交
3.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
3.2磋商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3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分三包密封,一包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一包商务技术标、一包价格标(每包内含相应文件正副本);投标人必须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分开封装。
3.4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名称(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
3.5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
3.6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装订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4.磋商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
4.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4.2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
4.3投标文件均需打印并装订成册,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6. 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
4.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的提交
1.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2.1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考虑天气、路程等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2 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3.响应文件的拒收
3.1 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
4. 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4.1 响应文件的撤回
4.1.1 响应文件的撤回
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响应文件。
4.1.2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
4.2 响应文件的修改
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供应商必须将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密封后提交给采购人,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采购人可以予以接收,但不退换磋商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3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
4.4 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采购人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
1.2 磋商活动的文件开标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并公布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2.磋商小组
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2.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
3. 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磋商小组、采购人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3.5在评审期间,采购人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
3.6采购人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4、评审过程的澄清
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
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5.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进入评标程序后,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磋商小组进行反馈。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5.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人,采购人将以电话的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5.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通过电话形式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
5.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5.7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5.8 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及磋商小组联系。
6.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6.1.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
6.1.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或签章的。
6.1.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6.1.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1.5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6.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6.1.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1.8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6.1.9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1.10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电话形式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6.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6.1.1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投标报价部分未盖章的。
6.1.13不同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符合本条款不同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后续采购事项,并移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6.1.14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异常悬殊,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得分畸低者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6.1.15商务技术分不满48分的。
6.1.1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
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
6.2.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
