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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禁毒支队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红河州污水毒情监测站2024年毒品标准品及相关氘代物采购项目”的公示

基本信息

省份 云南 城市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红河州污水毒情监测站2024年毒品标准品及相关氘代物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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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标题: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禁毒支队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红河州污水毒情监测站2024年毒品标准品及相关氘代物采购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6-27

行政区划:

红河州

预算单位: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是否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者采购: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岳阳路76号

单一来源所属情形:

7.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

品目:


其他医药品;

行业划分:


社会保障

预算金额:

18.3 万元

项目概况:

为全方位加强毒情监测预警,实现对毒品问题的精准评估,及时防控化解涉毒风险隐患,急需购买毒品标准品及相关氘代物

其他补充事宜:

1、单一来源论证专业人员:周洁玲(云南科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普秋月(红河嘉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李竹华(红河州技术中心)、施宏(红河州住建局)、李萍(云南广徕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综合论证意见:红河州公安局禁毒支队因工作需要,对红河州污水毒情监测站2024年毒品标准品及相关氘代物采购项目进行单一论证工作,通过专家对本项目的论证,依据(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二款第7点规定,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

红河州污水毒情监测站2024年毒品标准品及相关氘代物项目单一来源论证材料.pdf

点击 次数:

1


公告正文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项目名称:红河州污水毒情监测站2024年毒品标准品及相关氘代物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全方位加强毒情监测预警,实现对毒品问题的精准评估,及时防控化解涉毒风险隐患,急需购买毒品标准品及相关氘代物。对红河州污水毒情监测站2024年毒品标准品及相关氘代物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论证工作,通过专家对本项目的论证,依据(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二款第7点规定,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8.3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依据(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二款第7点规定,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岳阳路76号
三、公示期限

2024-06-28至2024-07-04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1、单一来源论证专业人员:周洁玲(云南科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普秋月(红河嘉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李竹华(红河州技术中心)、施宏(红河州住建局)、李萍(云南广徕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综合论证意见:红河州公安局禁毒支队因工作需要,对红河州污水毒情监测站2024年毒品标准品及相关氘代物采购项目进行单一论证工作,通过专家对本项目的论证,依据(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二款第7点规定,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文澜镇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中段25号
联系电话:蒋老师、0873-372176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红河州财政局采购管理科
联系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8号红河州财政局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873-3732520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蒙自市明珠家天下A4-2号
联系电话:张工、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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