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2.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6.3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6.3.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六)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
1.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3 采购人将在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4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1.4.2向采购人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无效:
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质疑处理
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
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2.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2.4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为方便供应商提起质疑,供应商通过邮寄方式采购人提交以书面形式的质疑。
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2.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5.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5.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2.5.3 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2.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3.成交通知书
3.l 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磋商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磋商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内容
对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所有不动产登记档案以及历年原未达到归档标准现已符合要求可归档的材料进行数字化加工及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包括:
材料出库、案卷排序、卷内排序、编页码、打印卷内目录、打印封皮、填制备考、装订、装盒盖章、上架入库等全部整理工作;
案卷封面目录信息录入、卷内文件目录信息录入等著录工作;
档案扫描、存储命名、图像处理、图像属性标注、挂接数据库、数据备份等数据扫描处理工作;
档案的拆卷、整理、扫描、纠偏、去污、恢复装订案卷等档案制作工作;
数据上传档案管理系统、硬盘、光盘备份工作。
(二)工作要求
   1、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要求
(1)扫描色彩模式:使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如非采购方要求,不能更改为灰度或黑白模式。
(2)扫描工艺:A3幅面及以下的档案资料必须采用一次性成图的方式进行处理,大于A3幅面的资料采用大幅面工程扫描仪一次性成图,也可通过多次扫描进行图像拼接的方式完成;各种手写、复写的信息,如收据、发票,手写或复写的明细表等纸质较软、纸型较薄、字迹暗淡的文件,必须使用平板扫描仪扫描。      
(3)图像处理:对通过扫描取得的档案图像要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旋转、去噪、去边、去污、调整亮度和对比度等,确保数字化图像资料不重复、不遗漏、清晰无边、不倾斜、无污点、与实物档案保持实质性一致,适合屏幕显示且打印质量清晰;年代久远的发黄纸张,扫描生成的图像需消除底色。
(4)扫描成果要求:扫描文件保存为JPG格式,同时经OCR识别后转换成双层PDF格式,提供JPG、TIF、双层PDF三种格式文件作为备份。
(5)分辨率:扫描分辨率为300dpi,特殊情况,如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以及纸质状况较差等,可适当提高分辨率。
(6)图像文件大小:单个A4幅面的资料形成的彩色图像文件大小原则上不大于1M。
(7)图像清晰度:小五号复杂笔画中文文字在屏幕显示和原样打印后的准确识读率达到95%以上。
(8)对扫描图像文件进行核对与检查,确保图像页面与档案原件页面一一对应,不得出现颠倒、缺页、重页或错页情况;对扫描图像进行加工裁剪、去边、去污等技术处理,不留文字版面外的暗影、无干扰信息;扫描时应根据纸张质地、底色、薄厚程度等因素,设置最佳的扫描明暗度、对比度,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扫描完成后,应尽可能地按照原来的装订孔进行装订,并确保文件排列顺序正确,无漏页、不压字、页面不颠倒且装订牢固。
(10)扫描图像的倾斜度不得超出1度,不允许有折叠或缺损,保持图像的完整,图片端正、无扭曲。
(11)以下文档必须保证扫描图像能正确反映原始信息:
各种结论和审批性材料(收件收据、存根、审定书、审批表等),各种文件中的红、蓝色印章信息。例如:收件日期、存根中的领证日期、领证人签名、房改房资料中的单位印章、批准日期、合同文件中的各类印章、指印等。
(12)数字化扫描图像的排列与编目必须与实物档案的排列编目一致。
2、档案数据处理、挂接工作要求
(1)按要求著录案卷目录和文件目录信息,建立案卷级目录数据库和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并通过专业技术把目录库与数字化加工的档案关联。
(2)图像文件挂接时需标注档案图像属性:
①业务受理号:本卷档案所对应的登记业务的业务流水号;
②案卷号:本卷档案的流水号,按年度和档案类别进行编制,本号码要求连续,且无重复号、无断号、跳号;
③材料名称:图像所对应的材料类型名称,如登记申请书、审核表、商品房购买合同等;
④页码:本页图像对应档案的页码。
(3)档案数字化转换过程中形成的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数据库,质检合格后,按要求将图片输出成双层PDF,并通过双层PDF双流输出系统,将数据通过网络及时加载到数据服务器端汇总。可实现目录数据对相关联的数字图像自动搜索、匹配和加载显示,实现批量、快速挂接。
(4)实现不动产登记收件单、发票、发证记录与数字化加工档案的关联,实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收件单、发票、发证记录查找对应的数字化档案。
(5)实现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所有不动产登记档案以及历年原未达到归档标准现已符合要求可归档的材料数字化成果与目前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工作日常使用的档案管理系统完全挂接(供应商如需现场踏勘请与采购方联系)。
3、纸质档案制作及装订工作要求
所有需要制作的纸质成果均使用印刷或者打印形成,禁止手写或者涂改任何内容,所有打印或制作错误的封皮、目录、标签等材料都必须交给采购方统一销毁。
纸质档案成果以盒为基础单位进行提交,每盒档案由档案盒、盒内目录以及相应数量的档案组成。每卷档案由封皮、卷内目录、档案文件、封底(含备考表内容)组成,缺一不可。卷内目录上需详细记录档号、受理号、登记户名、登记类别、房屋坐落、权证号等内容;档案盒根据确定的厚度适量装入纸质档案,具体装入卷数由档案实际厚度决定,档案盒脊上详细记录全宗号、目录号、分类号、案卷号和年度,档案盒内应装入盒目录,盒目录详细记载盒内案卷的盒号、档号、登记户名和受理号、盒内总卷数等内容。
(1)盒脊内容包含全宗号、目录号、分类号、案卷号和年度组成,使用活字印章或者打印的方式印制到档案盒脊上。
(2)盒内目录包含当前档案盒的基本信息及盒内档案的清单,档案盒的基本信息包含以下几项:
①卷数:档案盒内档案的卷数;
②装盒单位:执行装盒操作的单位名称;
③装盒日期:完成装盒的日期;
④盒内档案的清单(序号、档号、登记户名、受理号)。
(3)卷内目录:卷目录中的“文件名称”应按照相应标准,在实际处理过程中若有未归类的新目录,可根据情况手工录入或修改目录,并及时告知采购方审定后增加或调整标准目录。卷内目录包含的信息如下:
①审批表:不动产登记审批表;
②申请书: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③询问记录:不动产登记询问记录;
④税费、发票:不动产登记所需的购房发票、税票及其他发票;
⑤房屋登记卡、房产证:办理一手房所需的房屋登记卡或者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所需的房产证;
⑥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利人及义务人的身份证明;
⑦购房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
⑧不动产登记收件单。
(4)备考表统一使用采购人提供的格式打印或印刷,每卷档案最后均附一张备考表,如遇档案材料发生更改、替换,需在备考表上注明。
(5)单卷档案依次由封皮、卷内目录、档案文件、备考表、封底组合而成。按照左、下对齐,三孔穿线方式进行装订。
且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①档案装订过程中不得改变原始资料纸质载体的原貌,不得损坏原载体和字迹及其他历史痕迹,不得造成文字信息和其他历史痕迹的位移、消褪扩散;
②原纸张幅面过小的,应采用A4托纸(70克)进行裱糊;
③超宽、超长的资料按A4尺寸进行风琴式折叠。装订不得压字和掉页。
④供应商对所加工的档案进行全部检查无误后提交采购人。采购人将按照5%的比例对整理装订的质量进行抽检。如果在抽查和影像利用中发现质量错误的,采购人将实体档案退回给供应商,由投标方重新进行处理或加工后再行移交。
4、档案数字化管理软件要求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采购人有权解除与供应商的合同,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所使用的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软件应具有生产出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成果,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可维护性,功能能够根据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做适当的调整。供应商所使用的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软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1)扫描控制:包括对扫描色彩的控制,分辨率的控制。
(2)权限管理:能灵活控制使用者的权限。
(3)信息查询浏览:采购人能通过此软件全面查询档案的基本信息,所在库房的位置信息,档案影像及其属性信息,以及档案生产的流程日志等。
(4)流程控制:能明确反映案卷处于某个工作组的某道工序的某个操作人员手上。
(5)图像处理功能:去黑边、自动或手动纠偏、缩放,左右90o旋转,自动确定或更正图像标准幅面等。
(6)图像属性处理:标识图像的受理号、档号、页码、页面大小、是否复制件、是否更改件、是否原件不清、备注。
(7)纸质档案成果处理:能制作、打印档案的封皮、盒内目录、卷内目录、盒脊标签等。
(8)数据质检:提供的质检功能包含供应商内部质检和采购人质检的功能。
(9)成果提交:已扫描的档案影像及其属性数据能够根据采购人存储结构要求,随时上传(导入)到采购方档案管理系统。
(10)数据统计功能:能按照不同周期(日、周、月、年)提供档案交接、归还、扫描、质检、数据入库等指标的报表。
5、数据备份要求
所有数据库、扫描成果等电子数据均需备份,供应商除在采购方指定的档案管理系统上完成上传,还应在成果验收时提交移动硬盘、光盘介质的备份各两份(扫描成果电子备份数据需包含JPG、TIF、双层PDF三种格式文件),备份介质品牌由招标方指定,其采购及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档案数字化设备及耗材要求
供应商需自行提供本次档案数字化服务所需设备和数字化加工软件,提供的设备、软件均需符合档案数字化要求,并按照采购方的要求管理设备。采购方只提供场地、相关水电需求和档案盒、档案封皮等及业务指导、档案原件以及数据验收,其他工作内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加工质量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档案成果要符合《档案法》、国家档案局、江苏省档案局、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归档、立卷的有关规定,要满足采购单位提出的有关档案整理方面的相关要求。
供应商提交到采购人档案管理系统上的数据,采购人会按固定比例的数量进行抽检,抽检内容包括对图像质量,图像和实体的对应,图像属性的质量,图像与属性的对应,数据完整性等。如果在抽检和影像利用中发现质量错误的,采购人将实体档案退回给供应商,由供应商重新进行处理或加工后再行移交。
(1)质检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除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规定及本要求特别说明之外,以下规范性引用文件作为要求的基本技术条款。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DA/T 31-2017
《档案著录规则》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GB/T 18894-2002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GB/T 11821-2002
《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
《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2)数字化扫描加工质量检验的内容
纸质档案与系统数据是否挂接正确;
档案资料是否扫描完整、是否漏扫或多扫;
电子档案是否与纸质档案的排序一致;
图像是否清晰,容量是否合适;
图像是否进行处理(幅面、方向、整洁等);
目录名称是否正确、是否与实体资料一致,是否有漏编或错编页码的情况;
是否标注了“材料名称”、“受理号”、“档号”、“复制件”、“原件不清”等相关标志、标志是否标注正确;
封皮打印是否正确、规范;
目录打印是否正确、规范;
实体档案的装订是否正确、规范;
托裱是否平整、美观;
其他需要检查的项目。
(3)档案退回的指标
采购方以供应商每日提交的数据作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如该批次的质检指标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则供应商需要对该批次的数据进行全面质检,修正错误后重新提交。采购人会对该批次再次进行抽检,如仍不达标,投标需要对该批次的档案重新进行整理、扫描,直至通过为止。如供应商在一月内有5批次(含5次)以上质检结果不达标,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拒付余款,并追究供应商责任。质检的其他具体指标如下:
电子档案与系统数据挂接的错误率小于千分之一;
图像错误数量小于百分之二;
图像属性标注错误小于百分之五;
纸质档案(纸张整理、裱糊、目录制作、装订)错误率小于百分之二。
8、安全保障措施
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提供相应的措施,以确保采购方的档案安全:
(1)用于档案数字化扫描的计算机禁止连接互联网,需要与互联网物理隔离。
(2)封闭计算机与外部存储设备输出接口。
(3)采取防病毒措施。
(4)采取数据备份措施,如双机热备或使用RAID阵列存储。
(5)强化内部管理和员工教育,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9、保密工作要求
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方保密要求,若因材料内容泄密造成重大影响,应承担相应法律和赔偿责任。
(1)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中进行责任约定(保密安全协议另签);中标单位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相关保密制度。
(2)档案数字化加工后的各种影像、资料所有权属招标单位,各种统计资料、影像资料、光盘资料、纸质资料及各种清单等在项目结束时都必须完整移交。
(3)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档案资料带出指定工作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
(4)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私自携带任何可存储设备进入或离开工作现场。
10、人员配备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至少安排三名具备江苏省档案人员上岗资格证书相应资格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缴纳至公告前一个月的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注册不到3个月的新公司以注册日之后至开标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少于1个月),并根据采购人工作需求提供整套扫描设备及技术支持,长期在采购人现场工作,派驻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双方的管理规定和考核制度。成交供应商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如由于特殊情况确需进行相应人员替换,在征得采购方同意后方可替换,同时供应商所提供替换人员也应符合上述要求;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11、其他事项
(1)成交供应商各项服务进度和质量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的要求。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所有直接影响服务质量和进度的事由发生时应在第一时间与采购方沟通解决,否则,由此影响服务质量或进度并产生不良后果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后果严重的,采购方有权与成交供应商解除合同。
(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
(3)邀请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解答,如未参加开标,则视作认同开标结果。
(4)成交供应商有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自供应商正式入场开展工作之日算起。试用期内,各项实际加工费用按招标文件公布的方法计算、支付。试用结束时,如果加工质量和进度不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5)整个项目实施要求在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前完成所有加工服务,并通过验收合格,视服务情况,可续签两次,合同一次一签,合同完成后,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因政策变化采购需求取消,则经采购人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终止不再续签,或受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影响,次年预算压减,采购人也将根据新的预算重新采购,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风险),采购人有权单方决定是否续签后一次合同,除政策性调整(如最低工资等)外,合同金额不作改变。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达到合同所要求履行条件之一的,则采购人有权在委托期限内随时终止合同。
(6)采购方不提供档案数据挂接程序,需供应商自行开发,供应商不得采取暴力破解等方式对原有档案管理系统源代码进行修改,必须确保档案管理系统中原有数据的安全完整,否则视为合同违约,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7)供应商采用转包、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的,采购方有权中止或终止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8)供应商逾期完成工作和提交成果的,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1日,采购人有权按照合同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在支付供应商的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逾期超过30日的,采购人有权中止或终止合同,由于供应商责任造成的项目违约,没收供应商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扣除合同最高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9)项目质保期为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到场,4小时内完成维护或重做,并承担维护或重做的费用,直至该问题修复为止。
二、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商品包装环保要求:
(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 3 层,空隙率不大于 40%;
(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
(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
(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 5%(以重量计);
(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 6 色;
(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 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
(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
2.快递包装环保要求:
(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 100mg/kg;
(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
(3)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 150 mg/kg;
(4)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
(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
(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 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
(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 80 次;
(8)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 的生物降解胶带;
(9)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
(11)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
(12)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
(13)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
3.绿色数据中心
4.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提供符合推荐性标准的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予以评审优惠。在通用类货物、家具、印刷、公务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中,供应商应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合同条款。
5.节能环保产品: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中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只能选择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报价,认证机构详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6.绿色低碳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在物业、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类采购项目需求中,要强化绿色低碳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促进绿色产品和服务推广应用。
三、付款方式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条件:
供应商正式入场开展工作,试用期满且初检合格后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30%作为启动资金,档案整理完成且经过验收合格后根据最终实际工作量支付至总项目费用的95%,剩余5%价款于质保服务期满无质量问题(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后付清。
四、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可以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4、根据《南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通财购〔2022〕23号)精神,鼓励采购人对政府采购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的中小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开展履约保证保险网上办理试行工作的通知》(通财购〔2022〕8号),直接在网上办理履约保证保险替代实质性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进一步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集中采购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履约保证保险”模块在线申请履约保证保险投保。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磋商方式
本项目现场开标。
二、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采购人将现场要求各投标单位的被授权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磋商报价,各单位现场提供磋商响应报价表(最终)(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并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
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
(一)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三)商务技术分:80分
各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1
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组织实施方案
(60分)
10
项目实施方案(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和工作流程方案进行评分,包括档案整理、信息录入、数据处理、档案归档等实施方案进行评分)
1、档案整理必须包含材料出库、案卷排序、卷内排序、编页码、打印卷内目录、打印封皮、填制备考、装订、装盒盖章、上架入库等内容;档案归档必须包含档案的拆卷、整理、扫描、纠偏、去污、恢复装订案卷、质检等内容。该两项内容完整、流程规范,科学性、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其他酌情给分
2、信息录入必须包含案卷封面信息录入、卷内文件目录的填写、档案软件必要信息得录入等内容。数据处理必须包含档案扫描、存储命名、图像处理、图像属性标注、挂接数据库、数据备份等内容,同时出具完美挂接数据库以及按招标方要求提供不同格式、不同介质的备份成果的承诺。该两项内容完整、流程规范,科学性、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其他酌情给分。
 
 
6
设备保证(数字化加工设备能满足工作质量和进度需求,至少配备4台高速扫描仪、1台平板扫描仪、1台图纸扫描仪,从配置合理性、科学性、满足采购方要求等方面进行评分):
高速扫描仪不低于4台的得4分;
平板扫描仪不低于1台的得1分;
图纸扫描仪不低于1台的得1分。
注:须提供供应商购买以上设备的发票及设备照片证明并加盖公章,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4
档案整理加工软件
具有数字化加工系统软件著作权,得分1分;
具有双录一校加工软件能力或同功能软件能力著作权,得1分;
具有档案数字化质量检测软件或同功能软件著作权,得1分;
具有电子档案数据实时监测及自动批量挂接系统软件或同功能软件著作权,得1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发明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及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需出具可实现将电子档案自动批量挂接至采购方档案软件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10
安全保密措施(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安全保密方案,从制度、措施、规范等方面的科学性、严密性、可靠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分):
保密方案能够针对本项目的特殊性有针对性的制定,各项制度措施规范等科学严谨,实际可操作性高,得10分,其他酌情给分。
 
 
20
(1)职责制度、工作程序方案
责任制度、工作程序方案必须包含服务进度、质量标准等内容,内容科学完善、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其他酌情给分;
(2)安全保障、应急处理方案
安全保障、应急处理方案必须包含保障措施、预警方案、突发事件处置方法等内容,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其他酌情给分。
 
 
10
售后服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进行评分):
售后服务方案必须包含纸质资料、电子数据、影像数据、备份数据等内容的售后服务及承诺,内容完整、响应及时、服务承诺满足采购项目需求的得10分,其他酌情给分。
2
人员(10分)
10
(1)为本项目配备较为专业的常驻人员团队,其中具有省级以上档案人员上岗培训证书及档案初级职称的,每一人得2分,最多得10分。
(2)承诺中标后不随意更换项目团队配备人员,如由于特殊情况确需进行相应人员替换,在征得采购方同意后方可替换,同时供应商所提供替换人员也应符合上述要求;投标方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需提供常驻团队所有人员在本单位缴纳3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以及证书复印件,注册不到3个月的新公司以注册日之后至开标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少于1个月)
3
企业综合实力
(10分)
10
三年以来(投标截止日前推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档案整理或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请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制作评分索引并放在评审内容的前面,评分索引中应标明每个评分点的页码范围,如投标文件内容顺序混乱,导致评委无法查看,后果自负。
备注:
(1)上述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商务技术分不满48分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价格分:2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采购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总价48万元(预估工作量为192万张),单价人民币0.25元/页(不区分A3、A4及大小页)。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注意:所有的响应供应商现场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提交最后报价的或超过第一轮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磋商小组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若总得分者有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者排名优先,均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排名顺序。
(七)采购人代表宣布评审结果。
(八)公告成交结果
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九)发放成交通知书
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三部分组成。请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以上三部分中分别提交响应的材料。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
1.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磋商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0);
5. 磋商公告中“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二、商务技术文件(不能出现价格文件)
1.供应商应根据本标书“磋商文件”中 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仔细阅读并在理解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评标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注:①商务技术文件所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商务技术文件对应的评分项不得分。
②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商严格按评审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
三、价格文件
1.磋商响应报价表(首次)(格式见附件5);
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7)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8)
4.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9)
 
 
2023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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